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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永升,龚义年,张飞飞,苏雄华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85340
出版时间2017-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9元
货号25171077
上书时间2024-11-01
妇女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为她们的身心健康与婚姻家庭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妇女、每一个家庭,而且关系到整个国家与民族的未来。为了保护每一个妇女的合法权益,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对之加以保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妇女的合法权益以及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除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外,《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公约》还对妇女的合法权益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联合国对妇女权益的高度关注。因此,对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依法给予严厉的制裁。
我国现行《刑法》对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并没有设立专门章节予以规定,而是散见于各个章节之中。归纳来讲,关于本类犯罪在理论上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类型:一是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强奸罪(第236条)、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第236条第2款)、强制猥亵、侮辱罪(第237条第1款、第2款)、拐卖妇女罪(第240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第241条)、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第242条);二是侵犯妇女婚姻家庭的犯罪,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虐待罪(第260条)、遗弃罪(第261条);三是侵犯妇女社会风化的犯罪,包括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协助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4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9条)、组织淫秽表演罪(第365条);四是侵犯妇女权益的职务犯罪,包括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罪(第416条第1款)、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罪(第416条第2款)。
本书以妇女权益的保护为切入点,对我国刑法分则各章规定的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主要内容包括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概述与分述两个部分的内容。在概述部分主要对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具体、细致的研究。在分述部分主要针对刑法规定的个罪,分别对每个犯罪的概念、法源、构成特征和司法认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为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分述部分,本书还结合个罪的理论对相关犯罪进行了案例分析与探讨,从而使本书不仅对于理论研究工作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对于司法实务工作者如何处理这一方面的案件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本书的出版,无论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司法适用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妇女权益频受犯罪侵害不仅挑战的是公众的视觉神经,更是对社会整体秩序以及法制底线的挑战。面对如此形势,《刑法》必须有所作为,但其基本前提必须是相关罪名的完善与合理。本书便是以此为初衷,试图对刑法中的关于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进行梳理、解析,以期能够对司法实践及理论研究产生些许借鉴意义。当然,在写作过程中鉴于个人能力、资料收集等方面的原因,难免有所疏漏,诚挚地希望各位读者能多多批评指正并予以匡正!
李永升
2017年1月于杨公桥寓所
本书以妇女权益的保护为切入点,对我国刑法分则各章规定的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主要内容包括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概述与分述两个部分。在概述部分主要对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具体、细致的研究。在分述部分主要针对刑法规定的个罪,分别对每个犯罪的概念、法源、构成特征和司法认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为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分述部分,本书还结合个罪的理论对相关犯罪进行了案例分析与探讨,使本书不仅对于理论研究工作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对于司法实务工作者如何处理这一方面的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本书的出版,无论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司法适用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李永升,男,
1964年生,安徽怀宁人,1986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董鑫教授,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自任教以来,撰写、主编《刑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观沉思》《刑法总论》《经济刑法学》等专著、教材、论文集100余部,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刑事法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研究年鉴》全文转载和摘登的论文有10余篇,以上成果有10多项荣获司法部、四川省、重庆市和西南政法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成果奖。曾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六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与优秀研究生导师等称号。
本书以妇女权益的保护为切入点,对我国刑法分则各章规定的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主要内容包括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概述与分述两个部分。在概述部分主要对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具体、细致的研究。在分述部分主要针对刑法规定的个罪,分别对每个犯罪的概念、法源、构成特征和司法认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为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分述部分,本书还结合个罪的理论对相关犯罪进行了案例分析与探讨,使本书不仅对于理论研究工作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对于司法实务工作者如何处理这一方面的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本书的出版,无论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司法适用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李永升,男, 1964年生,安徽怀宁人,1986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董鑫教授,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自任教以来,撰写、主编《刑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观沉思》《刑法总论》《经济刑法学》等专著、教材、论文集100余部,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刑事法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研究年鉴》全文转载和摘登的论文有10余篇,以上成果有10多项荣获司法部、四川省、重庆市和西南政法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成果奖。曾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六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与优秀研究生导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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