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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玛格丽特·杜拉斯著 王道乾译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ISBN9787532767366
出版时间2014-08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55元
货号23540889
上书时间2024-11-01
玛格丽特·杜拉斯以小说《情人》获得1984年龚古尔文学奖。这一新作在去年秋季文学书籍出版季节出现之始,即引起广泛的热烈的反响,各大报争相发表热情洋溢的评论,去年9 月初发行量每日即达到一万册之多。这位女作家原属难懂的作家之列,这部作品出乎意料地受到如此热烈的欢迎,取得很大的成功,被认为是“历史性的”、“杜拉斯现象” 。待龚古尔奖揭晓后,此书大概已经有近百万册送到读者手中了。
这种所谓“杜拉斯现象”是值得注意的。《新观察家》杂志上发表了一位普通读者的来信,说“在一个月之前,玛·杜对我来说还意味着玛格丽特·杜拉斯祖瓦尔(Dura[ z]oir,即杜拉斯写的那种东西之意),一个专门写令人昏昏欲睡而且复杂得要命的书的作家,她还搞一些让人看不懂的电影” ,可是读过《情人》以后,这位读者终于“发现了玛格丽特· 杜拉斯”。一位五十六岁的心理学家说这部小说“由于这种完全独特的写法,在语法范围内的这种简练,对于形象的这种选择”,简直使他为之入迷。一位工程师发表感想说:把一些违反传统、不合常规的感情写得这样自然,“必是出于大作家之手”,“如果作家缺乏才气,那种感情看起来就未免太可怕了”。有一位三十四岁的母亲写信在报上发表,表示她一向认为杜拉斯是“枯燥的、知识分子式的女小说家”,读了她的新作之后,发现小说中有着如此丰富的情感、力量和激情,惊奇不已。这些不属于大学文学院或文学界的人士发表的意见,当然各有其思想背景,但可予注意的是像杜拉斯这样追求创新而不易为一般读者所理解的现代作家在法国已渐渐为广大读者所理解和接受了。杜拉斯不是通俗作家,其作品竟“畅销”到这样的境地,恐怕不是什么商业性或迎合某种口味的问题。
小说《情人》据说初起于玛格丽特·杜拉斯之子让·马斯科洛编的一本有关杜拉斯的生活和她摄制的影片的摄影集,题目叫作《的形象》;这个影集题首写明献给布鲁诺·努伊唐(法国当代著名的很有才华的电影摄影师);影集所收图片自成一体,但其中有一幅居于中心地位的图片,即在渡船上渡河一幅独独不见,但从影集整体看,缺少的这一幅又在所有的图片中处处依稀可见。影集的说明文字有八十页,杜拉斯的生活伴侣扬·安德烈亚在打字机上打好之后,认为这些说明文字不免画蛇添足,是多余的,建议杜拉斯以之另写一本小说。杜拉斯也曾将影集连同说明文字送给出版家去看,反应冷淡。小说的起因便是如此。可知小说《情人》与作家个人生活密不可分,带有自传的因素,而且与作家的文学、电影(戏剧)创作活动也紧密相关。
玛格丽特·杜拉斯说:《情人》这本书“大部分是由过去已经说过的话组成的”。她说:“读者—忠实的读者,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读者对我这本书的人物都是认识的:我的母亲,我的哥哥,我的情人,还有我,地点都是我过去曾经写过的,从暹罗山到卡蒂纳大街许多地点过去都写过……所有这一切都是写过的,除开玛丽一克洛德·卡彭特和贝蒂·费尔南代斯这两个人物。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女人?这是读者普遍表示有保留意见的。所以我担心这本书的已知的方面会使读者感到厌烦,对于不知的方面,人们又会因此而责备我。”可见,从小说《情人》可以寻索出这位作家文学思想的发展和各个时期发表的作品的若干线索,有助于对这位在艺术上始终进行试验的作家进一步了解。
一部小说带有自传色彩,与一部自传体作品不能等同视之。杜拉斯说,《情人》“是一本由不得自己写出而又舍我而去的书,它离开我的双手被送出去,此后它就是它了。这是我写的许多书中与各书谐音少的一本。其中只有一句话没有写进故事框架之内,即第14页与15页(译文见本书第 10页): ‘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等等,关于写作一事对于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只讲过这么一次:‘写作,什么也不是。’这本书全部都在这里了……” 小说当然不能等同于自叙传,同样也不应仅仅归之于一个故事,作品包含的内容大于情节。出版小说《情人》的出版家(子夜出版社)热罗姆·兰东指出:“有些人曾劝她删去某些段落,我曾鼓励她保留不动,特别是关于贝蒂·费尔南代斯的一节,这是这本书有意趣的一段,因为这一部分表明这本书的主题决非一个法国少女与一个中国人的故事而已。在我看来,这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和作为她全部作品的源泉的那种东西之间的爱的历史。情人代表着许许多多人物……”这样的意见可能是符合一部文学作品的实际情况的。
上面所说玛格丽特·杜拉斯关于写作的看法,在小说中其实提到不止一次,但语焉不详,下笔时显然避之惟恐不及而又不得不写。在其他场合,杜拉斯谈到文学问题的文字也不多见。这个问题在《情人》中毕竟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细心看去,似可探得一些消息。
有人问这位作家,在重读自己的这本小说的时候,是不是有某些懊悔,感到遗憾的地方。回答是:没有,只有小说的结尾是例外,即小说后十行文字写打来的一个电话。“不过,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像其余的一切一样,所以,在这一点上,又何必加以掩盖?何况这正好就是全书的结局。
我写的书一向都是没有结尾的。但在这里,小说的开端就把全书关闭起来了。”这里又一次指明《情人》一书与作者的其他小说作品的不同之处。
小说处理的题目大体仍然是关于爱情、死、希望这些观念。如讲到没有爱的爱情,爱的对象便变成了“物” ,等等。
小说中对于现实生活中这样一些普遍现象既置之于具体的时间与空间条件下加以描绘,又常常从的角度按不同层次给以测度,由此引出极度的痛苦、深可悲戚的情景,而运笔又偏于枯冷,激情潜于其下,悲剧内容既十分沉重又弥漫全篇,很是低沉悲伤。
王道乾
《情人》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根本、*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今年是玛格丽特·杜拉斯诞辰100周年,故推出中法英三语版以表纪念。
译本序情人L'AMANTTHE LOVER
《情人》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根本、*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今年是玛格丽特·杜拉斯诞辰100周年,故推出中法英三语版以表纪念。
玛格丽特·杜拉斯是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是具自传性质的小说,曾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本书是它的中英法三语版。
买这顶平檐黑色宽饰带浅红色呢帽的人,也就是有一张照片上拍下来的那个女人,那就是我的母亲。她那时拍的照片和她近拍的照片相比,我对她认识得更清楚,了解得更深了。
那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处房子的院子里拍的。她和我们,她的孩子,在一起合拍的。我是四岁。照片当中是母亲。
我还看得出,她站得很不得力,很不稳,她也没有笑,只求照片拍下就是。她板着面孔,衣服穿得乱糟糟,神色恍惚,一看就知道天气炎热,她疲惫无力,心情烦闷。我们作为她的孩子,衣服穿成那种样子,那种倒霉的样子,从这里我也可以看出我母亲当时那种处境,而且,就是在拍照片的时候,即使我们年纪还小,我们也看出了一些征兆,真的,从她那种神态显然可以看出,她已经无力给我们梳洗,给我们买衣穿衣,有时甚至无法给我们吃饱了。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母亲每天都挣扎在灰心失望之中。有些时候,这种绝望的心情连绵不断,有些时候,随着黑夜到来,这绝望心情方才消失。有一个绝望的母亲,真可说是我的幸运,绝望是那么彻底,向往生活的幸福尽管那么强烈,也不可能完全分散她的这种绝望。使她这样日深一日和我们越来越疏远的具体事实究竟属于哪一类,我不明白,始终不知道。难道就是她做这件蠢事这一次,就是她刚刚买下的那处房子—就是照片上照的那处房子——我们根本不需要,偏偏又是父亲病重,病得快要死了,几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偏偏是在这个时候,难道就是这一次。或者说,她已经知道也该轮到她,也得了他为之送命的那种病?死期竟是一个偶合,同时发生。这许多事实究竟是什么性质,我不知道,大概她也不知道,这些事实的性质她是有所感的,并且使她显得灰心丧气。
难道我父亲的死或死期已经近在眼前?难道他们的婚姻成了问题?这个丈夫也成了问题?几个孩子也是问题?或者说,这一切总起来难道都成了问题? 天天都是如此。这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一切肯定是来势凶猛,猝不及防的。每天在一定的时间,这种绝望情绪就要发作。继之而来的是一切都告停顿,或者进人睡眠,有时若无其事,有时相反,如跑去买房子,搬家,或者,仍然是情绪恶劣,意志消沉,虚弱,或者,有的时候,不论你要求她什么,不论你给她什么,她就像是一个王后,要怎么就怎么,小湖边上那幢房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买下来的,什么道理也没有,我父亲已经气息奄奄快要死了,还有这平檐昵帽,还有前面讲到的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鞋,就因为这些东西她小女儿那么想要,就买下来了。或者,平静无事,或者睡去,以至死掉。
有印第安女人出现的电影我没有看过,印第安女人就戴这种平檐呢帽,梳着两条辫子垂在前胸。那天我也梳着两条辫子,我没有像惯常那样把辫子盘起来,不过尽管这样,那毕竟是不同的。我也是两条长辫子垂在前身,就像我没有看见过的电影里的印第安女人那样,不过,我那是两条小孩的发辫。自从有了那顶帽子,为了能把它戴到头上,我就不把头发盘到头上了。有一段时间,我总是拚命梳头,把头发往后拢,我想让头发平平的,尽量不让人看见。每天晚上我都梳头,按我母亲教我的那样,每天晚上睡前都把辫子重新编一编。我的头发沉沉的,松软而又怕痛,红铜似的一大把,一直垂到我的腰上。
人家常说,我这头发美,这话由我听来,我觉得那意思是说我不美。我这引人注意的长发,我二十三岁在巴黎叫人给剪掉了,那是在我离开我母亲五年之后。我说:剪掉。就一刀剪掉了。全部发辫一刀两断,随后大致修了修,剪刀碰在颈后皮肤上冰凉冰凉的。头发落满一地。有人问我要不要把头发留下,用发辫可以编一个小盒子。我说不要。以后,没有人说我有美丽的头发了,我的意思是说,人家再也不那么说了,就像以前,在头发剪去之前,人家说我那样。从此以后,人家宁可说:她的眼睛美。笑起来还可以,也很美。
看看我在渡船上是怎么样吧,两条辫子仍然挂在身前。才十五岁半。那时我已经敷粉了。我用的是托卡隆香脂,我想把眼睛下面双颊上的那些雀斑掩盖起来。我用托卡隆香脂打底再敷粉,敷肉色的,乌比冈牌子的香粉。这粉是我母亲的,她上总督府参加晚会的时候才搽粉。那天,我还涂了暗红色的口红,就像当时的樱桃的那种颜色。口红我不知道是怎么搞到的,也许是海伦·拉戈奈尔从她母亲那里给我偷来的,我记不得了。我没有香水,我母亲那里只有古龙香水和棕榄香皂。
在渡船上,在那部大汽车旁边,还有一辆黑色的利穆新轿车,司机穿着白布制服。是啊,这就是我书里写过的那种大型灵车啊。就是那部莫里斯·莱昂一博来。那时驻加尔各答法国大使馆的那部郎西雅牌黑轿车还没有写进文学作品呢。
在汽车司机和车主之间,有滑动玻璃窗前后隔开。在车厢里面还有可以拉下来的折叠式坐椅。车厢大得就像一个小房间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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