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正版书籍,24小时发货,可开发票。
¥ 50.8 7.7折 ¥ 66 全新
库存8件
作者戴宾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15304
出版时间2017-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6元
货号25195398
上书时间2024-12-25
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在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研究》就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分析考察。对这项制度的有限性应有清醒的认识,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对它心存谨慎,使我国的经济法律在个人自由与国家干预之间维持一种合理的限度,进而在个人权利与社会整体福利间达至适度的平衡。
戴宾,法学博士。先后就职于国家电网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通晓反垄断业务,业务领域包括:为企业提供有关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法律咨询、合规审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对经营者集中提供反垄断审查的专业咨询及申报;精通反垄断民事诉讼。
导论
一、选题意义
二、概念的厘清和限定
三、研究方法
四、写作思路和文章结构
章反垄断私人诉讼概述
节反垄断私人诉讼的概念
一、反垄断私人诉讼概念的限定
二、私人诉讼在经济法领域的功能
三、公共执法与私人诉讼的关系与协调
第二节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私人执行机制比较研究
一、私人诉讼的立法和实践
二、私人执行的模式比较
三、私人执行的主体和对象
四、私人执行的途径和救济方式
第二章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作用机理
节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所具有的法理正当性
一、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体现了法的目的价值
二、反垄断私人诉讼实现着法的形式价值
第二节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制度缺陷
一、激励作用之有限性
二、威慑作用之有限性
三、补济作用之有限性
四、反垄断私人诉讼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理想模式
节反垄断案件的特点
一、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民事责任要件的证明非常复杂
二、反垄断案件与经济学的联系非常密切
三、造成的损害具有分散性
四、反垄断诉讼耗时长久、成本高昂
五、反垄断法案件具有多样性
第二节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原则
一、采用一种平衡的方式
二、对实体和程序制度作综合规定并加以完善
三、重视救济方式的体系化
四、具体救济制度的设计应该具有选择性和区别性
第四章反垄断私人诉讼民事救济形式
节损害赔偿
一、损害的认定
二、损害赔偿额的计算
三、惩罚性损害赔偿
四、利息
第二节合同无效
一、无效的法律依据
二、无效的效力
三、有关国家的司法实践
第三节禁令救济
一、禁令制度概述
二、反垄断法上的禁令救济
三、中国
第五章反垄断私人诉讼的起诉资格制度
节私人诉讼中的诉权理论
一、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定义
二、当事人适格的类型
第二节反垄断私人诉讼中的起诉资格制度
一、反垄断私人诉讼起诉资格的不同判定标准的比较
二、反垄断私人诉讼中起诉资格的特征
第三节两种特殊类型的当事人的起诉资格
一、间接购买者的起诉资格
二、协议方的起诉资格
第六章反垄断私人诉讼管辖制度
节行政前置
一、行政前置的设置目的
二、域外实践考察
第二节专业管辖
一、德国
二、日本
三、英国
四、其他法域
第三节中国在反垄断案件管辖制度上的应然选择
第七章反垄断私人诉讼的证明问题
节证明问题概述
第二节证据的收集
第三节证明负担及证明标准
第四节其他减轻举证负担的方式
一、减少证明要件
二、举证负担倒置
三、简化证明方式
第八章反垄断私人诉讼的专家制度
节反垄断诉讼对于专业知识的需求
第二节专家证据
一、美国专家证据制度
二、中国现行专家证据制度及其完善
第三节与公共执法机关的协调
一、赋予公共执法认定以证据效力
二、就救济方案征求公共执法机构的意见
三、公共执法机构在法律适用方面给予的协助
第九章反垄断私人诉讼的诉讼费用
节诉讼费用对反垄断诉讼的重大意义
第二节各种诉讼费用承担方式的比较分析
一、英国规则
二、美国规则
三、单向转移规则
第三节反垄断法上理想的诉讼费用承担方式
一、以“单转规则”为基础的模式
二、以“败付规则”为基础的模式
三、中国的选择
第四节减轻诉讼费用来源造成的障碍
一、律师收费方式
二、律师收费方式对于起诉激励的影响
第十章反垄断私人诉讼的诉讼时效
节诉讼时效的法律价值
一、概述
二、反垄断法上诉讼时效的法律价值和原则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期间长度和起算点
一、民法上的立法例
二、反垄断法上的立法例
第三节时效期间的障碍
一、时效障碍概述
二、反垄断法上的时效障碍
第十一章反垄断私人诉讼中的集团诉讼
节集团诉讼的概念及功能
一、集团诉讼的概念
二、集团诉讼的价值取向
三、反垄断集团诉讼的功能
四、反垄断集团诉讼的效益分析
第二节各国反垄断集团诉讼制度的考察
一、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
二、英国的消费者代表诉讼
三、德国的团体诉讼
四、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第三节反垄断集团诉讼的模式和赔偿计算
一、模式分析与选择
二、集团诉讼中的损害赔偿计算与分配
第十二章完善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
节我国现有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制度的问题
一、重公权、轻私权
二、重实体、轻程序
三、偏于抽象,可操作性不强
四、私人执行在反垄断执行体系中的地位不高
五、民事救济的体系化程度较低
第二节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我国私人诉讼制度的指导思想
二、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具体制度设计
结论
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在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研究》就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分析考察。对这项制度的有限性应有清醒的认识,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对它心存谨慎,使我国的经济法律在个人自由与国家干预之间维持一种合理的限度,进而在个人权利与社会整体福利间达至适度的平衡。
戴宾,法学博士。先后就职于国家电网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通晓反垄断业务,业务领域包括:为企业提供有关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法律咨询、合规审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对经营者集中提供反垄断审查的专业咨询及申报;精通反垄断民事诉讼。
时至今日,市场经济成为现代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优良选择,已是共识。市场经济是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的经济运行机制,即经济生活中"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等问题交由市场决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竞争所形成的资源相对价格承载着某一资源相对于其他资源的稀缺程度信息,而市场参与者依据该信息便可掌握相关市场的竞争态势,并作出相应的资源配置决策,从而大大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与此同时,市场参与者不仅要受到竞争约束,而且要受到产权约束,从而极大降低了监督成本。正因如此,市场经济成为一种静态和动态资源配置效率兼具的经济制度。倘若不建立这样的制度,社会资源配置就缺乏可靠的指引,经济资源也就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因而市场经济成为各国发展经济的不二选择,我国也不例外。党的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1993年"市场经济"入宪,宣示我国开启了经济建设的新模式。
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竞争是市场的核心机制。没有竞争,也就无所谓市场,更遑论市场经济。政策文件、法律文本上的"市场经济",并不必然意味着市场或竞争能够在现实的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对于尚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计划经济体制下长官意志、行政命令和对产业政策的深度路径依赖并未完全消除,仍残留在经济政策制定的过程之中,或隐或显地影响或干扰着经济运行,其典型体现便是坊间所称的"行政垄断"。这不仅戕害市场公平竞争,也损害市场运行效率和政府威信。与此同时,竞争的自我毁坏性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也不可避免。如何有效规制垄断便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回避的话题。1993年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200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相继成为我国打击垄断、保护竞争的法制支撑,在矫正竞争扭曲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发挥了不容忽视的效用,但在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之时面临包括体制、机制在内的诸多束缚和挑战。显然,这已不是反垄断法所能承载之重,需将竞争政策与法律置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大背景之下整体考量、全面筹划。
在中国,自古以来改革绝非易事,当代经济改革更是一件宏大的历史叙事。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是30多年来经济建设不变的主题。众所周知,改革就会向旧体制"宣战",更会触动某些利益集团或群体的"奶酪",从而使改革困难重重。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不是套话而是改革浪潮中决策者的真实呼唤与深情呐喊。因此,在经济改革进程中,导入竞争机制,将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那只踩住市场"无形之手"的政府"有形之脚"驱离,还以市场经济之应有活力,其难度可想而知!改革尚未完成,法治仍需努力!唯有通过改革,方能不断巩固和强化市场机制,以及竞争在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不仅是政策表达,更是经济改革的制度诉求。其核心,是促进市场竞争的政策选择与法律治理问题。对学者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
在欧美成熟市场经济法域,丰富的反垄断理论学说与实践经验的积累,源自于制度与市场长时期的共同演进。而在中国,反垄断法诞生伊始就面临着浓缩的改革大时代和迭代的经济新潮流,既要夯实制度基础、因应改革变局、又要立足理论前沿、迎接未知未来。为此,与之相关的竞争政策与立法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前沿性、开创性的研究都亟待充实。当前,竞争政策与法律所处的宏观环境是动态的。正推进着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不仅从制度层面上不断改变着现行的制度与规范体系,更改变着制度所处的环境,需要研究动态之下的制度把握与应用。唯有宏观把握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作为经济发展政策工具选择的优劣、消长,方能从容布划,为经济改革的路径选择、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建言献策。与此同时,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也呼唤理论与实践的深化。这种不确定性由多种因素促成,既有规范文字的原则抽象,也有垄断行为的千变万化,更有市场情势的瞬息万变。也正是因为这种不确定性,使反垄断法适用极具技术性、专业性,无论是具体实务还是理论探讨,无不需要跨领域、跨学科的多角度、多层次深入思考、比较分析、潜心研究,借鉴和汲取域外有益经验,总结和归纳国内反垄断实践之得失。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法不是停留在政策与法律文本的字里行间,而是要落地、生根,在政策实施与法律适用中方能获得生命。脱离实际、远离中国市场竞争的竞争政策与法律研究注定是灰色的。该领域的研究不仅要着眼于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法深层次的理论追寻,更要善于把握现实中的实践需求,如当下的公平竞争审查、执法机制与程序完善、创新与反垄断等问题,深入挖掘、扎实研究,小心求证、谨慎结论。唯有如此,竞争政策与法律研究在中国方可开花、结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是为回应我国《反垄断法》制定和实施需求、推动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而成立的校级研究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竞始择,争而和"为情怀,以推动和引领中国竞争法研究为己任,通过举办国际性论坛、系列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构建良好的学术研究平台,开展前沿性研究、培养竞争法人才,服务国家与社会。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竞争政策与法律研究的发展,中心拟举惠园之力、聚全国竞争法同人之智识,组织出版《竞争政策与法律文库》,以共襄中国竞争法治之盛事。《文库》设专著系列、译著系列、案例系列、文集系列,是法律出版社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共同打造的学术品牌。中心将秉持开放包容之胸怀、恪守择优务实之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位竞争法志士的优秀作品。期待您的大作!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