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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乐盛,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85710
出版时间2024-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29741955
上书时间2024-11-04
本书系统阐释了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管理的理论基础,在比较分析全国各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更加契合数字时代的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模式——并联式协同。
本书全面介绍了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并联式协同模式的顶层设计思路、配套制度构架、实务流程指引,原文附录了相关制度文件和文书模板,并对于全国100余家法院在黄岩考察交流时提出的常见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是公开发表的一本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实务工具书,助力人民法院通过提升辅助事务现代化水平进而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徐乐盛,现任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曾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副处长、民五庭庭长,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2年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主持或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多项重点课题,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发表多篇有关智慧法院建设、司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文章。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现有在编干警126人。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8个项目列人省级试点,“一站式”多元解纷、司法事务集成集约、无纸化办案办公成为全省样板,全省法院诉源治理推进会、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推进会先后在黄岩召开,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先进典型,获评“全省突出贡献法院”,省内外100余家兄弟法院前来考察学习,形成了具有鲜明辨识度和影响力的现代化法院工作模式。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的理论基础
一、理论根源
(一)社会分工理论
(二)分配正义理论
(三)科学管理和高绩效工作系统(HPWS)理论
二、现实审视
(一)审判业务全生命周期的拆解与分类
(二)执行实施权的分权和实施事务权的集约
第二节 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的价值导向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
三、坚持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
第三节 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的时代新要求
一、加强内部管理和优化外部服务有机结合
二、融入“数字时代”实现“数字正义”
三、推进“全链条”系统性流程重塑
(一)系统性思维前瞻思考
(二)顶层制度设计全局谋划
(三)数字技术整体融入
第四节 司法辅助事务集约改革的变迁解读
一、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的开端和摸索
二、司法辅助事务改革走向结构化和分类化
三、司法辅助事务改革走向标准化和集约化
四、数字时代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的构建图景
第二章 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的既往实践
第一节 部分省市地区法院集约改革的实践探索
第二节 司法辅助事务集约改革实践的经验启示
一、司法资源的充分利用及更优配置
二、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的良好实践
三、机构改革及人员分类管理的实践探索
四、问题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五、实现分权制衡提升审判执行规范程度
第三节 司法辅助事务集约改革实践的不足
一、集约改革规划的系统性、整体性不足
二、辅助事务瑕疵认定归责等制度保障不足
三、信息化融入司法辅助事务集约改革深度不足
四、集约改革实践中存在串联式线性协同的弊端及不足
第三章 并联式协同:数字时代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的黄岩探索
第一节 并联式协同办案模式的迭代革新
一、并联式协同的革新意义
二、并联式协同的可行性探究
三、并联式协同的改革历程
第二节 并联式协同办案模式的顶层设计
一、基本理念
二、核心架构
(一)审判中的并联式协同办案模式
(二)执行中的并联式协同办案模式
三、构建路径
第三节 并联式协同办案模式的配套制度
一、办案团队架构
二、分层分类管理
三、事务流转交接流程
四、案件瑕疵评定规则
第四章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流程指引
第一节 卷宗组
一、材料扫描和编目
(一)立案材料
(二)审理中材料
二、档案管理
(一)档案入库
(二)档案查询
(三)庭审录音和公安卷刻录
(四)档案借阅
(五)装订归档
第二节 预备组
一、首次排期
二、首次送达
三、二次排期
四、陪审员管理
五、开庭公告
六、调查取证
第三节 送达组
一、话务界定
二、材料送达
(一)e键送达
(二)公告送达
三、送达跟踪
(一)线上送达跟踪
(二)线下送达跟踪
(三)文书送达跟踪
四、送达回填
(一)一般送达回填
(二)e键特投回填
(三)推定、公告送达回填
第四节 后审组
一、送达预登记
二、结案登记
三、生效录入
四、诉讼费结退
五、上诉相关事务
六、誊录和庭审备记
第五节 督促组
一、审后督促
二、执前督促
第五章 执行事务集约流程指引
第一节 执行局并联协同工作架构
第二节 执行集约流程
一、办案系统
(一)浙江法院“智慧执行2.0”
(二)执行事务系统
二、办案指引
(一)执行准备阶段
(二)财产查控阶段
(三)制裁措施阶段
(四)财产处置阶段
(五)执行结案阶段
附件一 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二 制度及理论成果
第一部分 制度成果
探索新型审判团队组建、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
建设“数字法院”行动方案(2021—2022)
选任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工作方案(试行)
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的实施方案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辅助事务岗工作流程管理办法(3.0版)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辅助事务岗考核办法(试行)
司法雇员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立案庭辅助人员定岗定责定员管理机制
执行权运行模式改革暨执行指挥中心运行工作指引(试行)
执行权并联协同运行工作指引(试行)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 理论成果
人民法院数字化改革的三个维度
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进路
审判辅助事务“三化改革”中的问题挑战和方法创新
——以黄岩法院实务为例证
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数字化架构
——以黄岩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视角
打造审判辅助事务协同集约管理新模式
——以黄岩法院审判服务中心运行模式为例
附件三 文书模板
一、审判阶段文书模板
(一)开庭传票
(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三)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
(四)证人出庭通知书
(五)相关告知短信
(六)闭环移送执行表
二、执行阶段文书模板
(一)立案后文书模板
1.送达地址及电子签名确认书
2.财产报告表(个人)
3.财产报告表(企业)
4.初次接待申请执行人谈话笔录
5.执转破权利义务与风险释明书
(二)申请书、和解协议
1.执行悬赏申请书
2.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3.执行和解协议(自愿代为履行)
4.代为履行承诺书
(三)调查笔录
农村房产调查笔录
(四)强制执行措施
1.强制报废执行裁定书
2.强制退保协助执行通知书
3.查询保单(保险)协助执行通知书
4.退保执行告知书
5.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6.协助执行通知书(生活费保障—已冻结)
7.协助执行通知书(生活费保障—待冻结)
8.发拆迁指挥部协助执行通知书(拆迁查询)
9.异地拘留换押通知书
10.查扣车辆执行裁定书(登记他人)
11.预处罚通知书
12.限期交出车辆通知书
13.拒不交车罚款决定书
(五)拍卖变卖处置
1.唯一住房执行告知书(被执行人)
2.返还拍卖唯一住房安置费申请
3.析产执行告知书(发申请人)
4.议价通知书
5.拍卖唯一住房申请书(申请执行人)
6.分割共同财产份额裁定书
7.拍卖执行裁定书(与案外人共有)
8.定向询价结果通知书
9.分类财产要件调查表(住宅)
10.分类财产要件调查表(工业土地厂房)
11.分类财产要件调查表(资产设备)
12.分类财产要件调查表(车辆)
(六)协执、通知书、移送函
1.执行告知书(财产申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2.发拆迁指挥部协助执行通知书(完毕后解除相关手续)
(七)结案相关文书
本书系统阐释了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管理的理论基础,在比较分析全国各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更加契合数字时代的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模式——并联式协同。
本书全面介绍了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并联式协同模式的顶层设计思路、配套制度构架、实务流程指引,原文附录了相关制度文件和文书模板,并对于全国100余家法院在黄岩考察交流时提出的常见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是公开发表的一本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实务工具书,助力人民法院通过提升辅助事务现代化水平进而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徐乐盛,现任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曾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副处长、民五庭庭长,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2年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主持或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多项重点课题,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发表多篇有关智慧法院建设、司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文章。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现有在编干警126人。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8个项目列人省级试点,“一站式”多元解纷、司法事务集成集约、无纸化办案办公成为全省样板,全省法院诉源治理推进会、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推进会先后在黄岩召开,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先进典型,获评“全省突出贡献法院”,省内外100余家兄弟法院前来考察学习,形成了具有鲜明辨识度和影响力的现代化法院工作模式。
编者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围绕公正司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全局视野和战略高度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篇”,为做好新时代司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还就网络强国、数字经济、数字化改革等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性、创造性的重要论述,系统擘画了数字中国的宏伟蓝图,也为新时代“数字法院”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要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围绕抓实“公正与效率”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升司法运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答好司法工作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新时代数字化转型浪潮风起云涌,浙江省委积极把握潮流“脉动”,在2021年开启了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运用数字技术对省域治理的思维理念、体制机制、组织构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推动形成即时感知、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新型治理形态,推进党政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和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坚持“世界眼光”站位和“整体智治”理念,深入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业务流程再造、诉讼制度创新与法院组织架构、管理模式重塑,引领打造数字时代现代化法院新图景。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守正创新,在“全域数字法院”架构下,以系统思维全面推行网上跨域立案、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办公、“巡回智慧法庭”和“共享法庭”、诉服中心整体入驻矛调中心、执行指挥集智中心实质化运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办理方面,黄岩法院对组织构架、流程机制、人员配置等进行全面重塑变革,创新打造审判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集智中心,整合涵盖诉讼全流程的辅助事务,将“串联式”逐步办理转变为“并联式”协同处理,构建“线下纸质交接向在线无纸化协同转变”“分头督促检查向集约管理指导转变”“个人包干操作向专人专岗专事转变”“员额法官概括担责向瑕疵差错精准问责转变”的事务集约新模式,大幅提高司法效率、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获得上级领导、兄弟法院以及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诉讼参与群体的广泛好评,被省法院确定为“司法事务集成集约改革”全省样板,获评司法改革“微创新”示范案例,“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好制度”、“好理论”。
为系统总结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的改革经验,黄岩法院组织力量编写了《并联式协同:数字时代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实务指引》。本书有两个特点:一是系统性。不仅涵盖了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的理论基础、既往探索以及配套制度,还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分别对审判和执行的辅助事务集约操作流程进行详细介绍。二是实用性。本书立足于黄岩法院的探索实践,汇总解答近两年前来考察交流的100余家兄弟法院提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实务问题,同时把配套的制度文件、理论成果以及大量文书模板收录其中。
当前,越来越多的法院正在探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改革,以期充分整合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科学配置分类管理人力资源,提升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全国各地兄弟法院的探索提供参考,在更高起点上不断迭代完善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管理,科学构建高效协同的新型审判执行办案模式,让法官更加心无旁骛地聚焦审判执行的核心环节,从而实现更高水平的“公正与效率”。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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