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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高华 编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27608
出版时间2017-0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8元
货号24180236
上书时间2024-11-01
前言
资料工作是研究工作的基础。对于我国民族史的研究工作来说,发掘整理有关的文献资料,更是重要。我们编辑这本资料,目的就是希望有助于新疆历史研究的开展。
百余年来,国内外的学者对新疆的历史资料,做了大量的搜集整理工作,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总的来说,明代是个薄弱的环节,这一时期的历史资料没有得到认真的发掘和清理,研究工作的成绩相对来说也要少些。迄今为止,关于明代新疆历史的许多问题,我们还不是很清楚。因此,搜集整理明代新疆的历史资料,是很有必要的一项工作。这一时期的历史资料,有汉文的,也有其他文字的。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是从明代汉文的各种文献中辑录有关哈密和土鲁番的资料。明代的汉文文献,真可以说是浩如烟海,我们所接触到的,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尽管如此,已经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下面试举一些例子。
(一)土鲁番内部的状况
“东西可二三百里,南北七八十里”(一说“南北相去约有百里”)。“大小城堡共有十五六座”,“人以种植田猎业”,“秋冬居城郭,春夏随水草孳牧”,“其部下男女约有一万余人,除老弱,其余可以上马挽弓者止六、七千人”(一说“通国一起[能战者] ”) “所部精兵不过三百,马步兵不满二千”。到速檀阿黑麻时,还没有多大发展,“戈甲不满三百,兵马不满三千”。到了速檀满速儿时,如上所说,兵力增加了一倍,再加上威胁其他部落,“势驱沙、瓜,姻连瓦剌,借名诸番”,号称“拥
”。因此,我们看到,在阿力、阿黑麻时,土鲁番只能抢夺哈密,而到了满速儿时,就敢于公开向明朝武装挑衅,要“插旗甘州城门上”了。明代有的记载说土鲁番“控弦可五万骑”,则是靠不住的。速檀满速儿时,土鲁番送交明朝的书信中也只是说“会众番王备下人马五万又有五千至此”,“众番王”指南疆其他封建割据政权。联合起来自吹自夸也不过这点人马,单是土鲁番本身的兵力自然还不及此数。至于有的研究著作说速檀阿力时即有“军队五万人”,那就更成问题了。
“差头目数人,分投于各族抽取”。出战以前召开军事会议,“众论纷纷,取其长者用之”。这些地方都和北方游牧民族差不多。交战时,“有金鼓旗帜,行列部伍,其阵森严整齐”,“ ”。
有的研究著作推测15“当有随着[王室]”,态度是审慎的。现在,根据桂萼所述,土鲁番居民“凡女子十一二岁者,皆从满剌读书写夷字,只礼拜天地,不信佛教”。争斗及犯奸等民事纠纷,“告满剌处责治”。满剌是伊斯兰教僧侣。从这些叙述可知,至迟在16世纪上半期,土鲁番居民均已信奉伊斯兰教。
(二)土鲁番速檀世系
土鲁番地方政权的首领称为速檀,汉文译为王子。对于满速儿速檀以后的世系,有的研究著作列如下表 :
吐鲁番速檀世系表(满速儿速檀以后)
王名 | 与前王之关系 | 在位年代 | 大事 |
满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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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 长子 | 1546—1570
| 1545 年,满速儿死,长子沙嗣为速檀。 其弟马黑麻亦称速檀。分据哈密。 |
马黑麻 | 弟 | 1571— | 马黑麻弟琐非等三人亦各称速檀。以后世系不明。 |
这份世系表是以《明史• 土鲁番传》为根据的,其实有不少问题。沙速檀是嘉靖四十四年(1565“中流矢死”的,“拥众嗣立” 的是他的堂弟马速。隆庆四年(1570“因旧土鲁番马速[与]已故沙王子是远房伯叔,不该做王子。伊兄弟系亲支,该做土鲁番[王子]”。隆庆五年(1571“兄弟五人,各据一方,自立为王”。所谓“马黑麻弟琐非等三人亦各称速檀”是不准确的。没有多久,“土鲁番守城头目们,因马黑麻为王不仁,众人商量着要害他”,马黑麻惧怕逃走,这些头目们就从撒马儿罕把马速速檀的弟弟马黑麻阿力卜把都儿“取着来立王”。这大概是万历二年(1574)的事。万历三年(1575),这位新速檀又遣使进贡谢恩。在马黑麻阿力卜把都儿之后,相继嗣位的土鲁番速檀还有阿卜纳西儿呵黑麻(万历七年进贡)、马黑麻虎答遍迭(万历十一年进贡)、哈喇哈失(万历二十年进贡)、阿黑麻、虎答遍迭(万历二十二年进贡)、阿都剌因(天启元年进贡)等。
“以后世系不明”。现在根据有关的奏疏,与《明实录》相参证,可以对明代后期土鲁番速檀世系有更多了解。
弄清楚土鲁番速檀的世系,可以增加对土鲁番内部政治状况的认识,而土鲁番统治家族的动乱与否,直接影响到这个地方政权与明朝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从马速—马黑麻—马黑麻阿力卜把都儿的更迭,可以看出土鲁番与南疆其他地区(如牙儿坎)以及中亚撒马儿罕是有密切关系的,这些地区的统治者很可能都有血缘联系。
(三)哈密、土鲁番与中原地区的经济联系
“回赐”。“回赐”主要是绢匹、彩缎等物,有时也给银、钞。因此,“朝贡”实际上也带有贸易的性质。此外,明朝政府还要给赏,哈密、土鲁番的头目还可以指名“乞讨”,“其获利数倍”。这些方面都已形成制度,在《大明会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另一是利用“朝贡”的时机,携带各种土特产品到内地贸易,换取各种生活必需品。明朝政府“听其量带方物来京贸易”,允许贡使在进贡之后,于会同馆开市五日,“许官民各色铺行人等持货入馆,两平交易”,“其获赐而鬻之者”,亦听其自便。有时还允许他们在河西临洮府等地贸易。哈密、土鲁番用来“进贡”和“开市”的物品有马匹、玉石、回回青、刀锉、硇砂、兽皮等,他们购买的物品主要有纱罗绫缎、瓷器、茶叶、铁器(锅、犁铧)、药材等。
“服食器用,悉仰给于中国(指中原地区—”。“缎匹、铁、茶”等物,都是“彼之难得,日用之不可缺者”。无论哈密或是土鲁番,对于“通贡”都是十分重视的,不断要求增加进贡次数和人数。而当土鲁番占据哈密或进犯明朝时,明朝政府就用断绝贡路作为手段,迫使土鲁番就范。“彼绝贡路,彩缎不去,则彼无华衣;铁锅不去,则彼无美食;大黄不去,则人畜受暑热之灾;麝香不去,则床榻盘虺蛇之
”明朝政府曾对土鲁番头目说,通贡“实尔国无穷之利,比之据守孤城,自阻道路,其得失无难辨者”。事实正是如此。土鲁番与明朝之间曾多次发生矛盾冲突,但每次都很快便以土鲁番“悔过”而得到解决,主要原因是它依赖“贡路”而生存。新疆其他地方割据政权的首领们称“贡路”为“金路”,可见在他们心目中的价值。这就是说,土鲁番、哈密等地,尽管地处西北边疆,但它们在经济上已与中原地区密不可分。
“察合台人”,而把东部(今新疆境内)的蒙古人轻蔑地称为“察台”,即抢劫者之意。然而,我们在文献中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当时哈密人就称土鲁番人为察合台,他们中有人在遭土鲁番掠夺后说:“比先我们种著哈密地方过活,吃用都有,今被察合台将地方夺了。” “土鲁番察台人马”。明朝官员也有“察台”之称。看起来“察合台”和“察台”并没有多大差别,而当时中亚东部的蒙古人既称“察合台”,也称“察台”。哈密王室虽然也是元代蒙古贵族之后,但并非察合台系,故他们不在“察合台”之列。 又如,原来土鲁番、哈密通用回鹘文,现存《高昌馆课》中收录的土鲁番、哈密文书都是用回鹘文写的,当时简称“番文”、“番书”。至迟到16“回回字文书”,或者称为“高昌话回回字番文”,“高昌话”指回鹘语,“回回字”即阿拉伯字母。这时土鲁番政权送交明朝政府的文书,既有“番书”,又有“回回字文书”,两种文字并用。这和伊斯兰教的传播是有关系的。随着伊斯兰教日益深入,回鹘文逐渐没落,后为阿拉伯文字所代替。
“传记”,将《明史》中的土鲁番、哈密以及有关的几个传记辑录在一起。《明史》叙事简明扼要,可以给人们以比较完整的概念。当然其中也有错误,如以哈密、哈梅里为二地。第二部分“编年”,以《明实录》有关记载为纲,将其他资料凡年代可考者均与《明实录》记载一起,按年编排。第三部分“其他资料”,凡不便编年或正确年代难以确定者均编入这一部分。所有资料都加标点,明显的错讹加以校正。有些地方略加按语,予以说明。原书注文用圆括号(),脱漏补入用方括号[ ]□标明。
“中国”一词出现,但当时的“中国”概念与今天我们所说的“中国”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就是指中原地区而言。管辖中原地区的封建王朝,就可以自称“中国”。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南方活动时,就曾称当时元朝控制的北方为“中国”,建议四川明玉珍与他联合起来,“与中国抗衡”。可见,他就是把中原看成“中国”的。后来明朝统一北方,控制中原,当然也就可以“中国”相称了。本书中许多资料都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中国”这个名称的。这和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国—统一多民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是两回事。
本书在编辑时,对于那些内容大致雷同的资料,尽量舍去不录,例如,明人编著的《皇明四夷考》(郑晓)、《四夷考》(叶向高)、《鸿猷录》(高岱)等,本书都没有选录。《全边略记》所记和《明实录》基本上一样,我们只选了一条资料,可以证明哈梅里即哈密。《皇明经世文编》一书,历来评价极高,实际上此书编者对选辑的文章往往任意删削,不做交代,而且错讹甚多。因此,我们尽可能从原来的文集、奏疏中征引。只有在找不到原书的情况下,才用此书。我们虽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了一点搜集和整理的工作,但限于学识和时间,一定还会有许多问题。资料挂一漏万,在所难免。整理加工肯定也会有不妥之处,敬请读者予以指正。
14世纪到17世纪时期明代哈密、吐鲁番地区资料汇编,反映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及其风土人情、地理概貌, 还反映了当时中央政权与哈密、吐鲁番地方政权之间建立的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密切关系。本书为修订再版,此外,除了改正错讹外,作者在原作基础上又新增补了一批资料,同时将所写《关于明代土鲁番的几个问题》一文作为附录收入,对土鲁番的概况、统治者世系及其与明朝关系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
丛书简介:
“欧亚备要”丛书所谓“欧亚”指内陆欧亚,大致包括东北亚、北亚、中亚和东中欧。我国对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的研究在很多方面长期落后于国际学界,直到20世纪70“欧亚”的名义下汇聚在一起,有利于读者和研究者视野的开拓,其意义不但超越了单纯的再版,借此也可略窥本学科之发展轨迹,为推动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的研究起到了很大作用。
1955年至196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分配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前身)历史研究所工作。曾任历史所宋辽金元研究室副主任、所长,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历史系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元史,兼攻明代史、中国绘画史、中外关系史。代表作为《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元大都》。
目录
部分 传记
(一)《明史》卷三百二十九 ...... 002
(二)《明史》卷三百三十 ...... 018
第二部分 编年
(一)明洪武时期(1368—1402) ...... 020
(二)明永乐时期(1403—1424) ...... 024
(三)明洪熙时期(1425) ...... 045
(四)明宣德时期(1426—1435) ...... 047
(五)明正统时期(1436-1449) ...... 061
(六)明景泰时期(1450-1456) ...... 083
(七)明天顺时期(1457—1464) ...... 089
(八)明成化时期(1465—1487) ...... 103
(九)明弘治时期(1488—1505) ...... 133
(十)明正德时期(1506—1521) ...... 185
(十一)明嘉靖时期(1522—1566) ...... 260
(十二)明隆庆时期(1567—1572) ...... 351
(十三)明万历时期(1573—1619) ...... 355
(十四)明天启时期(1621—1627) ...... 365
(十五)明崇祯时期(1628—1644) ...... 366
第三部分 其他资料
(一)大明会典(节录) ...... 368
(二)大明一统志(节录) ...... 372
(三)高昌馆课 ...... 375
(四)写亦虎仙供词 ...... 394
(五)西域行程记(节录) ...... 400
(六)西域土地人物略(节录) ...... 404
(七)哈密分壤 ...... 406
(八)进哈密事宜疏 ...... 408
(九)论土鲁番入贡事 ...... 413
(十)甘肃边论略 ...... 415
(十一)筹边疏 ...... 417
(十二)议处夷情以固边防疏 ...... 419
(十三)应诏陈言边患疏 ...... 421
(十四)继世纪闻(节录) ...... 423
(十五)哈密志 ...... 428
(十六)肃镇华夷志 ...... 431
...... 437
引用书目 ...... 452
索引...... 454
14世纪到17世纪时期明代哈密、吐鲁番地区资料汇编,反映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及其风土人情、地理概貌, 还反映了当时中央政权与哈密、吐鲁番地方政权之间建立的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密切关系。本书为修订再版,此外,除了改正错讹外,作者在原作基础上又新增补了一批资料,同时将所写《关于明代土鲁番的几个问题》一文作为附录收入,对土鲁番的概况、统治者世系及其与明朝关系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
丛书简介:
“欧亚备要”丛书所谓“欧亚”指内陆欧亚,大致包括东北亚、北亚、中亚和东中欧。我国对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的研究在很多方面长期落后于国际学界,直到20世纪70“欧亚”的名义下汇聚在一起,有利于读者和研究者视野的开拓,其意义不但超越了单纯的再版,借此也可略窥本学科之发展轨迹,为推动内陆欧亚历史文化的研究起到了很大作用。
1955年至196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分配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前身)历史研究所工作。曾任历史所宋辽金元研究室副主任、所长,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历史系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元史,兼攻明代史、中国绘画史、中外关系史。代表作为《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元大都》。
附录 关于明代土鲁番的几个问题
明代,我国西北新疆地区处于封建割据的状态。其中,土鲁番政权势力较大,与明朝的关系也比较密切。关于这一时期土鲁番政权的状况,迄今没有得到认真的研究。本文拟就搜集到的汉文资料,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请同志们指正。
一、土鲁番地面的土地和人口
唐代后期,回鹘西迁,其中一支迁到今新疆东部,占有高昌(今土鲁番)、别失八里(今吉木萨)等地,史称高昌回鹘。12世纪末13世纪初,通称高昌回鹘为畏兀儿,畏兀儿王称为亦都护。此时,别失八里是畏兀儿亦都护居住之所。畏兀儿一度臣服西辽,蒙古兴起后,转而归顺成吉思汗,成为大蒙古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大概在13世纪的四五十年代,亦都护已由别失八里迁居哈剌火州(即高昌)。忽必烈称帝,改国号为大元后,西北窝阔台系和察合台系诸王接连举兵反抗,哈剌火州成为双方争夺的一个地区,连年遭受兵祸。亦都护被迫内迁永昌(今属甘肃)。14世纪上半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元朝政府仍然保持着对哈剌火州的控制。元顺帝至正七年(1347“西蕃盗起,凡二百余所,陷哈剌火州,劫供御葡萄酒”。自此以后,迄止元亡,文献中再不见有关哈剌火州的记载。
明朝建立(1368)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哈剌火州不曾与明朝发生直接的联系。永乐四年(1406“赐其王采币”。土鲁番、哈剌火州、柳陈三城,都属于前代的哈剌火州地区。土鲁番城即今土鲁番县所在地,哈剌火州在土鲁番城东一百里,柳陈则在火州东七十里。 c 自此以后,土鲁番等三城不断遣使入贡。永乐十一年(1413“城方一二里,居平地中”。“广有屋舍。信佛法,僧寺居多。”火州“城方十余里,风物萧条。昔日人烟惟多,僧堂佛寺过半,今皆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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