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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克里斯安布伦南 著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9980935
出版时间2015-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9.8元
货号23783643
上书时间2024-12-25
乔布斯的三段式人生:
阳光的高中男生——乔布斯曾是个暖男,他睿智却谦逊、英俊却羞涩;他喜欢模仿机器人;做一个浪漫的人对乔布斯非常重要,他整夜写诗、改歌、为女友写情书。书中首次公开乔布斯写给初恋女友的情书。
黑暗的惶恐期——乔布斯曾找不到生活的方向,他开始经常情绪波动,甚至出现偏激*的情绪;他对未来困惑又惊慌,经常搭顺风车流浪,在印度度过了一段土著式的漫长流浪生涯,寻找接近内心的巨大潜能。
蜕变后的矛盾体——惊人的创造力、优秀的领导力、卓越的思维之下,乔布斯有很多故事并未流传开。乔布斯为何不与生父相认,真的是担心自己的财产吗?他有极其离谱的现实概念,周围人很难应对他?他与妻子相识的故事是否属实?书中将打破诸如此类的多个传言。
乔布斯的三段式人生:
阳光的高中男生——乔布斯曾是个暖男,他睿智却谦逊、英俊却羞涩;他喜欢模仿机器人;做一个浪漫的人对乔布斯非常重要,他整夜写诗、改歌、为女友写情书。书中首次公开乔布斯写给初恋女友的情书。
黑暗的惶恐期——乔布斯曾找不到生活的方向,他开始经常情绪波动,甚至出现偏激*的情绪;他对未来困惑又惊慌,经常搭顺风车流浪,在印度度过了一段土著式的漫长流浪生涯,寻找接近内心的巨大潜能。
蜕变后的矛盾体——惊人的创造力、优秀的领导力、卓越的思维之下,乔布斯有很多故事并未流传开。乔布斯为何不与生父相认,真的是担心自己的财产吗?他有极其离谱的现实概念,周围人很难应对他?他与妻子相识的故事是否属实?书中将打破诸如此类的多个传言。
克里斯安·布伦南︱Chrisann Brennan
乔布斯任女友
乔布斯个孩子的母亲
乔布斯的初恋女友,乔布斯女儿丽莎·布伦南-乔布斯的母亲,从十二岁起就住在加州旧金山湾区。在加州工艺美术学院和旧金山艺术学院学习绘画,曾当过画家、视觉引导师和作家。目前居住在加州蒙特利市。
致读者
Chapter 01 富于创造力的人
Chapter 02 权威
Chapter 03 创造力提升
Chapter 04 冒名顶替者
Chapter 05 交叉水流
Chapter 06 伊甸园
Chapter 07 未来手册
Chapter 08 流 浪
Chapter 09 万象归一农场
Chapter 10 务实和诗意
Chapter 11 门之守卫
Chapter 12 纯粹功能
Chapter 13 两个层次的生活
Chapter 14 蛇梯棋
Chapter 15 男人的世界
Chapter 16 一个古老的故事
Chapter 17 完 美
Chapter 18 现实扭曲力场
Chapter 19 黑暗的时期,明亮的瞬间
Chapter 20 年度风云机器
Chapter 21 家庭关系
Chapter 22 吸引力
Chapter 23 通向家的路
Chapter 24 瞭望塔
附言
感谢
乔布斯的三段式人生:
阳光的高中男生——乔布斯曾是个暖男,他睿智却谦逊、英俊却羞涩;他喜欢模仿机器人;做一个浪漫的人对乔布斯非常重要,他整夜写诗、改歌、为女友写情书。书中首次公开乔布斯写给初恋女友的情书。
黑暗的惶恐期——乔布斯曾找不到生活的方向,他开始经常情绪波动,甚至出现偏激*的情绪;他对未来困惑又惊慌,经常搭顺风车流浪,在印度度过了一段土著式的漫长流浪生涯,寻找接近内心的巨大潜能。
蜕变后的矛盾体——惊人的创造力、优秀的领导力、卓越的思维之下,乔布斯有很多故事并未流传开。乔布斯为何不与生父相认,真的是担心自己的财产吗?他有极其离谱的现实概念,周围人很难应对他?他与妻子相识的故事是否属实?书中将打破诸如此类的多个传言。
克里斯安·布伦南︱Chrisann Brennan
乔布斯任女友
乔布斯个孩子的母亲
乔布斯的初恋女友,乔布斯女儿丽莎·布伦南-乔布斯的母亲,从十二岁起就住在加州旧金山湾区。在加州工艺美术学院和旧金山艺术学院学习绘画,曾当过画家、视觉引导师和作家。目前居住在加州蒙特利市。
致读者
我觉得我这辈子不会做三件事:学历史(一想到历史,我就头疼);打鼓(怎么打也打不好);写书。可现在我居然在为我自己的书写《致读者》。
多年以来,很多人都鼓励我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还有更多的人则说我应该闭口不谈,甚至还说我没有这个权利。他们所谓的权利指的是讲述我和史蒂夫·乔布斯的故事的权利。我十七岁时认识了史蒂夫。我是他的初恋,也是他个孩子的妈妈,对于这个让全世界都神魂颠倒的男人,我有很多独特的观点想要与人分享。可我一直不愿意把我的故事说出来。首先,我要照顾女儿,我有我的生活,我是个画家,我还要做好我的工作,所以我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做这些事;其次,我与史蒂夫的关系很微妙也很复杂,我永远都不愿意再想起那段经历,更何况将之公之于众呢?
永不说“永不”。
二零零六年七月,我生病了。医生诊断不出我得了什么病。我使用的颜料的气味加重了我的病情,让我无法工作,不到五个月,我成了一个几乎无家可归的人。我的病让我不得不放缓脚步,我感觉无聊又害怕。于是我发现自己得寻找一些有意义的事来做,以便集中精神。我把东西打包装车,驾车周游旧金山湾,从马林到圣克鲁兹,我去了好几个乡村,一边和朋友们欢聚,一边养病。我开车去萨克拉门托看望了我的父亲,正是在那个时候,我独自一人坐在车里,次想到要写这本书。一句话冒了出来:是时候了。
当时的情况很糟糕,现在我可以说,除了那时的悲惨处境,再没什么可以让我强忍痛苦,回忆我与史蒂夫的那段过往,并且将之记录下来。可我已经再没什么可失去的,于是我动笔了。
写回忆录非常像洞穴探险。开着头灯,我感觉我下到了洞穴里,越来越深入,周围越来越黑。我穿过巨大幽闭的空间,去探索地面之下、冰冷黑暗之中摄人心魄又令人恐惧的美。当我开始把片断记忆连接起来时,我的念头就是坚持到底。
我发现写作的过程很有意义,很有启示性。回首往事,努力集中精神创作,让我看待事物的角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感觉非常自由。让我当时没想到的是:,我要花费七年才能写完这本回忆录;第二,在写作过程中,我经历了重生。就是这样,我终于把我的故事写了出来。首先,这个故事是献给我自己的;其次,我把它献给你们,亲爱的读者。
我很幸运:很少有人能回顾整整一生,并为此找到一个切入口。长久以来我都有一种感觉,但我不知道这感觉是对是错:我身负特殊责任,应该讲一讲那个我认识的在开创苹果公司之前的史蒂夫·乔布斯,说出我对他的看法。史蒂夫在少年时期和青年时期的生活鲜为人知。可我认识的那个年轻人,他风趣幽默、体贴周到。他理性、诚实,一直在寻找他在这个世界的位置,寻找他命中注定的位置。我亲眼看到,当他学会了利用和滥用他的实力,他是如何一次又一次地作出改变。正因如此,我才相信关于史蒂夫我应该说点什么,我还相信,年轻时的我在面对史蒂夫的能力时产生的想法也是有价值的。我估计很多人会从这本书的一些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故事的影子。如此种种,让我坚定,赋予我灵感,使我可以坚持到底。
后我要说的是,我所写的是我的故事。这既不是全盘揭秘或大曝光,也不是新闻写作。这是我自己的故事,就和每一个人的个人生平一样,我的故事是根据从前的经历、回忆和深刻见解形成的。我尽全力仔细推敲,将史蒂夫、我自己、那个时代和我们的关系描绘出来。同时我也希望,对于当年那些我和史蒂夫都还不太了解的事,现在能有所领悟。
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不是有了电脑,我根本不可能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可如果不是为了电脑,我或许根本无须去写这本书。这样的简单讽刺在过去七年中让我感觉有趣不已。(没错,我就是用苹果笔记本电脑写的。)
富于创造力的人
我上高三时次注意到他。那是一九七二年一月初。他穿了一件蓝色薄牛仔裤,上面全是大洞,撕破的布料松松垮垮地垂在腿上,上身穿一件讲究又平整的衬衫,脚蹬一双网球鞋,和他成年后走路的样子一样,身体前倾,手臂摆动,两只手的动作既显从容又有些拘谨。当时正值加利福尼亚的早春时节,那个下午阳光明媚,他站在学校的四方形院子里,手里拿着一本小书。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没见过他,毕竟,我后来得知,我的很多朋友都认识他。我立刻就被他吸引了,于是跟着他走出了校园,很想和他聊几句,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怎样才能和他说上话。在接下来的那个星期,我做了连我自己都感觉惊讶的事儿,我居然一连三次跟着他走到了校园边上。不过我终还是放弃了,主动去认识一个我认为很可爱的男生对我来说真是太难了。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一个月后,我的朋友兼同班同学马克·伊苏准备拍摄一部作业短片,邀请我为这部短片制作动画。马克希望这部短片中包含二维动画、泥塑动画和演员表演,讲述高中生如何对抗在我们看来要泯灭我们个性的力量。“二战”期间,马克的父母曾被关在美国一个关押日本人的集中营里,尽管在我们制作那部短片时他对此事还一无所知,可他已经很有兴趣去谈论被人无视的感觉了。我们各有各的经历。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还有很多人陆陆续续加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不过在一开始,只有我们三个人:马克、我,还有一个名叫史蒂夫·埃克斯坦的摄影师。
为了制作这部短片,一连三个月,我们至少要在周五或周六忙活一个通宵,从晚上十一点开始,一直做到天亮。马克管这部短片叫“汉普斯特德”。这个名字既是向我们的校名“霍姆斯特德高中”致敬,也是他做的那个矮胖小泥人的名字。在他的短片里,这个小泥人代表普通人。我们的舞台就是学校场院中央的一块水泥高台,上学时,我经常坐在那里吃午饭。可我们是在夜里拍摄,而且是偷偷溜进去的,要是被抓住,天知道会怎么样。
夜里冷极了。天上的星星每每让我惊叹不已,我很喜欢那种感觉,因为我们全靠自己的努力,让一件事从无到有。校园那么大,如同洞穴一般,路面用煤渣铺成,我们弄出的细微声响湮灭在这广阔的空间里。那感觉真是快乐无比,因为我们是如此专注,如此安静,从零开始进行创造,感觉像是天地间只剩下我们几个人。我们不停地忙碌着:马克和埃克斯坦在摄影机后面,拍摄时低声交换意见;我则在一个角度很低的明亮聚光灯下面。我要做出半卧姿势,逐帧拉动我的设计,并且要小心翼翼,避免拉得太快或太慢。接着我会站起来,走到后面去准备接下来要拍摄的画面,然后回来继续拍摄。我们会这样一连工作几个小时。
一天夜里,马克让我把他的小泥人做成一点点从地面出现,让汉普斯特德看起来像从水泥里长出来一样。随后他又给了我一个被他切成两半的汉普斯特德,而我要以这个半身泥人为基础,准备泥人出现的镜头。等到这个小泥人完全从水泥里出来,我就让它痛苦又疯狂地甩动手臂,因为他是被活埋的。还有一个晚上,我准备画一条路给小泥人来走。我先用便宜的彩色粉笔画了一个线条柔和的变形图案,这个图案折叠缠绕成一个突变形状,仿佛一团忽明忽暗的火焰。这图形看着很有些迷幻色彩,其实是我根据记忆中父母抽烟时呼出的缭绕烟雾画的。小时候在俄亥俄州,我的父母每个月都要和我祖父母打扑克,那时我非常喜欢看香烟的烟雾,而我的个子刚好能看到飘来飘去的烟雾。
在霍姆斯特德高中的校园里度过的那些夜晚简直棒极了,那段时光练就了我独立和无拘无束的性格。如果这部短片是关于我们失去了真我,那么制作这部短片的过程恰好可以拨乱反正。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拍摄短片的消息传了出去,人们开始三三两两地来看我们在做什么。音乐人、漫画家、深夜行动的瘾君子都加入了进来,这些“富于创造力的人”代表着霍姆斯特德高中才华横溢、求知欲强的全体学生。越来越多熟悉的面孔出现,每当我停下手边的工作抬起头来,就会看到很多人在不声不响地忙碌着,这让我大呼意外。忙忙碌碌之间,我们都非常快乐,这样的幸福弥足珍贵,让我们受益良多,我感觉我的生活非常充实。当薰衣草色的黎明来临,将黑夜赶走之际,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心中却充满了深深的感激之情,而且会大大地松口气,因为我们又一次没被抓住。
大概在我们为这项作业忙活了一个多月的时候,史蒂夫出现在黑夜中,径直向我走了过来。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知晓我对他感兴趣了,因为他真是直直地向我走过来,一点偏差也没有。可我没对任何人透露过我的心思。他个子很高,很帅,并有意营造出一种与他出色的外表截然相反的感觉,有点像穿破烂牛仔裤的英俊王子,有一点点局促不安和脆弱,却无所畏惧。我们闲聊了几句,算是彼此认识了。然后他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张纸给我,上面是鲍勃·迪伦的歌曲《眼神忧伤的低地女人》的歌词。我打开那张纸,可以感觉到字母的凹洼,我不知道他是为了我专门用打字机打的,还是碰巧把这张纸带在身上,想送给别人。我从未问起过这事。后来我了解到,史蒂夫周围存在着某种形态场域。事情发生了,这些事很不可思议,没有特别计划,却相当完美。
我们聊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在这段时间里,我观察到了他身上的每一个微小细节,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蕴含着的力量,以及他那年轻人的敏感,让人感觉他灵魂出窍了。聊到后,我看到他似乎是灵魂归位了,然后令人费解地用严厉的目光扫了我和学校院子一眼——那眼神似乎并不属于这个尘世,紧接着他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在制作短片的那几个月里,有很多时候没有我的工作。我发现拍摄不需要我帮忙时,干等着真是特别难熬,所以我只好根据爱德华·史泰钦汇编的摄影集《四海一家》临摹作画。这本影集是我偷偷从我母亲的书架上拿来的,她的一个前男友还在上面签了名,写了日期,很显然,这本书是他送给她的礼物。我经常看这本影集,觉得那个签名为我了解我母亲的世界开了一扇特别小的窗户。这事儿还挺让人泄气的。那个男人是谁?他和我母亲曾经相爱了吗?我母亲告诉过我们很多次,她希望我和我的姐妹们在我们的一生中能有一次为一个诗人宽衣解带。那个人就是她的诗人吗?而且,看在老天的分上,为什么一生只能有一次?
《四海一家》是一本富于创意的精美书籍,里面的照片出自世界各地数百位特约摄影师之手。这是一个宝藏,汇集、分享了广泛的人文经历,这不仅体现在照片之中,解说词亦将这一点彰显得淋漓尽致。
“人类世界在欢笑和眼泪中起舞。”——卡比尔
“把手紧握,了解异乡人的想法。”——约翰·梅斯菲尔德
“吃面包和盐,说真话。”——古老的俄罗斯谚语
“如果我不工作,这个世界便行将灭亡。”——《薄伽梵歌》
“万事万物,分属同根。”——苏族印第安人
我多次重温这本书,是它教会我热爱世界,热爱生活,通过文字和图片来了解自我。我经常临摹这本书,这一次我想临摹摄影师霍默·佩奇拍摄的照片,照片拍摄的是一个南非黑人。这人面容刚毅,目光敏锐,摄影师用相机正对他的脸拍摄出了这张照片。照片底下只有一句话:谁在我身边?谁?这本摄影集对我的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我感觉我的细胞都能就这本书聊上几句。
我一直很喜欢这张照片,它能对我说话。布兰奇·瑞基是我的叔祖父,他是一个既有勇气又有洞察力、既有权力又有地位的人,是他把黑人球员杰克·罗宾逊带进了职棒联盟。他们都是我的英雄,能和那段历史有关,我感觉无比荣光。这些人代表着我为自己设定的志向:成为一个领袖,为他人做贡献,带来变化。因此,对我来说,这幅画是一种非正规的艺术形式。我很在意能不能画出理想的画;我很在意是不是可以从零开始,做出淋漓尽致的诠释。
我调好了油画颜料,在四方院边缘的水泥台上找了个相对黑暗又靠近拍摄地点的地方,开始作画。史蒂夫肯定看到了我在画画,因为有一天晚上,他兴高采烈地出现,还笨手笨脚地拿来了一根蜡烛和几根火柴,希望我能看得更清楚些。那年春天,拍摄在继续,我的绘画也在进行中,而史蒂夫会在我工作时出现,在我身边坐下。每次看到他,我总是难以抑制心中的兴奋,可我没办法忍受在我作画时有人在我身边。我从不让外人看我的画,若有人在场,我从不作画。可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让他走开,而且他总是很安静地坐着,一点也不像坐在我身边,倒像是进入了一种超然的状态,所以我也就由他去了。我心不在焉地乱画,等哪天晚上他不来了,我才画真正想画的画。
四月中旬,也就是我们次见面的一个多月后,我和史蒂夫做出了一个令人兴奋的决定:去他家见面,两个人单独待会儿。他说他的养父母去上班了,所以整栋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也觉得我们两个人白天单独见面很棒。他下午一点下课,而我要到三点半才能走。他家在外克里斯路上,距离学校有1.5英里(1英里约为1.609公里),所以他画了一张他家的地图给我。
等我来到乔布斯家的前门,史蒂夫从他卧室窗边告诉我“进来吧”。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没到前门来接我,我不免有点吃惊。这一天我没受到具有骑士风度的款待。我猜是他太紧张了,所以只好扮酷。或许他只是希望表现得比较随意而已。我走进他家,转了个弯,进了他的卧室。
史蒂夫的房间很小,几乎和兵营一样。屋里的陈设很简单,收拾得井井有条。他有一张单人床,一个深色木书架,一个五斗橱,正对前院的窗边有一张小书桌。我注意到他的书桌上有一台打字机,那是一台IBM公司生产的巨大的鲜红色Selectric打字机。我很惊讶,史蒂夫竟然有这么高端的产品。从那时起,他的手在打字机上翻飞的样子就深深铭刻在了我的记忆中。他有一双漂亮、安静、充满智慧的手,手指优雅修长。每当他打字时,那台机器便会以令人震撼的力量和速度打出一个个字母,完全可以证明他漫不经心地挥动指尖只是假象而已。史蒂夫的手生来就是搞技术的。这台机器和他的手有着卓越的兼容性,从一开始就浑然天成。
除了那台打字机,史蒂夫的房间让我想起我小时候去过的男孩子们的房间,特别是那些颜色:暗淡的米黄色、棕色、军绿色,刺目而又艳丽的橙色与红色。我很不喜欢这些颜色,可这个房间给人的感觉却很不错,这里光线充足,井井有条,感觉妙不可言,令人眼前一亮。在史蒂夫的房间里,待在他的身边,我可以感受到和闻到房间里的空气,我太喜欢这一切了。
一年后,他向我展示了他的衣橱内部,很显然,他是整理了一天后才给我看的。他的衣橱有条有理,看起来很美观。衣橱很小,却很深,所有东西的摆放位置都能好地利用空间。史蒂夫的衣服整齐地挂在里面,双肩包、帐篷和其他露营装备都用圆环挂在后面的挂钩上。他的鞋子放在地板上的几个鞋架上,磁带整齐地放在盒中,书和其他物品整齐摆放在头顶上方的高架子上。他像是在表演似的挥挥手说:“瞧瞧这个!”我从没见过他以打扫为傲。我并不关心,可他却兴高采烈。不难想到他对美的感觉就是从这些地方延伸出来的,或许就连他那爱出风头的风格也是这么来的。
史蒂夫笑着告诉我,但凡用不到的和价值不到二十五美元的东西,他都会扔掉。显然二十五美元是他的底线,要是他能花二十五美元或更少的钱就能买到那些东西,就不必占地方存放它们。这里面蕴含着他真正的想法——权衡金钱、整理和适用性的关系(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这就像从孩童游戏中就能看出他今后的电脑设计思维。
我次去他家时,走进屋只见史蒂夫坐在地板上。他的膝盖弯曲着,斜靠在床上,耳朵上戴着超酷的耳机,耳机一端插在三英尺(1英尺约为0.305米)高的录音机里。我们都很紧张,他生硬地说到他收藏了很多鲍勃·迪伦演唱会的私录唱片。我根本不知道这些唱片好在哪里。我对私录唱片根本一无所知,心想私录唱片应该和在禁酒期间喝酒是一样的,不过我知道这样的唱片都是违禁品。从此,我打开了一扇脆弱的女孩窗户通往他那尚未成熟的男孩世界。
我已回想不起来那个春日午后我们次在他家相聚时都说了什么。我只记得这稍稍缓解了我们初相识的尴尬,让我们了解了对方,了解了我们在一起是什么感觉,以及我们之间可能有何发展。空气中洋溢着兴奋的感觉。他邀请了我,我接受了,所以我觉得我们都明白,那扇门敞开了,爱情来临了。
五月中旬,马克完成了他的作业,曾参与过周末劳动的人大部分都赶来庆祝。我们在午夜时分举办了宴会,地点就在校园中央,也就是集体活动的中心区域。后一次聚在一起,享受夜晚自由的空气,我们这群生气勃勃又快乐的生物身着礼服和燕尾服(史蒂夫还戴了一顶大礼帽)。大家围着一张摆放着蜡烛的长桌,举杯庆祝,吃东西,欢笑声不断,完全是费里尼式的。四重唱演出小组和闪光灯让我们宛如置身于优雅又静谧的影片中。
那一年春天,因为拍摄那部短片和周六下午打棒球比赛的缘故,我和史蒂夫越来越了解对方。他不太爱说话,为人却很风趣活泼,经常逗得我哈哈大笑。可他很害羞。事实上,我们次接吻,就因为他羞答答的而没有成功。我有些尴尬,不过我终究还是主动吻了他。
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之后,史蒂夫大胆地告诉我,我是他的“北国女孩”,这是迪伦一首歌中的人物,是真心爱人,是他在获得名利之前认识的女孩,是受到强风摧残的女孩。甚至那时,他已把我列入了他“像鲍勃·迪伦一样生活”的时间表。他把我当作他自己设计的神话剧本中的一部分,而我对此则一无所知。
我身材娇小,个子不高,只有五英尺二英寸(1英寸约为2.54厘米)。我的头发很长,是浅棕色,在阳光的照耀下,外面一层看上去像是金色的。我的额头很高,脸微微有些瘦长,手很精致,富于表现力,还有一双绿色的眼睛。我是个失读症患者,因此会异常不安;我富有创造性,还是个难以满足的麻烦解决者——头脑灵活,对社会习俗却一无所知。我想史蒂夫凭直觉已经知道我的头脑敏锐,对待我周围的世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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