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法典
¥
15.55
2.0折
¥
78
九五品
仅1件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13701
出版时间2011-01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706页
字数99999千字
定价78元
上书时间2024-08-1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 商品描述
-
基本信息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法典
定价:78元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01-01
ISBN:9787511813701
字数:1020000
页码:706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商品重量:
编辑推荐
内容提要
目录
一、公司二、企业1.内资企业2.外资企业3.企业登记与注册4.国有资产与企业改制5.企业破产三、证券1.综合2.股票、股份3.基金四、期货五、金融1.综合2.货币、外汇3.贷款、拆借4.储蓄、存单六、票据七、保险八、信托九、商务十、外贸十一、海商
作者介绍
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第八十七条期货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期货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第八十八条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货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一)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或者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期货交易所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二)会员出现结算、交割危机,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出现本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未化解风险; (四)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前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第八十九条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交易的,暂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交易日,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延长的除外。第九十条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一)即时行情; (二)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第九十一条期货交易所应当编制交易情况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公布。第九十二条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20年。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九十三条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上市、修改或者终止合约,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第九十四条期货交易所应当对违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制定查处办法,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期货交易所对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与期货业务有关的违规行为,应当在前款所称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及时予以查处;超出前款所称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第九十五条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交易规则的实施细则,应当征求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并在正式发布实施前,报告中国证监会。第九十六条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系统和交易结算业务应当满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要求,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会员保证金的变动情况。第九十七条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向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
序言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