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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利明、王叶刚 著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10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W7
上书时间2024-09-08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以后,当前和今后的法制建设所迫切需要的,是如何有效解释和利用现有法律。在逐步完善立法的同时,辅以科学的法律解释方法体系并加以合理运用,才能够在保证现有立法被正确适用的同时,为调整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从体系构成上看,法律解释方法包括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价值补充方法(包括不确定概念和一般条款的类型化)和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如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和目的性扩张等)。本书以上述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为主线,对各种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条件、适用步骤以及适用顺序等展开研究,同时,本书还大量引用了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件,以更直观地展示各种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过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仙桃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务副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十一届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曾获"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等荣誉称号。代表作品有《民法总则研究》、《人格权法研究》、《物权法研究》、《合同法研究》、《侵权责任法研究》等。
叶刚, 1987年生,安徽颍上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与讲授课程有:民法总论、人格权法、债与合同法等,在《光明日报》、《比较法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核心报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参与、主持guojia级和省部级课题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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