章制度设计 众所周知,关于协商的讨论往往局限于不能为实际的制度变革提供建议。乔舒亚?科恩(cohen,1997,85)或许是正确的,他认为在对制度变革提出合理的建议之前,有必要从政治学家那里汲取更多营养。但同样也很好有必要详细地讨论:理论家和协商的支持者究竟要如何改革政治实践。艾米?古特曼和丹尼斯?汤普森(1996,1)宣称协商是在“寻找一种理论”。我则认为协商是在寻找一种可作的实践。我希望对昂格尔(unger,1996,32—33)提出的第四权(a new branch of government)的主张进行慎重的思。关于第四权,他没有提供任何细节;我希望我讲的不至于过多。 一些理论家并不回避为制度化的协商提供作建议。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1970,149—50;1989,340)建议每个公民都应该在某个咨询委员会里服务一年,每个咨询委员会对应一个民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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