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新】【良好】皇清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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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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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振玉 輯 張小也 蘇亦工等 點校
出版社凤凰出版社
ISBN9787550628755
出版时间2018-12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320元
货号9787550628755
上书时间2024-11-2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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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整理説明
《皇清奏議》爲清代奏疏彙編,‘奏疏者,群臣論諫之總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明〕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説》,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皇清奏議》中的奏疏主要包括題本、奏本、奏摺等,具體情况則需要根據各篇的時代、格式及内容加以判斷。
此次點校工作的底本爲羅振玉所輯《皇清奏議》六十八卷及續編四卷,被收入《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版。史部詔令奏議類。據羅氏跋云:‘《皇清奏議》六十八卷,起順治元年,訖乾隆六十年。續編四卷,起嘉慶元年,訖十年。内府精寫本,乃史臣奉敕編輯,爲近日典守者所竊出者。’這裏‘史臣’指清國史館官員。羅氏案:‘《宫史續編》著録《皇清奏議》四十册,起順治元年,訖乾隆九年。近人所撰《殿本書庫存目》計存奏議八百九十册,則始順治,訖光緒。’因此他推斷,《皇清奏議》係由國史館官員隨時編定增入,這個内府精寫本則爲嘉慶朝所輯。
通過檢看,羅氏發現内府存本自順治朝到嘉慶朝多有殘缺,‘於順治朝缺三年至十二年;康熙朝缺元年至十年、五十七年至六十年;雍正朝缺三年以下;乾隆朝缺十八年以下;嘉慶朝缺五年至十年及十二、三年,十五、六年,十九年諸册’。也就是説,宫中已經没有此書的全本了。而此前京師曾出現過一個六十八卷的活字本,與羅氏所見的内府精寫本内容相同,但是没有續編四卷。這個活字本流傳較少,而錯訛甚多,所以羅振玉借編刊‘國朝’史籍的機會,以内府本爲底本,加以精寫,歷時一年,得以完成。羅氏稱:‘柱下之藏得傳播人間,洵爲考國史者所共快矣!’《皇清奏議》羅振玉跋。
《續修四庫全書》没有給出所收《皇清奏議》的版本信息,《中國古籍總目》中華書局、上海古籍出版社二九年出版。原書中將各藏書單位都進行了簡寫,每個條目的格式也不統一,這裏略做調整。對《皇清奏議》在各公藏機構中的保存情况著録如下:
一、 《皇清奏議》不分卷(順治元年至二年、十三至十八年,康熙十一至二十六年、二十八至三十年、三十二至三十六年、三十八至四十三年、四十五至四十七年、五十至五十三年、五十六年,雍正元年至二年,乾隆元年至十三年、十五至十七年,嘉慶元年至四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二十至二十五年,道光元年至三十年),清内府抄本這與羅振玉提到的内府存本的情况相符。,藏臺北‘故宫博物院’。
二、 《皇清奏議》不分卷(順治十一年至十六年,雍正元年至十三年),清抄本,藏山東省圖書館。
三、 《皇清奏議》不分卷(乾隆元年至八年),清抄本,藏國家圖書館。
四、 《皇清奏議》□卷(存咸豐朝二十卷,同治朝一百六十八卷,光緒朝四百五十一卷),清國史館編,清内府抄本,藏臺北‘故宫博物院’。
五、 《皇清奏議》不分卷(咸豐元年至十一年,同治元年至十三年),清内府抄本,藏臺北‘故宫博物院’。
六、 《皇清奏議》不分卷,清抄本,藏遼寧省圖書館、吉林省圖書館、南京大學圖書館、臺灣圖書館。
七、 《皇清奏議》四十四卷,清抄本,藏國家圖書館、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
八、 《皇清奏議》副本不分卷(存康熙六至十一年、十三至十七年,乾隆五年。又一部,存康熙三十五至三十六年、三十八至四十年,雍正元年至三年,乾隆七年至八年),清抄本,藏國家圖書館。
九、 《皇清奏議》六十八卷,續四卷,民國二十五年墨緣堂石印本,藏上海圖書館、南京圖書館。
十、 《皇清名臣奏議》六十八卷,題琴川居士編。清木活字印本,藏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南京圖書館、浙江圖書館。
十一、 《皇清名臣奏議》六十八卷,清光緒二十八年麗澤學會石印本,藏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南京圖書館、浙江圖書館。
目前,通過查詢上述各圖書館的官網,可以看到情况與《中國古籍總目》中的著録并不完全一致,實際調閲時則發現情况更加複雜,如浙江圖書館除了木活字本之外,既有刻本又有石印本,與總目和官網所提供的信息都不相同。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我們根據羅振玉的跋語,將國家圖書館、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浙江圖書館、山東省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南京圖書館、臺北‘故宫博物院’等處所藏《皇清奏議》、臺灣文海出版社影印出版的《皇清奏議》收入《近代史料叢刊三編》,臺灣文海出版社二六年版。(以下簡稱‘文海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影印出版的吉林省圖書館藏抄本《皇清奏議》收入《中國公共圖書館古籍文獻珍本彙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二四年版。等不同版本進行了比較,此外還從網上下載了一部鈐有‘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藏書印的《皇清奏議》目前大陸清華大學圖書館中查無此書,待查。(以下簡稱‘清華本’。),大致可以判斷《皇清奏議》的完整輯本主要是兩種所謂‘完整’是相對而言,指國史館已經編定的嘉慶四年以前的奏議,不包括此後尚未編定的部分。這一點從吉林省圖書館藏鈔本的輯者序言中也可以看出,他提到自己的輯本‘乃直史館命吏鈔録’,後聞坊間有刊本,而這个‘坊刻’才是‘完本’。。
其一爲琴川居士本。這個輯本的形式特點是,時間起自順治元年,止於乾隆六十年,篇幅爲六十八卷,書名頁題爲‘皇清名臣奏議’,牌記題‘都城國史館琴川居士排字本’,而版心和目録則標示‘皇清奏議’,每頁八行二十字。例如,在國家圖書館藏書中有以下幾種屬於這一輯本系統:
一、 《皇清奏議》六十八卷首一卷,(清)琴川居士輯,刻本,四十六册。
二、 《皇清奏議》六十八卷首一卷,木活字本,都城國史館琴川居士,三十二册。
三、 《皇清奏議》六十八卷首一卷,木活字本,都城國史館琴川居士,六十册。
四、 《皇清奏議》六十八卷首一卷,木活字本,都城國史館琴川居士,九十六册。
此外,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藏《皇清奏議》(刻本四十八册)、浙江圖書館藏《皇清奏議》(刻本四十八册、木活字印本四十八册)、山東省圖書館藏《皇清奏議》(木活字本四十八册),上海圖書館藏《皇清奏議》(木活字本四十八册)、南京圖書館藏《皇清奏議》(活字本四十八册)以上有關木活字本與刻本的信息,均依據圖書館提供的館藏目録,在請教有關專家後,得知其中一些并不準確,然而以我们目前的水平尚不能做出詳盡判斷。,網上下載的清華本《皇清奏議》(刻本四十八册)等,都屬於這個輯本系統。另有一種清光緒二十八年雲間麗澤學會出版的石印本八册,其篇幅也是六十八卷首一卷,但版式與上述刻本或活字本不同,書名爲《皇清名臣奏議彙集初編》,牌記題‘光緒壬寅孟春麗澤學會校印’,正文前有婁縣張爾耆題識一篇,指出此本經過其校正,并且在每條目録下均給出了簡單的提要,如卷之一順治元年‘敬獻治平三策’下有小字 ‘議崇禎廟號,裁加派弊政,羅四方賢才’,用來提示主要内容。此本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與南京圖書館有藏。
琴川居士爲何人,目前仍不清楚,看起來他曾在國史館供職,所以這個輯本應該就是羅振玉所提到的京師坊間的活字本,《皇清奏議》爲書的本名。
其二爲羅振玉本。這個輯本的特點是,時間起自順治元年,止於嘉慶十年,篇幅爲六十八卷,續編四卷,書名題爲‘皇清奏議’。各書均爲石印本(影印本),且應當是由同一版翻印而來,因此在形式上没有什麽區别。
羅振玉輯本在國家圖書館藏書中登記有以下幾種:
一、 《皇清奏議》六十八卷,續編四卷,(清)宋權等撰,石印本,旅順庫籍整理處,‘康德三年’(一九三六),十六册。
二、 《皇清奏議》六十八卷,續編四卷,(清)琴川居士輯,石印本,旅順庫籍整理處,民國二十五年(一九三六),十六册。
三、 《皇清奏議》六十八卷,續編四卷,(清)琴川居士輯,石印本,墨緣堂,民國二十五年(一九三六),十六册。
此外,浙江圖書館、上海圖書館藏《皇清奏議》六十八卷續編四卷,均爲民國二十五年墨緣堂石印本,十六册。南京圖書館藏《皇清奏議》六十八卷續編四卷,爲旅順庫籍整理處影印本在國家圖書館與南京圖書館的館藏目録中,有個别著録爲‘(清)琴川居士輯’的,應當是登記時的誤寫。。
在琴川居士輯本中,雲間麗澤學會石印本是比較特殊的,除了版式、書名、牌記之外,目録中的一些條目不僅與羅振玉本有區别,與琴川居士本系統的其它版本也都有所區别,我們將它們相互之間的一些主要不同之處列爲下表。(琴川居士)雲間麗澤學會本(羅振玉)旅順庫籍整理處本卷之二
請羅人才備漢大僚疏卷二
請羅人才備大僚疏(清華本、文海本同)卷之五
慎舉動以留綱常疏卷五
直布愚忠疏(清華本未排、文海本同)卷之九
整頓邊圉拯救兵民疏卷九
整頓邊圉疏(清華本、文海本同)卷之九
大道永計恤滿洲兵民疏卷九
大道永計疏(清華本、文海本同)續表(琴川居士)雲間麗澤學會本(羅振玉)旅順庫籍整理處本卷之十四
密陳靖海一策二策三策(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十四
密陳靖海三策卷之十七
請舉行籍田之典疏(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十七
請舉行耤田之典疏卷之十九
請禁奪人留任疏卷十九
請禁奪情留任疏(清華本、文海本同)卷之二十一
請清吏治以重民生疏(清華本、文海本同)卷二十一
清吏治以重民生疏卷之二十二
恭陳久大之圖十漸疏卷二十二
恭陳久大之圖疏(清華本、文海本同)卷之三十九
請酌銀穀兼賑之法疏卷三十九
請酌賑民之法疏(清華本、文海本同)續表(琴川居士)雲間麗澤學會本(羅振玉)旅順庫籍整理處本卷之四十二(時間均爲乾隆十年)(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四十二(時間均爲乾隆十年)内容與麗澤學會本的卷之四十五相同卷之四十三(時間均爲乾隆十一年)(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四十三(時間均爲乾隆十年)内容與麗澤學會本的卷之四十二相同卷之四十四(時間爲乾隆十二、三年)(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四十四(時間均爲乾隆十一年)内容與麗澤學會的卷之四十三相同卷之四十五(時間均爲乾隆十四年)(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四十五(時間爲乾隆十二、三年)内容與麗澤學會的卷之四十二相同卷之五十五
請責成武職大員整飭緝捕疏(清華本、文海本不同,作‘奏調劑武職奏疏一道’)卷五十五
請緝捕責成大員疏(清華本、文海本不同,作‘奏調劑武職奏疏一道’)卷之五十五
請禁批原問官覆審會審疏卷五十五
請伸民枉以杜刁風疏(清華本、文海本同)續表(琴川居士)雲間麗澤學會本(羅振玉)旅順庫籍整理處本卷之六十
豫籌河湖泄修蓄防事宜疏卷六十
豫籌河湖蓄泄修防事宜疏(清華本、文海本同)卷之六十六
陳漕運湖河支幹疏(阿桂、薩載、李奉翰)(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六十六
陳漕運湖河支幹疏(阿桂)卷之六十六
議移建清口壩工疏(阿桂、薩載、李奉翰)(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六十六
議移建清口壩工疏(阿桂)卷之六十六
陳會勘運河情形疏(阿桂、蘭第錫、長麟、毓奇)(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六十六
陳會勘運河情形疏(毓奇)卷之六十七
議臺灣屯丁疏(福康安、魁倫、徐嗣曾)(清華本、文海本同)卷六十七
議臺灣屯丁疏(福康安)這些區别有的只是概括方式不同,或者使用了通假字,意義不大。有的則意義重大,如卷之二,麗澤學會本的‘請羅人才備漢大僚疏’,清晰地顯示出清初漢官的訴求,在羅振玉本中却没有體現。又如卷之五‘慎舉動以留綱常疏’,在羅振玉本中爲‘直布愚忠疏’,諸如此類,總的來説後者語氣相對委婉和緩。由於麗澤學會本時間較早,因此其目録也許是琴川居士本的原始樣貌,而羅振玉進行了改動因臺北‘故宫博物院’所藏《皇清奏議》存本中缺少順治三年的内容,我們無從得知國史館原來的擬題。;至於清華本、文海本,雖然均屬於琴川居士本系統,但是其目録與麗澤學會本和羅本各有异同,也許是因爲二者晚出,翻刻時參考了羅本,并進行了一些改動。
此外可以看到,琴川居士本與羅振玉本卷四十二到卷四十五的排序相差較大。通過查閲《宫中檔乾隆朝奏摺》,基本可以肯定琴川居士本的排序是錯誤的,其標爲乾隆十四年的那一卷奏疏的時間,確如羅振玉本所標爲乾隆十年。
經過反復比對,我們確認除了前述這些情况之外,琴川居士輯本與羅振玉輯本在順治元年到乾隆六十年這一部分所收録的奏疏,無論是目録還是内容都是相同的,這是因爲二者均出自國史館已經編輯好的《皇清奏議》據查國家圖書館藏《皇清奏議》(副本)、臺北‘故宫博物院’藏《皇清奏議》(稿本),顯示《皇清奏議》在琴川居士本、羅振玉本之前已經編目分册,且與二者編目分卷的情况基本相同。。我們選取被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的羅振玉輯本爲底本,首先當然是因爲它比琴川居士輯本多出嘉慶朝的續編四卷,其次是受了羅本跋中‘精寫本’説法的誘惑——事實上,當標點工作進行了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現它存在比較嚴重的掉落字句的情况。還有則是從成本出發,考慮到有易得的PDF資源可以利用。對於其中的錯誤與缺失,則以清華本和文海本進行訂正補充而這其實也是因爲二者有易得的PDF資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調閲複製的成本。。至於那些微小的、没有實質意義的區别,則没有一一出校。
《皇清奏議》有其獨特的編輯原則。首先,它把歷朝奏疏按時間順序做了編排,如果孤立地看,這一點并没有什麽意義,但是如果把它置於奏議編輯體例的發展過程中來觀察,就會顯示出其獨特性。有學者已經指出,傳統奏議總集是以事類爲綱的編排體例,但是乾隆朝以後這一傳統逐漸被打破。兩部官修奏議總集——《皇清奏議》和《御選明臣奏議》‘有意識地採取了與清初以及前朝不同的編排體例,由以事類爲綱、分門别類編排材料,變爲以朝代先後爲序,突出了時間順序’。據學者分析,《皇清奏議》的這一特點,一方面源自其‘由國史館史臣所編,蓋爲保存本朝文獻和編修國史服務’,因此以時間爲序,并不分類割裂。另一方面,自《隋書·經籍志》確定傳統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後,奏議類圖書主要被歸屬在集部。‘清代中期以後,隨著史學地位的提高,史學意識的增强,人們逐漸以史學的眼光審視奏議類圖書,不再簡單地以臣僚文章的角度將其劃歸集部。’《四庫全書總目》在史部下設立了詔令奏議類,‘既然將奏議類書目著録於史部之下,那麽,自然便要從史書編纂的角度來考慮此類圖書編纂體例的選擇’。《皇清奏議》與《御選明臣奏議》能夠突破傳統的以事類爲綱的編纂方法,採用編年體,正是在當時史學地位提高,人們對於奏議類圖書性質的認識和歸屬的思想影響下的必然結果梁繼紅《試論清代奏議總集的編排體例》,《檔案學通訊》二六年*期。。《皇清奏議》的這一編輯原則,對於系統考察清代典章制度的形成過程與變化大有裨益,可以據此追踪清代統治發展的脉絡。而其中保留的一些官方史書中刻意剔除或迴避的材料,特别是清朝入關之初的一些奏疏,則彌足珍貴。
其次,《皇清奏議》收入的主要是監察官員與督撫學政等官員的奏疏,是從臣工進諫的角度進行收集整理的,偏重於批評建言。清代的監察官員有風聞言事的權力,但是其中一些人并無實際政治經驗,所以奏議中有的固然尖鋭到位,有的却反映出上疏者的食古不化,甚至也不排除有的只是爲了言事而言事。張爾耆的題識指出:‘歷觀諸疏,大抵開創之初,當勝朝積玩之後,因循陋習,未盡湔除,綱紀之弛也,孰振之?賦役之困也,孰蘇之?故諸臣言事往往以收拾人心,澄叙官方爲先務,使非聖人在上,諸臣烏能知無不言、言無不行哉?至乾隆間,承平日久,規模宏遠,無事更張,諸臣不過承流宣化,救弊補偏,其設施固不必有大過人者,然當疆陲新拓,草萊未辟,人心未定之時,亦能隨地制宜,深思遠慮,不憚洋洋灑灑,上達聖聰,所謂無忝厥職者。’也隱晦地暗示了清代臣工言事的風格從清初百廢待興時的痛下針砭,到中期持盈保泰時的穩中求進的變化過程。當然,也應該看到,這些内容往往是我們所不熟悉的清代國家的體統,套用當下流行的一個詞彙,它們體現出清代國家的‘存在感’。
此前,琴川居士本《皇清名臣奏議》六十八卷,已經由臺灣文海出版社於一九六七年影印出版,吉林省圖書館藏抄本《皇清奏議》也由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二四年影印出版,羅振玉本《皇清奏議》則被收入《續修四庫全書》。有鑒於《皇清奏議》的價值,我們認爲,將羅振玉本標點出版,可以方便更多的研究者及其他對清史有興趣的人加以利用。在整理過程中,令我們感觸更加深刻的是,在當今大量古籍影印本面世的情况下,點校本仍然有其不可取代的意義,點校工作者所付出的心血,可以理清文獻源流,并爲使用者提供更爲精良的版本。不可否認的是,在整理工作中,點校者的功力也面臨極大的考驗,一些在個人研究中尚可以遮蓋的弱點,在點校成果中將暴露無遺。當然,由於《皇清奏議》的版本情况并不複雜,我們所做的簡單的核對工作尚不足以稱之爲點校。
本次《皇清奏議》的整理任務主要由我承擔,參與前期録入標點工作的有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的孔祥文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李雪梅教授、李典蓉副教授、郭瑞卿副教授、張蓓蓓副教授、清華大學王帥一博士。參與中期校對工作的主要有李雪梅教授、李典蓉副教授、中山大學温春來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張瑞威副教授、卜永堅副教授、浙江大學杜正貞副教授及他們的學生,并有前報社資深編輯卜文芳老先生的貢獻。*後的校對和統稿工作由我在蘇亦工教授的指導幫助下完成,臺灣交通大學連瑞枝教授、山東師範大學王培峰博士、浙江大學李揚博士等協助我對不同版本進行了進一步核對。
經過整理的全書採取繁體直排版式,施以新式标點符號,通假字不動,异體字基本參照《通用規範漢字表》加以規範,原書格式中的各種因避諱、敬語而相應産生的空格、抬頭等形式均不予體現。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張小也
【免费在线读】
商品简介
《皇清奏议》为罗振玉在搜集整理内阁大库史料的过程中发现,全书68卷,正编64卷、续编4卷,收入了清顺治元年至乾隆六十年和嘉庆元年至十年的中央官员及督抚学 政等地方高级官员的奏疏,反映了清初至清中叶政局的变动、政治生态的演变、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本次整理以民国二十五年墨缘堂石印本(据罗振玉“内府精写本”影写)为底本,国家图书馆藏《皇清奏议》(不分卷)和清华本《皇清名臣奏议》为主要参校本。
作者简介
张小也,女,历史学博士。现为深圳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著有《清代私盐问题研究》、《官、民与法:明清国家与基层社会》等,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 十篇。 苏亦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法律史学的研究,尤长于清代法制、香港法律史及比较法律史的研究。
【媒体评论】
读者对象:清史研究者
目录
皇清奏議
羅振玉 輯
張小也 蘇亦工等 點校
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資助項目
鳳凰出版社皇清奏議目録
整理説明一皇清奏議卷一
敬獻治平三策順治元年宋權
條陳學政六事順治元年曹溶
請汰冗員疏順治元年向玉軒
謹陳剿撫實著疏順治元年金之俊
請明紀綱定人心疏順治元年朱鼎蔳
痛陳民苦疏順治元年衛周胤
請蠲租慰民疏順治元年金之俊
宏開泰治疏順治元年郝傑
漕務八要順治元年金之俊
謹陳全秦善後事宜順治元年戴明説
謹陳根本之計以襄治平疏順治二年劉明偀
謹竭芻蕘以襄治平疏順治二年楊檟
乞早撲剿近賊疏順治二年向玉軒
襄治四要順治二年廖攀龍
嚴約束以成大業疏順治二年高去奢
請勤召對疏順治二年趙開心 皇清奏議卷二
請定經制疏順治二年李運長
特糾奸貪大臣疏順治二年吴達
敬陳保邦富國要圖順治二年李運長
敬陳兵民兩便之法順治二年朱鼎延
請定江南賦役疏順治二年趙弘文
請崇寬厚以御下疏順治二年朱鼎延
請定經制以清積蠹疏順治三年張懋熺
請將屯田王田歸并民田議順治三年馬兆煃
謹陳治平三大要順治三年衛周胤
請羅人才備大僚疏順治三年向玉軒
請治東南水利疏順治三年土國寶
請嚴飭守令重處貪庸疏順治三年林起龍
請速禁止异端訛言疏順治三年林起龍
請禁訪役疏順治三年張國憲
弭盜疏順治三年盧鑄
再陳滅賊要著順治四年吴達 皇清奏議卷三
急復驛遞原額疏順治四年羅國士
請再展例蠲荒疏順治四年吴達
請沛明綸以普聖化疏順治四年高桂
嚴飭徵糧之法疏順治四年劉顯績
請保善類以圖至治疏順治四年蔡應桂
請革舊污以成新治疏順治四年楊時化
剔蠹安民疏順治四年魏象樞
請求救時實政疏順治六年魏裔介
請詳蠲免諸款疏順治六年王應元
謹陳安攘十計順治六年劉武元
備述贛南殘苦疏順治六年劉武元
籲陳辰常急切情形順治六年徐勇
備述地方殘苦疏順治七年劉弘遇 皇清奏議卷四
密陳進剿機宜順治七年陳錦
請飭鈔關積弊疏順治八年李人龍
實普皇仁疏順治八年魏象樞
督臣誨貪剥民疏順治八年魏琯
謹述江省情形疏順治八年熊文舉
政事不宜停閣疏順治八年魏象樞
請折漕米疏順治八年姚文然
崇禮勸忠疏順治八年熊文舉
請正體統定服色疏順治八年法若貞
特糾越制冒濫疏順治八年楊義
請禁濫官票提疏順治八年劉顯績
請采群議以濟時艱疏順治九年王永吉
詳陳核餉清兵疏順治九年王永吉
敬陳開墾方略疏順治九年劉餘謨
墾田宜寬民力疏順治九年李人龍 皇清奏議卷五
畫一法守疏順治九年劉餘祐
請革投充疏順治九年劉餘祐
請復治河成法疏順治九年楊世學
乞疏入海故道疏順治九年胡之駿
請省冗員疏順治九年何承都
請解責令州縣疏順治九年魏裔介
畫一賦政疏順治九年何承都
清盜源以安民生疏順治九年牟雲龍
請隆治安永圖疏順治九年房可壯
請明計典疏順治十年魏象樞
請襄泰交盛治疏順治十年朱鼎延
合請優禮大臣疏順治十年散都姚文然
請除積弊疏順治十年張王治
直布愚忠疏順治十年孔胤樾
飭外備復舊制疏順治十年陳協 皇清奏議卷六
安置流民疏順治十年李裀
請停題補將領疏順治十年李敬
請嚴詐騙之禁順治十年王廷諫
軍政考選成例順治十年季開生
特陳江南蠹民之害疏順治十年劉餘謨
條陳四事順治十年魏裔介
法令當求畫一疏順治十年邵士標
請行通制以重大倫疏順治十年陳啓泰
徵絹請改折色疏順治十年班璉
酌弭盜源議順治十年王貞
請嚴保舉疏順治十年李森先
因旱陳言順治十年陳調元
恤民二要順治十年趙進美
刑獄五款順治十年衛周祚
刑律七款順治十年龔鼎孳
仰佐祥刑疏順治十年魏琯
請緩興作疏順治十年周曾發 皇清奏議卷七
褒録幽忠疏順治十一年魏裔介
變通漕政疏順治十一年蔡士英
謹陳攻守六要順治十一年季開生
密陳閩浙防患事宜順治十一年王永吉
嚴貪吏以肅官方疏順治十一年林起龍
罷籍没定逃窩疏順治十一年魏琯
敬陳民困疏順治十一年龔鼎孳
再陳民困疏順治十一年龔鼎孳
再陳未盡微忱疏順治十一年朱徽 皇清奏議卷八
更定八旗兵制疏順治十一年林起龍
分鎮海口疏林德馨
請嚴因循積習疏林雲京
請嚴賑濟稽延疏翁自涵
課吏懲貪疏朱紱
酌議開銷三楚兵餉疏祖澤遠
再請開銷疏祖澤遠
重名器疏張嘉
綢繆封疆疏陳棐
安插流移疏李裀
謹陳民情疏季開生
京倉積貯疏林起龍
禁紛争重廉耻疏王永吉 皇清奏議卷九
陳史法以襄大典疏順治十二年湯斌
興教化以正風俗疏順治十二年魏裔介
直陳海寇釀禍之根疏順治十二年龔鼎孳
敬抒管見五條順治十二年葉舟
整頓邊圉疏順治十二年陳應泰
敬陳兵民之困疏順治十二年杜漺
大道永計疏順治十二年陳之遴
敬陳吏治四事疏順治十二年梁清標
請明是非以清治源疏順治十二年高辛胤
敬陳定蜀之策疏順治十二年李國英
慎批駁清積案疏順治十二年武攀龍
免運糧草以便兵民疏順治十二年楊運昌 皇清奏議卷十
清治源疏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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