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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卡尔·门格尔 著 姚中秋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58183
出版时间2018-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56元
货号29360597
上书时间2024-11-06
政治经济学领域之理论性探究,特别是在德国,尚未发展出有关此学科之真正方法论。相反,德国经济学家,以及很大程度上其非德国之同行们,全身心关注之理论论题,主要涉及政治经济学及其分支之性质与概念,其真理之性质,构思经济学问题以便恰当处理现实状况,等等诸如此类之问题。他们尚未触及实现经济学研究诸目标之知识路径,因为,其经济学研究本身就大成问题。
其实,此现象相当晚近才出现。时间回溯到不久以前,当时,政治经济学之性质及其真理之形式化性质似乎已经稳固建立,我们这门学科领域中之理论探究确实已经思考其真正的方法论问题。人们认为,确定政治经济学是“关于国民经济之规律的科学”,就已经足够了,因为,关于它的看法,作为纯技术问题,已然解决。科学讨论已经可以深入探究这些规律究竟是通过思辨还是通过经验、是通过演绎还是通过归纳来掌握的问题了,探究在社会现象领域、具体而言在国民经济领域,何种具体形式适合于这些方法的问题了。它可以深入探究真正的方法论所涉及之其他类似问题了。
当然,一旦我们开始更彻底地处理方法论问题,这一切就不能不改变。我们学科之学者不能不意识到,政治经济学在其理论性与实用性(practical)分支中展示了具有完全不同之形式化性质的知识。因此,我们不能说政治经济学之一种方法、方法,只能说它的诸种方法。获知之道与研究方法,系由研究目标、由我们欲求知晓之真理的形式化性质所指引。理论经济学的方法与国民经济之实用学科的方法不可能相同。然而,即便在处理方法论问题时坚持这一根本区分,或者认为唯有理论经济学才至关重要,更细致深入的探究也必定会揭示出,哪怕是“现象之规律”这样的概念也是含混的,由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化性质之诸真理组成。因此,把政治经济学或者哪怕把理论性经济学视为一门“关于国民经济之规律”的学科,也是不准确的。
后古典时代(the post classical period)学者之经济学概念绝大多数只是简单立足于如下观念,经济学就是关于国民经济规律之科学,关于经济现象之共存与相续(co-existcnce and succession)之规律的科学,这些规律差不多有自然规律之形态。他们未能意识到这种知识之不同性质,因此也未能意识到上述概念是不精确的。而在视政治经济学为类似于物理学和化学的概念之外,解剖学一生理学理路,比起我们这门学科中个别研究者以前提出它时已经更为显眼了。将国民经济视为有机体、其规律类似于解剖学和生理学规律,此理路与物理学理路恰成对立;经济学研究中的生物学理路与原子论理路也呈相对之势。
本书是卡尔•门格尔讨论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方法论的专著。他在这本书中阐述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与韦伯异曲同工,成为经济学的基础性方法论原则;他阐述的自发秩序理论则被哈耶克发扬光大。在书中,门格尔强调了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区别,探讨了经济活动主体知识的不完备性问题以及制度的自发形成问题,这些都是当代奥地利学派讨论的重要话题。
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1840-1921),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奥地利学派的开创者,经济学“边际效应”提出者之一,其代表作为《国民经济学原理》。
译者简介:
姚中秋,又名秋风,独立学者,北京修远基金会高级研究员,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译介和研究,为中国大陆自由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
前言
卷一 作为理论性学科之经济学,及其与历史的、实用的经济学科之关系
章 国民经济学领域研究之诸方面
第二章 未察知理论经济学之形式化性质而致之谬误
第三章 经济学领域中理论性知识之特殊性质并不废止经济学作为理论性学科之性质
第四章 一般理论性研究、具体而言经济学领域之理论性研究的两种基本取向
第五章 社会科学领域之精确研究取向与实在的&经验的研究取向之关系
第六章 只在与国家之整体社会、政治发展的关系中处理经济现象之理论
第七章 理论经济学之自利教条及其相对于后者理论课题之位置
第八章 对理论经济学之“原子论”的指责
卷二 经济学研究之历史视角
导论
章 理论经济学之历史视角
第二章 理论经济学研究之伪历史取向
第三章 实用经济学科之历史视角
卷三 对社会现象之有机理解
章 社会现象与自然有机体之相似:其限度与由此导致的社会研究之方法论视角
第二章 对那些不是协定或实证立法之产物而是历史发展之非意图后果的社会现象之理论性理解
附录:论货币之起源
卷四 历史地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观念之发展
章 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之基本观念早已见于政治科学
第二章 德国历史学派未认识到历史法学派思想之决定性变革、仅由于误解才以为自己是后一意义上的历史学派
第三章 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之起源与发展
附录
附录一 国民经济之性质
附录二 理论经济学之概念与其规律之性质
附录三 国民经济之实用性学科与经济实践、与理论经济学之关系
附录四 经济学科之术语与分类
附录五 在人的现象领域精确规律(所谓“自然规律”)可在与自然科学领域相同之形式性预设下建立
附录六 所有人的经济之起始点和目标是被严格决定的
附录七 归于亚里士多德之看法:国家是与人的存在同时给定之原生现象
附录八 法律之“有机的”起源及对其的精确理解
附录九 政治经济学之所谓伦理取向
相关文献
卡尔•门格尔 理查德•瓦格纳
方法论大论战 萨缪尔•博斯塔菲
亚里士多德主义、先验主义、本质主义 巴利•史密斯
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原则 格里高利•克里斯坦森
主观主义 斯蒂芬•霍维茨
市场过程 桑福德•池田
现象学与经济学 G.B.麦迪逊
翻译说明
本书是卡尔•门格尔讨论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方法论的专著。他在这本书中阐述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与韦伯异曲同工,成为经济学的基础性方法论原则;他阐述的自发秩序理论则被哈耶克发扬光大。在书中,门格尔强调了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区别,探讨了经济活动主体知识的不完备性问题以及制度的自发形成问题,这些都是当代奥地利学派讨论的重要话题。
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1840-1921),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奥地利学派的开创者,经济学“边际效应”提出者之一,其代表作为《国民经济学原理》。
译者简介:
姚中秋,又名秋风,独立学者,北京修远基金会高级研究员,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译介和研究,为中国大陆自由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
我们因果地解释这些现象时,要探究在具体情况下,指导社会联合体或其统治者创建和改进此处讨论之社会现象的目的。我们探究,在此情况下他们可利用之种种手段,妨碍他们创建和发展这些社会现象之种种障碍,这些可利用的手段以何种方式、通过何种途径用于创建这些现象。我们越希望较完整地完成上述任务,我们就越是需要一方面考察清楚活动主体之终极真实目的,另一方面考察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所能支配之基本手段,我们就越是需要努力地理解该社会现象,沿着旨在实现上述目的之控制链条的各环节,回溯至某种因果性源头。我们运用历史的一因果性批判(historical-pragmatic criticism)于上述类型之社会现象,此时,在每种具体情况下,我们以所考察之社会共同体的需求检验社会联合体或其统治者之实在目的;此时,另一方面,我们以妨碍成功(即社会需求得到尽可能充分之满足)之限制因素,检验各种手段对社会行为之功用。
凡此种种,对可回溯至某种因果性起源之社会现象是成立的。但另有一部分社会现象,并非社会成员达成协定或立法之产物,对此我们已有解释。语言、宗教、法律,甚至国家本身,还有一些经济社会现象,如市场、竞争、货币等现象,还有其他在历史各时期出现之大量社会构造物,都不能说存在过共同体有目的地创建它们的活动。我们也不能说,统治者那里有过这样的活动。我们在此碰到的是在很高程度上造福于社会福利之种种社会制度如何形成的问题。确实,它们对社会福利常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却非共同体之社会性活动的产物。正是在此,我们遇到了值得讨论、也许是值得讨论的一个社会科学课题:
服务于公共福利并对公共福利之发展有重要意义之诸多制度,何以能在不存在旨在建立它们之公共意志的情况下形成?
此问题不能穷尽那些不能回溯至上述因果性起源之社会现象的理论解释。有一定数量重要的社会现象,有“有机的”起源,与前述社会构造物完全相同。尽管如此,由于它们的各自具体形态未表现为社会“制度”,如法律、货币、市场等,它们也就不能笼统地归入“有机构造物”中,并据此解释。
此处我们可指出一长串这种类型的现象。不过,我们打算用一个实例阐述上述观念,此实例如此醒目,足以排除对我们打算描述的东西之含义的任何怀疑。我们所说的实例是财货之社会价格。众所周知,在几乎所有情况下,起码是一定程度上,财货的社会价格是实证的社会因素(positive social factors)之结果,比如,在税率和工资支配下的价格。而通常,这些价格是社会变动之非意图的后果,其形成和变化不受国家旨在管制它们的政策之影响,不受任何社会协定的影响。资本利息、土地租金、投机利润等,都同样如此。
上述所有社会现象的本质是什么?这是对我们学科来说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我们如何才能得到对其本质和其变动的全面理解?
无须赘言,非意图地创造出来的社会构造物之起源问题,与我们刚提及至经济现象的形成问题之间,显现出密切的关系。法律、语言、国家、货币、市场,所有这些社会构造物各有其不同的经验形态,在持续变化中,从某种不太小的程度上说,它们是社会发展之非意图结果。财货的价格、利率、土地租金、工资及成千上万其他一般社会现象,具体而言的经济现象,都展示了完全相同的特征。在考察及此之情形中,对它们的理解不能是“因果性的”。它必定类似于对非意图地形成之社会制度的理解。因而,对一般理论社会科学、具体而言对理论经济学而言为重要的课题之解决办法,紧密关联于从理论上理解“有机地”形成的社会构造物之起源和变化的课题。
此处我们必须提及理论社会科学所面临、可能与认识社会现象之有机观相关的两个问题。
前面我们谈及自然有机体与社会生活的一般构造物、具体而言与经济构造物之间相似性时,我们已强调,后者之观察者会面对无数制度。其中每一种都服务于整体之正常运转,制约着、影响着该整体,反过来,其正常性质和正常运转又受整体之制约和影响。在一定数量的社会现象中,我们也遇到整体及其正常运转状态与其各部分互相制约以及反向作用的情形。作为此事实之自然结果,我们遇到一种特殊的社会研究取向,其承担着让我们认识社会现象间这一相互制约的任务。
在前述理论性社会研究取向外,还有一个与之密切相关的取向,可称为“有机的”取向。这种取向努力地让我们理解经济现象为经济整体(它被理解为有机的整体)之功能,为生命力之体现。因而,它与自然有机体领域的理论研究的某些课题存在关系,不过,对此,我们无法进行详尽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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