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图书】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判解研究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正版图书】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判解研究

批量上传,套装书可能不全,下单前咨询在线客服!图书都是8-9成新,少量笔记,不影响阅读使用!光盘、学习卡、附件等默认不带,有特殊要求,下单前请咨询客服!

39.35 6.7折 59 全新

仅1件

江西南昌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李洋//刘行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09376676

出版时间2016-09

装帧其他

开本16开

定价59元

货号9787509376676

上书时间2024-06-04

思源汇书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李洋、刘行所著的《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件判解研究/行政机关规范执法镜鉴实录丛书》立足于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败诉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归类的基础上,按照“六个板块”的流程,通过对败诉案件的法理分析,揭示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若干疑难法律问题的司法标准,既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针对性地寻求司法救济提供指引,也为行政机关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法官裁判类似案件提供参考,还可以为理论界研究政府信息制度提供素材和支持。

作者简介
刘行,法学博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十六年,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著有《行政审判依据》,在报刊上发表随笔评论百余篇。
李洋,博士研究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有十年行政审判工作经历,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著有《新行政诉讼法导读》(合著)、《行政证据收集、举证、审查》(合著)等书。

目录
第一章  政府信息界定
  案例一  党务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但需要证据证明
  案例二  征地补偿费发放使用情况属于政府信息
  案例三  政府信息属性不以实际制作与保存为前提
  案例四  行政机关履行承诺获取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
  案例五  行政机关履行自定职责获取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
第二章  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案例六  地方政府与其职能部门的法定公开职责不能混淆
  案例七  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征地补偿费发放使用信息负有法定公开义务
  案例八  行政机关不能以向申请人解释说明代替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案例九  告知申请人向本机关档案机构查询应属履行公开职责不到位
  案例十  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请示批复信息的公开义务主体
  案例十一  行政机关对从相对人处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制作的信息的公开义务
第三章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案例十二  法律未强制公开不能作为政府信息不公开的合法理由
  案例十三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需要初步判断
  案例十四  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对人权利义务有实际影响的属于公开范围
  案例十五  行政机关应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区分处理作出认定
  案例十六  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并非一律不予公开
  案例十七  作为履行职责依据的会议纪要应当属于公开范围
第四章  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案例十八  对信息公开申请逾期不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
  案例十九  无正当理由逾期答复构成程序违法
  案例二十  生效判决未限期重作并不意味着无期限要求
  案例二十一  拒绝签收邮寄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构成责任豁免
  案例二十二  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身份证明需区分情况处理
  案例二十三  行政机关不得未征询第三方意见径行作出不予公开答复
  案例二十四  涉第三方权益征询意见对象错误的应予纠正
  案例二十五  信息公开需经批准必须有法律依据支撑
  案例二十六  行政机关内部流程障碍不构成逾期答复的正当理由
第五章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案例二十七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应与申请相对应
  案例二十八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能自相矛盾
  案例二十九  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信息应说明理由
  案例三十  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应规范完整
  案例三十一  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描述信息特征应当适度
  案例三十二  政府信息并非只能向直接相对人公开
第六章  信息公开司法审查规则
  案例三十三  更改补充告知行为影响申请人权利义务的应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案例三十四  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举证视为无证据
  案例三十五  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自我纠正违法答复原告不撤诉的应确认答复违法
  案例三十六  行政机关未以“三需要”为答复理由而在诉讼中据此答辩的不予支持
  案例三十七  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直接判决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
  案例三十八  行政机关应对涉第三方隐私信息公开问题进行公共利益衡量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