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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海伦·文德勒 著 译 者 李博婷
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19108352
出版时间2020-03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8.8元
货号28522575
上书时间2024-12-23
风格是什么?在美国著名诗歌评论家海伦•文德勒看来,风格是诗歌表达的载体,诗人风格的变化是对自身创作的暴力性突破。在本书中,文德勒通过对三名著名诗人——霍普金斯、希尼、格雷厄姆作品的解读,探讨诗人创作中的“打破风格”。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霍普金斯,她从霍普金斯发明的“跳韵”入手,揭示了诗人作品中感知寓意、审美寓意和道德寓意的内涵;对爱尔兰的诺贝尔奖诗人希尼,文德勒从微观层面分析了希尼的诗句在词性构成上的变化,并探讨了这种转变的道德和政治含义;对美国的普利策奖诗人格雷厄姆,文德勒则从宏观层面分析其诗歌句式的变化,并将这种变化与诗人生活的变化联系起来。不同于对风格问题的泛泛而谈,文德勒认为,诗歌的风格必须表现为一种具体的、可以谈论的“物质体”,它通过语音、格律、诗节、语法、意象等要素表现出来。文德勒对诗歌技巧的精湛阐述,为研究诗歌创作中道德、情感和思维因素的相互作用提供了新的视角,告诉我们诗人如何“打破风格”,获得艺术和表达的新生。
◎作者简介
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1933—)
美国文学评论界的领军人物,被称为当代极为优秀、敏锐的诗歌评论家之一。她于1933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1960年获得哈佛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康奈尔大学、波士顿大学等大学任职。1984年开始在哈佛大学英语系任教,兼任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院士。1990年,被任命为哈佛大学亚瑟•金斯利•波特讲座教授。文德勒专注于诗人和诗歌作品的细读,被誉为具有“铁血战士般的战斗力”,是一位“力量型的诗歌读者”。她多年来笔耕不辍,推出多部关于英美诗人的专著,因为卓越的贡献,获得了美国人文成就的国家人文基金等无数荣誉和奖项。
在《巴黎评论》上,她解释了她科学家一般精确的诗歌细读法和批评实践原则:“你必须以非常清晰的方式为你的假设提供证据;你的方程式必须是均衡的;左侧必须与右侧保持平衡。一件事必须导致下一件事,所有事情加起来必须成为一个整体。我认为这在文学中也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情。我强烈认为,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应该有文本的证据支持,这样你就可以在归纳和证据之间遵循一个恒定的循环。”
◎译者简介
李博婷
文学博士,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莱顿大学和香港大学,现为北京大学教师,英语文学研究者。译有毛姆《聪明的消遣》、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北欧通信》等。
目录
导言
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和跳韵
谢默斯·希尼:语法时刻
乔丽·格雷厄姆:过分时刻
参考文献
译后记
风格是什么?在美国著名诗歌评论家海伦•文德勒看来,风格是诗歌表达的载体,诗人风格的变化是对自身创作的暴力性突破。在本书中,文德勒通过对三名著名诗人——霍普金斯、希尼、格雷厄姆作品的解读,探讨诗人创作中的“打破风格”。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霍普金斯,她从霍普金斯发明的“跳韵”入手,揭示了诗人作品中感知寓意、审美寓意和道德寓意的内涵;对爱尔兰的诺贝尔奖诗人希尼,文德勒从微观层面分析了希尼的诗句在词性构成上的变化,并探讨了这种转变的道德和政治含义;对美国的普利策奖诗人格雷厄姆,文德勒则从宏观层面分析其诗歌句式的变化,并将这种变化与诗人生活的变化联系起来。不同于对风格问题的泛泛而谈,文德勒认为,诗歌的风格必须表现为一种具体的、可以谈论的“物质体”,它通过语音、格律、诗节、语法、意象等要素表现出来。文德勒对诗歌技巧的精湛阐述,为研究诗歌创作中道德、情感和思维因素的相互作用提供了新的视角,告诉我们诗人如何“打破风格”,获得艺术和表达的新生。
◎作者简介
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1933—)
美国文学评论界的领军人物,被称为当代极为优秀、敏锐的诗歌评论家之一。她于1933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1960年获得哈佛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康奈尔大学、波士顿大学等大学任职。1984年开始在哈佛大学英语系任教,兼任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院士。1990年,被任命为哈佛大学亚瑟•金斯利•波特讲座教授。文德勒专注于诗人和诗歌作品的细读,被誉为具有“铁血战士般的战斗力”,是一位“力量型的诗歌读者”。她多年来笔耕不辍,推出多部关于英美诗人的专著,因为卓越的贡献,获得了美国人文成就的国家人文基金等无数荣誉和奖项。
在《巴黎评论》上,她解释了她科学家一般精确的诗歌细读法和批评实践原则:“你必须以非常清晰的方式为你的假设提供证据;你的方程式必须是均衡的;左侧必须与右侧保持平衡。一件事必须导致下一件事,所有事情加起来必须成为一个整体。我认为这在文学中也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情。我强烈认为,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应该有文本的证据支持,这样你就可以在归纳和证据之间遵循一个恒定的循环。”
◎译者简介
李博婷
文学博士,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莱顿大学和香港大学,现为北京大学教师,英语文学研究者。译有毛姆《聪明的消遣》、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北欧通信》等。
风格的改变不光由审美动机决定。至少道德原因也像审美原因那样经常催生形式的打破,正如我们在济慈身上看到的那样。通过观察世界中的些许新的空白,作者可能会被迫承认应该想到(旧的)想象力的缺席,正如史蒂文斯在《事物的平常意思》(《诗集》,502—503)中说的那样,作者必须逼迫自己面对技巧考验下的那个空白。当霍普金斯面对以下真相时,我们在他身上也能看到一种类似的承认:当末日来临时,这世界的审美差异终将消除,大地的斑点和花纹都将终结,后只剩道德选择。这样的道德承认一旦做出,写作如想保有其真实,就必须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来迎合它、体现它。不耐烦的拒绝,理想化的热情采纳,以及痛苦的承认都是动机,都驱使着诗人挣扎努力,用永恒的新身体替代旧躯壳。
然而,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有些风格改变并不永久,只在一时,可能只是为了写一首诗而变。正是这样的临时变化使我们看到,即使同一个作者在同一天内写的诗也会很不相同。诗体千变万化的灵活总是令我吃惊,而我受震撼的时刻是看到一个诗人哪怕所有诗作都用单一可见的一种风格写成,每首诗的策略却可以如此不同。所谓“单一风格”,是指那些一般特点,它们能使我们区分比如邓恩、雪莱。这些特点显示出一种风格手法,可以用一串达成共识的形容词和副词对其进行列举说明。但是即使是在这种可列举说明的风格之内,一首神圣十四行诗听来也并不与另一首相同,哪怕两者都令人吃惊、突兀、强烈、句法密集、意象富有智性,等等。哪怕都是雪莱所作,哪怕我们认为两者都是“雪莱式”的,《西风颂》和《云》也听来大不相同。要想回答诸如“邓恩《日冕》系列十四行诗中的首与第二首区别何在?”之类的问题,我们须求助于风格改变的微观层面,正如要区分邓恩和赫伯特,我们须关注宏观层面一样。每首诗之间微观层面的变化反映的或是诗人情感的变化,或是审美感知的变化,或是道德立场的变化。
后,在宏观层面的永久的、完全的变化,以及微观层面暂时的风格打破之间还有一个中间地带。当诗人写作一卷新诗,想要对风格的某个显著方面进行改变时,我们就会观察到这个地带。例如,当洛威尔决定用不押韵的十四行诗写作一卷新诗,并且真的在《笔记本》中如此执行时,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种选择。这种选择一如既往有很多原因。洛威尔在《笔记本》中采用的新文体是日记。其内容由简短的条目组成,因此要求形式简短。又因为每天的长度相同,于是洛氏想模仿日历的形式,让诗行的韵律也相等。他追随他热爱的弥尔顿,把通常写情爱或冥想的十四行诗主要写成了政治诗。这一选择背后的动机还有洛氏终生都在自由诗与格律诗之间、押韵和不押韵之间的骚动摇摆。另一个动机来自他的希望,他希望他对历史的叙述能够灵活柔软,他对政治的格言能够有所预见。这个希望是可以被十四行诗的宽广冥想以及双行结尾所满足的。
在寻找三位作者,以便能使我考察风格的打破以及一种新的永久或暂时的风格体的形成时,我选择了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作为过去的一个著名范例,从他身上我可以展现我所说的打破风格及其感知寓意、审美寓意、道德寓意是何含义。建立了这些理论支点后,我就可以过渡到现今两个非常不同但却一样有趣的例子:谢默斯·希尼和乔丽·格雷厄姆。前者我用来代表风格的临时改变,后者我用来说明整本书如何可以用一种文体特点写成。
霍普金斯的著名之处在于他将风格打破为二:他的少作之后是一段长达七年的沉默,之后他以《德意志号的沉没》重返诗坛,重生在他所谓“跳韵”(sprung rhythm)的新格律中。既然格律的存在主义意义不常被人讨论,而它其实是对诗人动觉感知的克隆,那么我认为考虑霍普金斯早期的格律断裂大有助益,它可以作为我的一个例证,说明风格如何从整体上被打破,它又如何改变了生活。
爱尔兰诗人谢默斯·希尼的政治态度已经得到了较多关注。相比之下,他精巧的风格,以及存在于他每首诗之间的那种流动的变调却还未被评说,因此我决定把他作为文体层面上微调的例子。每首诗当然都有很多微观层面:语音、词源、格律、诗节、声调、语法、句法、意象、动力等,而我之所以决定考察希尼的语法,是因为他经常在诗中把某种语法的“词性”置于前景。风格的这种语法层面几乎被完全忽视了,如今甚至连学文学的学生都不再能叫得出或者辨认出词性。可是在定义抒情“气氛”时,能够连贯描述一首诗的语法和句法却是无比重要的。名词性、动词性、形容词性和副词性都是“气”,有助于赋予诗歌独特的“天气”。我希望用希尼的几个显著实验展示这一点。
后,为了代表对风格的不断打破,以及诗人每写一卷诗都会改变其风格的某一方面,我选择了乔丽·格雷厄姆的三卷诗《蚀》《美的终结》以及《唯物主义》作为研究分行如何不断变化的例子。分行是风格的一个微观层面,但当一种分行方式掌控了整卷诗后(迄今为止格雷厄姆都是如此),整卷诗的审美和道德品质(一种宏观层面)就会以某种重要的方式被这种特定的分行方式所强调凸显。分行正如格律和语法,是一种常被忽视的风格特征。它还具有存在主义的意义。格雷厄姆从简短的对唱诗行走向长行,再从长行走向由长行长句组成的方形“区域”,在此过程中,她对诗人任务的理解也在每卷中发生着变化,并恰好(如果不是)借助这些风格的变化得以表达。
每首诗作的成功都贯注了凝练的智识与想象。对于任何在乎和尊重这一点的人来说,看到如此强烈(即使只是自发)的劳动极少被人感知、评论、欣赏和理解,都会感到痛心。而更令人痛心的是,考虑到诸如格律、语法和分行这样的元素所能表达的人类感知、审美和道德的信号,当代的诗歌阐释却从不提及,或者即使提及,也只是对其进行事实性的记录,而非从中演绎出它们对人的重要性。那些大可被人遗忘的诗作者不会以任何连贯或奋发的方式对风格进行实验,他们只是接纳他们时代的一般风格,就如“那些写得轻松的绅士群氓”(蒲柏语)一样,只会浸淫其中,重复自己。可我在此选择的三位诗人却都是实验者,不仅因为他们自觉于语言和形式的流动灵活,还因为他们的道德、智识和审美随着时间的推移起了变化。
诗人常因洞察力或智慧为人称道。作为人和诗人,他们确实可以表现出这些素质。但是蒲柏有句酷评更接近真相,他说我们在诗歌中发现的是那些“经常被想到,却从来表达不好”的东西。诗人和读者都不喜欢承认诗歌阐发的是那些“经常被想到”的东西,但是诗人并非首先是独创的思想家,他们正如其他知识分子一样,会顺(和逆)时代已有的那些智识范畴思考。是哲学家而非诗人发明了其所在时代的思维。诗人(和其他艺术家)发明的是时代的风格,这风格回应和记录了时代的情感,诗人通过个人表达的天赋做到这一点。我之所以要奉上以下这些简短观察,正是要向这份太经常因其物质形式而被人轻视的天赋致敬。
对作品本身的艰难解读往往是困难的,它们接近于诗歌唤起的独特力量——惊奇和信念的初体验。……《打破风格》一书中,关于霍普金斯的章节充满力量,是我所见过的对这位诗人标志性的“跳韵”简洁、有用的叙述……在文德勒看来,诗歌是一种对抗和象征性地解决生活中艰难事实的特殊方式。……诗歌当然需要像文德勒这样的捍卫者,致力于保护它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独特性。
——A.O.Scott,《国家》
她是当代英语诗歌有影响力的评论家:她对新诗的评论频繁而有力地出现在《纽约客》《纽约书评》《新共和国》《诗坛》和其他杂志上。新书《打破风格》有很多这样的分析,不断地指出诗歌的细节……文德勒带领我们读懂艰涩的诗歌,在她的引导下,这首诗歌仍有待读者一再阅读,逐字、逐行、逐段,将意象联缀起来。文德勒清晰明确的叙述,让我们得以重新审视诗歌的局部变化和建构。
——Denis Donoghue,《纽约书评》
作为一个批评家,这是文德勒伟大的标志:当结构和诗歌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让位的是结构。评论家必须忠实于这首诗,而不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她对个别诗歌的阅读很少不如模范的……文德勒所追求的东西足够清晰——那种诗歌出现后,“世界再也不一样了”。在所有的评论家中,她似乎是有资格找到它的人之一。
——Roger Caldwell,《文学评论》
在告诉我们诗歌是如何创作的这件事上,也许没有哪位批评家比文德勒更好了。
―Clyde de Loache Ryals,《英语文学研究:15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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