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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炳庸,郭玉坤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48109

出版时间2013-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9元

货号23334493

上书时间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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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书以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以及其司法解释为依据,以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作为指导思想,借鉴国内外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及其新研究成果,理论联系实际,把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主轴而系统地阐述了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民事案件的处理知识。
  本书根据培养实践型为主的通用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的社会实际需要,对传统民法的体系与内容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编,民法导论;第二编,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三编,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第四编,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第五编,案例教程,共五编十六章。本书在内容上与体系上力求创意,突出实用、通俗易懂。



作者简介

    
宋炳庸,男,1942年5月生,广东镇川人。吉林大学法律系学士,延边大学法学教授,日本大学、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客员教授。著有《法律行为辩证论》、《韩国民法》、《外国民法概论》、《经济合同法讲座》等。主要论文有“无效法律行为用语不可屏弃”(《法学研究》1994年第3期)、“哲学与法律行为概念名称”(《东疆学刊》2004年第2期)、“法律行为的历史概观”(日本《法学纪要》第43卷)、“法律行为的前身、现身与后身”(韩国《法学》第41卷)、“法律行为的实质”(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中文版2006年第4期)等五十余篇。
郭玉坤,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副教授、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兼职律师、硕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法律基础教学案例》、《新编法学导论》等。代表性论文:《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不安事由探究》、《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转换及适用》、《论约定保证期间起算的适用》、《物权行为要件探究》等。



目录

编  民法导论
章  民法的含义
  节  民法的概念与渊源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与特征
  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四节  民法与近邻法的关系
  [本章作业题]
第二章  民法的运用
  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民法的适用原则
  第三节  民法效力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民法的解释
  第五节  民法的法条
  第六节  民法的案例分析
  [本章作业题]
第二编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
  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监护
  第四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五节  自然人的宣告失踪
  第六节  自然人的宣告死亡
  [本章作业题]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法人
  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分类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
  第六节  法人的分支机构
  第七节  法人的住所
  第八节  法人的变更
  第九节  法人的终止
  [本章作业题]
第五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非法人组织
  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  无限责任合伙组织
  第三节  有限责任合伙组织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六节  非法人社会团体
  [本章作业题]
第六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节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
  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特殊行为
  第五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特殊权利
  第六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特殊利益
  [本章作业题]
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义务
  [本章作业题]
第三编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八章  民事法律关系变动概述
  节  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概念与意义
  第二节  客观民事法律事实的种类
  第三节  主观民事法律事实的种类
  [本章作业题]
第九章  自治性民事行为——意效行为
  节  民事意效行为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法律行为抽象概念名称的非科学性
  第三节  意效行为概述
  第四节  意思表示
  第五节  附款意效行为
  第六节  无效意效行为
  第七节  可撤销意效行为
  第八节  待生效意效行为
  [本章作业题]
第十章  代理意效行为
  节  代理意效行为概述
  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
  第三节  代理权
  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五节  表见代理
  [本章作业题]
第十一章  非自治性民事行为
  节  准意效行为
  第二节  事实行为
  第三节  容许行为
  第四节  违债行为
  第五节  失权行为
  第六节  侵权行为
  [本章作业题]
第十二章  民事行为的分类
  节  民事行为主观心理状态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行为客观行为状态的分类
  [本章作业题]
第四编  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
第十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效果的时间因素
  节  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三节  取得时效
  第四节  除斥期间
  第五节  期限
  [本章作业题]
第十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效果的责任因素
  节  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  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民事责任
  第四节  侵犯财产权民事责任
  [本章作业题]
第五编  民事法律关系纠纷的司法处理(案例分析)
第十五章  案例分析试题
第十六章  案例分析试题参考答案
附录
  每章事例提问参考答案
  本书主要法律法规缩略语
主要参考书目


内容摘要


  本书以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以及其司法解释为依据,以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作为指导思想,借鉴国内外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及其新研究成果,理论联系实际,把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主轴而系统地阐述了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民事案件的处理知识。

  本书根据培养实践型为主的通用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的社会实际需要,对传统民法的体系与内容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编,民法导论;第二编,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三编,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第四编,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第五编,案例教程,共五编十六章。本书在内容上与体系上力求创意,突出实用、通俗易懂。



主编推荐

    宋炳庸,男,1942年5月生,广东镇川人。吉林大学法律系学士,延边大学法学教授,日本大学、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客员教授。著有《法律行为辩证论》、《韩国民法》、《外国民法概论》、《经济合同法讲座》等。主要论文有“无效法律行为用语不可屏弃”(《法学研究》1994年第3期)、“哲学与法律行为概念名称”(《东疆学刊》2004年第2期)、“法律行为的历史概观”(日本《法学纪要》第43卷)、“法律行为的前身、现身与后身”(韩国《法学》第41卷)、“法律行为的实质”(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中文版2006年第4期)等五十余篇。郭玉坤,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副教授、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兼职律师、硕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法律基础教学案例》、《新编法学导论》等。代表性论文:《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不安事由探究》、《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转换及适用》、《论约定保证期间起算的适用》、《物权行为要件探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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