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体验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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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体验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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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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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扬芳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ISBN9787509756652

出版时间2014-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9元

货号23456806

上书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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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书是自20世纪80年代美学大讨论以来少见的书。马克思关于“矛盾的解决”的伟大思想是本书的灵魂。作者认为美就是主客体规定性的超越,是矛盾的融合,也就是矛盾的解决。融合有两条途径:一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中介泛化并被隐匿,不断超越事物规定性,人的一切合理需要都能获得满足并感到完全的自由;二是从精神上通过“本质剥夺”的方式达到与万物合一。这两种方式都与体验有关。美,只能通过体验才能被把握,被实现,被显现。

作者简介
谭扬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办管理评价处处长,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向杰,文学学士,合作出版《科创世界》《山脊》《动物俏皮话》等多部作品。

目录
导论 论美是矛盾的解决
 一 美是主客体的融合
 二 美是矛盾的解决
 三 美是一种社会理想
 四 小结
第一章 美学在世界图景中的地位
 一 最基本的原则:人总是以自己为中心来观察这个世界
 二 世界图景
 三 美学的地位
第二章 审美客体
 一 审美客体的内容
 二 审美客体的形式
 三 审美客体内容和形式的融合
第三章 审美主体
 一 主体的自身需要
 二 主体的心理结构(或心理格局)
 三 自身需要与心理格局的关系
第四章 美的本质:矛盾的解决
 一 矛盾是一个历史范畴
 二 矛盾的解决
 三 美的本质
第五章 美的本质的反思
 一 国外的几种美学观点
 二 中国的几种美学观点
第六章 美的实现:体验
 一 体验的本质
 二 审美体验
 三 体验是美的实现
 四 美的二级划分
第七章 美的形态
 一 产生各种美的形态的原因
 二 美的形态的具体表现
第八章 美的理想:共产主义社会
 一 美的发展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关系
 二 美与共产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本书是自20世纪80年代美学大讨论以来少见的书。马克思关于“矛盾的解决”的伟大思想是本书的灵魂。作者认为美就是主客体规定性的超越,是矛盾的融合,也就是矛盾的解决。融合有两条途径:一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中介泛化并被隐匿,不断超越事物规定性,人的一切合理需要都能获得满足并感到完全的自由;二是从精神上通过“本质剥夺”的方式达到与万物合一。这两种方式都与体验有关。美,只能通过体验才能被把握,被实现,被显现。

主编推荐
谭扬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办管理评价处处长,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向杰,文学学士,合作出版《科创世界》《山脊》《动物俏皮话》等多部作品。

精彩内容
导论 论美是矛盾的解决
  我国著名的美学家朱光潜先生认为:美,是主客观的统一。显然,他既不在客观世界中寻找美,也不在主观世界中寻找美,而是在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关系中认识美的本质。这正是他的高明之处。
  一 美是主客体的融合
  美是一种关系,是主客体之间的融合关系。也就是朱光潜先生所说的“我和物的界限完全消灭”。这就是规定性的超越。
  规定性,是我们认识美的本质的钥匙。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根迷宫之线,才能从容地出入于美学的迷宫之中。
  所谓规定性,就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主体赋予客体的本质属性。规定性不是天生就有的,它依赖于人的认识和创造活动。
  ,一切规定性都是人的需要的规定性。黑格尔说:“即使我把这些规定和差别释放在外,即把它们设定在外部世界中,它们照旧还是我的,因为它们经过了我的手,是我所造成的,它们带有我的精神的痕迹。”也就是说,在实践活动中,人首先要规定自己,将自己从环境中区分出来,这样他才能够把握实践活动的对象、方法和目的。他在规定自己的同时,也就规定了外部世界。
  第二,规定性不是恒久不变的,它依赖于人的意识发展。在原始人的个物意识时期,事物还没有获得规定性,还不能从环境中区分出来。在神话意识时期,事物获得了规定性,但还不十分稳定。一事物可以通过“变形”变成他事物。正是因为缺乏规定性,人不能将自己从环境中区分出来,人和自然、人和神、人和人就处于原始的融合状态。到了巫术意识时期,比较稳定的规定性出现了,但这种规定性具有一种实体性的特征。这也正是巫术、魔法产生的根本前提。宗教意识时期,规定性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抽象意义。到了科学意识时期,规定性就成了概念和符号,完成了与实在世界的彻底分裂。人类的所有困惑就由此而来。由此可见,规定性有一个逐渐建构、逐渐稳定、逐渐抽象的过程。
  第三,不同的文化背景影响到人的观念、习俗和传统,因而对客观事物的规定性的具体理解也不尽相同。例如,对“人”的理解,东西方就有很大的差异。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正是由于规定性的出现(这根源于自意识的产生),导致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而在此以前,它们本来是融合在一起的。这一事实启示我们:主体与客体的重新融合,就是美的本质。
  融合,就是超越主客体的规定性。这里有两条途径:一条就是主体通过技术中介改造客体,达到融合;另一条是主体从精神上超越自身和客体的规定性,使主客体融为一体。
  主体通过技术中介改造客体,实质上就是对主客体规定性的不断超越。在现代社会,它表现为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在某一个技术中介规定的范围内,人的需要可以得到满足,外在世界不再是一个恶意的存在,主体和客体就融为一体。例如,在目前的技术中介范围内,我可以驾驶飞机飞上蓝天(我现在不能,这正是现实社会的规定性)。但是,我不能到火星上去(那就让科学家去想办法吧)。就我可以飞上蓝天而言,我与蓝天不再是对立的了,蓝天的存在,不再是对我的规定性——我没有双翅——的一个嘲讽。我与蓝天融为一体了。这就是美。这种主客体融合在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活动中的美,甚至还没有引起美学家的注意,这首先是时代的悲哀,然后,才是美学的悲哀。
  显然,随着技术中介的不断进步、不断泛化,美的疆域将会越来越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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