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0]民国29年(1940.05.14)兹收到上海申新纺织第九厂有限公司照章派给本人名下廿八年度应得红利全数四分之一连同已收四分之三共计国币554.59元前后如数收讫合立收据为凭/收款人冯秉权签字盖章/加盖上海申新纺织第九厂有限公司现金付讫章/荣德生族人陆菊森盖章/冯秉权,纸有水印,17.5X10.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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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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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1 × 1 cm
货号cimg938
上书时间2019-01-2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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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0]民国29年(1940.05.14)兹收到上海申新纺织第九厂有限公司照章派给本人名下廿八年度应得红利全数四分之一连同已收四分之三共计国币554.59元前后如数收讫合立收据为凭/收款人冯秉权签字盖章/加盖上海申新纺织第九厂有限公司现金付讫章/荣德生族人陆菊森盖章/冯秉权,纸有水印,17.5X10.5厘米。
陆菊森,同年(1947)10月余稚敬辞职,补选陆菊森为理事长。民国37年2月5日,按《工业会法》改组成立第四区针织业同业公会。陆菊森为理事长。上海申新纺织第九厂前身是“上海机器织布局”,筹建于1878年,是中国第一家机器棉纺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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