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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费孝通,林耀华,庄孔韶,李强,翟学伟等
出版社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
ISBN9787807683261
出版时间2020-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40元
货号28533339
上书时间2024-11-15
序二 正规化的纠结:北京“浙江村” 和中国社会
二十年来的变化1
中国大陆社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变化让人有难以名状的感觉。我们一方面觉得这些变化是正常的、合乎逻辑的(比如市场原则越来越普遍),但是冷不丁就遇上了原来想不到的种种怪象(比如医疗制度改革使得看病更贵更难)。所谓怪象,不仅是因为这些现象不合理、在意料之外,而且我们难以以惯有的思路对它们加以解释。怪象的不合理是明摆着的,但我们又觉得似乎别无选择。历史沿着看似合理的路径走进了错误的房间。现在我们似乎不知道该期望什么、怎么期望,甚至不敢期望。难怪“纠结”成为21世纪初使用频率的新词之一。
北京城南“浙江村”近二十年的变化是这个“纠结中国”的一部分。“浙江村”是由来自浙江温州地区的服装加工、经营户于20世纪80 年代中期形成的聚居区,人口规模多时曾达到近十万。“浙江村”的发展完全在政府规划之外,大部分的家庭作坊没有注册,治安和环境“ 脏乱差”,是一个典型的非正规经济。虽然非正规经济在全世界、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是“浙江村”又有其特殊性。它是由一穷二白的流动农民在离天安门广场不足五公里的地方形成的,是在面临着严格的社会控制、在当地政府的不断轰赶清理(通过没收生活生产工具、断水断电、限期搬走、强行驱逐等方式把外来者赶出北京,其中以1995 年11 月的大清理为彻底)中不断壮大的。反过来它又不断推进城市社会的变化。
我在1992 年到1998 年间花六年时间调查“浙江村”,认为它用实践有力地驳斥了当时中国精英主义的改革思路,特别是强调自上而下的理性设计和“中国人素质太差,改革不易”等论调。我当年的预期是,像“浙江村”这样的“新社会空间” 2将逐步正规化,成为推进城市社会前进的持续动力。我这样预期是因为,首先,在市场化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下,“浙江村”经济将上规模、上档次。由于“浙江村”经济是深深嵌入社区组织中去的,经济的提升将带来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进而提高他们表达利益的能力,获得更高程度的政府认可。同时,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将使得政府权力更有限但是更有效,从而和“浙江村”这样的新空间更好地对接。我在当时的服装批发市场(京温市场)和“浙江村人”兴建的的住宅兼加工小区(JO 大院)里帮助组建了民间组织“爱心小组”,就是希望推进他们的自我组织能力和与正式权力的互动能力。3
二十年后的“浙江村”显然“正规化”了。大型高档商贸城替代了简易的批发市场;一批产值上千万、雇用上百工人、有自己商标品牌的服装企业替代了满天星斗式的家庭作坊。2006 年初,丰台区“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将大红门建设成“时装之都核心区”,成为丰台区的“四大经济板块”之一和“北京市第六大商圈”。2008 年北京市把大红门确定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洋名CBC(Clothing Business Center)。4 22016 年我第五次重访“浙江村”和新一代精英交谈时,居然有女行政助理坐在一边做笔录。在社会生态上,违章建筑在21 世纪个十年中期以后基本消失。交通、卫生、治安都明显改善。大部分留在北京的“浙江村人”购买了中高档的商品房,在高楼里没有人再支起缝纫机、电熨架做衣服,在生活方式上和别的城市居民没有差别。5城市化和市场化似乎确实促进了一体化。6
但是,“浙江村”的社会自主性,即自下而上的自我组织和创新能力也消失了。像1995 年前那种自发兴建住宅小区、成立爱心小组在今天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了。尽管今天大多数“浙江村人”买房上楼,但是依然没有北京户口,孩子上学要进高档私立学校或者靠交高额赞助费进公立学校;我们看到的一体化,并不是“浙江村人”和城市社会的整合,而是他们作为商品房房主和私立教育的消费者与城市市场的交易。同时,当地的区、乡政府比以前拥有了更大的行政干预和资源汲取的权力,“浙江村”则完全失去“倒逼”政策变革的能力。在20 世纪90 年代,媒体对“浙江村”的报道多含有对城市政府的批评,而21 世纪个十年中期之后对“浙江村”的报道,则几乎是一边倒的对政府产业提升、旧城改造政策的应和与鼓吹。
基于对当时“浙江村”的观察,我在20 世纪90 年代末曾这样判断:“在一定领域内,中国已经出现国家和社会的分野,但这种分野又是‘有实无名’的,在事实中存在,却并未得到政策、法律及一般社会意识上的明确认可。”(2000:499)二十年后的情况可能更像是“有名无实”:“浙江村人”作为注册的投资人、购房者在名义上是独立的经济和法律主体,但是他们不再构成一股实际的社会力量。“浙江村”所经历的正规化是中国大陆社会变化的一个普遍趋势。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各类认证、审批在程序上越来越透明,但是行政权力也越来越大、越来越绕不开。政府和国企重新成为大学毕业生的择业。社会结构上的失衡,是和日常生活在形式上的有序,和街道的整洁、坐车的方便同时发生的,甚至是通过后者而得以实现并掩盖其内在矛盾的。中国庞大的非正规经济近年来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如黄宗智指出,中国城镇50% 以上的工人处于非正式就业状态,7 而在我看来,现在特别值得注意的,不是非正规经济的持续存在,而是非正规经济的“被正规化”。首先,小本生意越来越难做,小规模的个体私营经济被挤出市场。其次,非正规经济被吸纳到正规经济中来,在形式上成为正规经济的一部分。比如,以前包工头带老乡可以随便找工作,但是现在因为执照和资质方面的要求,需要通过正式注册的劳务公司揽活儿。派遣工制度、层层外包、企业以“实习”名义利用技校学生等等,都是有正式程序的。像郭宇宽指出的那样,在建筑业、电视片制作以及学术界日益流行的包工制,主要是占据正式地位的单位和个人的寻租行为所致。8 通过正式程序安排的工作,其实际条件和报酬很可能比以前更差。
所以非正规经济的被正规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形式问题,但是它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包装,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它需要引入新的机构(比如劳务派遣公司),形成新的经济和社会关系。老乡带老乡找工作的非正规就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经营下的非正规就业,有质上的不同。前者意味着没有福利保护的就业,后者则意味着对剥削的正当化、制度化。
正规化意味着新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形成,意味着重新界定哪些是应该扶植的(比如大型企业和正规方式管理下的非正规经济),哪些是要淘汰的(比如自主的非正规经济),哪些事情是要为另外一些事情服务的。这样的“秩序”的形成——而不是具体的政策或者制度——是当代政府管治社会的主要手段。套用2013 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热门词,正规化可以被认为是“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正规化不是靠政府独家推进的,而是多方互动的结果。其中市场规则的作用不比政府的小。这一进行中的正规化过程很难被概括成一个公式化的图景;对“浙江村”个案的民族志梳理可能会帮助我们理解中国今天的纠结。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处于史无前例的巨变时代。本文库选取的都是我国学者对改革开放以来巨变中国经验的理论研究成果,有助于向国内外学术界集中展示中国社会学成就,显示了我国社会学界的理论自信,也是中国模式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的表现。
从作者看,既包括费孝通、林耀华等老一辈社会学家,又包括以庄孔韶等为代表的社会学重建的主力军,还囊括了李强、翟学伟等学者。从题材看,涵盖了社会民生、村落文化、组织结构、城镇化、乡村治理、人口问题、婚姻家庭、社会分层与流动等各个方面。本文库作为全面、系统展示中国社会学成果的品牌,适合社会学研习者、相关理论工作者、关心当代中国社会变化的大众读者阅读。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代表作有《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等。
林耀华(1910—2000),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学家。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博士,曾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主任。著有《严复研究》《义序的宗族研究》《金翼》《凉山夷家》等。
庄孔韶,现任浙江大学讲座教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影视人类学学会副会长。
李强,1950年生于北京,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清华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北京市社会学会会长。曾任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等。研究领域涉及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城市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区研究等。
《金翼:一个中国家族的史记》 林耀华著
《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 庄孔韶著
《中国人行动的逻辑》 翟学伟著
《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 项飙著
《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吴毅著
《美好社会与美美与共:费孝通对现时代的思考》 费孝通著
《中国的单位组织:资源、权力与交换》 李路路、李汉林著
《当代中国社会分层》 李强著
《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20世纪30—90年代的冀南农村》 王跃生著
《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 李培林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处于史无前例的巨变时代。本文库选取的都是我国学者对改革开放以来巨变中国经验的理论研究成果,有助于向国内外学术界集中展示中国社会学成就,显示了我国社会学界的理论自信,也是中国模式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的表现。
从作者看,既包括费孝通、林耀华等老一辈社会学家,又包括以庄孔韶等为代表的社会学重建的主力军,还囊括了李强、翟学伟等学者。从题材看,涵盖了社会民生、村落文化、组织结构、城镇化、乡村治理、人口问题、婚姻家庭、社会分层与流动等各个方面。本文库作为全面、系统展示中国社会学成果的品牌,适合社会学研习者、相关理论工作者、关心当代中国社会变化的大众读者阅读。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代表作有《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等。
林耀华(1910—2000),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学家。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博士,曾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主任。著有《严复研究》《义序的宗族研究》《金翼》《凉山夷家》等。
庄孔韶,现任浙江大学讲座教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影视人类学学会副会长。
李强,1950年生于北京,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清华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北京市社会学会会长。曾任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等。研究领域涉及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城市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区研究等。
种粮不如“种房”
小陈村紧挨着大陈村,离小镇有20多分钟的汽车路程。10月28日,我随挂村干部程文启去该村八组观察收税,却意外地遭遇农民“种房”的事件。
所谓“种房”,多见于城郊接合部地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征用周边地区的农村土地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与这一趋势相伴随,一些城乡接合部地区的农民便趁开发之前,纷纷抢建住房,其中,除一部分是因为各种原因确需修建,且为政府部门同意之外,更多的却是没有得到政府批准的违章建筑。对于这股在待征农地上刮起的抢建风,人们戏称为“种房”。
“种房”的目的是牟利,按农民的话说就是“赌开发”,即借“种房”捞取开发补偿。开发补偿有一定的标准,而且标准至少都在当地建农家房成本价的一到两倍以上,一旦侥幸“种房”成功,就等于发了一笔小财。因此,“种房”实际上又是农民的一种投资(机)行为,对此,人们戏称为“种粮不如种房”。
小陈村不靠近城郊,之所以也刮起“种房”风,是因为规划中的沪蓉快速铁路线要经过这里,而且,测绘部门实际上也已经来村里做过地形勘测。所以,按干部们的说法,铁路建设征用农地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虽然国家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不如商业开发性征地高,但老百姓算过一笔账,现行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拆迁房屋给200元,而大江区目前建农家房每平方米的成本价是100多元,多少还有赚头,这样,“种房”就有了利益上的驱动。
我们一走进村湾,便见满眼的砖红色,农户们正纷纷在自己的旧房上加层呢!有的加一层,有的加两层,有的加到了三层。据说,只要老房子的地基能够承受,就尽量地往上加。而一些农户则将自家的房屋向前后院落扩张,甚至个别房屋干脆就延伸到了耕地之内,大有借建房之机扩张地盘的态势。
我们来到了组长的兄弟家里,他的儿子也正在用红砖砌围墙。
围墙呈四方形,将整个院落围了起来。主人说,这是在让儿子操练手艺,以便日后好出外谋生。但是,码放在一旁的红砖却明显是刚买回来的新货,说是练手艺,这教育成本的投入也似乎太大了一些。
我本是来观察收税的,可转了大半天,农户缴钱的却不多,都说是手头紧,没有钱。没有钱倒也是理由,但整个湾子“种房”的事又做何解释?程文启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未必建房有钱,缴公粮就没有钱?”
“哪里话,那都是借的。”农民们回答。
“我不管钱从哪里来的,只要上面不管,我也希望你们能多得些补偿,只是这公粮总还得缴吧。”
小陈村的“种房”吸引了我。程文启又告诉我,不仅小陈村,只要是规划中的快速铁路线所要经过的村湾,农户们都乘着有关部门尚未对拟占压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登记和评估,大肆建房。而洲头村作为已经规划的开发园区,尚未搬迁的农户也早已玩起了这种“种房”的游戏。
无疑,土地占用,政府和开发商会对土地或土地上的附着物,包括房屋给予一定的补偿,但那只是针对合法建房,对于各种未经许可而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根据规定,不仅没有补偿,还要予以拆除。果真这样,这些“种房”的农民不仅无利可赚,弄不好可能连本钱都要搭上,这个道理农民不明白?
“真要是这么简单,就不会有这屡禁不止的‘种房’风了。”程文启苦笑道,“镇里对这个问题不止研究一次,也拿不出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附录1:101)
小陈村之行是我次遭遇“种房”问题,一个月之后,我再次经历了这样的场景。
…………
于是,我得以体会,“种房”农民那貌似无理与刁蛮的背后其实深藏着他们自身所寻求的理性,这种特殊的理性是他们长期生活于其中的底层社会的环境教给他们的,更是一定的社会现实和政策所形塑出来的。弄清楚了这一点,我们也就弄清楚了作为阶级与群体的农民的弱和作为社区与个体的农民的强之间内在矛盾的联系。
很大程度上,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讲,正是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整个社会体制与政策并没有给农民提供一个公正与平等地表达和维护其自身权益的机会,才导致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也同样不会想到以一种更为合作与合法的方式来参与对于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及社会权利的表达。在前提并不合理的情况下,除非社会治理者以全控和高压方式促使农民“配合”,否则农民总是会以不配合或不合情理的“配合”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对于农民的这种不合作,若是站在不问前提是否合理、只问程序是否正确的立场(这往往是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基层和地方政府的典型立场)上,农民自然就纯属不通情理的刁民。但是,如果我们肯进一步去深究这不问前提是否合理、只问过程是否正确的政策究竟是合理还是不合理时,我们才能透过农民的“刁蛮”去发现他们作为社会底层的无奈与无助,才能去思考那种不问价值是否合理、只问程序是否合法的开发政策究竟是解放了农民,还是在以一种新的不平等与不公正方式继续剥夺他们。君不见一些地方的政府在加大对“城中村”“拆违”力度的同时,却又拱手将农民视为命根子的土地半卖半送地交给开发商,再让他们去开发各种适合人居环境(有人说那其实只是适合富人居住的环境)标准的豪宅,去建设各种能给地方领导人增光添彩的城市名片工程,去引进能给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的各种企业。在这些豪宅、工程和企业中,又究竟有没有先建后批或边建边批的违章建筑呢?一想到这里,我竟至对究竟是谁在搞“违建”,“违建”的标准究竟该由政府还是法律说了算,以及究竟应该先杜绝哪一种“违建”这些为基本的问题也犯了糊涂。
于是,我感觉到,农民“种房”,赌的是开发,赌注却是自己的尊严,农民以牺牲自身社会尊严的方式来给我们的社会虚构出一个强弱“错置”的场景,并通过这一错置的场景达到“以弱制强”的目的。对于如此狡黠而又居然有效的生存技术,我不知道应该是欣赏还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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