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硬汉派写作和大都会风情
小宝
开笔写罪案小说之前,劳伦斯.布洛克是不得意的学生——没有读完大学,没有一张学位文凭;还是不得志的作家——为软性情色文学杂志供稿,收入颇丰,但非其素志。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他接受了生平部长篇小说的邀约,说好是言情小说,略有膻腥,他写到一半却变卦了。结果他写成了一部长篇罪案小说,骨格清奇,品味不俗。从此开始了他罪案小说家的生涯,至今已有五十几部长篇问世,获奖多多,公推为英美罪案小说人。
布洛克的罪案小说,明确承续哈米特、钱德勒的传统,是所谓硬汉派写作。哈米特以来的硬汉派写作,除了提升破案故事的文学价值,还埋伏着一条美国知识分子的抗议路线。哈米特本人就是一个坚定地与既成体制对抗的“硬汉”。
对此,布洛克心领神会。他的罪案小说主要有五个系列:谭纳系列、马修.斯卡德系列、雅贼系列、奇普.哈里森系列、杀手凯勒系列。五个系列就是五大主要人物。布洛克对这些主要人物的设计,很明显地表达了他对主流建制流行伦理的疏离和奚落。
他笔下的个侦探伊凡•谭纳登场就是美国的异见分子,行迹可疑,和世界各国的异议人士都有联系,被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国土安全部……长期监控,生计无着,日常收入来自替大学生、研究生代写论文的捉刀费。自我流放的谭纳是布洛克书中颇具悲剧英雄气息的主角。平心而论,他也是布洛克书中脱离生活、刻画糟糕的人物。
马修•斯卡德系列在布洛克的小说里光芒四射,读者反响和舆论批评几乎一致喝彩,销售也极为成功。斯卡德确实是布洛克笔下有深度的人物。
他的角色设定没有谭纳那么,但底色依然是浓浓的反建制黑。他原来是体制中人,警察局的侦探。一次和罪犯的枪战中跳弹打死一个小女孩,负疚终身。以后辞职、酗酒、离婚,当上一名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接案全凭心情,成交不立合同。女朋友是妓女,办案助手是古惑仔。身边人物十之七八是社会的下九流……
《八百万中死法》是斯卡德系列中负盛名的一部。主要事件是侦破一个妓女的凶杀案。书中比较奇特之处是四五个妓女及黑人皮条客的形象熠熠生辉,令人一新耳目。
这些妓女容貌姣好国色天香已经不在话下。不可思议的地方是她们人人都有超高的品位和才华。一位是诗人,一位是记者,一位是艺术家,一位是东方生活美学的推广人……她们的修养和见识会令二十一世纪的海上名媛无地自容。而黑人皮条客对非洲艺术的品鉴之精,藏品之珍,完全独步纽约。
这些有点反常的人物设置在小说中并不显得突兀。因为这一切发生在纽约。故事的都会传奇和纽约时空,正是布洛克罪案小说的另一大特色。
这也是硬汉派写作的一个传统:文学表现必须奠基于确定的都市根据地。哈米特有旧金山,钱德勒有洛杉矶,布洛克有纽约。《八百万种死法》对妓女和皮条客的美化,既有对建制外生活的欣赏,更是对纽约风情的认同。
八百万是当时纽约的人口数。《八百万种死法》的人文追求可以换成一个相对的书名《八百万种活法》。遇难的妓女曾经说过:“我把事情简化为两个选项,如果A不好,我就选B。但那不对。字母表里还有很多其他字母”。斯卡德嘟囔说:“她完全可以教哲学”。尊重多样化的存在、多样化的选择、多样化的权利,是布洛克全部小说的内在哲学,也是纽约的生活哲学。
顺便说一句,布洛克小说读起来顺畅,不别扭,即便别出心裁也不会失之荒唐,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布洛克的写作技巧:他非常喜欢也特别擅长用对话来交代故事,用对话来推动情节,用对话来彰显人物,用对话来传达观念。布洛克的小说对话,通常能理顺整部作品的叙述节奏,让离奇归于常情,不仅仅是调节气氛的炫技,值得再三玩味。
从斯卡德系列开始,越往后走,布洛克越不坚持僵硬的抗议姿态。不认同的底线他不会放弃,但小说更多表现生活本身的复杂和奇妙。建制从来就不是生活的全部。在纽约只要你选择得宜,建制就是生活中不必过虑的小硬块。
后出的雅贼系列中的雅贼伯纳德•罗登巴尔有两个身份,一是夜闯空门的小偷,一是珍版旧书书店老板。罗登巴尔常常偷窃时撞上大案,被迫做了破案人。他的日常身份,小偷代表对建制的不认同,书店老板代表纽约生活清雅的品味。硬汉派写作的抗议传统和都市传统在这里奇妙地妥协了。罗登巴尔比斯卡德要明朗讨喜很多。布洛克说,斯卡德代表纽约的黑夜,罗登巴尔代表纽约的白天。
1990年代,布洛克推出了他后的系列,杀手凯勒。凯勒的人物设定有意思。他是冷血的杀手,接单杀人,不问是非,没有任何道德考虑。但在日常生活里,他却是正派正常正直的好市民,乐于助人、尊重女性、喜爱动物、与同事(杀手经理人)关系融洽,他有集邮的癖好,是911后救灾重建活动的义工……
凯勒的设定是布洛克后的盘问:职业其实是建制的一个局部。每个人都有可能以为自己是好人,或者力图做个好人,可是你从事的职业经得起道德良心的检验吗?银行家金融诈欺、警察贪赃枉法、律师颠倒黑白……每个人其实都是程度不同的杀手凯勒。反过来说,即便你是杀手凯勒,你也可以试图做一个职业以外、建制以外的好人。
作者简介
1938年6月24日生于纽约水牛城,1959年毕业于俄亥俄州安提阿科学院,目前定居纽约。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师,纽约犯罪行吟诗人。19岁发表处女作《你不可错过》,之后近50年,笔耕不缀, 至今已有30多部小说问世,被誉为当代欧美侦探推理小说大师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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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6月24日生于纽约水牛城,1959年毕业于俄亥俄州安提阿科学院,目前定居纽约。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师,纽约犯罪行吟诗人。19岁发表处女作《你不可错过》,之后近50年,笔耕不缀, 至今已有30多部小说问世,被誉为当代欧美侦探推理小说大师级人物。
精彩内容
章
她一进来我就看见了,你不会错过她。她有一头近乎白色的金发,这种发色如果长在小孩头上,人家就会称之为黄毛。她的头发梳成两条大辫子,用发卡盘在头上,额头高而光滑,颧骨突出,嘴略嫌大。她身着酒红色的大牌牛仔裤,配一件香槟色裘皮短外套,脚蹬西部式样的靴子,看上去足有六英尺高,修长的双腿占了大部分身高。这一整天都断断续续地下着雨,但是她没有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东西遮挡,水珠像钻石一般在她的发辫上闪烁。
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熟悉环境。这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大约三点半左右,阿姆斯特朗酒吧生意很萧条,吃午餐的人群早就散了,人们下班来这里又为时过早。再过个十五分钟左右,有两三个教师会进来喝一杯,接下来还有罗斯福医院的几位护士,她们四点钟下班。但是此刻吧台只有三、四个人,坐在前面餐桌旁那对人快要喝完一盅酒了。就这几个人,当然,还有我,我坐在里面的老位子上。
她蓝色双眼的视线穿过整个房间,立刻就认出了我,我也抓住了她的目光。但是她先在吧台停留了一下,确认之后才穿行过餐桌向我走来。
她说,“是斯卡德先生吗?我叫金•达基宁,是伊莱恩•马德尔的朋友。”
“她给我打过电话。请坐。”
“谢谢。”
她在我对面坐下,把手袋放在桌上,拿出一包香烟和一个简易打火机,点烟之前停了一下,问是否可以抽烟。我说没问题。
她的声音同我想象的不一样,很柔软,只带一点中西部口音。看到她的靴子、裘皮上衣和线条分明的面孔,还有那带有异国情调的名字,我本来期待听到的是出自受虐狂想象中的声音,冷漠硬朗,欧洲派头。她比我咋一眼看见时猜想的还更年轻,不超过二十五岁。
她点了烟,把打火机放在烟盒上。女招待伊芙琳这两星期一直上日班,因为她在外百老汇的一出戏中得到了个小角色。她看上去总是要打哈欠的样子,走到桌边时金正在摆弄着打火机。金要了一杯白葡萄酒,伊芙琳问我是否还需要咖啡,我说要,金说“哦,你在喝咖啡?那我也不要酒,来杯咖啡吧,这样行吗?”
咖啡端上来后,她加了鲜奶油和糖,慢慢喝着,告诉我说她不怎么喝酒,尤其不在大白天喝酒。但是她无法像我那样喝黑咖啡,她从来喝不来黑咖啡,要喝就必须是甜而浓,几乎像点心那样。她觉得自己运气好,从来不用担心体重问题。她什么都能吃,也从来不长一丁点儿肉,这难道不算运气好吗?
我同意她的说法。
我同伊莱恩认识很久了吗?我说认识好多年了。哦,她自己认识她没那么久,实际上她在纽约并没有待那么久,她同她也没那么熟。但是她觉得伊莱恩人很好,对吧?我说是的。伊莱恩还是个处事冷静的人,非常明白事理,这很了不起,对吧?我说的确如此。
我等她慢慢来。她滔滔不绝地东拉西扯,微笑着,说话时直视你的双眼。她很可能在任何一项选美比赛中获胜,即使一开始没那么出色。如果她要花些时间才能言归正传,我无所谓。我反正没地方可去,也没啥其他事情要做。
她说,“你当过警察。”
“几年前的事儿了。”
“现在你是私人侦探。”
“不算是。”她眼睛睁大了,是非常生动的蓝色,有着不同寻常的色调,不知道她是否戴着隐形眼镜。隐形眼镜有时会对眼睛的颜色产生奇异的效果,改变一些色调,增强其他色调。
“我没有执照,”我解释说,“我决定不再携带警察胸章时,也不准备携带一张执照。”也不想填表、做记录,或者同收税的人打交道。“我做的事情非常不正规。”
“但你就是干这一行的?你靠这为生?”
“对的。”
“那你把这叫作什么呢?你干的这一行。”
你可以说这是弄点钱用,但是我弄不到那么多钱。工作自己找上门来,我拒绝的比我接受的更多,我接受的工作是我想不出办法拒绝的。此刻我琢磨着这个女人到底想要我干啥,我是否能够找出什么借口来说不。
“我不知道该叫作什么,”我告诉她。“你可以说我为朋友帮帮忙。”
她表情轻松起来。她一进门就一直在笑,但这是次眼神里也有了笑容。“嗯,那太好了,”她说。“我正好需要有人帮忙。实际上我需要一位朋友。”
“你有什么问题?”
她又点了支烟来多点时间思考,然后把打火机放在香烟盒上,低下眼睛看着双手。她的指甲修剪得很好,长长的,但不显得突兀,涂成茶色波特酒的颜色,左手中指上带着一枚镶嵌着大块绿色方形宝石的金戒指。她说,“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同伊莱恩一样。”
“我猜是的。”
“我是妓女。”
我点点头。她坐直了身体,挺起肩膀,扯了扯裘皮外套,解开了喉咙口那颗搭攀。我闻到一股她的香水味。我过去闻到过这种辛香味,但是记不起在什么场合。我拿起杯子,喝完了咖啡。
“我不想再做了。”
“不想再做这一行?”
她点点头。“我已经做了四年。四年前的七月我来这里,八、九、十、十一月,四年零四个月。我二十三岁,还年轻,对吧?”
“是的。”
“感觉好像没那么年轻了。”她又扯了扯外套,重新扣上搭攀,戒指闪着光亮。“四年前我从长途车上下来,只提着个手提箱,手臂上搭着一件牛仔布夹克。现在我有了这个,是貂毛的。”
“你穿很好看。”
“我情愿拿它去换那件旧夹克,”她说,“如果能够回到过去。但是回不去了,因为如果回到过去,我还是会过同样的日子,对吧?要是能重回十九岁,知道我现在知道的一切,那该多好。但那除非是在十五岁就开始接客,但那样的话我现在也早死了。我在胡说八道,抱歉。”
“没关系。”
“我想放弃这种生活。”
“接下来干什么呢?回明尼苏达去?”
“是威斯康辛。不,我不会回去,那里我没什么事可做。我不想再干这一行,并不等于一定要回去。”
“那好吧”。
“那样我会给自己找很多麻烦的。我把事情局限在两种选择上面,如果A不好的话,那就意味着我只能选择B。但这是不对的,因为还有其他二十二个字母可以选择。”
她还可以去教哲学。我说“那我有什么用处呢?金?”
“噢,对了。”
我等待着。
“我有个拉皮条的。”
“他不肯放你走?”
“我还没对他说过任何事情。我觉得可能他知道,但是我什么都没说过,他也没说过什么,而且……”她上身颤抖了一下,上嘴唇闪着小小的汗珠。
“你怕他。”
“你怎么猜到的?”
“他威胁过你吗?”
“算不上威胁。”
“那是什么意思?”
“他从来没有威胁过我,但是我觉得受到了威胁。”
“有其他女孩试过要离开吗?”
“我不知道,我对其他女孩了解得不多。他同其他拉皮条的很不一样,至少同我认识的其他人不一样。”
他们都不一样,只要问问他们的女孩就知道了。“怎么不一样?”我问她。
“他更斯文些,没那么张狂。”
那当然。“他叫什么名字?”
“钱斯”
“名还是姓?”
“大家就这么叫他,我不知道是名还是姓,也许都不是,也许只是个绰号。干这一行的人,他们在不同场合都有不同的名字。”
“金是你的真名吗?”
她点点头。“但是我另外还有走街的名字。我在钱斯之前还有另外一个拉皮条的,他叫达菲,他叫自己达菲•格林,但也叫尤金•达菲。他有时还用另一个名字,我忘了。”她想起什么,笑了。“他让我上街时,我还那么嫩。我不是一下汽车他就接手的,但也差不多了。”
“他是黑人?”
“达菲?当然。钱斯也是黑人。达菲让我上街的,专做莱辛顿大道这一带,如果那边太惹眼,我们有时会过河去长岛城。”她闭了一会儿眼睛,睁开眼睛时说,“我恰好想起这些,想起在街上的情景。我走街的名字是斑比。在长岛城时,我们会在嫖客的汽车里干一炮,他们甚至会从长岛赶过来。我们在莱辛顿大道上有一家旅馆可以使用。我都不相信自己原来还干过那个,那样生活过。天哪,我那时真嫩!我不单纯,我知道自己到纽约来干啥的,但我还是太嫩。”
“你在街上拉客有多久?”
“总有五、六个月吧。我做得不够好,我有相貌,而且也肯做,但却不大在行。我偶然还会感到焦虑,发挥不好。达菲给我一些东西,但那只会让我想吐。”
“东西?”
“你知道,就是毒品。”
“哦,对的。”
“后来他把我安排在这幢房子里,这样好些了。但是他不大喜欢,因为这样一来他不大好控制。在哥伦布圆环附近有个大公寓,我去那里干活,就像你们去办公室一样。我在那个房子里,不知道,大约做了六个月吧,大概就这么久。然后就跟了钱斯。”
“怎么会的呢?”
“当时我同达菲在一起,在一家酒吧里,不是拉皮条的酒吧,是个爵士俱乐部,钱斯进来,坐到我们桌旁。我们三人坐着聊天,然后他们把我留在座位上,去一边聊了会儿,达菲一个人回来了,说我必须跟钱斯走。我以为他的意思是我应该接待他,像嫖客那样。我很恼火,你知道,因为这本来是属于我们两人的夜晚,我为啥要干活呢?你看,我没有把钱斯当做拉皮条的。结果他解释说从今以后我就是钱斯的女孩了。我觉得自己就像他刚刚卖掉的一辆汽车。”
“就这样吗?把你卖给了钱斯?”
“我不知道他做了些啥,反正我跟着钱斯走了。这没什么,其实比同达菲在一起更好些。他把我从那幢房子里带出来,让我接电话生意,这已经有三年了。”
“你想让我帮你脱身?”
“你能吗?”
“我不知道。也许你自己也可以做到。你什么都没对他说过吗?暗示一二,或者谈一谈什么的?”
“我害怕。”
“怕什么?”
“怕他会杀了我,或者让我破相什么的,或者他会劝我回心转意。”她身子前倾,把带茶色指甲的手指搭在我的手腕上。这显然是别有用心的动作,但仍然很起作用。我闻到她的辛香味,感到她的性诱惑力。我并没有冲动,也不想要她,但并非没有意识到她的性感强度。她说,“你不能帮我吗?马修?”马上又接着说,“你不介意我叫你马修吧?”
我笑了起来,“不”,我说,“我不介意。”
“我能挣钱,但却不能自己留着。而且其实也不比走街时挣得更多,但我还是有一点钱的。”
“哦?”
“我有一千元。”
我没有吭气。她打开钱包,找出一个白色信封,用一根手指把信封口扯开,拿出一沓钱来,放在餐桌上。
“你可以代我去见他,”她说。
我拿起钱来,捏在手里。这是在请我去当传话人,一边是位金发婊子,另一边则是个黑皮肤的皮条客。我从来就不是很乐意担任这种角色。
我想把钱退回去,但是我从罗斯福医院出来才九、十天,还欠他们钱,再说下个月一号就要交房租了,而且我好久都没给阿妮塔和孩子们寄钱,都不记得有多久了。我钱包里有钱,银行里也有些钱,但加在一起没多少。金•达基宁的钱同别人的钱也没啥区别,而且来得更容易,她怎么挣来的钱有啥关系吗?
我数了数这沓钱,是旧的百元钞票,一共十张。我在桌上留下五张,把剩下的五张还给她。她微微睁大双眼,我确定她是戴了隐形眼镜的。没人有这种颜色的眼睛。
我说,“先给五百,事成后再给五百,如果我能让你脱身的话。”
“一言为定,”她说,突然绽开了笑容。“你可以先把这一千元拿去。”
“如果有点念想的话,我可能会更卖力。你还要咖啡吗?”
“如果你再要一些咖啡的话,我想来点甜食。他们有点心吗?”
“胡桃馅饼不错,奶酪蛋糕也很好。”
“我喜欢胡桃馅饼,”她说。“我非常爱吃甜食,但一点不会长胖。真是运气好,对吧?”
媒体评论
从斯卡德系列开始,越往后走,布洛克越不坚持僵硬的抗议姿态。在纽约只要你选择得宜,建制就是生活中不必过虑的小硬块。
——小宝
一个作家真正喜欢一座城市,不一定都要写它的好人好事,把纽约写得险象丛生,有时也能达到宣传效果。
——小白
“马修•斯卡德系列”是一套我读了有所感动的作品,这是我读其他推理小说从来没有过的体验。也许不应仅仅将其视为推理小说。
——止庵
拍《悲情城市》时,我常让梁朝伟看些书。空闲时,他就在旁边看书。拍完后,我习惯了看到好看的书就寄给他,或者去香港时顺道带给他。他后来可能也介绍给王家卫看,后来他们拍《蓝莓之夜》,找的编剧就是布洛克。
——侯孝贤
美国有个作家叫布洛克的,写的关于探案的书很棒。或许有机会我会跟他合作。
——梁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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