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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善恒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18658
出版时间2023-0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80元
货号29512116
上书时间2024-12-25
本书分析财务行政制度,逐层检讨,每论一制,先叙其原理,次考各国施行各制之效果,以为佐证。各国政制,各有不同。常有一国之良法美制,而在他国不能合用者,南橘北枳,地各异性,未可拘执。但法有常规,物有常理。藉各国制度之比较以观,不难辨别其臧否,本书所论,一本此旨。至于我国财务制度,方在演进之中,而以中心思想未树立,中枢制度不固,究竟对谁负责,如何负起责任,洵为当前之疑问,以故治其事者鲜不彷徨罔两。本书对于此等问题,一一指出,详加说明。现行制度,尚待行通,得失之处,难于判断,然从因求果,亦可逆料,按之近事,令人失望,法窍则变,宁待将来。
从来关于国家财务行政之著述,有颜曰预算论者,有称为政府行政者,有称为财务制度者,迄无一致之名称,试按附录所列书名,即可知之。政府财政,未免宽泛,预算,失之太狭。而财务制度,又与私经济相混。财务行政,当以预算及财政法规为根据,至如何执行,则有部份之处理制度存在,极为重要,本书所述,于此特详。至于预算之议定与财政之监督,固为别种权利之行使,然可视为财务行政之延长。若以广义释之,此等过程,俱称为行政,亦无不宜。本书称曰财务行政论,盖包括国家财务处理制度之全部,其他经费收入赋税,公债之讨论,则另有专书。
本书所论,既在阐述财务行政之义理,故引用之法规,有既经废止者,有现行有效或无效者,有经立法院通过国民政府公布而尚未决定施行者。至法规全文,则有各机关之法规汇编在,无须附录。
胡善恒(1897—1964),字铁崖,湖南常德人。1913年,随兄去上海,就读于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毕业后赴日本留学,入庆应大学学习财政。因从事爱国学生运动,被日本政府驱逐回国。1948年出任广东省财政厅长。著有《赋税论》、《公债论》、《财政行政论》等数百万字的巨著,被商务印书馆列为“大学丛书”。
序
编 绪论
章 一般理念
第二章 预算之本质
节 预算在财政统制上之性质
第二节 预算在法理上之性质
第三节 预算在政治上之性质
第四节 预算在行政上之性质
第三章 预算语意之来源
第四章 岁入岁出之意义
第五章 财务制度与宪政之发展
第六章 我国预算决算史
第二编 预算之编成
章 预算编制之机关与程序
节 预算编制之机关
第二节 预算编制之程序
第三节 英国预算编制之程序
第四节 美国预算编制之程序
第五节 法国预算编制之程序
第六节 日本预算编制之程序
第七节 我国预算编制之程序
第二章 预算种类
节 总额预算
第二节 特别会计预算
第三节 追加预算
第四节 非常预算
第五节 继续费
第六节 纯计预算
第三章 预算时期
节 预算期间
第二节 预算年度之起讫
第三节 预算编制时期
第四章 预算数额之计算方法
第五章 预算书式
节 预算书式之体裁
第二节 各国预算书式
第三节 美国预算书式
第四节 我国预算书式
第三编 预算之议定
章 议定预算之意义
第二章 审议时期
第三章 预算议定之程序
第四章 预算议定之范围
第五章 准款程序
第六章 两院之议定权
第七章 预算之成立与不成立
第四编 财务行政
章 财务行政之职权
第二章 各国财政部之机构与职权
节 我国财政部
第二节 英国财政部
第三节 美国财政部
第四节 法国财政部
第五节 德国财政部
第六节 日本财政部
第三章 收入行政
节 收入程序
第二节 我国收入行政
第三节 英国征收行政
第四章 支出行政
节 支出程序
第二节 英国支付制度
第三节 我国支出制度
第四节 日本支付制度
第五章 国库制度
第六章 国库之掌管
第七章 财务行政之管理
第八章 各国财务管理制度
节 我国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节 英国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节 美国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节 法国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节 比利时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事费与物品费之管理
节 人事费之管理
第二节 物品费之管理
第十章 科目流用
第十一章 预备金
第十二章 非常准备金
第十三章 特种基金
第十四章 预算盈绌之处置
第十五章 会计整理期限
第十六章 各年度岁入岁出之划分
第十七章 年终出纳之整理
第十八章 决算报告
第五编 财政之监督
章 监督之目的与类别
第二章 审计之职分
第三章 各国审计制度
节 我国审计制度
第二节 英国审计制度
第三节 日本审计制度
第四节 美国审计制度
第五节 法国审计制度
第四章 审计之效力
第五章 决算之审议
附录
胡善恒学术年谱 杨志勇
中国财政治理现代化的早期探索成果——胡善恒先生的《财务行政论》导读 杨志勇
本书分析财务行政制度,逐层检讨,每论一制,先叙其原理,次考各国施行各制之效果,以为佐证。各国政制,各有不同。常有一国之良法美制,而在他国不能合用者,南橘北枳,地各异性,未可拘执。但法有常规,物有常理。藉各国制度之比较以观,不难辨别其臧否,本书所论,一本此旨。至于我国财务制度,方在演进之中,而以中心思想未树立,中枢制度不固,究竟对谁负责,如何负起责任,洵为当前之疑问,以故治其事者鲜不彷徨罔两。本书对于此等问题,一一指出,详加说明。现行制度,尚待行通,得失之处,难于判断,然从因求果,亦可逆料,按之近事,令人失望,法窍则变,宁待将来。
从来关于国家财务行政之著述,有颜曰预算论者,有称为政府行政者,有称为财务制度者,迄无一致之名称,试按附录所列书名,即可知之。政府财政,未免宽泛,预算,失之太狭。而财务制度,又与私经济相混。财务行政,当以预算及财政法规为根据,至如何执行,则有部份之处理制度存在,极为重要,本书所述,于此特详。至于预算之议定与财政之监督,固为别种权利之行使,然可视为财务行政之延长。若以广义释之,此等过程,俱称为行政,亦无不宜。本书称曰财务行政论,盖包括国家财务处理制度之全部,其他经费收入赋税,公债之讨论,则另有专书。
本书所论,既在阐述财务行政之义理,故引用之法规,有既经废止者,有现行有效或无效者,有经立法院通过国民政府公布而尚未决定施行者。至法规全文,则有各机关之法规汇编在,无须附录。
胡善恒(1897—1964),字铁崖,湖南常德人。1913年,随兄去上海,就读于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毕业后赴日本留学,入庆应大学学习财政。因从事爱国学生运动,被日本政府驱逐回国。1948年出任广东省财政厅长。著有《赋税论》、《公债论》、《财政行政论》等数百万字的巨著,被商务印书馆列为“大学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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