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见,乾隆43年木刻《大清律例》《大清律纂修条例》原装十四册,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研究清代例律沿革的重要资料。法律学专著。
¥
5300
七五品
仅1件
作者刘统勋
出版人京都二酉堂
年代乾隆四十三年 (戊戌1778)
纸张竹纸
刻印方式木刻
装帧线装
尺寸18.8 × 11.8 cm
册数14册
上书时间2024-12-2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七五品
-
存《大清律例》卷8至卷13三册,卷20至卷24两册,卷30-卷31一册,卷35-卷36一册,卷40-卷45五册。存《大清律纂修条例》卷48-卷49两册。共十四册二十三卷。
其中内容完整,还不错的有12册。
卷31那一卷对比目录后面缺两页。
卷41那一卷看页码前面缺两页。
其余还可以,小瑕疵未算,乾隆朝留下来的也不易了,介意的朋友勿拍噢。
- 商品描述
-
大清律例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所谓“隐合古义”、“矫正前失”,而且也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特别是由于清朝统治的历史特点,决定了《大清律例》中广泛增加了确认满辞特权的条款,因此它是清王朝为保护满汉地主的利益,维护封建秩序,用以统治和镇压各族人民的有力工具。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刑法为主、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对研究清代律法极具史料价值。
— 没有更多了 —
存《大清律例》卷8至卷13三册,卷20至卷24两册,卷30-卷31一册,卷35-卷36一册,卷40-卷45五册。存《大清律纂修条例》卷48-卷49两册。共十四册二十三卷。
其中内容完整,还不错的有12册。
卷31那一卷对比目录后面缺两页。
卷41那一卷看页码前面缺两页。
其余还可以,小瑕疵未算,乾隆朝留下来的也不易了,介意的朋友勿拍噢。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