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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论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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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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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志宏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54867

出版时间2018-03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59元

货号25275924

上书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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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青睐”。在音乐教育学科的领域中,选择一种可操作的案例研究模式已经成为研究者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工作。音乐课程论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特点。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不仅能掌握学校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一般规律,而且能熟悉学校音乐教学的过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它是培养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从学生转变为教师的一个重要通道,从而使他们能够独立进行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设计。反观我国现行的音乐教学与课程论教学,主要是一种外控的理论传输模式,其教学结果与教学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长期以来,该课程的教学重理论、轻实践,教学内容缺乏与基础教育实际的联系,教学方法多以讲授为主,致使大部分学生在教育实习之初及参加工作后较长一段时间难以胜任音乐教学工作。提高音乐课程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案例教学运用到教学过程中,对促进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和保证培养目标的达成均有积极的意义。

一、音乐课程论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又称案例分析方法。在实际教学中,案例教学既可渗透于理论讲授之中,也可与音乐课堂教学实践相结合。既可采用专题性、综合性的案例教学形式,也可采用案例对比性、实践性的案例教学形式。一般而言,案例教学是指教师为了达到音乐课程论的教学目的,向学生讲述一个基于真实事件和情境而创作的教学案例,学生经过研读和分析以及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从中有所收获的教学过程。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成功地实现音乐教育理论与音乐教学实践的结合,从而使学生获得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在音乐课程论的教学中,要实现理论和实践的高度融合与统一,恰当地运用案例教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音乐课程论的案例教学主要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①促进音乐课程论专业知识和学生教学技能、方法的发展;

②以音乐课程论为导向进行多角度的互动探索;

③在本质上揭示音乐课程论的教学实践,学生通过案例学习与讨论进一步掌握相关知识和发现音乐教学过程中的客观规律。

从案例教学的含义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是一种将真实授课环境引入课堂的方式。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能够站在音乐教师的角度和立场进一步思考和分析问题,使其获得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策略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真实体验。这样不仅可以达到理解音乐教育学科知识的目的,而且还可以检验已有的音乐教学理论,从而达到教学理论发展的目的。

在运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案例形式多种多样,如文字资料、课件、录像等。因此,采用的音乐教学论案例一般都具有情境性、典型性、启发性等特点,而教师多采用设疑、质疑、讨论、反思等教学形式。具体而言,音乐课程论教学案例具有其独特的应用价值,其表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在音乐课程论中运用大量真实、典型且具有时代性和启发性的教学案例,一方面,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提供了生动、具体的教学情境,使其能够以教师的角色了解中小学音乐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间接地锻炼了学生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学生通过对隐含音乐教育教学理论案例的观看、分析和讨论,能够加深其对抽象音乐教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其对现实教育教学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能力,促进从教育教学理论向教学实践的转化。

2

在音乐课程论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是教的主体,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促进者,以试探、提问、假设、评价等方式启发学生对教学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以独立思考、参与讨论、课堂实践等方式,锻炼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改变了传统的教法和学法,注重教师和学生双主体的确立,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参与性,有效提高了学生学习音乐课程论教学案例的兴趣与积极性。

3

案例教学以学生参与式、合作式学习为主,学生是问题的发现者,教育教学的主导者、参与者,问题的解决者、对话者。案例教学为音乐课程论的课堂教学营造了一种平等、和谐、开放的氛围,为师生提供了共同参与教学、相互协作、多向互动的机会,体现出师生间平等交流、相互尊重、教学相长的关系。

二、音乐课程论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的比较

所谓传统教学是指以教师讲授为中心,以灌输手段为主的知识单向流动的教学过程与方式。而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截然不同,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的知识双向流动的过程。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详见下页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区别表。

1

传统教学尤其是传统的课堂教学,主要侧重于传授知识;而案例教学主要强调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学生的教学水平。

2

传统教学使用的是多年一贯制的固定教科书;而案例教学使用的是对某一实际情境进行客观描述的案例。

3

传统教学以讲授式为主;而案例教学则强调启发式教学,强调学生的亲自参与。

4

在传统教学中,主要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因而沟通渠道主要是单向流动;在案例教学中,则不仅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而且也有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因而沟通渠道是多向的。

5

在传统教学中,由于主要采用讲授的方式,教师的任务是把自己知道的书本知识传授给学生,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居于主要地位;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所扮演的角色是指导者和推动者,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一般居于主要地位,教师对整个教学活动加以指导,也可以说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是服务者。

6

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学生的角色主要是听讲者和知识的接受者,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基本处于被动的地位。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扮演的则是一个积极参与者的角色。必须在认真阅读老师所提供的案例材料后,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思考,得出自己的结论。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积极参与讨论,基本上一直处于主动的地位。

7

在传统教学中,由于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学习的积极性较低;而在案例教学中,由于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主动地位,积极性较高。

8

“接受”的知识;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自己分析、思考、讨论、交流,获得的是“建构”的知识。

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区别表

类别案例教学传统教学

教学目的培养能力传授知识

教学载体案例教科书

教学方式启发式讲授式

沟通渠道多向流动单向流动

教师地位从属地位主要地位

学生地位主动地位被动地位

学习积极性积极性较高积极性较低

“建构”的知识“接受”的知识

三、音乐课程论教学案例的形式

音乐案例教学能够有效发挥案例研究的探索性、预测性功能,包括建构突破性的理论或发现新的理论关系。针对不同的音乐教学内容,案例教学可采用各种不同的形式。

1

专题性案例教学是指集中对音乐教育教学某一个主题而设计的案例分析教学,可以是针对某一基本教育理论,例如对如何在音乐教学中体现音乐审美为中心的理念而设计的案例教学;或探讨音乐教学过程中某一实践问题,探究如何在音乐教学中进行音乐技能的训练等。

2

综合性案例教学是指在案例分析教学中涉及较多的与音乐教学有关的主题。这种案例教学通常是对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实例的研究,或者是对一个完整的音乐教案的分析和研究。既要联系音乐教育的基本理念,又要研究教学设计技巧,同时还要探讨教师教学的实际行为。

3

对比性案例教学是指在音乐课程论的教学过程中,运用两种以上的同主题或同类型案例进行比较分析研究,从而得出结论或探索解决实际教学问题方案的教学方式。例如,在研究义务教育新课程理念带给音乐教学方式方法的改变这一主题时,就可以将新课程改革前与新课程改革后的不同的典型课例进行对比性研究,从而得出结论。

4

实践性案例教学主要包括教案设计与进行实际课堂教学两部分内容。案例教学运用的目的不只限于对案例的分析,而更在于通过教学进行案例的设计与案例的操作,是培养学生实际音乐教学能力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这种案例教学要求学生根据案例所提供的特定条件,分析音乐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教学条件等因素编写教案,或者是根据已经设计好的教案进行实际的教学。

案例教学不仅是一种崭新的教学方法,同时更是一种教育思想和理念。对于音乐课程教学论的教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将其成功地运用于教学之中,可以促进音乐教学内容和模式的改革,对于培养高素质的音乐教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案例教学也绝不是一种的教学方法,它同样要受到教师、学生以及教学内容的制约。同时,案例教学运用于音乐学科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案例的搜集整理到具体教学模式的探索,需要更多音乐教育研究者协同合作进行实践与研究。在编写上,我们克服过去音乐课程论与教学案例相脱节的情况,将音乐课程教学论与案例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在提高音乐教育专业学者的实践水平和教学能力上有所裨益。

 

编者

2017



导语摘要
《音乐课程论教学案例》内容简介:本书以专题性教学案例的方式集中对音乐课程论的各个主题进行阐释,对中小学音乐课程论中的课程设计、唱游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幼儿园音乐活动课程、课程评价等专题进行了解读。通过多个教学案例的分析、讨论、总结、比较等方法,建构起新的音乐课程论知识,以生动的教学示例成功地实现音乐教育理论与音乐教学实践的结合,从而帮助学生深刻理解音乐课程论的概念与内容。概要而言,本文的教学案例具有二重性特点,它是由音乐教育实践统一体与其理论框架共同构建而成,通过对教育现象系统地深入探讨而达至对理论的解释。
本书以教学案例的方式阐释音乐课程论,是河北省省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同时也是一本可以广泛应用于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的教材,对于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的教学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本书适合音乐教育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及研究的及相关业界的人员和感兴趣的读者阅读、参考。

作者简介
编者:任志宏
任志宏,女,1974年出生于河北邯郸,音乐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北师范大学“国培计划”首席专家,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音乐学院博士后合作研究员,研究领域为音乐教育学。美国国家音乐教育协会(NAME)会员,美国加州音乐教育家协会(CMEA)会员。2000年本科毕业于天津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200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院传统音乐理论研究方向。2013年9月入选“2013年度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项目”。2010年由岳麓书社出版专著《庄子注解》;2016年出版个人独唱专辑《我住长江头——任志宏中国古典艺术歌曲独唱专辑》,《愿来人间——任志宏歌曲创作作品集》;主持参与省部级课题11项,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5篇。

目录

  


D


  


C


  


A


  


C


  


M


 ——教师篇 


H


 ——学生篇 


T


  


A


  


G


  


N


  


 


 


 



内容摘要
《音乐课程论教学案例》内容简介:本书以专题性教学案例的方式集中对音乐课程论的各个主题进行阐释,对中小学音乐课程论中的课程设计、唱游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幼儿园音乐活动课程、课程评价等专题进行了解读。通过多个教学案例的分析、讨论、总结、比较等方法,建构起新的音乐课程论知识,以生动的教学示例成功地实现音乐教育理论与音乐教学实践的结合,从而帮助学生深刻理解音乐课程论的概念与内容。概要而言,本文的教学案例具有二重性特点,它是由音乐教育实践统一体与其理论框架共同构建而成,通过对教育现象系统地深入探讨而达至对理论的解释。
本书以教学案例的方式阐释音乐课程论,是河北省省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同时也是一本可以广泛应用于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的教材,对于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的教学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本书适合音乐教育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及研究的及相关业界的人员和感兴趣的读者阅读、参考。

主编推荐
编者:任志宏
任志宏,女,1974年出生于河北邯郸,音乐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北师范大学“国培计划”首席专家,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音乐学院博士后合作研究员,研究领域为音乐教育学。美国国家音乐教育协会(NAME)会员,美国加州音乐教育家协会(CMEA)会员。2000年本科毕业于天津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200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院传统音乐理论研究方向。2013年9月入选“2013年度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项目”。2010年由岳麓书社出版专著《庄子注解》;2016年出版个人独唱专辑《我住长江头——任志宏中国古典艺术歌曲独唱专辑》,《愿来人间——任志宏歌曲创作作品集》;主持参与省部级课题11项,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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