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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双艳, 颜萌萌著
出版社山西经济出版社
ISBN9787557709884
出版时间2023-0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70元
货号4315800
上书时间2024-11-14
第一章生态社会学导论
提到生态社会学,人们往往会产生很多疑问:什么是生态社会学,怎么界定生态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它与社会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伦理学等学科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生态社会学的发展历程如何,生态社会学的研究意义是什么,如何架构生态社会学的理论体系等。这些问题是每一门学科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我们的研究也从这里开始。
第一节生态社会学的学术界定
要界定“生态社会学”,我们必须首先对“生态社会”进行学术界定。
一、关于生态社会的界定
(一)生态社会的内涵
生态社会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社会生态学家默里·布克金提出。布克金所提到的生态社会概念是非等级的社会制度与生态文化观的体现。在《自由生态学——等级制的出现与消解》中,默里·布克金指出”文化与个性的改变与我们实现一个生态社会的努力同步—一个基于用益权、互补性和不可简约的最低保障的社会,同时承认一种普遍人性的存在和个体的权利要求。在一种不平等中的平等原则指导下,我们在实现社会内部和谐和社会与自然和谐的过程中,将做到既不忽视个性的领域,也不忽视社会的领域,既不忽视家庭的领域,也不忽视公共的领域。”美国新罕布什尔南方大学的可持续发展办公室主任罗伊·莫里森(Roy Morison)在(走向生态社会)中从价值构建的角度谈道:“生态社会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去理解自然。”“生态表明一个事物对环境是良性的、积极的。”本书中的生态社会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由生态文明阶段所对应的社会形态,是继承中华文明的合理内核并基于人性的合理建构而形成的社会形态,也是从生态保护与发展角度对社会组织和制度的要求与期盼。这种社会是生态、社会、人等多方位的有机融合,既是一种新的生态,也是一种新的社会。这种社会是一种将道德自觉与社会制度相结合的产物,以人与生态和社会的共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从本质上讲,生态社会是人与生态、社会之间以人为核心的、全面的、长期的和良性健康的互动,生态社会既是与人的生存发展相适应相融合的生态,也是与人的健康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相融合的社会,而人的道德自觉、组织有效和合理行为则为二者的良性健康互动提供主体性力量。
(二)生态社会的特征
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生态社会中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建立,有助于打破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的局面。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求破除人类中心主义,这必然涉及对如下问题的终极追问:人与自然的关系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人在自然中的位置到底如何定位?对此,我们不得不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智慧。“天人合一”“民胞物与”“万物一体之仁”等思想可以从源头上找到答案。这是建立生态社会的思想根基,也是人性根基。
第二,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社会作为人的集合体,如何实现公平与正义,建构社会生态的良性互动,也是生态社会的重要命题。个人与集体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基石,而和谐社会也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完善的环境和条件。因此生态社会要体现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值得一提的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离不开自然的参与。人、社会与自然是相互融合的。
第三,族群之间的和谐共生。人类不同族群之间存在着生存环境、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的差异。一个合理的生态社会还必须具有族群融合的能力,使不同地域环境中的族群在生产生活的实践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推动互助与合作,包容差异,以一种平衡合理的发展模式,在不断构建良性生态空间的过程中促进族群之间的和谐与共生。……
《生态社会学》是文化人类学中“生态人类学派”范畴的基本内容。它将针砭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丛林法则”,基于生态共生理念探讨“协和社会”的内在逻辑及理论意涵,譬如了解并认知文化模式学派领袖露丝·本尼迪克特式的“协和社会”的意义及特征对社会生活的理论价值。本书将紧密结合我国现实,尤其是在的“多民族融合”及“融洽相处”的具体案例方面,进行深入探讨,进而揭示生态社会学的主要性质,以逻辑学上的事实反驳,驳斥社会达尔文主义片面的“丛林法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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