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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了凡四训978710115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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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5.9折 24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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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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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景,张松辉 译注

出版社中华书局

ISBN9787101155792

出版时间2022-03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24元

货号9787101155792

上书时间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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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商品描述
前言
 

篇 立命之学………………………………………1
第二篇 改过之法………………………………………64
第三篇 积善之方………………………………………91
第四篇 谦德之效………………………………………175

 

附录一 袁了凡居士传…………………………………192
附录二 云谷大师传……………………………………202
附录三 功过格…………………………………………231



一个人的命运,究竟是上天注定的,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那么又该如何去改善命运?这一问题,大概是古今中外的人们所普遍关心的问题。明代袁了凡先生在他的《了凡四训》中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对这一问题做出了令人信服的回答。

 

 

嘉靖十二年(1533)十二月十一日,袁了凡先生出生于浙江嘉善(今浙江嘉善),初名表,后改名黄,字坤仪,又字仪甫,初号学海。后来遇到云谷禅师,明白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立命之学,于是就不愿再做一个受制于命运的凡夫俗子,故改号为“了凡”,也即从此了却凡夫之身的意思。
了凡先生祖籍在江南吴江(今江苏苏州吴江区),晚年又归隐于吴江,所以一般认为他是江南吴江人(见彭绍升《袁了凡居士传》)。但由于他的祖父袁祥入赘到与吴江相邻的嘉善殳氏,而且他也出生于此地,因此他又被视为嘉善人。
了凡先生十四岁时,父亲去世。遵照身为医生的父亲遗愿,了凡先生放弃了举业而开始学医。十七岁时,他偶遇善于预测命运的孔先生,在孔先生的鼓励下,重拾举业,并于第二年进学(考中秀才)。这应该是了凡先生人生的个转折点。由于他对孔先生的命运预测深信不疑,认定一切皆已命中注定,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便听天由命,随遇而安,不思进取了。正是因为进取心不足,了凡先生先后于二十岁、二十三岁、二十六岁、二十九岁、三十二岁时参加了五次乡试,全遭失败。
隆庆三年(1569),已经三十七岁的了凡先生从北京回到家乡江南,拜访了南京栖霞寺的云谷禅师。在云谷禅师的恳切教导下,了凡先生悟得了建立在因果报应思想基础之上的立命之学,于是改号为“了凡”,从此努力行善,积极进取,以图改善自己的命运。这一年应该是了凡先生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
隆庆四年(1570),三十八岁的了凡先生参加应天府(今江苏南京)乡试,在参加了六次乡试后,终于中举。此后,他又分别于三十九岁、四十二岁、四十五岁、四十八岁、五十一岁参加五次会试,也均未成功。就在第五次参加会试失败的那一年(万历十一年,1583)九月十三日,了凡先生“复起求中进士愿,许行善事一万条”(《立命之学》),他决心以善心善行感动天地鬼神,以求取科举功名。
万历十四年(1586),已经五十四岁的了凡先生经历了五次会试失败,终于在此年考中了进士,并奉命协助赵用贤清核苏松(今江苏苏州及上海松江区一带)钱粮,事后上《苏州府赋役议》,未被接受。万历十六年(1588)授顺天府通州宝坻(今天津宝坻区)知县,任职期间,政绩卓著,深受百姓爱戴。
万历二十年(1592),六十岁的了凡先生调任兵部职方主事。此时倭寇入侵朝鲜,朝廷决定出兵援朝。蓟辽经略宋应昌上疏朝廷,请了凡先生到军营辅助、筹划军事,并负责督察救援朝鲜的军队,于是了凡先生就与刘黄裳一同渡过鸭绿江入朝。平壤战役时,提督李如松以权诈手段战胜倭寇,了凡先生反对李如松以诈取胜的行为,认为这种行为有损于明王朝的威望,并禁止其部下斩取民众首级报功。两人遂成嫌隙。不久,李如松兵败碧蹄馆,他为了推脱自己的责任,反而以十项罪名弹劾了凡先生。不久,朝中有拾遗官弹劾了凡先生在任宝坻知县期间放任百姓逃税,了凡先生为此受到处分,削去官职,回到家乡吴江,从此闭户著书。
万历三十四年(1606)七月,了凡先生辞世,终年七十四岁。天启元年(1621),朝廷追叙了凡先生征讨倭寇的功劳,追赠尚宝司少卿。
了凡先生少年时即聪颖敏悟,卓有异才,对天文、术数、水利、军政、医药等无不研究,一生著述颇丰。据不完全统计,共计有著述二十余部,主要有《了凡四训》《训儿俗说》《袁氏易传》《尚书大旨》《春秋义例全书》《祈嗣真诠》《宝坻劝农书》以及袁了凡兄弟共同编写的《庭帏杂录》等。

 

 

《了凡四训》是一本流行极广、影响极大的劝善书,其核心思想就是“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立命之学》)。本书共分四个部分,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核心思想进行论证。
部分:立命之学
可以说,了凡先生六十九岁时为儿子袁天启撰写的《立命之学》是全书的精华部分。所谓“立命”,就是自己把握、创造自己的命运。关于“立命”一词,《孟子·尽心上》已经提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了凡先生在云谷禅师的启发下,继承了这一思想。他在本篇中现身说法,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普通民众的命运是先天注定的,而那些一心修德、终身行善的人,完全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
在中国古代,对待命运的看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宿命论,也即人们常说的“命中注定”;二是报应论,也即人们常说的“善恶有报”。这两种观点截然相反,一直无法较好地圆融在一起。
商纣王就是典型的命定论者,在周文王的势力不断扩大时,纣王却深信“我生不有命在天乎?是何能为!”(《史记·宋微子世家》)纣王认为自己当天子是命中注定,是上天的旨意,既然如此,人就无奈其何。于是他对周王朝的兴起淡然处之,就像早期笃信宿命论的了凡先生那样:“余因此益信进退有命,迟速有时,澹然无求矣。”(《立命之学》)放弃人事努力的宿命思想导致纣王国破家亡。因此,墨子就坚决反对宿命论,他指出,如果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那么王公大人也就不会再去尽心听政断狱了,农夫也就不会再去努力耕田种地了,妇人也就不会再去尽力纺绩织纴了。所以他得出结论:“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仁者之言也。”(《墨子·非命下》)还有一些思想家则摇摆于二者之间,孔子即是如此。他提出“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的主张,其弟子子夏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这一几乎人人皆知的名言;但孔子同时又在《周易·坤卦·文言》中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由此可见,孔子同时具有宿命论与报应论这两种相互对立的命运观,但他并没有对这两种命运观进行较为圆融的解释。
了凡先生《立命之学》的精巧之处有二:
一是他把宿命论与报应论这两种命运观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了凡先生认为,对于那些既不努力行善也不肆意作恶的普通人来说,他们的命运早已被上天注定;而那些努力行善与肆意作恶的人,其命运则会随着各自不同的行为而发生不同的变化。换言之,宿命论与报应论适应于不同的人群。当然,了凡先生在不否定命定论的基础上,更强调报应论。
二是了凡先生在融合这两种命运观的时候,不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而是与自己的亲身经历结合在一起,他把自己笃信宿命论时的生活情形与悟得“命由我作”后的命运改善情况作一鲜明对比,用亲历的事实印证善恶有报的真实不虚。了凡先生边说理,边叙事,相互彰明,再加上这些话是对其子袁天启讲的,态度恳切,语言朴实,所以具有极强的说服力。
第二部分:改过之法
既然善恶有报,那么改正错误、消除罪孽就成为一个人的当务之急,所以了凡先生就自然而然地提出如何改过的问题。在这一部分,了凡先生阐述了具体的改过方法:
首先,改过需要“三心”,即羞耻心、敬畏心、勇敢心,也就是要求改过者在明辨是非的基础上,带着满怀愧疚的羞耻之感与战战兢兢的敬畏之心,去勇敢地改正错误。
其次,了凡先生提供了改过的三条途径,一是从事上改,二是从理上改,三是从心上改。“从事上改”是就事论事,强制自己不做坏事;“从理上改”是指想清楚道理后,再去顺理成章地改正错误;“从心上改”是指从心底深处清除一切错误念头。了凡先生认为,“从心上改”是好的方法,一旦心中有了正念,就如同“太阳当空,魍魉潜消”一样,所有的错误念头与过失行为都将自然消失。
后,了凡先生还指出改正错误后的一些可喜征兆以及作恶多端者的表现,并列举了前代贤人的改过经验,以供改过者参考。
第三部分:积善之方
改正过失、消除罪孽只是做人的底线,并不能使人得到福报。一个人要想把握、改善自己的命运,还必须不断地积累自己的善行。于是了凡先生在阐述“改过之法”之后,接着就为人们提供了“积善之方”。
本篇首先用孔子、舜帝的故事引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周易·坤卦·文言》)这一道理,接着用十件事实进一步对这一道理予以印证;为了避免行善时出现偏差,了凡先生还不厌其烦地辨析了行善的真与假、端与曲、阴与阳、是与非、偏与正、半与满、大与小、难与易等八个问题;为了指导人们行善,了凡先生又列举了与人为善、爱敬存心、成人之美、劝人为善、救人危急、兴建大利、舍财作福、护持正法、敬重尊长、爱惜物命等十类具体的行善内容。
本篇在开篇立论的基础之上,层层展开,步步深入,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与极强的说服力。
第四部分:谦德之效
谦虚不过是各种美德之一,而了凡先生专列一篇阐述谦虚之德,可见作者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
了凡先生开篇就引用《周易》与《尚书》的格言,说明谦虚的益处;接着一连讲述了五个故事,用事实证明“满招损,谦受益”(《尚书·大禹谟》)的道理;后强调,求取功名、福祉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自己能够立定志向,时时保持谦虚,处处与人方便,就一定能够得到上天的福佑,就一定能够获取功名。
在简要介绍全书主要内容之后,我们还有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
,关于了凡先生的身份定位问题。
综观这四个部分,可以说了凡先生在论述“命由我作”这一主张时,汲取了儒、释、道三家思想,在这三家思想中,又以儒、释两家为突出。了凡先生用来“立命”的方法,主要是建立在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基础之上,再加上这一思想是受教于云谷禅师,他晚年在家修持时又自号“了凡居士”,因此不少人视了凡先生为佛教中人。这一看法不无道理,但并不全面。因为统观全书,了凡先生主要还是一位儒生,他本质上是一位有着佛教信仰的儒家人物。
了凡先生出生于以儒家五经相传的家庭,从小就接受儒家教育,其父袁仁说:“吾祖生吾父,岐嶷秀颖,吾父生吾,亦不愚,然皆不习举业,而授以五经古义。生汝兄弟,始教汝习举业,亦非徒以富贵望汝也。伊、周勋业,孔、孟文章,皆男子当事。”(《庭帏杂录》上卷)。而了凡先生用来教育其子袁天启的,也首先是儒学:“汝今十四岁,明年十五,正是志学之期。须是立志求为大人。大人之学,‘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此不但是孔门正脉,乃是从古学圣之规范。”(《训儿俗说·立志》)从这里不难看出,袁家对子孙的期待是成贤成圣,而非成佛。
了凡先生在云谷禅师的启发下,对佛教的因果报应深信不疑,先后下定决心要做三千件、一万件善事,他做善事的目的不是为了成为出家的高僧,进而成佛,而是为了求取科举功名,担负起治国平天下的儒家责任:
袁公既仕,以其学施于用,为邑宰则惠泽在邑,擢郎署则谋猷在郎署,参军事则功绩在边陲。……公志不大酬,而还以其学教于家,训诸其子天启。(沈大奎《训儿俗说·序》)
讲这段话的沈大奎是了凡先生的“通家之好”,他总结了凡先生修善积德的目的在于施惠于百姓、献策于朝廷、建功于边陲,他所说的“不大酬”的“志”,是指了凡先生的远大政治抱负未能得到实现。了凡先生在《积善之方》中所列举的十位积德行善的人物,在《谦德之效》中所列举的五位谦光照人的文人,他们所得到的福报无不是本人或其子孙进士及第,进而成为造福国、民的一代名臣。简言之,了凡先生从儒生身份出发,借用佛教的积德行善这一路径,终通过科举考试,实现一位儒生治国平天下的夙愿。
第二,贯穿全书的主旨是修心问题。
了凡先生在论述修德行善的时候,紧扣一个“心”字。在谈到把握自我命运时,了凡先生深信六祖惠能“一切福田,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立命之学》)的教诲,认为要想为自己“立命”,首先要从“心”做起。在讨论“改过之法”时,了凡先生特别强调羞耻心、敬畏心、勇敢心这“三心”;他在提供改过的三条途径时,也把“从心上改”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过有千端,惟心所造;吾心不动,过安从生?……过由心造,亦由心改,如斩毒树,直断其根,奚必枝枝而伐、叶叶而摘哉?”(《改过之法》)在谈到“积善之方”时,了凡先生反复强调的是“存心”:“君子与小人,就形迹观,常易相混,惟一点存心处,则善恶悬绝,判然如黑白之相反。”(《积善之方》)因此当一女子把自己仅有的两枚铜钱捐给寺庙时,寺庙住持亲自为她举办了忏悔仪式;富贵后的该女子再次携带数千两银子到该寺庙施舍,而寺庙住持仅仅让自己的徒弟为她举行了一场回向仪式而已。其原因就是:“前者物虽薄,而施心甚真,非老僧亲忏,不足报德;今物虽厚,而施心不若前日之切,令人代忏足矣。”(《积善之方》)至于本书第四部分所讲的“谦德”,更是一个“心”的问题:“此心果谦,天必相之。”(《谦德之效》)只要心存谦德,上天就会处处护佑于他。
善恶皆由心生。所以说了凡先生处处把握着一个“心”字,是把握住了为人处世的关键。
第三,关于不执著于追求福报的问题。
本书有一个明显的矛盾之处,那就是了凡先生一边赞美不执著的行善原则,一边又大讲行善者的福报:
又为善而心不著善,则随所成就,皆得圆满。心著于善,虽终身勤励,止于半善而已。譬如以财济人,内不见己,外不见人,中不见所施之物,是谓三轮体空,是谓一心清净,则斗粟可以种无涯之福,一文可以消千劫之罪。倘此心未忘,虽黄金万镒,福不满也。(《积善之方》)
了凡先生接受了佛教思想,认为行善者不要自我感觉到是在行善,更不要求受惠者的回报,这也是道家所提倡的“大仁”与儒家所提倡的“安仁”。了凡先生接着又提醒行善者:只有不执著于行善,才能够“斗粟可以种无涯之福,一文可以消千劫之罪”。不仅如此,本书所列举的大量事例,无不是以福报去劝诱人们行善。对于这一矛盾言行,我们只能用周安士先生的一段话予以解释:
立命之说,发于孟子,而能身体力行、历历有验者,则了凡先生一人而已。……世俗见人力行善事,便从而讥之曰:“作善须无心,若一执著,便生望报之想。”此种议论,未尝不高明,然而阻人勇往之志多矣。农夫终岁勤动,而曰尔无望收获;士子十年辛苦,而曰汝勿想功名,彼能欣然从之乎?(憨山大师《云谷大师传》附注)
周安士先生认为,不执著的主张固然高明,然而对于世人来说,要求他们种地不求收获,读书不求功名,实在是强人所难。换言之,对于世人,只能用福报去劝诱他们行善。关于这一点,了凡先生在《积善之方》中也给予了明确回答,他在讲述子贡赎人不领取赏金、子路救人接受酬谢这两个故事后,说:“自俗眼观之,子贡不受金为优,子路之受牛为劣,孔子则取由而黜赐焉。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善,而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而实是也。”也就是说,在评价人们的善行时,不能只看当下的效果,也要考虑是否会为后世带来不良的效应;不要只看某个人的道德水平,也要看整个天下民众的道德水平。由此可见,以福报劝诱民众行善,是不得已而为之。

 

 

不少人都认为《了凡四训》是一本作于了凡先生六十九岁时的训子文:“(袁了凡)著《戒子文》四篇行于世。”(彭绍升《袁了凡居士传》)“袁了凡先生训子四篇,文理俱畅,豁人心目。”(印光法师《了凡四训·序》)而实际并非如此。《了凡四训》中的四个部分并非同时写就,也非来自同一本书。
部分《立命之学》撰写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了凡先生时年六十九岁。他总结自己一生的经历与经验,以此来训导儿子。该文原名《立身篇》或《省身录》,收录于了凡先生的《游艺塾文规》中。《改过之法》与《积善之方》则是了凡先生的早年作品,属于《祈嗣真诠》中的两篇文章,篇名分别为《改过》《积善第二》(又名《科第全凭阴德》)。《谦德之效》是了凡先生的晚年之作,原名《谦虚利中》。所谓“谦虚利中”,意思是谦虚谨慎有利于考中科举,是专为修习举业的士子所著。这篇文章也曾收录于《游艺塾文规》。
根据日本学者酒井忠夫《中国善书研究》(刘岳兵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考证,《了凡四训》的四个部分原本各自成文,因为它们的主旨较为一致,都是在阐述善恶有报、命由我立的思想,所以明末时期流行于扬州一带的《阴鸷录》(和刻本)就把《立命之学》《谦虚利中》《改过》《积善》四篇收录在一起。到了清朝初年,《丹桂籍》首次把这四篇合称为《袁了凡先生四训》。
《了凡四训》在辗转传抄、刻印的过程中,各版本文字有所不同,我们这里呈献给读者的是以中华书局1922年《袁了凡先生四训》影印本为底本。我们在写作中,除了译注之外,对一些有歧义的地方和一些能够进一步发挥之处,还增加了“评注”部分,以便帮助读者对该书的含义有更深入的理解。《了凡四训》一书虽然较为通俗,但也涉及许多历史事件、典章制度、人物地名,再加上我们的学识所限,不当之处,还望方家与读者不吝指出。
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尚荣、徐敏、赵锐的《了凡四训》,还有李娟与李月娥编辑的《了凡四训》、林志鹏与华国栋的《训儿俗说译注》等,这里特向他们表示谢意!
张景 张松辉
2021年8月


【书摘与插画】

云谷曰:“ 岂惟科第哉! 世间享千金之产者①,定是千金人物②;享百金之产者,定是百金人物;应饿死者,定是饿死人物;天不过因材而笃③,几曾加纤毫意思④?即如生子,有百世之德者⑤,定有百世子孙保之⑥;有十世之德者,定有十世子孙保之;有三世、二世之德者,定有三世、二世子孙保之;其斩焉无后者⑦,德至薄也。汝今既知非⑧,将向来不发科第⑨,及不生子之相⑩,尽情改刷?。务要积德?,务要包荒?,务要和爱,务要惜精神。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之身也?。
【注释】
①金:古代计算货币的单位。先秦时期,二十两(一说二十四两)黄金叫一金,汉代以一斤黄金为一金,再到后来,银一两也称一金。
②千金人物:指德才能够与千金家产相匹配的人。也即应该得到千金家产的人。
③因材而笃:根据他们的德才而监视着他们。笃,通“督”。督查,监督。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笃,叚借为督。”
④几曾:何曾。几,何。纤毫意思:丝毫倾向。
⑤百世之德者:指美德能够使百世子孙得到荫庇的人。世,一代人叫一世,三十年也叫一世。
⑥保之:保护、祭祀他。
⑦其斩焉无后者:那些断绝后代没有子孙的人。斩,断绝。
⑧知非:知道自己的过错。
⑨向来:过去。不发科第:在科举上无法成功。发,兴起,发达。
⑩相:形象,模样。这里具体指品德、言行。
?尽情改刷:尽心尽力地全部洗刷干净。
?务要:务必要,一定要。
?包荒:包容。《周易·泰卦》:“包荒,用冯河。”原指包容污秽,后来泛指包容。
?从前种种:指从前的各种思想、行为。
?此义理再生之身也:这就是重生的道德、义理生命。意思是说,袁了凡的肉体还是从前的那具肉体,但道德品质却是全新的。
【译文】
云谷禅师说:“岂止科举考试是这样呢!人世间那些能够享有千金家产的人,一定是德才能够与千金家产相匹配的人;能够享有百金家产的人,一定是德才能够与百金家产相匹配的人;那些饿死的人,一定是应该饿死的人;上天不过只是依据他们的德才而监视着他们而已,何曾掺进丝毫自己的倾向?再比如生儿子的事,积累的功德能够庇护百世子孙的人,一定会有百世子孙去保护、祭祀他;积累的功德能够庇护十世子孙的人,一定会有十世子孙去保护、祭祀他;积累的功德能够庇护三世、二世子孙的人,一定会有三世、二世子孙去保护、祭祀他;那些断绝后代没有子孙的人,他的功德一定是少的啊。你今天既然知道了自己的错误,那就应该把过去那些引起科举考试无法成功,以及不能生育儿子的品德言行,尽心尽力地全部洗刷干净。你以后一定要积累功德,一定要学会包容,一定要温和仁爱,一定要爱惜精神。从前的种种言行,就譬如它们已于昨天消失;从今以后的种种言行,就譬如它们今天刚刚重生,这样你就等于重新获取了新的道德、义理之生命。
…………
【评注】
可以说,因果报应问题贯穿了《了凡四训》全书,所以我们这里就较为全面但很简要地梳理一下中国古代的因果报应思想。我们讲三个问题:佛教传入之前的中国宗教报应观、佛教的报应观,以及人事报应。
一、佛教传入前的中国传统宗教报应观。
善恶有报,是中国固有的传统观念,而“报”的权利,就掌控在神灵的手中:“《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上天对谁也不亲近,只帮助那些品德美好的人;那么反过来,上天还会对恶人进行惩罚。《周易·坤卦·文言》说: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与后来传入中国的佛教报应观相比,中国的传统报应观有自己的特点。中国人认为,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如果这个人的善恶没有得到报应,那么这个报应就会落在他们的子孙身上。中国本土的这种报应观会产生两个“弊端”:一是对自私的人缺乏约束力。这些自私的人会心存侥幸,既然自己作恶可能不会得到惩罚,而是由子孙承担,那么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二是中国的史学很发达,从先秦开始,对于一些重要的历史人物及其后人的行事,史书都有记载。当人们翻阅史书时,发现某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应,于是就去查阅其子孙的经历,结果发现其子孙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应,于是这种报应观就容易受到怀疑。史学家司马迁就是如此。《史记·伯夷列传》说:
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帮助)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耶?积仁洁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贫穷),糟糠不厌(吃不饱糟糠),而卒早夭。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残暴放纵),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
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不遵正道),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绝。或择地而蹈之(循规蹈矩),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倘所谓天道是耶?非耶?
司马迁感到非常疑惑:像伯夷、叔齐、颜回这样的好人,要么饿死,要么夭折;像盗跖这样的坏人,日杀不辜,暴戾恣睢,竟以寿终。这些坏人不仅自己“终身逸乐”,而且“富厚累世不绝”,连他们的后代也世世代代享受荣华富贵。于是司马迁就开始怀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这种中国本土的报应观了。正是因为中国本土的报应观容易受到怀疑,其结果也就削弱了这一报应思想的约束力。
二、佛教报应观。
佛教报应观就非常周密精细,克服了这些弊端。佛教报应观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且这种报应必须由本人承担,用通俗的话讲,就是“谁欠债,谁还钱”,包括子孙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法替他还债。
二是佛教把报应思想与轮回思想联系起来。佛教认为,一个人得到报应的时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现报,二是生报,三是后报。所谓“现报”,就是说一个人或行善或作恶,在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就能得到报应。所谓“生报”,是指一个人这辈子作的“业”,到他的来生、也即下一辈子时得到报应。所谓“后报”,是指一个人这辈子作的“业”,要等到他的第二生、第三生,甚至百生、千生以后才得到报应。
这样一来,佛教报应思想就克服了中国本土报应观的两个“弊端”:,对于那些自私的人,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他们没有任何办法推卸自己的责任。第二,这种报应思想,我们世俗人无法去验证。别说是下十生、百生,即便是下一生,会变成什么,生活状况如何,我们根本无法去验证。人们有一种普遍心理,对于这类没法验证的事情,我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更何况这是大圣人释迦牟尼佛说的。如地狱问题就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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