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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约瑟夫·拉兹 著 吴玉章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64856
出版时间2018-10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9元
货号29337200
上书时间2024-12-25
本书基于本人在牛津大学所提出的一个理论命题之上。我希望承认自己曾经从哈特教授那里受益匪浅。我从他已经出版的著作,从他的讲课,更多的是从他对本书草稿的非常耐心和仔细的批评中受益良多。同样,我非常感谢他的持久的鼓励和指导。
我也非常感谢哈克博士,他与我曾经就本书所讨论的题目进行过多次有启发性的对话;我还非常感谢肯尼博士,他曾经阅读并评论了我写的关于边沁和凯尔森的两篇论文,而这些论文又构成本书第三五章中某些论述的基础。
我之所以能够在牛津学习得益于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的资助,它确保了必要的资金,特别是由于波斯南斯基先生的友好的关心和兴趣。
哈特教授和哈克博士都曾经阅读了本书的前几稿。如果不是为了减少他们的痛苦的话,本书会出现许多超出允许限度的议论和英语语法上的错误。
法律体系理论,是近世西方学者甚为关心的问题。英国著名法理学家约瑟夫•拉兹教授的代表作《法律体系的概念》一书,可说是此问题的集大成者。拉兹的学说,既坚持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也强调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密切联系。在该书中,拉兹对奥斯丁、凯尔森和哈特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的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他本人对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发展,主要观点有:以渊源为基础的法律概念、法律的作用、法治的理想、审判中的法律和价值等。其中,法律的作用、法治的理想至今仍颇具参考价值。
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1939—),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6年以前任英国牛津大学法哲学教授、Balliol College研究员。目前为伦敦国王学院访问教授。法律、道德以及政治哲学家,当代道德、法律与政治领域Z杰出的学者之一,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哈特为首的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法律实证主义Z强有力的辩护者之一。
译者简介:
吴玉章(1878—1966)原名永珊,字树人,四川荣县人, 历经戊戌变法、辛亥革命、讨袁战争、北伐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建设的革命老人,与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林伯渠一起被尊称为“延安五老”。他领导的荣县起义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早成功的典范。他在四川发起的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创建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青年共产党,、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吴玉章1948年任华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校长,1950年至1966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他还兼任国务院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全国教育工会主席、中国自然科学普及协会主席等职。
导言
章 奥斯丁的法律体系理论
一、主权
二、存在标准
三、身份标准
四、一种法律体系的结构
第二章 对奥斯丁理论的批评
一、主权的无限性
二、论个人的服从
三、主权的统一性
四、论立法
五、论独立性
第三章 一种规范理论的要素
一、规范性陈述
二、一个规范的要素
(一)边沁对规范结构的解释
(二)凯尔森论一个规范的结构
三、规范的存在
(一)派生性规范的产生条件
(二)派生性规范的终止条件
(三)原初性规范的存在条件
第四章 法律的个别化
一、个别化问题
二、凯尔森关于法律个别化问题的认识
三、凯尔森与边沁的比较
第五章 凯尔森的法律体系理论
一、一种法律体系的存在
二、身份的标准
三、身份标准——基本规范的作用
四、身份标准——有效之链
五、一种法律体系的结构
(一)两种可供选择的个别化原则
(二)把一种分类延伸下去的可能性
(三)静态原则的首要功能
六、论独立规范
第六章 作为规范体系的法律体系
一、强制性规范
二、基本规范和动态论证
三、一种体系的结构和它的法律的个别化
(一)限制性要求
(二)指导性要求
四、义务性法律
五、授权性法律
第七章 作为法律体系的法律制度
一、论法律的规范性
二、论允许
三、论规定权利的法律
四、生成的和运行的结构
第八章 法律体系的特性
一、非临时性法律体系的特性
二、临时性法律体系的特性和成员身份
三、论承认规则
第九章 关于法律体系的存在
一、关于效力原则
二、某些进一步的建议
附录:来源、规范性和个别化
一、来源
二、一般意义的个别化
三、授予权力的规则
四、规范性
五、规范性陈述
参考书目
索引
法律体系理论,是近世西方学者甚为关心的问题。英国著名法理学家约瑟夫•拉兹教授的代表作《法律体系的概念》一书,可说是此问题的集大成者。拉兹的学说,既坚持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也强调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密切联系。在该书中,拉兹对奥斯丁、凯尔森和哈特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的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他本人对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发展,主要观点有:以渊源为基础的法律概念、法律的作用、法治的理想、审判中的法律和价值等。其中,法律的作用、法治的理想至今仍颇具参考价值。
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1939—),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6年以前任英国牛津大学法哲学教授、Balliol College研究员。目前为伦敦国王学院访问教授。法律、道德以及政治哲学家,当代道德、法律与政治领域Z杰出的学者之一,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哈特为首的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法律实证主义Z强有力的辩护者之一。
译者简介:
吴玉章(1878—1966)原名永珊,字树人,四川荣县人, 历经戊戌变法、辛亥革命、讨袁战争、北伐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建设的革命老人,与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林伯渠一起被尊称为“延安五老”。他领导的荣县起义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早成功的典范。他在四川发起的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创建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青年共产党,、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吴玉章1948年任华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校长,1950年至1966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他还兼任国务院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全国教育工会主席、中国自然科学普及协会主席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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