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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毛姆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ISBN9787020151806
出版时间2020-04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55元
货号29436763
上书时间2024-11-02
译 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英国二十世纪伟大的文学家,他的文学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经历整整三代人。毛姆一生至少创作了四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人性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和《寻欢作乐》,以及一百五十多部短篇小说,三十多个剧本,还有不少的游记和自传性质的书。毛姆是二十世纪英国小说界为数不多的几个雅俗共赏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虽然未受到学术评论界太多的关注,但是流行世界,影响深远,引起不同国家、不同阶层读者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经久不衰,大有与日俱增之势。
一八七四年一月二十五日毛姆出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名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了他的童年,从小就受到法国文化的熏陶(一八九七年,他因染上肺病,又被送往法国南方里维埃拉疗养,开始接触法国文学,特别是莫泊桑的作品)。父母死后,一八八四年他由伯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对于年幼的毛姆来说,英格兰是个灰暗、沉闷的陌生国家。毛姆的少年生活是凄苦的,他贫穷、寂寞,得不到至亲的关爱,口吃的毛病使他神经紧张,瘦弱的身体使他在同学中间低人一头。一八九一年,他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学医,次年回伦敦在一家医院就医,实习期间曾到兰贝斯贫民区当了三个星期的助产士,这段经历使他动了写作的念头,其早年的学医生涯及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对他的影响都反映在他一八九七年出版的部作品《兰贝斯的莉莎》中。这部写贫民窟女子莉莎悲剧性结局的小说受到批评界的重视,特别是得到当时颇有名气的艾德蒙·戈斯(1849—1928,英国诗人,批评家和传记作者)的赞扬,使毛姆决心放弃行医,从事文学创作。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护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这些经历又为他以后写作间谍故事提供了素材。毛姆一生喜好旅游,足迹所至遍及印度、缅甸、马来亚、中国以及南太平洋中的英属和法属岛屿,他还去过俄国及南北美洲。一九三〇年以后,他定居法国南部的海滨胜地。在这段时间里,毛姆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本。一九四八年,他开始撰写回忆录和评论文章。鉴于他在文学创作上取得的成功,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毛姆于一九六五年病逝,终年九十五岁。
毛姆一贯主张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从不写他不熟悉的人或事物。他说任何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有权威性。作为一个多才多艺的短篇小说巧匠、优秀的长篇小说家、剧作家、评论家、散文作家和自传作者,毛姆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文学的创作方法和它的社会功用方面,毛姆与他同时代的高尔斯华绥、威尔斯等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传统的继承者们有所不同,后者将小说作为揭露时弊、阐述思想的工具,并以此来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而毛姆更多的是接受了法国自然主义文学的影响,常常是以自然主义的创作方法表现人生。毛姆对于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并不十分感兴趣,他认为,作家在戏剧和小说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当然也可以有教谕的作用,但是如果文学不能为人们提供愉悦和消遣,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更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化,而是情节的冲突。尤其是在他的短篇和剧本中,毛姆执意寻求人生的曲折离奇,擅长布疑阵,设悬念,描述各种山穷水尽的困境和柳暗花明的意外结局。他说他的基本题材就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人戏剧”,这种戏剧性毛姆认为是文学想要愉悦读者所必须具备的。
在毛姆这四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中,《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尤其受到中国读者的青睐和好评,前者对理想与现实、肉体与灵魂、艺术与生活、文明或世俗(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为传统)与人的本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做了深刻的探讨和剖析,笔墨集中地写一位艺术家不顾一切的执着和追求,而后者《刀锋》则可以说是描绘了一战以后西方世界的生活百态,从美国到欧洲到印度,从巴黎、伦敦到芝加哥、纽约,从城市到海滨,从乡村到煤矿,从上流社会到社会底层,作者在这广阔的地域和社会的背景下,为我们提供了一组组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群像。虽然这些人物都与拉里有关,都是围绕着他来展开的,可他们个个都能在读者脑海中留下鲜活的令人难忘的印象。显然,这是与毛姆所具有的丰富的生活阅历分不开的。
《刀锋》写于旅居美国的1944年代,当时毛姆已是七十岁的高龄。像《月亮和六便士》和《寻欢作乐》一样,《刀锋》所采用的也是人称的叙述法(作者本人担当作品中的“我”),这一写法为作者的观察、描述提供了有利的角度,同时又为毛姆应用他驾轻就熟的口语提供了便利。小说记述一个青年对人生意义的漫长探索。这位年轻人在参加空军作战时,险些丧生,多亏战友用牺牲了自己生ming的代价,才让他幸免于难,这一经历彻底改变了他的思想和态度。战争结束之后,他一直深感不安,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探求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以使他以后的生活能过得充实。在探索的阶段,他到巴黎攻读哲学,其间有一段时间还当过煤矿工人。在第二阶段,他来到波恩的一所寺院,然而基督教义却不能为他提供满意的回答。第三阶段的探索是在西班牙,拉里试图通过艺术寻求到人生的真谛。只是到了第四阶段,拉里去了印度(在那里待了五年),才从印度的宗教里找到真正的信仰。在一个精神感悟的时刻,他看到了香格里拉一般的山中仙境。返回纽约之后,他散掉了财产,当起出租车司机,决心按照新的信仰去生活。小说发表后之所以能畅销美国、流行世界,是因为它反映了战后社会的普遍心理,特别是青年的迷惘情绪。出于对西方社会幻想的破灭,不少人转而求助于东方宗教的神秘主义。《刀锋》中拉里的探求,恰与战后年轻人的心理状态不谋而合,因而小说能不胫而走,风行西方世界。再则就是作者老道圆熟、技高一筹的讲述故事的技巧和才能,使得《刀锋》凭借着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以及为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至今仍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
小说取名为《刀锋》,也是有其深刻的寓意的。在《迦托——奥义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作品主人公拉里对人生真谛的探求充满了艰辛和困惑,为一心去追求一种精神上的崇高美好的生活,他不惜舍弃了物欲、色欲和诸多本能的需求。
在译过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之后,再翻译他的《刀锋》,觉得这两本书都不太好翻译,《刀锋》感到更难译一些,因为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加进去了对人生佛学和哲学的思考,书中不免会出现一些抽象的、难以表达的东西。译者只能是勉为其难地尽力地去捕捉原作的神韵和风采。
一战期间,美国青年拉里的战友为了营救他而牺牲,这一经历彻底改变了拉里的思想,他开始展开内心的追问: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战后他执拗地追寻答案,先是到巴黎攻读哲学,之后来到波恩的一所修道院,然而基督教义没能为他提供满意的回答,于是他去了西班牙,试图通过艺术寻求到人生的真谛。无果后,又跑到印度,在那里待了五年,*后才从印度的宗教里找到了真正的信仰。
《刀锋》是毛姆出版于1944年的长篇作品,以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深刻地展现了西方整整一代知识分子对生存意义上下求索的心路历程,呈现出一战后西方世界的生活图景,从美国到欧洲、印度,从巴黎、伦敦到芝加哥、纽约,从城市到海滨,从上流社会到社会底层,作者在广阔的地域与社会背景下,为我们提供了一组组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群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先学医,后从文。1915年《人生的枷锁》和1919年《月亮和六便士》两部书的问世,奠定了他作为著名小说家的地位。毛姆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剖视人生和社会,被公认为二十世纪世界范围内流行广、受欢迎的英国作家之一,被誉为“会讲故事的天才作家”。其他代表作还包括《刀锋》《寻欢作乐》《面纱》等。
译序
刀锋
一战期间,美国青年拉里的战友为了营救他而牺牲,这一经历彻底改变了拉里的思想,他开始展开内心的追问: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战后他执拗地追寻答案,先是到巴黎攻读哲学,之后来到波恩的一所修道院,然而基督教义没能为他提供满意的回答,于是他去了西班牙,试图通过艺术寻求到人生的真谛。无果后,又跑到印度,在那里待了五年,*后才从印度的宗教里找到了真正的信仰。
《刀锋》是毛姆出版于1944年的长篇作品,以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深刻地展现了西方整整一代知识分子对生存意义上下求索的心路历程,呈现出一战后西方世界的生活图景,从美国到欧洲、印度,从巴黎、伦敦到芝加哥、纽约,从城市到海滨,从上流社会到社会底层,作者在广阔的地域与社会背景下,为我们提供了一组组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群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先学医,后从文。1915年《人生的枷锁》和1919年《月亮和六便士》两部书的问世,奠定了他作为著名小说家的地位。毛姆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剖视人生和社会,被公认为二十世纪世界范围内流行广、受欢迎的英国作家之一,被誉为“会讲故事的天才作家”。其他代表作还包括《刀锋》《寻欢作乐》《面纱》等。
每开始写一部小说,我都会疑惑,却从未像现在这么疑惑过。如果我仍然将其称为小说,那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还能叫它什么。我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讲,也没有以主人公的死亡或是结婚收尾。死是一切的了结,因此是一个故事的总收场,以美满姻缘作为结束也挺恰当的,那些老于世故的人大可不必对传统上称作大团圆的结局嗤之以鼻。普通人都有一种合理的本能,他们宁愿认为故事这样结尾,书中该交代的就都交代了。当一对男女历尽沧桑、终走到了一起,他们便完成了他们生理上的功能,将把香火延续下去。可我写到终章也没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我这本书写对一个人的回忆,这个人我只有过十来次较为亲密的接触,而且每次之间都隔着很长的时间,对我们不在一起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我几乎毫无所知。我想,凭借杜撰,我蛮可以填补起这之间的空白,使我的讲述更为紧凑、连贯;不过,我并不想这么做。我只打算记下自己知道的事情。
许多年前,我写过一部叫《月亮和六便士》的小说。在那部描写著名画家高更的作品中,我运用小说家的权利,编造了一些事件,以揭示主人公的性格。对这位法国艺术家的事迹我了解得不多,用这不多的事实在我脑中形成的联想和启迪,我创作了这个人物。然而,在这部书里,我丝毫也没有想过要那么去做。我没有杜撰任何东西。为了不叫现在依然活着的人感到尴尬,我给这部书中的原型人物们起了新的名字,在故事编排等方面我也做了努力,不会让任何读者认出这些人来。我所写的这个人并不出名。或许他这一辈子也成不了名人。也许在他生命终结束的时候,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印迹,就犹如一块石子扔进河里后水面浮现的涟漪。到那个时候,如果我的这本书还有人读的话,那也将只是为了读出它本身可能具有的含义。不过,也许他为自己所选定的生活道路以及他性格上所具有的美善和那种特别的力量,会对他周边的朋友产生日益增长的影响,以至于在他死了很长时间以后,人们会逐渐地意识到,一个非常杰出的人曾经生活在他们中间。那时人们就会清楚我所写的这个人是谁了,那些想要多少了解他早期生活的人们也许会在这部书里找到一些对他们有用的东西。我想,我的这部作品在其有限的范围内,对我的那些想要写他的传记的朋友,也将是一个可资征引的信息来源。
这里我要说明一下,书中人物的对话并非是如实的逐字逐句的记载。我对在这一场合或是那一场合的谈话从来没有做过记录,不过,我对自己关心的事物还是有个好记性的,尽管我是用自己的词语写出了这些对话,可我相信还是忠实地传达出这些谈话的内容的。我在前面一点儿的地方说过,我没有杜撰任何东西;现在,我想矫正一下我的这一说法。就像自希罗多德a以来的历史学家们一样,我给书中人物的口中擅自添加进一些我不曾听到过或者说就没有可能听到的话语。和历史学家们一样,我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使作品中的场景显得生动、真切,如若只是简单地记述出来,将起不到它应有的效果。我想让我的书被人们阅读,我认为我有理由去尽可能地增加作品的可读性。聪明的读者很容易看出我在哪些地方运用了这一技巧,他有完全的自由,跳过这些地方不读。
写这部作品,还有一个让我放心不下的地方是,我描述的人物大多是美国人。了解人是非常难的,我以为要想真正了解一个外国人,几乎更是不可能的。因为人无论男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己;他们也是其出生的那一地域,是他们在其间学步的农场或是城市的公寓,是儿时玩耍的游戏,他们听来的老奶奶的故事,他们所吃的食物,所上的学校,所参加的运动,平日里所读的诗歌,还有他们信仰的上帝。是所有这一切把他们造就成了他们现在的样子,而这些都不是你凭借道听途说就能知晓的事物,唯有你自己经历过了,你才能了解。你唯有是他们中间的一员,你才能懂他们。
由于你对外国人的了解只是凭借观察,所以很难在书中把他们刻画得真切。甚至于像亨利·詹姆斯那样敏锐那样细心的观察家,尽管他在英国已经生活了四十年,也未能成功地塑造出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就我自己来说,除了几个短篇小说外,我写的都是本国人,如果说我敢于在一些短篇中写了外国人,那也是因为在这里我能较为笼统地处置人物。你给予读者的只是一个大略的轮廓,留待读者去填补细节。你也许会问,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我把主人公的原型法国画家高更描述成了一个英国人,为什么这部作品就不能用同样的方法了呢?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不能。因为那样的话,他们就不能成其为他们自己了,我要说我书中的这些人物并非是从他们本国人眼中见出的美国人;而是从一个英国人眼中见出的美国人。我并没有去尝试着再现他们讲话的特点。英国作家在这样做时闯的乱子,恰如美国作家在再现本土英国人的口语时所出现的情况。俚语是个很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描述英国人的作品中常常使用俚语,但是他从未能做到像英国人那样来使用,因此他非但没能达到他所追求的口语效果,还常常给英国读者一种不舒服的突兀感。
我承认自己是毛姆作品的爱好者。——张爱玲
毛姆是我*喜爱的作家之一。——《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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