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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利明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37429
出版时间2019-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28487468
上书时间2024-11-02
《民法典分则编纂疑难问题专题研究》所收录的21篇论文,无论是宏观研究还是针对具体问题的讨论,均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且作者观点明确,充分表达了对所研究问题的学术立场。除此之外,本书所收录论文还具有如下特征:*,研究积极回应社会发展对立法所提出的新要求,展现了当代中国民法学人追求正义的学术品格与学术担当;第二,研究既关注学术热点,也重视基础理论;第三,研究既关注学说理论,也紧密结合司法实务;第四,研究既关注本土问题,也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优秀青年教师奖、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目前正积极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工作。目前累计出版专著20余部(有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出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第1~10辑);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刊物、重要报纸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项目等课题7项;曾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10余次,并两次获得*颁发的教学成果二等奖。
主要独立完成的专著:
《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
《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
《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
《法律解释学导论》(获第五届中国高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侵权责任法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
《合同法研究》(共四卷)。
主编或合著:
《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
《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
《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
《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
《合同法新论·总则》。
王竹,1981年8月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首席专家,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法治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秘书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2项,*人文社科基地重大研究项目1项,司法部项目2项,四川省教改项目1项。在《法学研究》、TEL、CKLR等杂志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独著On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the Compilation of Civil Code、《侵权责任分担论》《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初版、第二版)、《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初版、第二版),主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编纂建议稿)附立法理由书》《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英译中《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第七版),中译英Tort Liability Law of China。主持“首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2门。荣获*人文社科三等奖1次,四川省社科三等奖2次,四川省教学成果三等奖1次,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等。
石冠彬,1987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法学博士,现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正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与金融法律研究会与海南省金融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以规范解释学、裁判规则为研究兴趣之所在,以“从现行法出发解决司法实务难题”为学术研究的基本立场。2013~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累计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当代法学》《社会科学》等C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4篇,因科研突出,2016年博士毕业被海南大学作为高层次D类人才引进,直接聘任教授岗位,2018年获博士生导师资格。目前累计在C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相关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学术界》等转载、摘编数篇;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项目3项,已主持完成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课题2项;获海南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2017年海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奖。
序言
编人格权
加强人格权立法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王利明
论姓名权纠纷的裁判乱象与类型梳理张素华
论人格权法(编)中的个人信息权的制度完善
——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相关规定常健
姓名权行使纠纷的裁判规则及应然路径石冠彬
关于受试者知情同意权的立法建议满洪杰
论肖像的可识别性及其判断王叶刚
第二编物权
共同担保一般规则的建构及其限度谢鸿飞
共同担保人的相互追偿权
——兼论我国民法典分则相关规范的设计杨代雄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应当界定农民集体所有权的类型属性韩松
第三编合同
论我国合同法中的“胁迫”王轶
论连带债务人的求偿权及其制度设计戴孟勇
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格式条款立法研究张良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问题王雷
第四编继承
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继承权的保障制度改革杨立新
论继承法修订应考虑的因素郭明瑞
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历史检视与当代修正杨震
共同遗嘱的效力认定与制度构造王毅纯
第五编侵权
未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用人者责任制度的完善程啸
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监护人责任设计
——以“体系位移效应说”为切入点王竹
防御性请求权论纲曹险峰
民法典中的违法阻却事由立法研究周友军
学报盛况,编辑盛举,学界盛事
——《民法典分则编纂疑难问题专题研究》代后记
《民法典分则编纂疑难问题专题研究》所收录的21篇论文,无论是宏观研究还是针对具体问题的讨论,均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且作者观点明确,充分表达了对所研究问题的学术立场。除此之外,本书所收录论文还具有如下特征:*,研究积极回应社会发展对立法所提出的新要求,展现了当代中国民法学人追求正义的学术品格与学术担当;第二,研究既关注学术热点,也重视基础理论;第三,研究既关注学说理论,也紧密结合司法实务;第四,研究既关注本土问题,也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优秀青年教师奖、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目前正积极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工作。目前累计出版专著20余部(有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出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第1~10辑);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刊物、重要报纸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项目等课题7项;曾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10余次,并两次获得*颁发的教学成果二等奖。
主要独立完成的专著:
《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
《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
《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
《法律解释学导论》(获第五届中国高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侵权责任法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
《合同法研究》(共四卷)。
主编或合著:
《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
《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
《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
《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
《合同法新论·总则》。
王竹,1981年8月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首席专家,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法治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秘书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2项,*人文社科基地重大研究项目1项,司法部项目2项,四川省教改项目1项。在《法学研究》、TEL、CKLR等杂志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独著On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the Compilation of Civil Code、《侵权责任分担论》《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初版、第二版)、《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初版、第二版),主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编纂建议稿)附立法理由书》《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英译中《美国侵权法:实体与程序》(第七版),中译英Tort Liability Law of China。主持“首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2门。荣获*人文社科三等奖1次,四川省社科三等奖2次,四川省教学成果三等奖1次,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等。
石冠彬,1987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法学博士,现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正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与金融法律研究会与海南省金融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以规范解释学、裁判规则为研究兴趣之所在,以“从现行法出发解决司法实务难题”为学术研究的基本立场。2013~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累计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当代法学》《社会科学》等C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4篇,因科研突出,2016年博士毕业被海南大学作为高层次D类人才引进,直接聘任教授岗位,2018年获博士生导师资格。目前累计在C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相关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学术界》等转载、摘编数篇;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项目3项,已主持完成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课题2项;获海南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2017年海南省优秀学位论文奖。
序言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以来,学术界尤其是民法学者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这项国家立法工程之中。由于民法典编纂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涉及许多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对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要求。我国广大民法学者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在借鉴比较法经验基础上,总结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提出许多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为民法典编纂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智力准备,提高了法典的科学性和可适用性。随着民法典编纂进程的推进,我国民法学也应在内容和体系上进一步完善。同时也借助于民法典编纂的契机,积极回应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在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学体系,并助推民法学的繁荣和发展。
在此背景下,四川大学法学院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策划了“民法典编纂”专栏,以专题组稿方式向专家进行约稿,针对民法典各分编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展开了讨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并提供大力支持。现我们将这一学术策划的研究成果根据各分编草案(二审稿)进行了相应修改,并以本书的形式呈现给各位读者,既是对广大民法学者参与民法典编纂这一事实的肯定与记录,也是为了将这些疑难问题提供给学术同人探讨,从而为立法草案的完善与未来民法典的适用提供相应思路。
本书所收录的21篇论文,无论是宏观研究还是针对具体问题的讨论,均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且作者观点明确,充分表达了对其所研究问题的学术立场。除此之外,本书所收录论文还具有如下特征:
,研究积极回应社会发展对立法所提出的新要求,展现了当代中国民法学者追求正义的学术品格与学术担当。继承编专题的相关论文集中展现了学者们因应社会发展的立法建议。比如,郭明瑞教授的《论继承法修订应考虑的因素》一文明确提出,应当协调未来民法典继承编与民法典总则编之间的关系,“凡私有财产均可为遗产”、应当扩大继承人范围、认可继承协议协力、扩大遗嘱方式等,这些学术观点都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精神。与此同时,杨震教授在《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历史检视与当代修正》一文也基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现实困境以及四世同堂等情况,提出了扩大继承人范围的立法建议。杨立新教授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继承权的保障制度改革》一文则专门针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应当纳入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立法建议展开了详细的论证。此外,满洪杰副教授的《关于受试者知情同意权的立法建议》一文则对人体试验这一新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予以了回应。
第二,研究既关注学术热点,也重视基础理论。比如,就跨越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的共同担保问题,谢鸿飞教授的《共同担保一般规则的建构及其限度》一文及杨代雄教授的《共同担保人的相互追偿权》一文均对共同担保的追偿权问题予以了明确回应。再如,程啸教授《未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用人者责任制度的完善》一文针对第三人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之间关系、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用人者的追偿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常健教授在《论人格权法(编)中的个人信息权的制度完善》一文中,就个人信息是否是权利、个人信息如何与隐私权相区分等争议做了探讨。除此之外,本书所收录的论文还关注基础理论性极强的民法学问题的研究,比如,曹险峰教授的《防御性请求权论纲》探讨了物权请求权的基础理论问题;戴孟勇教授的《论连带债务人的求偿权及其制度设计》一文则深入研究了连带债务这一债法基础理论问题。
第三,研究既关注学说理论,也紧密结合司法实务。例如,王轶教授的《论我国合同法中的“胁迫”》一文就胁迫构成要件的司法认定详细考察了裁判立场。再如,张素华教授在《论姓名权纠纷的裁判乱象与类型梳理》一文中,通过对司法实务中裁判规则的考察,对姓名权保护范围、姓名权侵权类型、姓名权与个人信息权等具体人格权的规制范围等进行了研讨;石冠彬教授的《姓名权行使纠纷的裁判规则及应然路径》一文则在考察姓名权行使纠纷的裁判立场的基础上,认为命名权、变更权和行使权的规则设计应尊重姓名权的私权属性,离异夫妻就未成年人子女的姓氏变更应遵循未成年人利益化原则而非双方同意;王雷副教授则在《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问题》一文中针对围绕司法解释与司法实务中与借款法律关系紧密相关的若干疑难案件中的举证责任问题做了类型化分析;王叶刚副教授《论肖像的可识别性及其判断》一文则从院公报上的判例着手,针对肖像可识别性判断所涉及的主体标准、判断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考虑因素等展开了全面论述。
第四,研究既关注本土问题,也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就本土问题的研究,本文所收录的韩松教授《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应当界定农民集体所有权的类型属性》一文有代表,该文基于我国特色土地制度的现实考量,主张应当将农民集体所有权界定为体现农民集体公有制的所有权类型。与此同时,本书的研究也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比如,王竹教授的《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监护人责任设计》、周友军教授的《民法典中的违法阻却事由立法研究》、张良教授的《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格式条款立法研究》、王毅纯博士的《共同遗嘱的效力认定与制度构造》等文均结合域外立法例的规定就相关问题展开了论证。
总体而言,本书所讨论的相关问题均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是民法典编纂中所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本书是21名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若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启发,我们将极为欣慰!
“聚万众智慧,成伟大法典!”让我们共同努力,制定出一部立足我国国情、面向21世纪的、科学的民法典,并使其成为21世纪民法典的典范!
王利明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2019年7月10日于明德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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