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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省考2023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 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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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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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永新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ISBN9787511505637

出版时间2023-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9元

货号29395772

上书时间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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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中公版·2023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政法(全新升级)》严格依据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以及历年真题编写,契合上海考情。



目录

篇法律的一般原理
知识结构图2
章 基础概念3
考点1法律的基本特征3
考点2法律的要素3
考点3法律的分类和法律的作用5
第二章 法律的制定7
考点4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7
考点5法律渊源8
考点6法律效力和法律体系10
第三章 法律的实施13
考点7法律遵守、法律执行与法律适用13
考点8法律关系14
考点9法律解释15
考点10法律责任17
第四章 法律的发展18
考点11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18
考点12世界主要法系18
考点13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20
第二篇宪法及相关法
知识结构图22
章 基础概念23
考点1宪法的概念23
考点2宪法的原则24
考点3宪法监督保障制度25
考点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26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27
考点5国体与政体27
考点6选举制度27
考点7国家结构形式29
考点8国家的经济制度29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31
考点9公民的基本权利31
考点10公民的基本义务33
第四章 国家机构34
考点11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34
考点12中央国家机关35
考点13地方国家机关41
第五章 宪法性法律44
考点14立法法44
考点15民族区域自治法47
考点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48
考点17国务院组织法50
考点18监察法51
考点19人民法院组织法52
考点20人民检察院组织法54
考点2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54
考点22居民委员会组织法56
考点2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56
第三篇行政法
知识结构图60
章 基础概念62
考点1行政法的概念和渊源62
考点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62
考点3行政法律关系64
第二章 行政主体66
考点4行政主体的概念66
考点5行政主体的范围66
第三章 行政行为概述69
考点6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69
考点7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及效力69
考点8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70
第四章 行政行为72
考点9行政立法72
考点10行政许可73
考点11行政处罚76
考点12行政强制78
考点13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81
考点14行政协议82
考点15行政监督检查83
考点16行政确认84
考点17行政裁决86
考点18行政指导87
考点19行政事实行为88
第五章 行政程序90
考点20行政程序的概念和基本原则90
考点21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91
第六章 行政复议94
考点22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94
考点23行政复议的范围与管辖95
考点24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97
第七章 国家赔偿100
考点25国家赔偿的责任100
考点26行政赔偿101
第八章 保密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03
考点27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主要内容103
考点28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104
第九章 公务员制度106
考点29公务员法106
第四篇刑法
知识结构图110
章 基础概念111
考点1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111
第二章 犯罪和犯罪构成113
考点2犯罪的定义与特征113
考点3犯罪的构成要件113
第三章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117
考点4正当防卫117
考点5紧急避险118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形态120
考点6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120
第五章 共同犯罪122
考点7共同犯罪的概念和形式122
考点8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123
第六章 刑罚125
考点9刑罚的概念及种类125
考点10量刑130
考点11数罪并罚131
考点12缓刑132
考点13减刑134
考点14假释135
考点15时效137
第七章 刑法各论139
考点16危害国家安全罪139
考点17危害公共安全罪140
考点18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41
考点19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141
考点20侵犯财产罪142
考点21贪污贿赂罪143
考点22渎职罪144
第五篇民法
知识结构图146
章 基础概念148
考点1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148
考点2民事法律关系149
第二章 民事主体151
考点3自然人151
考点4法人与非法人组织153
第三章 民事法律行为156
考点5一般规定与意思表示156
考点6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59
考点7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160
第四章 代理163
考点8一般规定及委托代理163
考点9代理终止164
第五章 物权166
考点10一般规定166
考点1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167
考点12物权的保护169
考点13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170
第六章 合同172
考点14一般规定172
考点15合同的订立173
考点16合同的效力175
考点17合同的履行和保全180
考点18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183
考点19违约责任186
考点20保证合同188
考点21准合同190
第七章 人格权192
考点22人格权的一般规定及种类192
第八章 侵权责任194
考点23一般规定194
考点24损害赔偿195
考点25侵权主体的特殊规定196
第六篇知识产权法
知识结构图200
章 著作权法201
考点1著作权法和著作权的客体201
考点2著作权人及其权利202
考点3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203
考点4邻接权204
考点5著作权的保护205
第二章 专利法208
考点6专利法和专利权的客体208
考点7专利权人及其权利209
考点8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和程序211
考点9专利权的保护213
第三章 商标法214
考点10商标和商标法、商标权利214
考点11商标注册214
考点12商标权的使用与保护215
第七篇商法与经济法
知识结构图218
章 公司法219
考点1基础概念219
考点2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220
考点3有限责任公司221
考点4股份有限公司223
第二章 竞争法226
考点5反垄断法226
考点6反不正当竞争法228
第三章 市场秩序法231
考点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31
考点8产品质量法234
考点9食品安全法236
第四章 宏观调控法240
考点10财政法240
考点11税法243
第八篇社会法
知识结构图246
章 劳动法247
考点1基础概念247
考点2劳动法247
考点3劳动合同法248
考点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52
第二章 社会保障法253
考点5基础概念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法律制度253
考点6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54
第三章 社会保险法257
考点7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257
考点8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型及具体制度257
考点9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法律责任259
第四章 环境资源法261
考点10基础概念261
考点11环境保护法261
考点12土地管理法263
第九篇诉讼法与仲裁法
知识结构图266
章 刑事诉讼法268
考点1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268
考点2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269
考点3管辖和回避269
考点4辩护与代理271
考点5刑事证据272
考点6强制措施272
考点7附带民事诉讼274
考点8期间和送达275
考点9立案、侦查和起诉275
考点10刑事审判程序277
考点11死刑复核程序280
考点12审判监督程序280
考点13执行281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282
考点14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282
考点15主管和管辖283
考点16诉的概念284
考点17诉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285
考点18民事证据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286
考点19期间和送达287
考点20法院调解287
考点21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288
考点22强制措施290
考点23民事审判程序290
考点24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294
考点25执行程序295
考点26民事诉讼时效296
第三章 行政诉讼法298
考点27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298
考点28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298
考点29行政诉讼参加人300
考点30行政诉讼基本程序301
考点31行政诉讼的证据和法律适用304
考点32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306
第四章 仲裁法308
考点33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308
考点34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执行及涉外仲裁309
第十篇
国家及上海市法治建设近况及热点
知识结构图312
章 国家及上海市立法进展313
考点1国家立法进展313
考点2上海市立法进展315
第二章 国家及上海市依法行政进展318
考点3国家依法行政进展318
考点4上海市依法行政进展320
第三章 国家及上海市司法改革进展323
考点5国家司法改革进展323
考点6上海市司法改革进展325



内容摘要

《中公版·2023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政法(全新升级)》严格依据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以及历年真题编写,契合上海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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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版·2023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政法(全新升级)》坚持以政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为准,对大纲中的知识点和历年真题中的高频考点、易错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有助于考生的全面复习,深入把握考点,夯实基础。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1.科学分析考点,精讲重要考点。本书通过分析大纲及历年真题,对考点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对重要考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2.讲练结合,及时巩固。本书在内文重要考点下设置了“经典例题”版块,便于考生现学现用,真正“吃透”每一个考点。
3.梳理体系,提炼核心考点。本书每篇设有知识结构图,帮助考生提前梳理知识体系,以便从整体把握本篇内容,轻松备考。



精彩内容


法律的一般原理
知识结构图
章 基础概念
考点1 法律的基本特征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法有四项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的规范性体现在:①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②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③法是反复适用的。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经典例题】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其主要的特征是( )。(单选)
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C.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答案】C。解析: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法律与其他行为规范的根本的区别,也是法律主要的特征。故本题选C。
考点2 法律的要素
法律的要素是指法律由哪些基本因素或者元素构成。一般认为,法律由规则、原则和概念三个要素构成。
一、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含义
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则的分类
(1)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根据规则内容规定的不同,法律规则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可为或不可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应为或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
根据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法律规则可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援引或者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法律规则。
(3)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根据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和程度的不同,法律规则可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经典例题】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该条规则的类型是( )。(单选)
A.授权性规则 B.确权性规则 
C.权义复合规则 D.义务性规则
【答案】D。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可为或不可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
B项不符合题意。从内容上划分,法律规则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法律规则的类型并没有确权性规则。
C项不符合题意。权义复合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大多是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规则。
D项符合题意。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表现为义务主体的约束,为人际互助、维持社会安全提供保障,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其中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本题中的法条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
故本题选D。
二、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的含义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者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具体的事实状态,也不直接包含具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等内容。
2.法律原则的分类
(1)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根据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律原则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公理性原则,是由法律原理(法理)构成的原则,是由法律上的事理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政策性原则,指一个国家或者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而制定的原则。公理性原则在国际范围内具有较大的普适性;政策性原则具有针对性、民族性和时代性。
(2)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根据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的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法律原则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原则,是整个法律体系或者某一法律部门所适用的、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原则。具体原则,是在基本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是相对而言的,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但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则属于具体原则。
(3)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问题的不同,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实体性原则是直接涉及实体法问题的原则。程序性原则是直接涉及程序法问题的原则。
三、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如下表:

四、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
法律概念是表述规则和原则内容的工具,因此法律概念不是完全独立的法的要素,而是依附于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可以分为:①主体概念,表述法律主体;②关系概念,表述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③客体概念,表述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④事实概念,表述法律事实。当然,这四种概念没有穷尽所有的法律概念。
考点3 法律的分类和法律的作用
一、法律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颁布、以不同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法,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由国家机关以一定形式认可其法律效力,但不表现为成文的规范性文件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也归入不成文法。
2.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主要是规定和确认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实体法的规定直接来自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要求。程序法主要是规定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法律。程序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派生的,其作用在于保证法律关系主体在实体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
3.根本法和普通法
在采用成文宪法的国家,根本法是指宪法,其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的内容和制定、修改的程序都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的内容一般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4.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即针对一般主体、一般事项,在较长时期内,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主体、特定事项,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
5.国内法和国际法
国内法是在一国主权范围内,由该国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保障其实施的法律。国际法是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之间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通常表现为多国参与的国际条约、两个以上国家间的协议和被认可的国际惯例。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也包括有关的国际组织。
6.公法和私法
凡是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具有管理与服从性质,以国家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或双方的法律,即公法,如行政法等。凡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具有平等的性质,以地位平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法律,即私法,如民法等。
二、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泛指法对人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其主要内容如下表:

【经典例题】
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这体现了法的( )。(单选)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答案】C。解析: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根据预测的内容不同,法的预测作用分为对行为本身的预测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两种类型。故本题选C。
第二章 法律的制定
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
一、立法体制
立法体制包括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关的设置和立法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制度,主要为立法权限的划分。从广义上讲,根据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和形式的不同,立法权划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其中,国家立法权是由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带有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立法权。
立法体制的性质与国家性质相一致,由于国情的不同,世界各国的立法体制存在着一元制和二元制两类情况。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性的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同时又是多层次的。我国的国家机关和相应的立法权限如下表:

二、立法原则
立法原则是指导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当代中国立法的原则为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
1.法治原则
立法的法治原则要求一切立法活动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符合宪法的精神。立法活动都要有法律根据,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立法内容、立法程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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