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岸关系定位与国际空间:台湾地区参与国际活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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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定位与国际空间:台湾地区参与国际活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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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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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祝捷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ISBN9787522521749

出版时间2023-11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118元

货号29660316

上书时间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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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寻找合适的两岸关系定位模式和解决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的问题,既需要政治人物的智慧和魄力,也需要理论的智慧与助力。本书为解决两岸关系定位和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进行理论上的准备,并形成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方案,以期助益于“一个中国”框架内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本书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与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问题研究”,国家相关部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特别行政区制度在我国国家管理体制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2年台湾地区政治局势对两岸关系影响的对策性研究“资助。



作者简介

祝捷,1981年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委办公厅和武汉大学共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部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专项项目首席专家。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两岸及港澳法制以及党的创新理论等问题研究。在SCI、SSCI、CSSCI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



目录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范式:“策略定位”的研究范式


三、研究方法:理论建构的方法


四、结构安排


第一章“承认争议”: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问题意识


一、“承认争议”:“一中争议”的自然衍生


二、“承认争议”的表现形式


三、两岸解决“承认争议”的做法


第二章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描述


一、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政策面和法制面描述


二、台湾地区学者对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理论描述


三、大陆学者对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理论描述


第三章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基本思路


一、两岸有关政治问题的谈判:观点回顾


二、认识论基础:“政治对立论”


三、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政治前提:“九二共识”


四、定位要素:议题化、阶段化和共识化


第四章“两岸”模式及其与其他定位模式的比较


一、“两岸”模式的提出及其含义


二、“两岸”模式的论证:基于主权理论的思考


三、“两岸”模式的历时性比较


四、“两岸”模式的共时性比较


五、“两岸”模式的国际性比较


第五章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与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的关系


一、从“外交鏖战”到“外交休兵”: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中的两岸攻防


二、台湾地区在国际空间的存在方式


三、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思路在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问题中的运用



内容摘要

寻找合适的两岸关系定位模式和解决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的问题,既需要政治人物的智慧和魄力,也需要理论的智慧与助力。本书为解决两岸关系定位和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进行理论上的准备,并形成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方案,以期助益于“一个中国”框架内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本书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与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活动问题研究”,国家相关部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特别行政区制度在我国国家管理体制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2年台湾地区政治局势对两岸关系影响的对策性研究“资助。



主编推荐

祝捷,1981年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委办公厅和武汉大学共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部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专项项目首席专家。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两岸及港澳法制以及党的创新理论等问题研究。在SCI、SSCI、CSSCI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



精彩内容

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的问题敏感且复杂,微弱的扰动都有可能导致两岸领导人着力推动且已经初见成效的“外交休兵”遭遇挫折。因此,完善的制度设计,对于建立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间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两岸间为开展协商的机制主要有两类,其一是由“海协”对“海基”的事务性商谈机制,亦即两会事务性商谈机制,此一机制构成了两岸协商机制的主干和核心,也是两岸目前最高层次和最具综合性的协商机制;其二,由两会签署的各项协议所建立的联系机制,如经由ECFA所构建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等,这类机制大多数为完成相关协议所设定的具体目标而建构的机制。两类机制尚未实现体系化,其间也无层次上的差别。对于建立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间机制而言,没有必要建立一个专门的机制,这既是基于节约两岸制度资源的考量,也是由于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问题本身的敏感性所决定的。为避免建立新机制所带来的不必要的猜测、臆想乃至于歪曲,可以采取将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间机制附着在两会事务性商谈机制上,用两会事务性商谈机制来解决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间的问题。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可以分为预备性磋商机制或程序性谈判机制,以及正式商谈机制或实质性商谈机制两个部分。

第一,预备性磋商或程序性谈判阶段。预备性磋商,或程序性谈判,是两岸透过“两会框架”针对“江八点”中所指的“政治谈判的程序性事宜”进行谈判,其主要内容是两岸围绕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的名义、地点和方式等程序性问题,而与实质性的政治争议无涉。预备性磋商可在两会副秘书长层级进行。两会经由预备性磋商所取得共识,将作为确定正式会谈程序的直接依据。预备性磋商不限轮次,两会可以进行多次、反复的磋商,直到对程序性问题形成共识为止。台湾地区有序参加国际空间机制中的预备性磋商,不同于两岸事务性谈判中的预备性磋商。后者可以讨论议题所涉的具体问题,也可在对具体问题达成共识基础上,形成协议的文字表述。但前者仅是针对程序性问题进行谈判,而不涉及任何实质性问题。

第二,正式商谈机制或实质性商谈机制。正式商谈,或实质性商谈,是大陆和台湾透过“两会框架”对程序性问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适用经预备性磋商或程序性谈判商定的程序,就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的实质性问题进行谈判。正式会谈可以在两会的副会长级或秘书长级进行,会谈的议题以确定台湾地区参加国际空间的名义、身份和程度等实质性问题,也包括在预备性磋商中因没有预见或被搁置而未能解决的程序性问题,还可以是两岸在共处一个国际组织中因互动而产生的问题。正式会谈可以分层级进行,即两会在各自副会长、副董事长或秘书长的主持下,在副秘书长、主任、处长等层级分专题进行谈判,然后就谈判所达成的初步成果,由两会副会长级或秘书长级负责人汇总,形成总的初步共识。正式会谈是就有关议题进行的实质性谈判,因而在正式会谈中,两岸应继续秉持“同意歧见”的原则,对一些议题,尤其是政治敏感性高的议题作出一些让步,以求得在最大范围内形成共识。在一定程度上的“同意歧见”,并不意味着作出让步的一方已经放弃该主张。因此,应给予作出让步方表达自己将继续追求该主张的机会。对于此,可以借鉴西德发送“德国统一信函”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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