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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冬华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13638
出版时间2017-10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3元
货号25176876
上书时间2024-11-04
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构建及运行既涉及国际法理论问题,也关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实际效果。《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从腐败全球化现象切入,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进行解读,并对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域外范式及其所应对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鉴于域外经验对我国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启示意义,本书从理论回应现实视角,借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法治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几点构想。
胡冬华,法学博士。现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兼任湖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1999年获中南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获英国伦敦大学国际比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7年获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求索》、《人民司法》、《时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曾获得湖南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长沙市首届"*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涉外商事、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曾被评为"全国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十大优秀案例",所撰写的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绪论
章反腐败国际合作背景下的国际追赃
节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
一、全球化与法律全球化
二、腐败全球化
三、反腐败国际合作
四、作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新领域的国际追赃
第二节国际追赃的独立程序价值
一、国际追赃与国际追逃的比较
二、“重追逃、轻追赃”现象反思
三、国际追赃独立性缺失的中国样本
四、国际追赃的程序价值体现
第三节国际追赃司法化趋势
一、国际司法的勃兴
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新发展
三、国际追赃的司法化表征
第二章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
节UNCAC框架概览
一、UNCAC的主要内容
二、UNCAC的法治意义
第二节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中的正当法律程序理念
一、正当法律程序之一般分析
二、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中正当法律程序价值之内涵
第三节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运行
一、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内在规定性
二、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运行的两条途径
三、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运行中的主要障碍
第三章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域外范式
节美国“反恐”导向模式
一、“反恐”导向国际追赃模式的产生
二、美国国际追赃模式概览
三、国际追赃合作的主要途径
四、值得关注的行政没收程序
第二节英国单行法模式
一、英国的法治文化传统
二、英国的腐败治理理念
三、《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的追赃制度
四、实践操作指南
第三节加拿大“组合拳”模式
一、加拿大反腐败机制概述
二、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为枢纽的间接追赃机制
三、以民事诉讼程序为依托的直接追赃模式
四、犯罪资产分享模式
第四章国际追赃域外司法机制对解决我国类似问题之启示
节域外国际追赃司法机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反腐败工作的法律定性问题
二、反腐败工作的管理机制问题
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问题
四、腐败犯罪资产的分享问题
五、国际追赃法律制度配套问题
第二节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的现实状况
一、基本方式
二、法律依据
三、主要特点
四、典型案例
第三节我国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管理机制的问题
二、与UNCAC衔接机制的问题
三、配套机制的问题
第五章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完善
节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制的改革
一、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制的历史沿革
二、调整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关
第二节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制度与UNCAC机制的衔接
一、完善反腐败刑事法律体系
二、健全腐败犯罪收益没收机制
三、健全承认与执行域外法院裁决制度
四、确立资产来源国与流入国分享犯罪资产制度
第三节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配套机制的构建
一、强化财产申报的法定义务
二、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
三、完善条约司法适用机制
四、搭建外国法查明平台
第四节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流程的规范
一、反腐败国际追赃程序的规范化
二、反腐败国际追赃工作的系统化
三、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规程之要领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构建及运行既涉及国际法理论问题,也关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实际效果。《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从腐败全球化现象切入,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进行解读,并对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域外范式及其所应对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鉴于域外经验对我国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启示意义,本书从理论回应现实视角,借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法治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几点构想。
胡冬华,法学博士。现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兼任湖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1999年获中南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获英国伦敦大学国际比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7年获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求索》、《人民司法》、《时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曾获得湖南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长沙市首届"*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涉外商事、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曾被评为"全国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十大优秀案例",所撰写的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1996年我挥别坚守了7年的讲台,走进中南政法学院,开始全日制攻读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当时的中南政法学院,有国际法的"三剑客"--国际公法的王献枢教授、国际私法的张仲伯教授、国际经济法的孙光才教授,他们都是中国国际法学界的著名学者。正是在这几位老师和我的硕士生导师邹立刚教授的启蒙教育下,我对国际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1999年研究生毕业以来,无论工作如何变化,我始终保持着对国际法的学习兴趣。研究生毕业时,被选调至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工作。初入法院,从行政庭书记员起步。此后18年,我在三级法院写过的材料、执笔过的文稿已逾数百万字;主审过民商事、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500余件,参审案件千余件,撰写过的判决书也逾百万字;被授予"长沙市优秀秘书工作者""长沙市首届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湖南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除在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偶尔用得上国际法专业知识外,我曾经历练过的工作岗位与自己所学的国际法专业没有实质性关联,但我基于法官职业需要终身学习的理念,几乎没有间断过法学理论学习与思考,也一直保持着对国际法领域前沿理论问题和实践课题的关注。正是这种态度,尤其是对国际法专业的执着成就了我这名学习型法官。
2006年我被人民法院公派到英国伦敦大学学习,获国际比较法硕士学位,当时的硕士学位论文是国际人权法方向的,后来该论文发表于《中国法学》2007年英文版。2011年我又考入湖南师范大学攻读国际法博士学位。读博期间,在国际人权法领域收集了一些外文资料,也打算在伦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撰写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以来,我国掀起境外追逃追赃风暴,我在导师肖北庚教授的指导下,适时地将论题调整为《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
诚然,反腐败国际追赃是一个有待深入、系统研究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有待在司法实践中丰富与发展的问题。虽然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的国际追赃机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转化为国内立法,也在越来越多的国际追赃案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国际法领域的新生事物,该机制据以存在并发展的理论基础需要夯实,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需要解决。因此,我从2015年10月开始收集资料,经过1年8个月的学习和专题研究,终于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该项研究的落脚点在于分析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路径。
掩卷自问,该文可取之处何在?咀嚼之后,自认为有3点创新:一是在理论上以法律全球化、国际法碎片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等理论为基础,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之司法化趋势、独立程序价值、正当法律程序以及国际追赃域外经验的普适性意义进行探讨,力求开创性。二是在方法上运用综合统计法,对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上的反腐败新闻条目从类别、内容等方面进行大数据分析,以此管窥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的历史脉络、现实状况、典型案例以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力求新颖性。三是在技术上运用立法技术,以国际追赃步骤统一化、程序类型化为逻辑起点,归纳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规程的要领,并借鉴域外国际追赃操作指南的格式和内容,起草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指南(学术建议稿),力求实用性。
正因如此,才有在本人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作为我人生部专著出版的想法。
在本书即将付梓之际,惊悉我的国际法启蒙老师王献枢教授于2017年8月6日仙逝的噩耗,无比沉痛,哀悼在心!我将永远怀念恩师,祈愿在天堂里还会有先生讲授国际法的音容与笑颜!谨以此书寄托哀思!
以上草草,聊充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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