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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马特·奥斯曼 著,郭澍 译,未读 出品
出版社上海文化出版社
ISBN9787553525136
出版时间2022-10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68元
货号31567854
上书时间2024-11-29
“我已看见未来,兄弟,那是谋杀。”
一对久未联系、性格迥异的双胞胎兄弟,哥哥布兰登是过气的摇滚乐队主唱,弟弟亚当是深居简出的模型制作师。某天,亚当接到电话,得知了布兰登被枪杀的消息。
为了查明真相,亚当假扮布兰登,潜入了一个充满谎言的黑暗世界。神秘的豪华酒店、突然造访的陌生人、曾经的乐队伙伴,一切暗藏玄机。事情变得越发扑朔迷离,亚当隐约觉得自己落入了被人遥控的险境……
“我已看见未来,兄弟,那是谋杀。”
一对久未联系、性格迥异的双胞胎兄弟,哥哥布兰登是过气的摇滚乐队主唱,弟弟亚当是深居简出的模型制作师。某天,亚当接到电话,得知了布兰登被枪杀的消息。
为了查明真相,亚当假扮布兰登,潜入了一个充满谎言的黑暗世界。神秘的豪华酒店、突然造访的陌生人、曾经的乐队伙伴,一切暗藏玄机。事情变得越发扑朔迷离,亚当隐约觉得自己落入了被人遥控的险境……
马特·奥斯曼(Mat Osman)
1967年出生,英伦传奇乐队“山羊皮”的创始成员兼贝斯手,著名音乐人。2003年乐队解散后,马特更多专注于个人项目,同时担任线上杂志编辑,为《卫报》《独立报》《观察家报》等多家媒体撰稿。2010年山羊皮乐队重组,马特继续担任贝斯手。
一直以来,马特都热衷于文学创作,此前作品以短篇小说为主,《成名之日》是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
A面
章
初雪中的串脚印
第二章
废墟之中
第三章
神兽
第四章
世界末日之后
第五章
光之女之女
第六章
某个神教
第七章
B面
清除历史
第八章
微型闪电
第九章
我们还会好起来吗?
第十章
光之减速
第十一章
男孩子们
第十二章
黎明恐惧
第十三章
“我已看见未来,兄弟,那是谋杀。”
一对久未联系、性格迥异的双胞胎兄弟,哥哥布兰登是过气的摇滚乐队主唱,弟弟亚当是深居简出的模型制作师。某天,亚当接到电话,得知了布兰登被枪杀的消息。
为了查明真相,亚当假扮布兰登,潜入了一个充满谎言的黑暗世界。神秘的豪华酒店、突然造访的陌生人、曾经的乐队伙伴,一切暗藏玄机。事情变得越发扑朔迷离,亚当隐约觉得自己落入了被人遥控的险境……
马特·奥斯曼(Mat Osman)
1967年出生,英伦传奇乐队“山羊皮”的创始成员兼贝斯手,著名音乐人。2003年乐队解散后,马特更多专注于个人项目,同时担任线上杂志编辑,为《卫报》《独立报》《观察家报》等多家媒体撰稿。2010年山羊皮乐队重组,马特继续担任贝斯手。
一直以来,马特都热衷于文学创作,此前作品以短篇小说为主,《成名之日》是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
章
诺丁山,2010年4月
我正要发动地震,电话响了。也不是什么大地震—预计死亡人数也就两三百人。这种事情,来点儿不确定因素才会有趣,而且根据我的计划,接下来的整个夏天刚好可以修复这次地震带来的破坏。
我将震中设在了席尔德郊区的河畔,那里狭长的木质联排别墅鳞次栉比、蜿蜒分布,包围着一座小教堂,教堂有着典型的翁布里奇式螺旋尖顶。我在这一区域的中心支柱上装了一台搅拌器的发动机。只需开足马力,持续整整一分钟,就是一场地震。接着降至三分之一挡位,再来几场余震。
我很紧张。这已经不是我次制造自然灾害了—那场冲走悬崖上德雷特村的洪水和传说中“烧了十小时的大火”都是我新近完成的项目,这些自然灾害拥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变幻莫测。这也正是制造它们的乐趣所在。
我站在门口,趁着翁布里奇还完好无损,对它进行后一番审视。暮色中的翁布里奇昏昏欲睡,卧室门外山坡上的郊野笼罩在滚滚浓雾中。我在心里记下要把干冰机里的水弄出去一点儿,好让雾气散去些。交通系统在一天的工作后呈现出懒洋洋的平静状态;缆车索道气喘吁吁地攀在山坡上,向天空喷出小小的气团;几辆缆车仍在较繁忙地区的上空循环往复,但空气中充盈着一种宁谧而满怀期盼的愉快气氛。然而这一切都被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毁掉了。
我原本以为是推销电话。我都记不清这电话除了这周还什么时候响过了。说实话,上次交电话费时,账单上显示一个来电都没有,仅有三个去电(都是我自己拨的,还是为了找出手机被我落在屋里具体哪个位置)。
我任由电话铃响着,试图继续专注于我的地震。地震的范围很难精确计算出来,这使得它的破坏力几乎仅凭臆测,而我不喜欢臆测。可电话却不停地响。这周已经响两次了,都是在一天中的这个时候。我拼命无视它,但脑海中有个声音已经在默默数着了—25、26,这极度摧残着我的注意力。要想成功地完成一场灾难,需要全神贯注。1992年的那场大火,就是烟雾警报突然响起,引来了无数热心肠的邻居上门围观—31、32,我一边费力劝说他们没出任何岔子,一边奋力把一双双使劲向里张望、爱管闲事的眼睛挡在门外,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从锥尔匹兹到厄尔斯敦,整个这一角已经烧成灰烬。我又检查了一次支柱—39、40,以确保发动机的火花塞开关处于开启状态—43、44,可不能轻易认输。好了,现在必须接电话了,不然对方要挂断了。我得从“暗夜摩城”的支柱下面爬过去,才够得着话筒。
“喂?”由于好久没有开口讲话,我的声音有些嘶哑。我已经有日子没和别人说过话了。
“喂?感谢老天。亚当,是你吗,亚当?”美国人,女的,年轻,焦虑。
她又问了一遍:“亚当?”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一直没吭声。
“对,我是亚当。”
“太好了,哇!真是叫我好找。”
“不好意思,我不怎么用这部座机。”但凡亲近的人都有我的手机号码,不过这样的人少之又少。“能问一下您是哪位吗?”我轻轻拨弄着发动机上的调速轮,它转动着,发出悦耳的嗡嗡声。
“我是瑞。”对方停顿了一下,“布兰登的女朋友瑞,在加利福尼亚州的。”
我又拨了一下调速轮。希尔德上空的尖顶在我眼前列阵排开,有如一个个纤巧易碎的冰锥。这些建筑虽远离震中,但它们的刚度会让它们在地震时很脆弱。
我想不起来谁是瑞,不过我跟我哥哥布兰登也有好几年没说过话了,所以可能并不认识她。尽管如此,我脑海中还是闪现出一幅画面,那是一张照片,附在我哥哥发给我的圣诞邮件里,是多年以前的事了。照片中是布兰登和一个女孩,她笑容满面、一头金发。他俩在一个山顶上,裹得严严实实的,衣服艳丽无比,和想象中滑雪服的样子相去甚远。
“瑞,你好。我想我们没有……”我想我们没有任何瓜葛,没见过面,也没人介绍我们认识过,什么也没有。“你好吗?”
德拉斯的幽谷中浓雾滚滚,这是浴室门右侧低地上的一处荒郊。我将天花板上的风扇调大一挡,看着浓雾消散。
“我不太好,亚当。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我找你一个星期了。”
“嗯,抱歉,我刚才不是说了嘛,我不怎么用这部座机。”调速轮咔嗒一声停止了运转。
“不管怎样,总算找到你了。好吧,说正事。就是……就是,你哥哥死了。”
我有个习惯,就是每逢这种情绪激动的时刻,我就会说一些不该说的话。我会变得局促不安,然后脱口而出一些不太恰当的话。这都是事后别人告诉我的。
我紧随着她的呼吸声,也吸了一口气,想象自己置身于电影中。要是电影中的角色,这时候该说点儿什么呢?
“哦,瑞,真是糟透了。对你来说,糟透了。”我是不是太过分强调了“你”,我在暗忖。“什么时候的事?”
这时候,天花板上的风扇转速太快,浓雾正以一种烦人的、不现实的方式被赶下山坡,冲进海里。我把风扇关了。
“可能是一个星期前?”听上去她也不太确定。“你们英国警方周六给我打的电话。我一直试图在那边找到一个能去指认尸体的人 。”她顿了顿,深深吸了两大口气,“那边我一个认识人都没有。”
“他在这儿?在英国?”
“是的。他被杀的地方是在……”我听到她快速翻动一些纸的声音,“伦敦W11的莫特康街。”她把11读成了“1、1”。
“他在伦敦?”我更正道,“他死前在伦敦?”他在伦敦,这比他死了这件事还要让人难以置信。
“是的。”她答道。
“怎么会?”据我所知,布兰登已经有将近二十年没有回伦敦了,甚至都没有踏入欧洲半步。
现在她的声音里有了一丝哀伤。“我其实真的不太清楚,亚当。大约两个星期前他就消失了。哼,一张便条也没有,一句话也没留。家里的车在旧金山机场被找到时,已经被开了五百美元的罚单。那车值不值那么多钱我都怀疑。打他走后,没给我带过一句话。后来警察就来电话了,说他在这个什么莫特康街被蒙面人开枪打死了。”
蒙面人。听到“布兰登”这个名字,我反应是,这又是来讨债的— “能从你双胞胎哥哥那儿要回我的钱吗?”我从十几岁时就开始应付这些电话。但这一次,听上去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她语速加快了。我了解这种感受:当某件事连日来在你脑海里不断翻腾,而你又没有一个倾吐对象,你必须一股脑地把它们全说出来。
“我后一次见他是十天前。他没去学校接孩子,这倒不稀奇。那天晚上他也没回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是吧?你知道他的。但是接下来的三四天,打他手机还是关机,我开始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玩失踪的寻常周末。我开始觉得有点儿内疚了。你想啊,男朋友不回家,不时间报警或是给他的朋友们打电话,这算什么女朋友?不过这放在布兰登身上……”
她又停下来了。大概是该轮到我说话了吧。“了解,了解。”
“过了一星期,我去了警察局。坐在警察局里,向警察描述自己男朋友消失了七天,音信全无,你能想象这有多尴尬吗?那些警察问我:‘他会不会只是离开你了?’老实讲,这也不是没可能。可能有一半,或者甚至有七成的可能性。他们又问他以前有没有过这样的情况,我努力克制才在历数他种种不着家的情形时没有大喊起来。”她长叹了一声,“然后就这样了。该死的!这感觉太诡异了,不知道自己是被抛弃了还是怎的,不知道该期盼什么。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真不太能。“蒙面人?”我问道。
一阵沙沙声,她开口继续,声音微微颤抖:“从监控录像里看,菲茨罗伊先生是在傍晚六点十五分进入莫特康街的,自东向西横穿街道。这时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从得里亚大街那个路口开了进来。车开到菲茨罗伊先生面前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两个人,穿着黑西装,戴着面具。他们和菲茨罗伊先生交谈了几句,接着开车那个人就掏出手枪对着他的胸口开了两枪。两人翻遍他身上的口袋后回到了车里,从得里亚大街离开了。一个路过的行人发现了菲茨罗伊先生,救护车把他送到圣玛丽急诊中心,然而医生说来医院前他就已经死了。有路人说,那两个凶手是白人男子,四十多岁,开车那个一边杀人一边还录了像。”
“菲茨罗伊先生是谁?”
“就是布兰登,他改名了,在洛杉矶时就改了。”她有些恼火,“为了他的演艺事业。”她的语气旋即又缓和了些,“你还不知道吗?”
哪怕我们已经有十多年毫无往来,人们还是以为我和布兰登之间有着某种心灵感应。都是因为我们是同卵双胞胎。别人一厢情愿地想象出的那种纽带从来就没存在过,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真的抱歉,瑞,我想我们这十五年的往来仅限于四封电子邮件,再没别的了。所以关于他的生活我真的无法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这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
再次开口说话时,她的语速慢了下来,也多了几分小心翼翼。
“没有,是我抱歉才对。我总以为他只对我神秘兮兮,没想到对你,他也这么不漏一点儿风声。不过,你当叔叔了,这你总知道吧?”
“噢不,一无所知,近的事吗?”
八千多公里的电话静电都难掩她话音里的怒气:“罗宾十岁了。”
“十岁了。好吧。”我不是很确定该对这个信息作何反应,“呃,那就替亚当叔叔问他好?”
她对枪杀过程的描述令我心烦意乱。“你刚才说他们还录了像?没看到新闻里有任何报道啊。”其实我也有些日子没看电视了。
“我知道。网上也没有一点儿动静。显然他的名字对英国媒体来说太微不足道了。”她顿了顿,“他要是知道了,一定气得要死。”
这她倒没说错。还是孩子的时候,布兰登就每周都读《音乐家日报》和《新音乐快递》这些杂志,就好像研读庭审报告似的。他对音乐界的每件事都了如指掌:周榜排名、花边八卦、爱恨情仇。从天开始,他就坚信自己将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不出十年—长则七年,短则五年,会有一个年轻人狂热地挖掘关于他的一切,一如今天的他追史密斯乐队和回声与兔人乐队那样。然而接下来等待他的是一系列错综复杂、阴差阳错的事。他组建了一支又一支乐队,这些乐队无一不以解散告终,仿佛已经有了规律。只有在某场演出有极其不叫座的危险或现场有唱片公司星探,需要好多人去捧场时,他才会找我—虽然这些人和我一样不重要。
二十五岁近在眼前,眼看着某种定势也在向他招手。20世纪90年代,伦敦乐队呈井喷式发展,他的四人乐队—摇/控—认可度也终于开始攀升。在杂志里可以看到写他们的文章,也有亲密朋友以外的人去看他们的演出了,他们的单曲也可以在商店里买到了。除了真正的成功,他们什么都有了。就像瑞说的那样,即使他在街头被枪杀,他的名字对这里的人仍然什么都不是,这无疑会令他恼火不已。
从瑞说的话里可以听出,显然她不只是布兰登那些寻常女友中的一个。当年我和布兰登还住在家里,并且要被迫跟他打交道时,我从来不屑于费劲记住那些每周一换、挽着他胳膊的女孩的名字。他的恋爱通常都只维持几天,而不是几周(甚至有那么一次是几小时)。已经数不清多少次了,我一接起电话,就听到女孩子的哭泣声或喊叫声,或者比这还要糟糕。我们离开家后(我去上大学,布兰登去玩乐队),每次只要我在家庭聚会上看见他,他都带着一个新女朋友在身边。瑞听上去不像她们中的一个。她跟他在一起十四年了。十四年,搬了十次家,有了一个孩子—这对我哥哥来说真是不小的进步。他们甚至置办了一套房产,在太浩市1,就在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小山区里。听她的声音也感觉她人非常好—不够理智,但人很好。我们的对话在实际问题—怎么处理布兰登的遗体、该给谁打电话、她缺不缺钱—和闲聊八卦之间来回转换。前一秒还在说死亡证明,下一秒就闲扯到我们的家庭。后,我干脆躺在翁布里奇低矮的山脚下,听着天花板上嗡嗡的风扇旋转声和瑞的声音。她的声音非常催眠,像广播里的那样。她有一副好嗓子,仿佛能吸引着你、使你不断把电话压到耳朵上从而与外面的世界隔绝起来。
“那你会去吗?”这个问题把我拉回现实。我想不起来我们具体说到哪儿了。
“去哪儿?你能再说一遍吗?”
“去警局,或者到了这份儿上可能得去停尸间了,去认尸,你可以吗?我不能扔下罗宾不管,再说为这事我也付不起机票钱。”
“当然可以,”我说道,心里感激她没有张口要我付钱好让她过来。其实我内心深处一直充满怀疑,这整件事,包括发生在布兰登身上的这些事,会不会都是一场骗局,“把号码给我吧,我看看能做点儿什么。”
《成名之日》包含了经典作品的所有特质。——《爱尔兰时报》
山羊皮乐队贝斯手马特·奥斯曼的处女作混合了洛杉矶的黑色犯罪、J. G. 巴拉德的城市景观和托马斯·品钦的黑暗语言游戏,所有这些都洋溢着对音乐的敏锐感知。——《GQ》
马特·奥斯曼写了一部伟大的黑色小说。——《偷镜贼》作者,马丁·西伊
精彩的处女作。神奇,超现实,令人不安。——《杀死你的朋友》作者,约翰·尼文
马特·奥斯曼成功吸引了他的观众,这一次不是在舞台上,而是通过《成名之日》证明他的魅力不止在音乐,也在文字。——国外读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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