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江流域传统林业规则的生态人类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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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流域传统林业规则的生态人类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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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晓光 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27359

出版时间2014-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5元

货号1200979696

上书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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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徐晓光,男,1958年生于辽宁省盘锦市。法学博士。1988年开始中国法制史和民族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在清代蒙藏地区法制和藏族法制史的研究上用力较多;1999年开始对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习惯法进行较为深入的田野调查和研究,在诸多方面有新的突破。现为凯里学院副院长,教授(2级),贵州省“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凯里学院学报》主编、《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主编,凯里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2003年荣获“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省管专家(200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4)。曾长期担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民族法学会常务理事,日本国际二宫尊德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10年中主持国家、省部级项目10余项,其中包括贵州省“省长基金”项目5项,2011年10月国家第二批重大招标课题“清水江文书的整理与研究”(项目号:11&ZD096)获国家社科规划办立项,担任该项目首席专家。出版学术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有10项成果在贵州省、司法部、国家民委科研成果评奖中获奖。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清水江流域林业开发中的民众生活与文化生态环境
一、林业经济的兴起
二、经济生活与社会的变化
三、教育、文化的变迁
第二章 人工林的营林技术与采运中的生态规则
一、神话传说中的杉树种植
二、“实生苗”技术与传统农林知识
三、清水江支流木植运输中生态保护规则
第三章 家庭经济环境下“混林/混农”生计构成
一、关于“混农”问题
二、关于“混交林”问题
三、清代民国茶油的种植
四、有关油茶族内纠纷
五、茶山的家族公有
六、油茶的现代生态与经济价值
七、桐树种植与桐油销售
八、“混林/混农”研究的意义
第四章 传统森林生态与环境保护意识及行为
一、“儿女杉”及其生态文化含义
二、苗族侗族的生态习俗与传统禁忌
三、以占里等村为代表的生态伦理观念
第五章 林业生态环境的民间制度性保障
一、侗款、榔规对林地地界及林木所有权的调整
二、传统“乡规民约”护林规定及处罚措施
三、现今村规民约中林木保护的规定及其作用
第六章 黔东南苗族侗族生态环境保护习惯法规范
一、关于少数民族“环保习惯法”
二、黔东南少数民族环保习惯法的内容
三、黔东南少数民族环保习惯法的特点
第七章 林业契约的生计考量与人文生态规制
一、佃山造林契约
二、山林买卖契约
三、“管业”与“中人”
四、民间林业管理公约
五、地方官府林业司法文书
第八章 清水江流域林业生态补偿的探索与实践
一、黔东南生态补偿的经验
二、育苗补偿
三、幼林抚养补偿
四、造林育林补偿
六、“退耕还林”补偿
第九章 “清水江文书”在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森林的作用
二、产权的明确
三、人工林的性质
四、信任的可贵
五、契约管理的重要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黔东南清水江流域在明清时期就进行了林业经营活动。几百年来,以人工杉木为主要商品的生计活动成为这里苗族、侗族人民的“文化基石”。其独特的营林技术和生态传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规范以及习惯法保障等,都在“清水江文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主编推荐
《清水江流域传统林业规则的生态人类学解读》编辑推荐:黔东南清水江流域在明清时期就进行了林业经营活动。几百年来,以人工杉木为主要商品的生计活动成为这里苗族、侗族人民的“文化基石”。其独特的营林技术和生态传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规范以及习惯法保障等,都在“清水江文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精彩内容
    清水江流域自上而下的林业分布是:树木杂生的“花山”—天然原始的“老林”—成片分布的人造林,“而且黔省东南,素以人工杉林著称,当清水江折入锦屏县境后,此项杉林即形显著,自瑶光以下,杉林最密”。表明市场要素的产权与市场交易的关系,无产权、无市场,也就无地方人民繁荣了;无商品、无市场民众则无以生。 
    
清水江流域在“改土归流”以前木材交易是物物交换。起初汉族商人奉官指令,到清朝尚未直接管辖的“生苗”地区购买木材时多以黄牛、水牛来交换,因为此时苗族地区货币尚未流通,苗族人获得黄牛、水牛后,用牛皮做成护身的铠甲,所以需要量也比较大。林业贸易开始以后,人们已经开始感受到林地、林木的重要性,林业贸易使人们知道木材除了供自家建房外,还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变成金钱,换来人们需要的粮食。此前木材交易中的这种物物交换曾发挥过很大作用,以后以“三寨”为中心进行木材贸易制度的起源可能与上述交易习惯有联系。清水江流域林业开发的早期,木材交易中开始使用白银交易,1730年以后,随着木材的商品化,物物交换的形式已不多见,各民族木材商人阶层的出现。对商人来说,白银货币既不便于携带,又容易造成资金积压。人们在长期的交易过程中深感必须改变以这一货币形式。于是汉口、洪江的钱庄所发行的“汉票”和“洪兑”便逐步代替了白银而流通于清水江市场。“下河木商”便以期票形式的汉票和洪兑按低于票面价值10%的兑换率出售给山客,山客用此收购木材或林产品。商人们又持期票往汉口、洪江购进布、皮及百货转而销售给苗侗人民。 
    
清水江支流纵横,构成了一个林业经济网络,如瑶光河、小江、亮江等,皆流经莽莽林区,后交汇人清水江,各地杉木就通过这些支流运集于“三江”,转而运销长江沿岸诸城镇。清水江木材贸易带动了长江沿岸木材市场网络的发展和繁荣,从锦屏到武汉沿江各商埠都有“苗木”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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