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金融科技的中国时代:数字金融12讲978730024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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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金融科技的中国时代:数字金融12讲978730024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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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3.4折 58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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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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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卓 等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ISBN9787300246642

出版时间2017-07

装帧其他

开本16开

定价58元

货号9787300246642

上书时间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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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黄卓、王海明、沈艳、谢绚丽主编的《金融科技的中国时代(数字金融12讲)/新金融书系》内容来自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金融40人论坛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金融实务课程。每一讲由来自数字金融领域的权威专家进行讲解,所涉及话题是世界范围内的热点话题,包括证券投资的人工智能问题,网贷的外围生态系统、征信体系与大数据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现状与未来等,其主讲嘉宾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顾问和金融市场司司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网贷之家董事长创始人、芝麻信用总经理、万向区块链发起人、证通股份董事长、苏宁金融集团常务副总裁等等。

作者简介
黄卓,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教授、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曾获得斯坦福大学经济系“博士生候选人论文奖”、Journal of Applied Econometrics“Richard Stone论文奖”、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很好成果(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类二等奖。
王海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秘书长、上海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先后担任《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评论员、研究员、社论委员会召集人,2008年参与发起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沈艳,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博士,Econometric Society和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会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大数据和数字金融、理论和实证计量经济学、微观金融等。

目录
第1讲 万建华:金融业的科技进化历程
  一、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几点认识/00
  二、科技变革金融的历史必然/0
第2讲 纪志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探讨
  一、深刻理解互联网金融在中国产生的特殊背景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及业态模式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其在定价机制和风控能力上能否更进一步
  四、探索适应互联网金融业态和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的长效监管体系
  五、数字货币的应用及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有待
第3讲 李文红、蒋则沈:金融科技的发展与监管:一个监管者的视角
  一、金融科技的概念与分类
  二、金融科技的发展背景和潜在影响
  三、国际监管动态与趋势
  四、对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的几点思考
第4讲 黄金老:互联网金融的特色、挑战与发展使命
  一、互联网金融会颠覆传统金融吗?
  二、互联网金融有何特色?
  三、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的转变
  四、互联网消费金融有力地支持了居民消费升级
  五、互联网金融面临三大挑战
  六、回归互联网金融的使命
  七、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
第5讲 姚前: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思考
  一、数字货币的概念与特性
  二、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构建思路
  三、区块链技术
第6讲 肖风:区块链与金融业应用前景
  一、区块链的背景
  二、区块链是什么?
  三、数字货币
  四、区块链在金融业的应用
第7讲 张家林:证券投资人工智能的理论与实践
  一、人工智能发展现状
  二、中国的财富管理“蓝海”
  三、人工智能的标准模型
  四、人工智能与证券投资理论
  五、资配易的人工智能投顾实践
第8讲 李铭:“大数据”和“市场化”潮流中的中国信贷征信行业
  一、什么是征信
  二、大数据和征信
  三、征信市场化意味着什么?
第9讲 胡滔:芝麻信用的探索与实践
  一、征信的基本概念
  二、国内外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
  三、大数据风控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四、芝麻信用的实践
  五、行业发展思考与建议
第10讲 杨子君:征信体系与大数据的发展
  一、引子——信用与经济周期
  二、中美信用数据结构
  三、征信与信用
  四、征信和大数据
  五、征信大数据的相关性、边界效应和价值
  六、征信大数据模型及其构建
  七、征信与消费者
第11讲 张适时:网络借贷的发展与未来
  一、什么是P2P
  二、人人贷的故事
  三、多元化角度看P2P
  四、P2P与互联网金融行业展望
第12讲 徐红伟:网络借贷及外围生态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技术为数字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P2P崛起的社会背景及其交易结构
  三、P2P的发展历程及其平台分类
  四、P2P当前发展概况
  五、P2P平台新业务情况
  六、P2P外围生态服务发展趋势
  七、总结
交流与问答

内容摘要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数字金融、普惠金融及金融改革等领域的研究,并陆续推出了数字金融系列图书。继《互联网金融12讲》获得良好反响后,中心在北大《互联网金融讲座课》和清华《中国金融实务课堂3——互联网金融》课程的基础上推出了《金融科技的中国时代:数字金融12讲》,黄卓、王海明、沈艳、谢绚丽主编的《金融科技的中国时代(数字金融12讲)/新金融书系》收录了万建华、纪志宏、李文红、姚前等12位来自业界、学界及政府的权威专家的观点,从数字金融的实践与创新、发展与监管,以及大数据征信等方面,多维度、多视角地分析了中国数字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同时特别探讨了“智能投顾”、“数字货币”、“区块链”、“消费金融”等热门领域未来可能的发展机遇以及风险和挑战。

精彩内容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种类很多,第一类也是最早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即互联网支付。早期的支付是由商业银行完成的,商业银行的三个主要业务——存、贷、汇中,汇就是指支付。互联网支付,则是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支付宝、微信支付、二维码
扫码、网关支付以及各种基于互联网的代扣代缴都是互联网支付,有些支付业务后来分立演化成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说,从独立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开始,互联网金融才算真正浮出水面。互联网支付业务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是由央行审批、发放牌照,也是由央行负责监管。
第二类是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P2P)和网络小额借贷。P2P是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P2P平台只是借贷信息中介;网络小贷是小贷机构用自有资金通过互联网平台发放小额贷款。2016年8月份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P2P机构本身不能直接做自营借贷,不能建独立的资金池。小贷公司则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与P2P严格区分。网络借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第三类是股权众筹,即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公开的小额股权融资活动,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第四类是互联网基金销售,也是由证监会发放牌照。互联网平台拿到牌照以后,可以不限于公募基金的销售,也可以销售合规的金融理财产品和私募产品
。因此,这个牌照非常有价值。
第五类是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大家熟知的众安保险就是互联网保险公司,由“三马”——阿里巴巴马云、平安马明哲、腾讯马化腾合办。
第六类是互联网信托,即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信托业务,销售信托产品,由银监会监管。
第七类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即通过互联网平台开
展消费金融业务或分期付款消费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目前发展非常快,互联网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都有涉足。并且,其市场潜力和空间非常大,不断有各种消费金融产品涌现,也代表着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与特点互联网金融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应运而生,没有电子商务就没有互联网金融;而互联网金融又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可延伸性扩展业务规模和业务种类。可延伸性是我提出来的概念,它与后面要讲的“金融跨界”紧密相关。形象的理解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做完一项业务后,可以派生出另外一项业务。我们可以通过重点分析支付宝案例,探究一下互联网金融的起因与发展,并理解平台的可延伸性。
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是当前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它的母公司是蚂蚁金服。支付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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