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赵秉志,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暨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1988),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0-199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创始人。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曾获“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等荣誉。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中国区际刑法学、国际刑法学。代表性论著有《犯罪主体论》(1989)、《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2005)、《死刑改革探索》(2006)、《犯罪未遂形态研究》(2008)等。
内容简介:
《刑法基本问题》是刑法学的基础。刑法基本问题研究的繁荣和创新关系到刑法学科的总体发展和刑法实践的进步。《刑法基本问题》论述了刑事法治、刑事政策、刑法机能、刑法哲学、刑法解释以及国际刑法规范的国内立法贯彻等刑法基础理论领域的若干具有前沿性、现实性的重要课题,希翼对开拓和深化刑法基本问题的研究有所贡献。
摘要:
在充分肯定中国刑法哲学研究之积极成果之于中国刑法学发展、刑法学体系完善的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以期在今后的发展中,不断地加以完善。
1.刑法哲学内涵之模糊,表现为刑法哲学的研究范围尚待进一步论证和厘定
尽管中国刑法哲学研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初步走向了繁荣,但是,学者之间对于刑法哲学之内涵在认识上尚存在较大的分歧,仅就所列举的学者们的观点而言,其差别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差别并非仅是文字表述上的分歧,而在实质上表现出对刑法哲学的领域、范围、方法上的差异。有的学者强调哲学在方法论意义上对刑法哲学研究的影响和作用,采用思辨的方法对刑法及其调整对象的基本问题加以研究,即可认为是刑法哲学,由此所形成的刑法哲学在体系上,可归属于实定法意义上刑法哲学的范畴。根据这种理解,对于直接以现行刑法典规范的应然性所进行的思辨性研究也应当归入刑法哲学的范围。有的学者强调的是哲学在世界观意义上对刑法哲学研究的影响和作用,是对刑法的本原性、根基性问题所进行的研究,由此所形成的则是自然法意义上或价值层面上的刑法哲学。根据这种理解,刑法哲学研究基本是与实在刑法的研究相脱节的,是一种纯粹的价值分析和判断,其根本作用是对整体刑法的应然的思辨,是一种刑法价值观的启迪。而有的学者所强调的刑法哲学则兼而有之,同时从方法论和价值论意义上对刑法加以研究。因学者间认识上的分歧,对于刑法哲学究竟是一种研究刑法学的方法强调研究方法的哲学性,还是一种以刑法的本原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学科强调研究内容的基础性,这样一个问题,仍未形成较为一致的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刑法哲学存在意义的模糊认识。
……
目录:
Ⅰ 刑事法治问题
1.当代刑事法治重大现实问题研讨
2.中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与未来
3.改革开放30年的刑法学研究
4.积极促进刑法立法的改革与完善
Ⅱ 刑事政策问题
5.和谐社会构建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
6.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中的中国刑事司法
7.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法解释关系论
8.简论“以人为本”与刑法的完善
Ⅲ 刑法机能问题
9.略论刑法的机能
10.全球化时代中国刑法改革中的人权保障
11.论中国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
12.论弱势群体的刑法保护
Ⅳ 刑法哲学问题
13.中国刑法哲学的产生和发展
14.当代中国刑法哲学研究述评
15.中国刑法哲学的发展方向
Ⅴ 刑法解释问题
16.刑法解释方法研究
17.论越权刑法解释
18.刑法司法解释改革若干问题研究
Ⅵ刑法接轨问题
19.中国反腐败刑事法治国际化论纲
20.《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中国刑事立法中的转化模式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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