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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渝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20109768
出版时间2019-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8元
货号9787220109768
上书时间2024-11-30
绪言
四川古称巴蜀,简称蜀。四川位于中国西南腹地,居于长江上游枢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自古被称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它虽然远离中原,但它的历史演进步伐却和中原大体一致。在大多数历史时期中,四川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历来被视为祖国的战略大后方。
一、四川历史的发展阶段和主要特点
从先秦至民国四川历史经历了八个发展阶段:
1.新石器时代晚期为四川历史的萌芽阶段。
中国文化是由各大区系文化多元整合、一体发展而成的,巴蜀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区系。在距今5000—4000年前的中华文明起源时代,全中国的文化呈现为几个大板块,形成六大文化区系,各有渊源,自成体系,交流互动,构成中国远古文化的主干。
在长江上游地区,以成都平原三星堆文化早期(宝墩文化)为主体所形成的古蜀文化区是其中的一大板块。经过连续发展演变,巴蜀地区成为长江上游的古代文明中心。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和成都金沙遗址等重大考古发现的深刻内涵,确切表明古代巴蜀在中国文明的缔造尤其是中国西部的开发史上发挥了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是中国文明的重要起源地;巴蜀文明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2.夏商周时期为巴蜀古代文明起源、形成并达到*次鼎盛阶段。
在夏商周时代,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十二桥文化(含金沙遗址文化)达到古蜀文明的繁荣与全盛阶段,它与中原文明平行发展,同步演进,取得了巨大的文明进步。春秋战国时代,古蜀文明高度发展了礼乐文化,它巨大的文明辐射力对于西南地区青铜文化的进步产生了重要影响和作用,同时还将其影响扩展到东南亚和南亚地区。
3.秦汉时期为巴蜀经济文化转型,全面融入华夏文化并达到第二次鼎盛阶段。
战国末叶秦统一巴蜀后,随着秦汉王朝对巴蜀地区的政治经济改造和文化变革,巴蜀文化逐步转型,成为秦汉文化的一支重要地域亚文化,同时后来居上,迅速攀上汉文化的高峰。西汉时成都为仅次于京师长安的全国第二大城市,东汉时成都为全国六大都市之一,是长江流域和西部地区*的中心都市,长期发挥着组织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汉魏之际,西蜀地区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创立了道教,成都平原成为中国道教的重要发祥地,天师道成为全国道教的主干,形成中古时期四川文化的一个突出特色,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4.魏晋南北朝时期为四川历史发展的*个低谷阶段。
魏晋六朝之际,不少割据政权统治过四川,导致四川政区建置变动频繁,难以组织生产,经济文化大幅度后退,但民族交流与融合却成为这一历史阶段的大潮流,这给四川的多元文化注入了新内容。
5.唐宋时期为四川历史第三次鼎盛并达到高峰阶段。
隋唐五代时期,四川地区长期相对安定。随着全国大批文化名人入蜀,四川成为唐代全国文学*繁荣的地区之一,而四川的经济文化在这个时期长期走在全国的前列,时人称为“扬一益二”,在中国经济文化史上占有十分显要的地位。宋代四川经济高度繁荣,达到古代的高峰,文化上文学、史学、哲学名家辈出,经济上出现了全世界*早的纸币“交子”,不论在中国经济史还是中国文化史上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由于南宋四川抗蒙(元)的英勇斗争,延缓了蒙古大军西侵欧洲的步伐,对世界历史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6.元明时期为四川历史的第二个低谷阶段。
宋元之际四川遭战争蹂躏,急剧衰落,文物菁华毁灭殆尽。明代四川在恢复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明末全国战乱,四川大受摧残,人口锐减,土地大量荒芜,赤地千里,经济文化一落千丈。
7.清代为四川历史重新走向鼎盛并逐步开始向近代化转化的阶段。
清初,全国十多个省的大批移民来到四川,给四川的经济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清代四川文化丰富多彩,文史哲名家颇多,在海内外享有极高声誉。而四川保路运动,打响了辛亥革命*枪,“引起中华革命先”(朱德:《辛亥革命杂咏》,《人民日报》1961年10月10日),在全国产生了巨大影响。
8.民国时期为四川历史发展的重要转折阶段。
民国时期,四川不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方面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在新文化运动、二次革命、护国战争、护法战争尤其是红军长征和抗日战争中,四川人民都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四川产生了一大批革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四川历史也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如同中国所有的区域史一样,四川历史也不是呈线性发展,而是在曲折中发展演变的。
从历史的长时段视角看,四川历史发展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四盛三衰”:先秦、秦汉、唐宋、清代是四个高峰,魏晋六朝之际、元明之际和明清之际是三个低谷。但高峰和低谷是相对而言的,高峰期的四川也并不总是直线上升,其中充满了跌宕起伏,同时它的盛衰局面也必然受到全国政治经济大局变化的影响。
四川历史上四个高峰期的出现取决于几个必要条件:首先是政治相对清明,社会相对稳定,在这个基础上经济文化得以持续发展。其次是周边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相对安定。当然,全国大局的安定是*重要的。先秦、秦汉、唐宋、清代四川的发展和繁荣,都离不开这几个条件。
同样,四川历史上三个低谷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与周边关系的不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或是直接由全国战乱的局面造成。魏晋六朝之际、元明之际、明清之际,都是因为长期战乱,四川的经济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民生凋敝,社会破败不堪。铁的事实说明,分裂、割据、战乱是社会进步的大敌,而统一、和平、安定是社会进步的基本条件。
考察历史,不难知道,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四川在大多数历史时段处于相对安宁因而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的时期,历史上四川之所以能够以物华天宝、地灵人杰闻名于世,其根本原因在此。
二、四川历史上的政区建置
先秦时期,巴国、蜀国是西南地区的泱泱大国,据有较为广阔的疆土。
《华阳国志·巴志》记述巴地的范围是:东起今重庆奉节,西至今四川宜宾,北接今陕西汉中,南达今渝东南、黔东北以及湘西部分地区。这其实是将巴国在不同时期所先后占有的版图与巴地的范围合在一起加以总述的。按照巴国历史的发展,巴国疆域的历时性变迁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商周时代,据有汉中东部;春秋时代,向大巴山东缘发展;春秋末叶,举国南迁至长江干流鄂西、渝东之间;春秋战国之际,渐次进入长江、嘉陵江、渠江、乌江之间的渝东地区和四川盆地东部,并兼有与鄂、湘、黔相邻之地。
《华阳国志·蜀志》对于蜀国疆土的记载是:西周到春秋时期,蜀疆北达今陕西汉中,南抵今四川青神县,西到今四川芦山、天全,东至嘉陵江,而以岷山和南中(今凉山州、宜宾以及云南、贵州)为附庸。到战国时代,蜀王国疆域“东接于巴,南接于越,北与秦分,西奄峨嶓”,成为中国西南首屈一指的泱泱大国。
公元前316年,秦并巴蜀后,将巴、蜀分别置为巴郡和蜀郡,不久分巴、蜀置汉中郡,在巴、蜀、汉中三郡之下,共置四十一县(此据《汉书·高帝纪》。据《华阳国志》,则为三十一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分蜀郡东部置广汉郡。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分蜀郡、巴郡及夜郎地区置犍为郡。两汉之际,原巴蜀境内共置有巴、蜀、汉中、广汉、犍为、越巂六个郡,除汉中郡在今陕西省境,以及广汉郡、犍为郡和越巂郡中有八县分属甘肃、云南、贵州等省外,其余五郡全部在今四川省和重庆市境内,再加上属于南郡的巫县,总计有五十九县。至东汉中晚期,由于政区的一些变化,中央政府在上述五郡内共置六十二县,加上南郡之巫县,总计六十三县。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州部,巴蜀地区属于益州。曹魏景元四年(263年)分益州的巴汉七郡置梁州。西晋武帝泰始七年(271年),分南中四郡置宁州,宁州不在今四川境内。成汉割据巴蜀时期,置司隶、益、梁、荆、宁、交、安、汉等八州,至东晋稍有变化。从420年到553年,益州属于南朝版图,先后历刘宋、南齐、南梁三个朝代。553—557年,益州为西魏攻占。557年,北周取代西魏,益州转入北周版图。581年,杨坚取代北周,建立隋朝,益州成为隋朝疆土。
隋王朝在巴蜀地区共置四十州,辖一百七十县,又在益州、遂州(今四川遂宁)、泸州(今四川泸州)、利州(今四川广元)、信州(今重庆奉节)、会州(今四川茂县)等冲要之地设置总管府。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隋王朝改州为郡,罢置各总管府,以郡统县,地方行政制度改为郡、县两级。在巴蜀地区,亦将旧有州、县予以省并,设为二十四郡,辖一百七十四县。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十道,巴蜀地区分属剑南道、山南道和江南道。剑南道包括剑门关以南、嘉陵江中下游以西的地区,山南道包括嘉陵江以东、长江以北的地区,江南道包括山南道以南的地区。剑南道领二十四州,山南道领十六州,江南道在川境领黔、南两州。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年),调整全国为十五道。剑南道所辖区域未变,领州增为三十三个;山南道分为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山南西道领嘉陵江以东的四川东部诸州,山南东道领长江一带的涪、忠、万、夔四州;江南道则归黔中道,在川境领黔、南、溱三州。肃宗至德二年(757年),又分剑南道为剑南东道和剑南西道。代宗广德二年(764年),将此两道合为一道。大历元年(766年),分剑南道为东、西两川,成为剑南东川节度使和剑南西川节度使两个节度使辖区。这样,剑南东川节度使领十二州,剑南西川节度使领二十五州,山南西道领十州,山南东道领四州,黔中道领三州。其中以剑南东川、剑南西川和山南西道*为紧要,号为“剑南三川”。
唐王朝在归附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置羁縻州县,进行间接统治,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刺史或县令,分属设在边州的各都督府。自太宗时始,以都督府统领羁縻州县的制度便成为定制。在四川境内各个边州,置有松州都督府、茂州都督府、雅州都督府、黎州都督府、嶲州都督府、戎州都督府、泸州都督府、黔州都督府等,统督各个少数民族。
宋廷平蜀后,按宋王朝的路、州(府、军、监)、县(监)三级地方行政制度对巴蜀地区进行统治。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改川峡路为益州路(后改为成都府路)、梓州路(后改为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合称“川峡四路”,基本未再改动。川峡四路,就是后来“四川”名称的由来。川峡四路还辖有陕西、甘肃、湖北和贵州的部分地区,按照《宋史·地理志》的记述,南宋川峡四路在今四川地区设州四十九个,县一百一十七个,羁縻州二百一十四个。
宋王朝在四川还设置有:都大提举茶马司,掌榷茶买马;宣抚司,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统护将帅、督视军旅;四川制置司,掌节制四川御前军马、官员升改放散、类省试举人、铨量郡守、举辟边县守贰;四川总领所,掌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
元朝分全国为十一个行省,四川行省是其中之一。1286年,设置四川等处行中书省,治所成都。行省制之下,政区分别为路、府、州、县。四川等处行中书省设九路,另有属州三十六个、军一个、属县八十一个。元朝在今四川辖境内还设置了四川行省南道宣慰司管辖的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在沿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蛮夷宣慰司,下辖宣抚司;宣抚司下设长官司,下辖千户、百户,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土官。
明王朝建立后,为在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体制,于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废除元代和明初设置的作为地方*行政机关的行中书省,改置承宣布政使司,只掌民事,又置都指挥使司统率卫所,置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刑狱。地方行政机关的分权性结构,避免了因地方权力过于集中而形成的对中央集权的干扰,但同时也限制了地方行政机关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明代四川行政机构,有府(省以下的第二级行政机构)十三个,直隶州(与府同级)六个,府辖州十六个,县一百一十一个,宣抚司一个,安抚司一个,长官司十六个。军事机构,都司以下,省卫七个,招讨司一个,宣慰司两个,安抚司五个,长官司二十二个。
清代四川行政制度,省之下有道,道之下有府(直隶州、直隶厅),府之下有县(散州、散厅)。据嘉庆《四川通志》的记载,四川省有府十二个,直隶州八个,直隶厅六个,属州十一个,厅四个,县一百一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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