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版后记】
一九七七年,我次来中国出差,自此,上海不知多少回成了我的目的地。这座城市几十年来的变化,我都看在眼里,为之惊叹不已。近几年,上海的变化尤为神速,随着旧貌日益被新颜取代,记忆中的上海也日益远去,于是,我萌生了探索上海历史的念头。然而,虽然在中国经商十八年,接着又以中国为背景写了十五年的小说,但是,我此前从来不曾想过写一本有关老上海的小说,因为这个主题已经被讲述了无数次,它几乎成为了一种文体类别,有着固定的情景模式。
然而,一次,我偶然地读到了一本美国黑人音乐家的自传。上世纪三十年代,他应聘从美国前往上海,在那个东方城市的夜总会里演奏爵士乐。就在读完这本自传的那一刻,我想,我要写一本小说,关于上海的小说……这些与他同时期的音乐家来到上海后,获得了在美国所无法拥有的自由、尊重和机遇,于是,这些黑人音乐家在上海如鱼得水。而同时,他们也为上海的舞厅夜总会注入了一种新的声音,那就是爵士乐。一时间,年轻的爵士乐风靡上海滩。这种音乐,大量使用切分音,音符跳跃冲撞,混合了忧郁的蓝调。这种音乐,带着一点点危险,又带着一点点新奇,听着这种音乐,人们不由自主地会跳起舞来。这种音乐,即兴表演是它的独特之处,即使整支乐曲节奏紧凑,但依然留出了展示个人魅力的空间,每位乐手都可以来上一段独奏。在独奏中,他们可以随意发挥,所以往往给听众们带来惊喜。而对于乐手们来说,那是在舞台上的一次次探索,有一些冒险,又收获一份满足。
正是这种音乐,这种爵士乐,它所带有的隐喻,成为促使我撰写这本关于上海的小说的主要契机。上海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市,她总有蓬勃的生命力,跳跃前行,左右顾盼,随性不羁。她接受新潮,创造摩登,她和爵士乐是那么合拍,有着天然的融洽。上海拥有爵士乐的气质,爵士乐表达了上海。
然而,在她的爵士乐时代,上海这座城市不仅散发出无尽的魅力,也蒙受了难言的痛楚。跨越于本书的那些日子,从一九三六年到一九四一年,降临于这座城市的,是战争,是勇气,是混乱,是危险,也是难以取舍的选择。那些年里,上海经历了太多,它是中国面对世界的窗口,它立于时代转折的节点。风云变幻,时局跌宕,它自然而然地成了众多小说的背景,情节的曲折变化超出了作家的想象。这本小说就是基于那个时代的真实故事,书中发生的一切,几乎都在现实中发生过。而且,除了四位主人公之外,书中出现的其他人物都是真实的,对他们的描写,也尽量贴近本相。在原版的后记中,还有对他们之后生活状况的简略交代。
本书用部分的篇幅,描写了一个刻在犹太人记忆中的上海。当年饱受纳粹迫害,几乎被全世界抛弃的犹太人,在上海找到了避风港。做前期研究时,我搜集了大量相关资料,而当时驻维也纳的总领事何凤山的义举,更是深深地感动了我。两万多名犹太人在无助的时候,惊恐地涌向上海,免遭杀身之祸,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的努力。更让我感到吃惊的是,我还了解到,当时国民党高官孔祥熙和孙科竟然力排众议,推出了一项在云南安置十万犹太人的计划。虽然这个计划终还是流产了,但是,在内外交困的时代,中国出了这么一批人道主义义士,令人为之动容。本书中文版的出版,让这些尘封的往事公之于众,以文学的形式展示给中国的读者,这是我的心愿,为此我深深感恩。
在此,要特别感谢本书的译者余彬女士,作为一位专业的译者,对这本书,她所做的却不仅仅是语言上的切换。在翻译过程中,她和我不断交流,对书中的细节展开讨论,通过她的诠译,人物形象更加清晰,情感的交融更为自然而真实,时代感也更加鲜明。她常住上海,热爱上海,计划以走遍上海城区一千一百余条马路的方式,去探索感悟城市的前世今生。她的译笔,让上海美丽呈现,用语调,用情感,用不经意的细节。感谢她,让这本小说变得更好,我欠了她一份情。
尼克·莫尼斯
二零一五年六月于洛杉矶
【译者记】
听尼克说起她的《夜上海》,是在去年的初夏。她来上海,熟门熟路地住进了富民路上的一条弄堂里,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这种只能住两三个人的小民宿的,只能说,对上海,她比我还熟。我们约了去杭州,在西溪的桨声欸乃中,她说起了刚刚在美国出版的《夜上海》。
早在二〇〇七年,我就在一个读书专栏里撰文介绍过她的《后的中国大厨》,那是当时刚出版的一本畅销书。尼克的每一本小说,都是以中国为背景,意在探究中国的历史、文化和风情。当听说《夜上海》讲的是一位美国黑人爵士乐手在上海的故事时,我立刻有了兴趣。在上海的大街小巷,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爵士酒吧,当暮色四合,华灯初上,这些酒吧开始开门迎客。客人来了一批走又一批,歌手唱了一曲又一曲,曲间休憩,长发的洋人贝斯手和客人逗笑调侃。这是特别的上海夜景,微醺中,让人产生年代的错乱感。而这本书,把我们带向了上海爵士乐文化的源头。书中展示的那个年代,上世纪三十年代,是正值华年的爵士乐的大乐队时代,乐队高手云集,阵容庞大,和现在的简单配器轻唱浅吟十分不同,那种气势,我们只能在书中寻觅。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看到这几个字,你会想到什么?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是旗袍软缎,灯红酒绿?是浪奔浪流,恩怨情仇?中国迷尼克放下了小说家的想象,钻进了史料传记之中,于是,有了这本关于美国乐手在中国的历史小说。不敢说,这本书是如何的另辟蹊径,但是,它有很好的补充,很好的角度,很好的挖掘。作者立足史实,力求还原本相的意愿深得我心。在这一点上,我和作者是不谋而合,而上海,也慷慨地满足了我们的愿望。
翻译这本书,是一次别样的工作经历。工作内容一分为三:一为翻译文本,二为考证史实,三为交流沟通。作为译者,我次逾越了权利范围,在和作者商榷探讨的基础上,对本书的某些局部细节,做了补充或改写。这个交流的过程,是饶有兴味的探索追问,也是中西方文化的温柔碰撞。举个例子,杜月笙喜欢让他的女人在发髻上别一朵鲜花,作者一定是对栀子花这种美国见不到的芳香馥郁的花情有独钟吧,她多次提到女主人公的发髻上别了这种花。我对她说,杜月笙不会让他的女人在头上别一朵白花的。她明白了道理后,立刻就改掉了。不过,我还是满足了她对这种东方花卉的偏爱,让男主人将一朵栀子花别在了一个俄罗斯女孩的头发上。呵呵,让那些外国人胡闹去吧。
必须提一笔的是,这本书吸引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何凤山的描写,这位被称为“中国的辛德勒”的外交官,当年是驻维也纳总领事,在纳粹治下的维也纳,他以发放上海签证的方式,挽救了成千上万的生命。而对这段八十多年前的历史,他自己极少提起,直到上世纪末,在各方的努力下,他的事迹才呈现在世人面前。这本书,使得何凤山的形象次在文学作品中出现,而对这位传奇人物的研究,将会成为我持续的关注。上个月,因缘巧合,我来到了维也纳,找到了当年国民政府驻维也纳总领事馆的旧址。走在通往旧址的林荫大道上,想象当年血流成河的白色恐怖,不胜感慨。
作为一个在上海生活近二十年的新老上海人,在这个城市生活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在家乡的日子,对这个名副其实的第二故乡,我总有一种去翻开其过往前世的冲动。感谢作者,让我有机会贴近了上海的旧时月色。她没有欠我一份情,我们扯平了。
余彬
二〇一五年六月于上海
导语摘要
作者简介
尼克·莫尼斯(NicoleMones)
美国作家,著有《在转译中迷失》《透亮的杯子》《后一位中国大厨》等书,本书是她第4部以中国为背景的小说。她的作品在26个国家出版,曾获得卡夫卡*女作家作品奖、西北图书联合会奖,被评为《纽约时报》年度杰出图书。她为西方读者介绍中国的饮食和文化,是美国头号饮食杂志《美食家》的专栏作家,作品常见诸《纽约时报》杂志、《洛杉矶时报》及《华盛顿邮报》等媒体。她也是中美关系国家委员会成员。
目录
第一部 内忧外患
1
2
3
4
5
6
第二部 黑暗世界
7
8
9
后记
鸣谢
中文版后记
译者记
内容摘要
主编推荐
尼克·莫尼斯(NicoleMones)
美国作家,著有《在转译中迷失》《透亮的杯子》《后一位中国大厨》等书,本书是她第4部以中国为背景的小说。她的作品在26个国家出版,曾获得卡夫卡*女作家作品奖、西北图书联合会奖,被评为《纽约时报》年度杰出图书。她为西方读者介绍中国的饮食和文化,是美国头号饮食杂志《美食家》的专栏作家,作品常见诸《纽约时报》杂志、《洛杉矶时报》及《华盛顿邮报》等媒体。她也是中美关系国家委员会成员。
精彩内容
上海,笼罩在战争阴云里。那些年,每个人都面临着选择:是跟着国民党,还是参加共产党?是奋起抗日,还是妥协讲和?即使是选择了不做选择,也成了一种赌博,只能被动地服从于命运这只无形之手的摆布。然而,对于我宋玉花来说,这只手却是有形的,有力度的,因为,我属于杜月笙。我受过良好的教育,不同于其他女人私下里委身于杜月笙,我是在公开场合为他服务。然而,我也同样是他的私有财产,根据我们之间的契约,在我三十三岁生日之前,他可以让我为他做任何事。但我依然是自由的,那是在我的心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把生命中重要的一切,都藏在了那里。
那是一九三六年,战争正在逼近。中国,在西方多国军事力量的威胁之下,已经战栗了近一个世纪。鸦片战争之后,上海成了批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和其他港口城市一样,它被瓜分成一个个势力范围。我们已经习惯了被殖民化,然而,事态却继续恶化。日本人从他们在满洲里的基地出发,逐步扩张,吞噬了越来越多的东北地区。随着他们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北平已经危在旦夕,然而,蒋介石却没有作为。他的国民党军队正忙于对付共产党,因为共产党才是他的心头之患。当日本军队逼到眼前时,他干脆放弃了抵抗,任由日本人长驱直入。一时间,天怒人怨,不满情绪四处弥漫。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蒋介石的“先安内,后攘外”政策无异于拱手投降。
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两条岔路,神不知鬼不觉地,我选择了左边的那条路。终于,我的人生有了方向,有了一个可以为之活着的目标。因为有了这个目标,我无惧惩罚,甚至无惧死亡。我知道,我终究是会死去的,或许,我可能死在战争之中,这场吞没了我、林鸣和托马斯·格林的战争;或许,一旦我的秘密泄露,我将死在杜月笙的枪口之下,倒在上海某一条僻静小巷里。这个城市,在那些年里,在黄金时代闪耀的光芒里,生命和死亡,其实只有一线之隔。
《夜上海》,是被歌星周璇唱红的一首歌;夜上海,是那个时代上海的象征。那是一个交织着快感、放纵和夜夜笙歌的世界,虽然,当上海落到了日本人的手里,这一切都灰飞烟灭。爵士乐,是那个世界环绕转动的主轴,爵士乐的旋律,送走一个个夜晚,迎来一个个升起的太阳,那是天堂里的太阳。而正是因为有林鸣哥哥那样的音乐经纪人,从海外招聘爵士音乐家,才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那些年里,上海的舞厅拥有一流的黑人乐队,他们带来了迷人的声音,那些声音,之前在中国闻所未闻。后来,这些音乐家离开了中国,很多年之后,人们还记得他们。托马斯·格林,就是其中的一位,我总是听到别人说起他,回忆他演奏的乐曲,在他的音乐里起舞,甚至会很肯定地说,他出生在一片棉花地里。我知道,其实,这些都不是真正的他,但我什么都不会说,因为没有人真的懂他,除了我。我爱他,胜过我的生命,这是我将要永远保守的秘密。
·1·
在上海的个早上,托马斯·格林在吱吱咯咯的轮子声音和男人低沉的叫声中醒来。一时间,他有些恍惚,想不起自己身在何处;好一会儿,他都沉浸在温暖的记忆里,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回到了巴尔的摩。那时候,他妈妈还活着,早上,卖草莓的小贩赶着骡车沿街叫卖,骡车的轮子吱吱咯咯地轧过夏日的科利尔街。然后,他感觉到了冷,那是打在脸上的冬天的寒气。终于,想起来了,他在中国上海,身上盖着丝棉被子。
男人低沉的叫声又传过来了,这一次,这叫声引出了一片叽叽喳喳的叫声,那是邻居家里养的鸡。他掀开被窝,瑟缩着下床,穿过落地门,来到了窗前。撩开窗帘望下去,原来,下面有个倒马桶的环卫工,他的叫声,很富有乐感,虽然托马斯听不懂他在叫什么。这叫声,在清晨的弄堂里飘荡,弄堂里前前后后的人家都打开了门。陆陆续续地,有蓬头垢面的女人拎着马桶,端着夜壶,出来了。托马斯住的公寓很高级,有着现代化的管道设施和抽水马桶,他家不需要倒马桶。而且,就在他坐着汽车来到他在上海的这个家的前一天,林鸣还为他添置了一应奢华的家什。国王乐队是上海滩上风头健的管弦乐队,而他,即将成为这支乐队的领班。
这时,从南边远处一片低矮的屋顶上,传来一阵噼噼啪啪的巨响。后来,他才知道,那是日本军队在做实弹演习,就在沪杭铁路线尽头的那个打靶场上。之前,林鸣曾经告诉过他日本军队在中国的事情,所以,在中国的个早上,有那么一刻,他以为那个混乱的、梦境一般的时刻就这样来了。
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他看见环卫工慢悠悠地朝弄堂深处走去,不断有女人拎着马桶出来。今日无战事,更让他担心的是,九点钟有一场排演,那是他在上海的场排演,不出八个音节,乐队里的人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个冒牌货。
不是因为他不懂音乐,恰恰相反,他从小就开始接受古典音乐的训练。一开始,是他妈妈教的,后来,跟着老师学,后,他在皮博迪上了正规的音乐课。在那里,有特殊音乐才华的黑人孩子可以坐在教室的后排,只要保持安安静静,就能学到和声、乐谱、乐理和作曲。在他的家族传统里,音乐和钢琴是神圣的。对音乐的崇拜,始于他的祖母,然后传给他妈妈,现在轮到了他。在他小时候,那时,他爸爸还活着,他妈妈会经常带他去华盛顿特区,参加私人音乐沙龙。在那些沙龙里,黑人音乐家们演奏着室内乐,他们都是技巧娴熟的音乐家,听众们安安静静地欣赏着。到了十九岁那年,他穿上浆得发硬的晚礼服,也开始表演弹钢琴了。他本来是可以以此为生的,然而,仅仅过了两年,大萧条来临,股票市场一泻千里,突然间,好像再也没有人有闲钱可以花了。就这样,他没有地方教音乐,陪练的活儿也没了,就连为教堂合唱伴奏的机会也没有了。有一阵子,他在电影院里给默片弹钢琴配乐,以此维持生计,有声片出来后,这条路又断了。那时候,除了那些本来就有家底的,谁也没法搞到更多的钱。
终于有一天,幸运来敲门了,在一个吉尔福德富豪家举办的舞会上,他得到了一个视奏的机会,超强的读谱能力,为他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之后,又有更多的人家请他去表演,他无需准备,也无从准备,只要有乐谱,他就能直接弹奏出来,而且非常出色。可是,这样的机会毕竟不多,他始终没有找到固定的工作,所以只能交给他妈妈一份可怜的收入,勉强用来支付房租,填饱肚子。不过,时势这么艰难,靠自己的才能,有这样的收入,他已经很满足了。他小心翼翼地维持着现状,他心里明白,有些机会之所以落到他的头上,是因为他的长相能迷惑人。他的肤色,是焦糖一般的褐色,眼珠倒是墨黑的。不过,他的脸庞精致俊俏,走在街上都会招人多看两眼。如果他把头发再剪短一些,人们就会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在人们的心目中,古典音乐家本来就应该是有着异域风情的,他们也许是来自于欧洲,或者是来自于南方的某个国家。每当被问到出身背景时,他总会盘算一下如何回答,因为,作为一个美国黑人,一场演奏下来,他只能拿到两美元的酬劳。但是,如果是土耳其人,或者是葡萄牙人,那就不一样了,起码能拿到五美元的酬劳。所以,只要他觉得能蒙混过去,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打开了衣柜,漆木柜门上,描着古色古香的中国画。柜子里,放着几件衣服。在他昨天上楼之前,这些衣服已经被收拾妥当,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这里了。这一小堆衣服,看起来少得可怜。在家乡的时候,这些衣服是他的骄傲,不,应该说,是他赖以生存的本钱。这些衣服是他的徽章,是他的制服,显示着他受过教育的身份,显示着他在欧洲古典音乐上的教养。穿上这些衣服,他就进入了一个角色,那是他为之奋斗至今才获得的角色。而现在,正是这个角色,让他远渡重洋,来到了这里。他打好领带,穿上那件袖口有点磨损了的旧西装,一粒一粒地系上纽扣,仿佛是要去参加一场葬礼。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要去赶赴一场葬礼。
下了楼,他走向厨房。厨房里,摆着一张圆桌,几个用人围坐在一起吃饭。一见到他,他们马上把他引进了餐厅。在那里,他看到餐桌都已经布置好了,属于他一个人的餐桌。白色缎子桌布、高雅的瓷器、锃亮的刀叉,这一切,只是因为他是乐队领班。陈妈急匆匆地给他端上了白粥、几碟小菜、一盘涂了黄油的面包,还有鸡蛋——够六个人吃的鸡蛋。看着这些食物,他感到一阵饥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肚子填饱后,他的动作慢了下来,这时,华叔从厨房出来,走到了他面前。
“先生,您的衣服,是下等人穿的。”他挤出了一句。
“可不是吗。”托马斯耸了耸肩以示回应。他手里拿着银勺子,一口一口地舀着粥喝着。这是货真价实的银器,拿在手里,有液体一般的分量。以前,他也见过银器,当然见过,那是在那些富豪的家里。流光溢彩的派对上,银器在餐桌上闪动着诱人的光泽,而他,在一旁为宾主弹奏助兴。至于拿着银制刀叉吃东西,这还是次。如果妈妈还活着,她会为他骄傲的。妈妈把他们小小的家变成了一座孤岛,一座在贫困中依然讲究地生活着的孤岛。妈妈用缀着流苏的灯罩,用亲手缝制的布艺,还有,用每个晚上流淌在客厅里的奏鸣曲,固执地把生活变得精致。她在教堂里演奏管风琴,上钢琴课,以贴补家用。他和妈妈都努力着,维护着这份精致,直到她生了病。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妈妈生病的消息传开后,朋友们都来看望她。他们神情严肃,衣饰一丝不苟,戴上了自己华贵的帽子和手套。换作妈妈她自己,如果是去看望重病中的朋友,她也会这样隆重地打扮的。外婆那边的表亲也来了,这些表兄弟姐妹住在伊斯顿,那是在切萨皮克的另一边。托马斯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他们了,上一次见面时,他还是个小男孩。那一次,他是跟着妈妈去的。外婆家的外面,有一小片林地,草木丛生,蚊子飞舞,他和妈妈自己动手清理了林子。他们住在一栋小楼里,那是一栋砖砌的小楼,两层楼,上下层各有两个房间。现在,看到表亲们突然都变成大人了,他吃了一惊,其实,他自己也长大了。他和他们握手,无声地拥抱,然后,让他们到屋子里,和妈妈说会儿话。他们回忆起那个夏天,他和妈妈坐着大巴,大巴的车身上涂得色彩斑斓,他们一路向北,到达了特拉华,然后折返来到东海岸去看望表亲们。早上,妈妈在厨房里做早餐,烤箱里烤着苹果派,厨房里洋溢着焦糖和月桂混合的香味。他在林子里玩,捡了很多枯树枝,搭建堡垒,早上还不是很热。到了下午,暑气逼进了林子,妈妈和外婆都坐在安了纱窗的门廊上,在微风中聊着天,消磨着长长的夏日午后。外婆是妈妈的钢琴老师,就像妈妈是他的钢琴老师。日子好像桥下的流水,潺潺向前,一战来了又走了,带走了二十年代。现在,他和他的表亲们都长大成人了,而妈妈正弥留在病榻上。
自从她病倒以后,就再也没回到那个教堂。每个礼拜天,沉默的管风琴宣布着她的缺席。虽然马丁森牧师带领全体教友为妈妈的康复祈祷,可还是无济于事,妈妈的身体,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如果她走了,她的葬礼上,又有谁来演奏管风琴呢?他在祈祷的时候,总是走神,时时会回想着这个问题,它就像一个不协调的错位音符,在不应该出现的时候响起,让他感到羞愧。
那天,当他回到家的时候,房间里已经摆满了食物。朋友和邻居们在他家进进出出,带来了自家炖煮的汤锅和烤制的焙菜。她感谢他们的到来,可她说不出话了,只是从被窝里伸出手。他们握着那只手,枯干如柴,冰凉无力。从她的房间里出来时,他们都说:“我觉得,今晚很难熬啊。”或者,他们说:“看上去很不好啊,也许医生说对了呢。”
后来,很奇怪地,人们又变得不那么痛苦悲伤了。“看上去很平静啊。”那是住在楼下的黑泽尔先生说的。还有,马丁森牧师,妈妈数十年的老友和雇主,也说了:“今天,我在她脸上看到了上帝的笑容。”
托马斯在窄小的厨房里加热那些食物,然后端出来,放在桌子上,那里已经放了很多盘菜了。客厅里挤满了妈妈教会里的女人们,她们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八卦着东家长西家短,不时地从卧室进进出出,汇报着的状态。她看上去更平静了,对的,今天没那么痛苦了。我很肯定。让她睡去吧。接着,她们又过来拥抱他,安慰他,喃喃地说着第二天还会再来看望他妈妈。她们围住他时,就像一群老鸟,他能感觉到她们的体温,闻到她们的体味,喷了香水,扑了粉,带着点酸酸的味道。
然后,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妈妈在一起。他把杯盘都洗干净了,清空水槽的时候,悲伤和着洗碗水,一起流走了。他在这个屋子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一块地板的纹理、每一条墙纸的缝隙,他都熟悉,可这一切就要结束了。如果她走了,他也要搬出这里了。可是,到哪里去呢?去寄宿家庭?还是去西部?听人们说,西雅图有工作机会。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推开了她的房门,准备好被疾病的味道包围。那是一种奇怪的、带点甜甜的味道,现在,那种味道来了,里面还掺杂了一丝陌生的气味,或者,那是白天某一位访客带来的吧。“妈妈,你感觉怎样?”
没有声音,他停顿了一下,是不是该让她睡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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