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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栾志红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87629
出版时间2023-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8元
货号29688982
上书时间2024-12-25
前 言
2021年6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综合交通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而综合交通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虽然涉及多个部门法(如经济法、民法、刑法等),但其中许多问题与行政法有关,如交通行政机关的权限管辖与分配、交通行政许可、交通行政处罚都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因此,从行政法的视角来研究交通问题成为现代综合交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交通行政法是以“交通行政”法律为研究对象的部门行政法。中国学者对交通行政法的关注最早可以追溯至清末民初。1907年出版的日本学者清水澄的《行政法各论》将行政法划分为财务行政、司法行政、军务行政和内务行政四编,其中,内务行政包括通信行政,而通信行政除了邮政、电报、电话以外,还包括铁道和船舶。1936年出版的管欧的《行政法各论》将行政法划分为内务行政、财务行政、外交行政和军事行政四部分。其中,内务行政又可以分为警察行政和保育行政两类,交通行政属于后者。20世纪50年代,中国台湾地区学者刘承汉出版了第一部交通行政法专著——《交通行政法原理》,并于70年代再版,全面阐述了交通行政法基本原理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中国大陆地区出版了多部以“交通行政法”命名的著作,如沈开举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交通行政法》、周河祥等主编的《实用交通行政法》,等等。近年来,我国部门行政法在经历了20世纪80~90年代中期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期之后逐渐式微两个阶段之后,又被重新拾起,相比之下,行政法学界虽然不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涉及交通方面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但总体而言,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法问题仍然较少受到关注。理论研究的滞后与交通行政实践的快速发展形成了明显反差。自前述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多部有关交通行政法的著作和教材出版以来的十几年间,中国交通法治实践取得了明显的进步。首先,交通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几十部行政法规,以及几百件部门规章。其次,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经过2008年、2013年两轮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交通行政组织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的大部门管理体制架构。各地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国交通行政法治实践的快速发展为交通行政法研究提供了广阔的沃土,同时也凸显出编写一本新的能够反映这一发展进程的交通行政法教材的迫切性,这正是本书的意义所在。本书的特点在于,以交通行政机关的交通行政管理实践为依托,探讨一般行政法原理在交通行政领域的运用、变化与发展。这在学术上将促进交通行政法理的进步,在应用上将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共分11章,分别阐释了交通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渊源和历史发展等概述部分、交通行政法主体、交通行政立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交通行政许可、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强制、其他交通行政行为、交通行政程序、交通行政复议、交通行政诉讼和涉外交通行政法。 本书以总体的交通行政与法作为研究范围,旨在建构出交通行政所应遵循的法治原理原则与内容。具体表现为:(1)本书在内容上围绕一般交通行政展开,区别于交通行政个别领域如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等的制度设计,因此称之为“交通行政法总论”。(2)本书引用了数量较多的交通行政诉讼案例,努力将交通行政法治实践纳入行政法的理论与体系。(3)本书注重总结和吸纳交通行政领域近年来的理论成果和发展经验,是一本能够反映时代需求、具有充分行政法法理基础的交通法教材,适用于交通法的教学和实务。
栾志红,女,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9)。美国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访问学者(2013-2014)。任北京市交通运输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交通大学中国铁路法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市行政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法律分会常务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或参与了部级、校级课题近四十项,参与编写著作或教材三部。
第一章 交通行政法绪论
主要包括 交通行政、交通行政权和交通行政法等基本问题。
第二章 交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交通行政法法源
包括交通行政法成文法法源和不成文法源
第四章 交通行政机关
第五章 交通行政相对人
第六章 交通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七章 交通行政许可
第八章 交通行政处罚
第九章 交通行政强制
第十章 其他交通行政行为
主要包括交通行政调查、交通行政指导等。
第十一章 交通行政程序
第十二章 交通行政复议
第十三章 交通行政诉讼
第十四章 涉外交通行政
本书共分11章,分别阐释了交通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渊源和历史发展等概述部分、交通行政法主体、交通行政立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交通行政许可、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强制、其他交通行政行为、交通行政程序、交通行政复议、交通行政诉讼和涉外交通行政法。 本书以总体的交通行政与法作为研究范围,旨在建构出交通行政所应遵循的法治原理原则与内容。具体表现为:(1)本书在内容上围绕一般交通行政展开,区别于交通行政个别领域如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等的制度设计,因此称之为“交通行政法总论”。(2)本书引用了数量较多的交通行政诉讼案例,努力将交通行政法治实践纳入行政法的理论与体系。(3)本书注重总结和吸纳交通行政领域近年来的理论成果和发展经验,是一本能够反映时代需求、具有充分行政法法理基础的交通法教材,适用于交通法的教学和实务。
栾志红,女,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9)。美国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访问学者(2013-2014)。任北京市交通运输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交通大学中国铁路法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市行政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法律分会常务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或参与了部级、校级课题近四十项,参与编写著作或教材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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