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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文荣 选编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ISBN9787549609291
出版时间2013-07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35元
货号23298485
上书时间2024-12-24
死说不定在什么地方等着我们,那就让我们到处等它吧。
——米歇尔·德·蒙田要是一个人学会了思想,不管他思考的对象是什么,他总是在想自己的死。
——列夫·托尔斯泰毫无疑问,死亡是文学的永恒主题之一,就如爱情一样。所以,既然有爱情小说,当然也有死亡小说。所谓“死亡小说”,简而言之,就是以主人公之死作为主题的小说。
不过,和爱情不一样,死亡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生活的终结。小说家既不能亲历死亡,也不能从其他人那里获知有关死亡的体验,所能做的,至多是对临死之人加以观察,并想象一个入临死之际可能会有何种体验。换言之,所谓“死亡小说”,其描述的并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小说家想象中的“临死体验”。
那么,描述这种“临死体验”的意义何在?或者说,死亡小说中的死亡,具有何种直接或间接展示小说主题的功能?我认为,就欧美经典死亡小说而言,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死亡控诉现实的残酷;二是以死亡救赎灵魂的堕落;三是以死亡象征人生的虚空。而且,这三种不同功能的死亡还和历史上的三种文学思潮,即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有着内在联系。
下面分而述之: 一、死亡作为控诉这种死亡,也许是小说中常见的。主人公之死,令人同情,令人悲愤。为什么?因为主人公并非自然死亡,而是被逼死的。
那么,是谁逼死他(或她)的?某种环境因素、某种社会势力、某种习俗,或某种偏见,等等——反正,主要是外部的、精神的原因,导致了主人公的非自然死亡。而基于死亡固有的震撼力,加上小说家的渲染,这种主人公之死无疑是对现实的一种有力的控诉。
在欧美,死亡的这种“用法”其实和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思潮有关。众所周知,浪漫主义,就是理想主义,就是自由主义,就是个人主义,就是情感主义,或者说,就是这四种“主义”加在一起。既然是理想主义,就势必和传统相对立;既然是自由主义,就势必和习俗相对立;既然是个人主义,就势必和社会相对立;既然是情感主义,就势必和理性相对立。而在现实生活中,强势的往往是传统、是习俗、是社会、是理性。所以,为张扬其理想、其自由、其个人、其情感,浪漫派作家势必要以各种方式控诉现实——其中就包括以主人公之死控诉现实的残酷无情。
具体说来,真正以死亡控诉现实的小说,初就是在浪漫主义思潮中产生的。我们知道,18世纪后期的德国“狂飙运动”是欧美浪漫主义运动的先声,而“狂飙运动”的代表作,就是歌德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一部以主人公自杀而轰动一时、甚至在欧洲各国引发“维特热”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虽不能说是典型的死亡小说,但主人公维特的死无疑是小说的核心情节——其他情节几乎都为此而设。所以,说此后以死亡控诉现实的浪漫派小说均由此而起,也不为过。譬如,在法国,有名的如夏多布里昂的《阿达拉》和乔治·桑的《印典娜》。在俄国,有名的如卡拉姆津的《苦命的丽莎》和屠格涅夫的《不幸的姑娘》,都可以说是“维特式”小说,即:以主人公的不幸与死亡,令读者同情而悲愤,继而联想到现实对人性的摧残。
不过,典型的浪漫主义死亡小说,当属本书所选的两部中篇小说,即维克多·雨果的《死囚末日记》和乔瓦尼·维尔加的《莺之死》。这两部小说,一部是日记体的,一部是书信体的。且不说日记体和书信体几成浪漫派小说的“专利”,就说这两部小说的死亡主题,也一眼即可看出其浪漫主义特性:两者都是理想主义的、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和情感主义的,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侧重于理想主义;后者侧重于情感主义。
《死囚末日记》的主人公是个中年死囚犯,他在临刑前六个星期里所写的日记,构成了小说的全部;而他所要表达的,不仅是对死亡的极度恐惧,更是对人们随随便便就判他死刑的极度恐惧——由此,引出了一个在当时仍属理想主义的论题,即:真正人道的法律,应该废除死刑(即:就是以法律的名义,也不可杀人)。
《莺之死》的主人公是个年仅19岁的修女,她在一年间写给女友的48封信,构成了小说的大部。透过这些信,读者可感受到一个少女的困惑和痛苦:她恋爱了,而修女是不应该恋爱的,这一点她又深信不疑。那么,她离开修道院还俗,不就行了?但是,送她进修道院的,恰恰是她爱的人——她父亲。她若离开修道院,父亲肯定会伤心不已,这又是她万万不愿意的。然而,她对爱情的向往,又极度强烈……就这样,她被逼上了死路:先是精神崩溃,似乎疯了;不久,便惨死在修道院的禁闭室里。这是谁之罪?一个少女的情感,该不该受习俗、受理性的压制?尽管这种压制似乎并不来自外界,而来自少女的内心,但少女内心的这种自我压制,又来自何处?归根结底,仍来自习俗、来自传统。而这样的习俗、这样的传统,是罪恶的!——这就是小说以少女之死所揭示的主题,一个典型的浪漫主义主题。
二、死亡作为救赎如果说,浪漫主义作家完全是以同情的态度描写主人公的,那么现实主义作家就不完全这样了。19世纪30年代前后出现的现实主义思潮,既是对浪漫主义的继承,又是对浪漫主义的反拨。简单地说就是,无论是浪漫主义,还是现实主义,都关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不同的是,浪漫主义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对立,而且通常强调个人优于社会,因而是“理想的”;现实主义则强调社会对个人的影响,而且通常强调社会的坏影响,因而是“批判的”。基于这种区别,两者对自己笔下的主人公的态度也就不一样了。浪漫主义作家和其主人公之间没有距离,完全站在一起——甚至,主人公就代表作家自己;现实主义作家则不然,往往和其主人公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也就是说,他并不和主人公“沆瀣一气”,而是站在一定距离外,审视并描述主人公的思想感情、行为举止——所以,现实主义作家常说自己是“客观的”、“评审的”、“批判的”。
这和死亡有何相干呢?是这样的:同样写主人公之死,浪漫主义作家往往是悲愤交加的,同时也要求读者予以同情;现实主义作家则不然,他们往往是冷静反省的,同时也希望读者有所感悟。
换言之,浪漫主义的主人公之死,无论对主人公自己来说,还是对读者来说,都很可怕;而现实主义的主人公之死,至少对读者来说,并不怎么可怕——甚至要使人觉得,死亡对于主人公来说是一种救赎。为什么?因为在现实主义作家笔下,主人公之“生”往往很可怕——既然“生”如此可怕,“死”就不怎么可怕了;或者说,结束可怕之“生”的“死”,是对“生”的一种纠错、一种救赎。
其实,这在欧美并不是什么新思想,而是古已有之的基督教观念。基督教“原罪说”,即认为人是生来有“罪”的;这个“罪”,就是源自肉体的人欲;所以,肉体之死,即意味着欲之清除、生之救赎。现实主义作家只不过把这种“罪”具体化罢了。
他们描述各种各样的社会之罪,而作为社会之罪的载体——他们笔下的主人公,后也往往从死亡中获得救赎,或者说,以死结束其“有罪的”一生。
当然,不能把现实主义作家简单地视为基督教作家,因为他们描述的“罪”,通常是社会之罪,而非基督教“原罪”。尽管社会之罪的根源仍是“原罪”,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否定全部人欲——这是他们和基督教作家的区别所在。所以,他们笔下的主人公之死也往往具有双重含义:既是赎罪,又是控诉。譬如,《红与黑》中的于连之死、《包法利夫人》中的爱玛之死,以及《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之死,莫不如此。究其原因,前者无疑和19世纪的基督教复兴有关,后者显然是浪漫派的影响仍在。
不过,像《红与黑》《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这样的长篇小说,尽管写到主人公之死,而且是用来“点主题”的,但毕竟,其中大部分篇幅是写“生”,而非“死”;所以,从总体上说,它们不是真正的“死亡小说”。
那么,这一时期真正的、经典的死亡小说是哪一部呢?毫无疑问,是托尔斯泰的中篇小说《伊凡·伊里奇之死》。
因为在这部作品中,死亡不仅贯穿始终,而且完全是以救赎者的面目出现的。小说一开始,主人公伊凡·伊里奇已经死了,亲友们前来吊唁;随后,通过倒叙,讲述伊凡·伊里奇病死经过;其间,又陆续将其一生——表面光鲜、实质空虚的一生——倒叙出来。这样,到主人公咽下后一口气,小说结束,正好和小说开头相呼应。在此过程中,道德劝诫的、教义式的言论反复出现——这些,配合着主人公的临终顿悟,充分显示了托尔斯泰晚年的宗教信条,即:在灵与肉的对立中,必须彻底否定肉的一面,才能使灵的一面得到拯救。因为他相信,生命是上帝所赐,其本身只是为死亡所作的一种准备;唯有死亡,才能将人的灵魂从肉体中拯救出来,去接受上帝的审判。那么,上帝又为何要赐人以肉体呢?那只能用考验来加以解释了。总之,这部小说的中心主题是这样一个悖论:生活的真谛,只有在受到死亡的启示之际才会显示出来,而当人领悟到生活的真谛之际,生活却已经结束了。
有趣的是,到了20世纪,有一位美国作家受托尔斯泰的启发,也写了一篇有名的死亡小说。那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其内在结构和《伊凡·伊里奇之死》非常相似:同样是临死的主人公,同样是主人公一生的回顾,同样是主人公对死亡的领悟。
和托尔斯泰一样,海明威在《乞力马扎罗的雪》中也是既写实、又象征地描写了疾病与死亡。他笔下的主人公哈里,和伊凡·伊里奇一样,也是既有肉体疾病,又有道德缺陷;而且,海明威和托尔斯泰一样,也有一种把肉体疾病归咎于道德缺陷的倾向。而实际上,疾病与道德并无必然联系,细菌或者癌细胞是不偏不倚的:它们既杀死恶人,也杀死善人。
对此,我们只能说,无论是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还是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都具有某种寓言性质,都旨在于制造某种悲剧气氛。区别是:伊凡·伊里奇的悲剧,由于他在临死前后一刻领悟到死亡是“上帝的救赎”而得到缓解;哈里的悲剧,则永远是悲剧,其营造的自然意象,即作为死亡和永恒象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只是在原有的悲剧之上又增添了一层悲剧色彩,因为这样的“救赎”,较之于伊凡·伊里奇的救赎更为主观、更具个人性质,因而也更具现代意味。
三、死亡作为象征我们知道,象征是20世纪欧美现代作家普遍采用的手法;甚至可以说,象征是20世纪欧美文学的一大标志。既然如此,死亡也不例外,也常常作为象征出现在小说中。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死亡作为象征”,并不是平常所说的“死亡的象征”。所谓“死亡的象征”,是指用其他事物来象征死亡(譬如:前文所说的“乞力马扎罗的雪”,即“死亡的象征”);而“死亡作为象征”,是指用死亡来象征其他事物;也就是说,作为象征的死亡,其意义不在死亡自身,而是喻指生存的某种状态、某种性质——或者,对生存的某种感受。
那么,在欧美现代小说中,死亡通常象征什么呢?大体说来,在通俗小说中,死亡往往是神秘和恐怖的象征(如果有象征的话,因为通俗小说大多不采用象征手法);而在严肃小说、尤其是经典小说中,死亡虽也神秘,却并不恐怖,其象征意义通常是人生的虚空——也就是,主人公的肉体之死,往往是其精神之死的象征。此外,死亡也常被用来象征时光的消逝、青春的消逝、爱情的消逝,等等。
当然,这些都是常见的。实际上,有不少现代小说中的死亡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具体分析。譬如,本书所选舍伍德·安德森的《林中之死》,其中的主人公之死就很独特,既是写实的,又是象征的。从写实的角度讲,小说写一个年老的农妇死在树林里——这在现实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不足为怪;然而,从象征的角度讲,这个老妇人之死就不仅仅是一个老妇人之死——这可以从作者对其死后情景的渲染中看出,如:惨白的月光、林中的空地,还有冰雪、老妇人被冻硬的尸体,但“看上去是那么洁白,那样可爱”;还有,她的几只狗令人惊奇地围着她的尸体团团转……所有这些,都旨在提醒读者,这里另有深意——即:老妇人之“死”,其实是老妇人之“生”的象征。也就是说,生与死,对她来说是一样的:她活着,就如死了;她死了,就如活着。
这就是作者赋予主人公之死的象征意义。请想一想,一个人,死活都一样,这是怎样的人生?而有这种人生的人,何止她一个?可谓千千万万!如果说,像这样的象征还比较简单的话,那么有些现代死亡小说中的象征可说复杂得令人眩晕。譬如,本书所选托马斯·曼的《死于威尼斯》,一部公认的中篇杰作,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小说中的人物很少,真正重要的只有两个:主人公阿申巴赫,和一个名叫塔齐奥的英俊少年。小说中没有“故事”,因为这两个人物根本就互不认识,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过,哪来“故事”?那么,洋洋数万字的中篇小说,写些什么呢?就写主人公阿申巴赫——一个深陷精神危机的中年作家——独自在威尼斯度假。其实,他也就是住在一个海滨旅馆里,几乎没有去过其他任何地方。那么,他在那里干吗呢?什么也没干,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欣赏”一个也在那里度假的美少年——只要那个少年一出现,他就跟踪他,而他所做的,也就是远远地看着他。后来,威尼斯流行瘟疫,他也不愿离开,冒死“欣赏”他所钟爱的美少年。这样,有一天,他坐在一把椅子上,远远地看着那个美少年在海滩上玩耍,看着看着,他闭上眼睛,死了。小说到此结束。
像这样的小说,很明显,其描述的一切都是象征性的——确实,这部小说充满了复杂的象征,可说构成了一张象征网络:人物与环境(主人公与威尼斯)、人物与人物(主人公与美少年)、环境与环境(威尼斯与瘟疫),无不具有象征意义。不过,既然小说名为《死于威尼斯》,重要的象征无疑就是死亡——即:主人公之死象征什么?象征主人公的精神之死。那么,是主人公的什么“精神”?同性恋?但小说中并没有同性恋情节,只有一点暗示,而这种暗示本身也是象征。象征什么?是不是象征对(无性的)“纯美”的迷恋?如果是,那么威尼斯象征什么?是不是象征既优雅、又淫荡的(有性的)“古典美”?如果是,那么在威尼斯流行的瘟疫又象征什么?……总之,这部小说就如一个象征的迷宫,既令人眩晕,又令人神往。
以上所说,就是欧美死亡小说的三种主要形态:或控诉现实,或救赎灵魂,或象征人生。那么,死亡小说有何审美价值呢?毫无疑问,死亡本身绝无审美价值。道理很简单:死亡是无法体验的,即便是“临死体验”,也不可能——试想:一个人若真有过“临死体验”,那就是说,他已经死了;否则,不管他有怎样的体验,都不是真正的“临死体验”。既然无法体验,又怎么审美呢?因为审美就是一种体验。
然而,在小说中(在其他艺术形式中也一样),死亡却是有审美价值的。道理同样简单:小说中的死亡不是真的死亡,而是小说家想象中的死亡。既然是“想象的”,也就是“艺术的”;既然是“艺术的”,也就是“审美的”。
总的说来,死亡小说的审美价值类似于古典悲剧(其实,古典悲剧往往就是“死亡剧”),其契机也是使入通过“ 恐惧与怜悯”而获得心灵的“净化”,并由此产生一种奇特的愉悦感。不过,具体说来,上述三种死亡小说的审美价值,是有所不同的。简单地说就是:浪漫主义的死亡小说本质上是抒情的,强烈的感染力是其审美价值之所在,现实主义的死亡小说本质上是内省的,深度的启示性是其审美价值之所在;现代主义的死亡小说本质上是讽喻的,机敏的象征手法是其审美价值之所在。
当然,再说一遍,这是简单的说法。如果你觉得太简单了,我也只能说:等你读完这本书之后一定会有自己的想法,比这更复杂的想法;因为,我的这篇“前言”已经写得够长了。
刘文荣 2013年4月于上海
欧美经典死亡小说精选》收录维克多·雨果夫人《死囚末日记》、乔瓦尼·维尔加的《莺之死》、列夫·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欧内斯特·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舍伍德·安德森的《林中之死》、托马斯·曼的《死于威尼斯》六部经典死亡小说。
总的说来,死亡小说的审美价值类似于古典悲剧(其实,古典悲剧往往就是“死亡剧”),其契机也是使入通过“恐惧与怜悯”而获得心灵的“净化”,并由此产生一种奇特的愉悦感。
《欧美经典死亡小说精选》收录的小说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死亡控诉现实的残酷;二是以死亡救赎灵魂的堕落;三是以死亡象征人生的虚空。而且,这三种不同功能的死亡还和历史上的三种文学思潮,即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有着内在联系。
维克多·雨果(1802—1885),法国19世纪卓越的诗人、戏剧家和小说家,浪漫主义运动的领袖。一生精力旺盛,才思过人,文学生涯长达60年之久,在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文学领域都有重大建树,一生作品合计79卷之多,给法国文学和人类文化宝库增添了一份十分辉煌的文化遗产。代表作有:诗集《颂歌和杂诗》,剧本《欧那尼》,中篇小说《穷汉克洛德》,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海上劳工》、《笑面人》、《九三年》等。
列夫·托尔斯泰(1828-1910),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以有力的笔触和卓越的艺术技巧创作了“世界文学中流的作品”,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
《复活》是托尔斯泰晚年创作的*之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罗曼·罗兰十分推崇此书,认为它是“一首歌颂人类同情心的美好的诗篇”。
前言
死囚末日记……[法]维克多·雨果
莺之死……[意大利]乔瓦尼·维尔加
伊凡·伊里奇之死……[俄]列夫·托尔斯泰
乞力马扎罗的雪……[美]欧内斯特·海明威
林中之死……[美]舍伍德·安德森
死于威尼斯……[德]托马斯·曼
欧美经典死亡小说精选》收录维克多·雨果夫人《死囚末日记》、乔瓦尼·维尔加的《莺之死》、列夫·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欧内斯特·
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舍伍德·安德森的《林中之死》、托马斯·曼的《死于威尼斯》六部经典死亡小说。
总的说来,死亡小说的审美价值类似于古典悲剧
(其实,古典悲剧往往就是“死亡剧”),其契机也是使入通过“恐惧与怜悯”而获得心灵的“净化”,并由此产生一种奇特的愉悦感。
《欧美经典死亡小说精选》收录的小说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死亡控诉现实的残酷;二是以死亡救赎灵魂的堕落;三是以死亡象征人生的虚空。而且,这三种不同功能的死亡还和历史上的三种文学思潮,即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有着内在联系。
维克多·雨果(1802—1885),法国19世纪卓越的诗人、戏剧家和小说家,浪漫主义运动的领袖。一生精力旺盛,才思过人,文学生涯长达60年之久,在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文学领域都有重大建树,一生作品合计79卷之多,给法国文学和人类文化宝库增添了一份十分辉煌的文化遗产。代表作有:诗集《颂歌和杂诗》,剧本《欧那尼》,中篇小说《穷汉克洛德》,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海上劳工》、《笑面人》、《九三年》等。列夫·托尔斯泰(1828-1910),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以有力的笔触和卓越的艺术技巧创作了“世界文学中流的作品”,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复活》是托尔斯泰晚年创作的*之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罗曼·罗兰十分推崇此书,认为它是“一首歌颂人类同情心的美好的诗篇”。
一个美丽的八月的早晨。
我的案件已经审理了三天了,在这三天中,我的名字和罪行在每一天的早晨都招来一大批旁听的人,他们走进来拥挤地坐在法庭的凳子上,真好像围着一具尸体的许多乌鸦似的,在这三天中,法官、证人、律师和检察官们宛如幻影一样川流不息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有时候显得奇形怪状,有时候又显得凶暴残忍,但始终是非常阴沉可怕的。我在头两个晚上,因为忧虑和恐惧而不能入睡,到了第三个晚上,因为厌倦和疲劳便睡着了。半夜的时候,我让那些陪审官去商讨我的案情。我又被带回牢房里的那一堆稻草上,我倒身下去,立刻便忘掉一切,呼呼入睡了。这是好些日子以来我次休息的几个小时。
当狱警来叫我的时候,我还是睡得很熟很熟。这一次,他穿着铁钉鞋的笨重的脚步声、他那串钥匙叮叮当当的响声以及拉动门栓时嘶哑的磨擦声都不足以把我惊醒了,直到他那粗糙的手来拉我的胳臂,并用凶暴的声音靠近我的耳边喊我时,才把我从昏迷中叫醒过来。“喂,起来了!”——我睁开眼睛,惊惊惶惶地从床上坐起来。这时候,我从那牢房里又高又狭的窗户望过去,在隔壁那一条走廊的天花板上(这是我所能见到的的一点天色),看到一道昏黄色的反光,我那看惯了监狱阴暗的眼睛,一下便认出这是太阳的光辉。我喜爱阳光。
“今天的天气真晴朗。”我对狱警说。
他停了一会儿没有回答,好像在考虑是否值得破费一句话来答复似的,然后,他鼓着劲很粗鲁地说道:“也许吧。”我呆在那里没有动,我的精神还在半睡未醒的状态中,嘴上露出微笑,眼睛注视着那反射在天花板上的柔和的金色光线。
“真是好天气啊。”我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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