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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查方能,郝宝爱,封小琴
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5445910
出版时间2022-08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32元
货号11754287
上书时间2025-01-05
纳税筹划概述
学习目标
主要概念与原理
1.1纳税筹划的概念与特点
1.2纳税筹划的职能与作用
思政园地
基本训练
观念应用
纳税筹划原理与基本方法
学习目标
主要概念与原理
2.1纳税筹划原理
2.2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思政园地
基本训练
观念应用
增值税纳税筹划与案例
学习目标
主要概念与原理
3.1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2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
3.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3.4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3.5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思政园地
基本训练
观念应用
第4章消费税纳税筹划与案例
学习目标
主要概念与原理
4.1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2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4利用定价策略进行纳税筹划
4.5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思政园地
基本训练
观念应用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与案例
学习目标
主要概念与原理
5.1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及税率的筹划
5.3应税收入的确认及纳税筹划
5.4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及纳税筹划
5.5资本性支出的税前扣除及纳税筹划
思政园地
基本训练
观念应用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与案例
学习目标
主要概念与原理
6.1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
6.2综合所得的纳税筹划
6.3经营所得的纳税筹划
6.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纳税筹划
6.5境外所得的纳税筹划
思政园地
基本训练
观念应用
其他税种的纳税筹划与案例
学习目标
主要概念与原理
7.1关税的纳税筹划
资源税的纳税筹划
7.3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7.4房产税的纳税筹划
思政园地
基本训练
观念应用
经营行为的纳税筹划与案例
学习目标
主要概念与原理
8.1企业组建时的纳税筹划
8.2企业筹资的纳税筹划
8.3企业投资的纳税筹划
8.4企业分立、合并的纳税筹划
思政园地
基本训练
观念应用
主要参考文献
1.1纳税筹划的概念与特点1.1.1纳税筹划的巩念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纳税筹划主要是节税,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绝非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是整体财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纳税人是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为了减轻或解除税负,纳税人事先经过周密的安排和决策,通过对税法的缺陷及固有漏洞的深入了解,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不健全达到尽可能少纳税的目的2)纳税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实施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纳税人的利益更多地依赖税法的保护。离开了税法的保护,靠地方行政手段或其他手段的保护(少缴税)是行不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法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可见,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应以“保障国家税收收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唯一标准,不以“少纳税、不纳税”为前提,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筹划节税”。3)纳税筹划的实质是节税节税是在遵守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以减轻税负为目的,选择税负最小的方案。简单地说,节税是纳税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肠政策,以降低税负为目的,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筹划安排,选择有利于节约税收支出的生产经营方案。1.1.2纳税筹划的特点1)合法性纳税筹划完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出的决定,是以遵守国家法律为前提,通过对税收法规及其他经济制度可选择性条款的充分运用,以及对投资,生产经营的纳税负担进行全面比较所作出的决策。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纳税责任的,属于偷税行为,显然要加以反对和制止。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法律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准绳,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也要依法证税。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选择低税负的决策是无可非议的,税务机关也不应当加以反对。2)筹划性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从事投资,经营活动之前把税收作为影响成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进行计划、决策,以期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它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就对自己的纳税方式、规模作出了安排,一旦作出决策,就严格遵守税法,照章纳税。纳税筹划不同于纳税义务发生后才想办法规避纳税义务的偷税,逃税行为。在经济活动中,税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如企业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有纳税义务,才缴纳各种流转税;在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在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等。这在客观上为纳税人进行事先筹划提供了可能。如果在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偷、漏税或欠缴税款,则不能被认为是纳税筹划。3)整体性纳税筹划不仅仅着眼于税法上的思考,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纳税人在筹划时不能只盯着个别税种税负的轻重。值得注意的是,税收支付的减少不等于企业总体收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企业要选择使自身价值最大化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而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一般情况下,在税负最轻时,企业税后利润最大,但情况并不总是如此,企业要从全局角度、以整体观念来看待不同方案,而不是把注意力仅局限于税收负担的大小上,否则会误导经济行为。4)目的性纳税筹划的目的是纳税人通过筹划活动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成本,而低税收……
本书针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特色及要求,立足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成长成才规律,体现“学生主体”“就业导向”“职业素养和能力提升”的职教育人理念,在会计专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新要求下,采取“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自学与团队学习”相结合等形式,通过教学做研创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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