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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约翰·弥尔顿 著; 朱维之 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ISBN9787020150649
出版时间2019-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69元
货号27902440
上书时间2024-12-18
译本序
弥尔顿的生平
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是十七世纪英国著名的诗人、思想家、政治家和政论家,是欧洲十七世纪进步文化的基石,十六世纪和十八世纪两股思想洪潮之间的过渡人物,即文艺复兴运动后的殿将和启蒙思想的初启发者。他从小受人文主义的教育,反对封建礼教,反对不彻底的英国宗教改革,被称为宗教改革的改革者;同时他又鼓吹自由、平等、博爱,强调弑君无罪论,被称为启蒙思想的先驱者。
文艺复兴时期是近代欧洲文明的序幕,十七世纪英国革命是近代文明的幕开场。弥尔顿是序幕中后上场,而在幕里担任主要角色之一的人物。他是诗人、学者,同时又是革命的实践者,在新旧思想的搏斗中,他是一个冲锋陷阵的斗士,虽然在战斗中成了双目失明的残疾者,仍是心甘情愿的忠贞斗士。许多诗人、戏剧家在王权复辟后变节投降,而弥尔顿却屹立不动,在困苦艰难中吟出三大诗作——《失乐园》《复乐园》和《斗士参孙》,显示其崇高的风格,垂辉宇宙。诚如诗人雪莱所说:“弥尔顿巍然独立,照耀着不配受他照耀的一代。”革命导师马克思也说他“行动光明磊落”,“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李义山“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两句诗,很可以移用在弥尔顿身上。
弥尔顿的生平和著作可以分为初期、中期、晚期。初期和晚期以诗为主,中期以散文为主。
一六○八年十二月九日,弥尔顿生在伦敦一个繁华区。他的祖父、父亲也叫约翰·弥尔顿,祖孙三代同名。祖父住在牛津郡,是热诚的罗马天主教教徒,一个忠诚的卫道士;但父亲却热心于宗教改革,反对天主教会,改宗信仰新教,做了清教徒,被迫离开家庭,独自到伦敦去谋生,后来做了金融界的公证人,收入丰裕。他爱好文艺,既是古典文学的学者,又是著名的音乐家,有创作的乐曲留传下来,在音乐史上占一席之地。诗人弥尔顿幼受庭训,一生喜爱音乐,兼为诗人和学者。他在家庭教师托玛斯·杨的教导下,不但深受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还把它推进一步。杨是思想进步的人士,反对国教会的主教监督制度,曾于一六四一年和其他四人联名发表了一个小册子,出版后引起轩然大波,赫尔主教等出来给以猛烈的反击,展开激烈的论战。弥尔顿站在老师方面,为文参加战斗。
弥尔顿从小就好学,从十二岁起,经常开夜车,绝少在夜半以前就寝。因此,他的视力很早就弱,四十多岁就失明了。他十五岁进圣保罗学校,勤奋地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后来又学希伯来文,并开始试译《旧约·诗篇》。那时,他亲密的朋友是意大利人狄俄达替,狄父为旅英名医,叔父在日内瓦当神学教授,曾将《圣经》译为意大利文。狄不幸早死,诗人于一六三八年游意大利时听到噩耗后,十分悲伤,于归途中特取道日内瓦,走访他的叔父,还为他写了一首著名的拉丁文悼诗《哀达蒙》(达蒙和匹提埃是希腊传说中一对生死与共的挚友),诗情深切。一六二四年四月,弥尔顿进了剑桥大学的基督学院,于一六三二年六月受硕士学位。
诗人在大学时,不喜欢那些充满封建经院式逻辑的课程,常和他的顽固导师发生冲突,甚至决裂,离校回家,在家里耽读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的著作和古典戏剧。后来回校复学时,学校当局为他换了导师,按时完成学业。可见他在青少年时代就思想进步,厌恶封建的旧思想,并且严正不阿,富于反抗性。他在学期间特别喜欢拉丁文学,在学生时代就写了多篇拉丁文的诗歌和七篇拉丁文演说辞。他在基督学院时还有“基督淑女”的绰号,因为他容貌清秀,心地纯真无邪,举止文雅而严肃。起初,有些孤高,落落寡合,后来逐渐赢得师友们的尊敬。
他初期的诗歌有清新如出水芙蓉的风格。如一六二九年五月一日写的短诗《五月晨歌》:晶莹的晨星,白日的前驱,
她舞蹈着从东方带来娇侣,
百花的五月,从绿色的怀中撒下
金黄色的九轮花和淡红的樱草花。
欢迎,富丽的五月啊,你激扬
欢乐、青春和热情的希望;
林木、树丛是你的装束,
山陵、溪谷夸说你的幸福。
我们也用清晨的歌曲向你礼赞,
欢迎你,并且祝愿你永恒无边!其诗句的明澈,犹如五月的花晨。同年十二月,他于二十一岁生辰写的《圣诞清晨歌》三十一节,每节八行,是弥尔顿初的杰作,也就是他的成名作。原文音调清脆,风格明净,充分表现作者的天真无邪,和平快乐的心胸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哈拉姆说它是英语文学中美丽的作品之一。
《失乐园》(Paradise Lost),全文12卷,以史诗一般的磅礴气势揭示了人的原罪与堕落。诗中叛逆天使撒旦,因为反抗上帝的权威被打入地狱,却仍不悔改,负隅反抗,为复仇寻至伊甸园。亚当与夏娃受被撒旦附身的蛇的引诱,偷吃了上帝明令禁吃的分辨善恶的树上的果子。*终,撒旦及其同伙遭谴全变成了蛇,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了伊甸园。该诗体现了诗人追求自由的崇高精神,是世界文学史、思想史上的一部极重要的作品。网格本原来采用的就是朱维之先生的译本,经典传神,这次再版,重新扫描了古斯塔夫·多雷的50幅精美插图,以更高质量的书品,还原网格本的魅力。
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政论家,民主斗士,英国文学伟大的六大诗人之一。弥尔顿是清教徒文学的代表,他的一生都在为资产阶级民主运动而奋斗,代表作《失乐园》与荷马的《荷马史诗》、阿利盖利·但丁的《神曲》并称为西方三大诗歌。
目次
译本序
本诗的诗体
卷撒旦在地狱召集叛军,宣布复仇,点将
第二卷会议决定,由撒旦亲自去侦察人类的乐园
第三卷神子声言自愿为人类赎罪;撒旦飞向乐园
第四卷撒旦潜入乐园,被逮
第五卷敌人撒旦的来历
第六卷天界的三天大战
第七卷创造天地万物
第八卷创造亚当、夏娃
第九卷夏娃受诱食禁果
第十卷违禁令,惊动天界;筑大桥,横贯浑沌界
第十一卷预示人类未来的事
第十二卷续示未来的事
《失乐园》(Paradise Lost),全文12卷,以史诗一般的磅礴气势揭示了人的原罪与堕落。诗中叛逆天使撒旦,因为反抗上帝的权威被打入地狱,却仍不悔改,负隅反抗,为复仇寻至伊甸园。亚当与夏娃受被撒旦附身的蛇的引诱,偷吃了上帝明令禁吃的分辨善恶的树上的果子。*终,撒旦及其同伙遭谴全变成了蛇,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了伊甸园。该诗体现了诗人追求自由的崇高精神,是世界文学史、思想史上的一部极重要的作品。网格本原来采用的就是朱维之先生的译本,经典传神,这次再版,重新扫描了古斯塔夫·多雷的50幅精美插图,以更高质量的书品,还原网格本的魅力。
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政论家,民主斗士,英国文学伟大的六大诗人之一。弥尔顿是清教徒文学的代表,他的一生都在为资产阶级民主运动而奋斗,代表作《失乐园》与荷马的《荷马史诗》、阿利盖利·但丁的《神曲》并称为西方三大诗歌。
总引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开始
当四月的甘霖渗透了三月枯竭的根须,沐濯了丝丝茎络,触动了生机,使枝头涌现出花蕾;当和风和风,原文是Zephirus,照原义应译为“西风”,但在我国若说春天而吹西风,会引起读者的错觉。这里按照其另一义“和风”译出。吹香,使得山林莽原遍吐着嫩条新芽,青春的太阳已转过半边白羊宫座,在黄道带的十二宫中,白羊宫是个。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前后太阳到这一宫,那时的节气是春分。太阳已走过半个白羊宫相当于乔叟时代日历上的四月十一日之后。小鸟唱起曲调,通宵睁开睡眼,是自然拨弄着它们的心弦:这时,人们渴想着朝拜四方名坛,游僧们也立愿跋涉异乡。尤其在英格兰地方,他们从每一州的角落,向着坎特伯雷出发,去朝谢他们的救病恩主、福泽无边的殉难圣徒。这位殉难圣徒是指坎特伯雷主教托马斯·阿·柏刻特,他在一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刺而死,当时群情激愤,所以在一一七三年他就被尊为圣徒,从此他的圣堂开放,让信徒们去朝拜,不久成为民间许多传说的发源地。
在这时节,有一天,我正停憩在伦敦南岸萨得克的泰巴客店,虔心诚意,准备去坎特伯雷朝圣,到了晚上,客店中来了二十九位形形色色的朝圣客,凑巧结成了旅伴,他们都不约而同,要赴坎特伯雷的盛会;当时客店的屋舍马厩很宽敞,我们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简单说来,到了夕阳西沉的时分,我已同每人相识交谈,约定了一齐早起出发。可是,在我开讲这故事之前,我想暂抽一部分时间,先谈一下每人的个别情况,由我的角度看去,他们是何种人物,属于哪一个社会阶层,穿着怎样。现在我将先讲一个武士。
有一位武士,是一个高贵的人物,自从他乘骑出行以来,始终酷爱武士精神,以忠实为上,推崇正义,通晓礼仪。为他的主子作战,他十分英勇,参加过许多次战役,行迹比谁都辽远,不论是在基督教国家境内或在异教区域,到处受人尊敬。亚历山大城被攻破占领之时,他就在场;在普鲁士许多次他坐过首席,位居他国武士之上;他曾在立陶宛和俄罗斯参加战事,与他同等级的基督徒都比不上他所参与的次数之多;在格拉那达围攻阿给西勒的时候,他也在那里,在柏尔马利亚他曾纵横驰骋;攻下列亚斯和阿达里亚时他也在场,在地中海岸许多次登陆的大军中也有他一个。他一生参加过十五次大战,在特利姆森竞技场上他曾为了维护基督的信仰而战过三次,且三次都战死了敌人;许久以前,他还在土耳其随从过帕拉希亚的君王征伐另一支异教军;没有一次他不争得盛名。他既勇敢,又极明达,而他的外表却像一位姑娘那样温和。他一生从未对人说过一句恶言,他确实是一个真正完善温良的武士。讲到他的装备,他的马是俊美的,但他身上的衣着却不华丽。一件斜纹布衣全部都给他的甲胄擦脏了,原来他刚刚出征归来,随即参加了朝圣的行列。在本书二十九位朝圣客中,武士是当时社会上地位的人物,武士的品格和生平事迹都值得乔叟同时代人的敬仰。虽然武士风尚和制度已因火药的发明及商业的发展受到致命的打击,但在民间仍然认为是一种崇高的事物。
他的儿子和他同路,是一个年轻的侍从,一个情场中人,也是一个活泼的青年战士。他满头的鬈发,似乎是压榨机里的出品。他的年龄可能是二十岁,身材不高不矮,十分灵活而富有膂力。他曾参加过法兰德斯,亚多亚,和毕伽迪各战役,为时虽短,却已颇有成就,因他很想博得意中人的芳心。他的衣服上绣着许多红白花饰,好像一片开满鲜花的园地。一天到晚他唱着歌,或吹着笛儿;他像五月的天气一样新鲜。他所穿的短袍,张着两只袖子,又长又宽大。他很善于乘骑,能作歌曲,能比武、跳舞、绘画和写作。他热情地求爱,夜晚同夜莺一样不睡。懂礼貌,谦卑,好助人,上餐桌时他在父亲面前代切着盘中的肉。
武士还带着一个乡士;乡士并非侍从手下的仆役,而是和侍从一样同为武士的伴从。这里所谓乡士(Yeomen)是一个中等阶层的乡民;大都是农民,有时也是武士或寺僧的仆从。这是一个广泛的名称,随着历史的演变这个名称的含义也有所改变。在这旅途中他没有更多的仆从。乡士所穿的外衣和兜帽是绿色的,手中一张大弓,皮带下一束明亮尖利的箭,上插孔雀羽毛。他懂得怎样照料所带的武器,正如一个好乡士;他箭上的毛从不下垂,射出时不会倾侧。他头发剪短,脸色棕褐。他善于林中行猎。他臂上戴着华美的皮制射鞲,身旁一边挂着剑和盾;另一边一把漂亮的短刀,装备得宜,且利如矛尖;胸前一块闪亮的圣克立斯多弗银像,圣徒小像是一种护身符;圣克立斯多弗是林猎者的护神,他的像直到现代还有一些地方用作避难免灾的符咒。绿肩带上挂着号角。他是一个道地的林猎者。
还有一位女尼,是女修道院长,她的微笑天真而腼腆;她凶的誓咒不过是说一声“圣洛哀为证”就罢了。她的名字叫作玫瑰女士。礼拜时她唱得好,从鼻中哼出音调来,十分悦耳,她讲得一口文雅的法语,不过是斯特拉福修道院里的法语,巴黎的法语她并不会讲。她学了一套道地的餐桌礼节,不容许小块食物由唇边漏下,她手捏食物蘸汁的时候,不让指头浸入汤汁;然后她又把食物轻送口中,不让碎屑落在胸前。她爱讲礼貌。她的上唇擦得干净,不使杯边留下任何薄层的油渍;她进食时一举一动都极细腻。的确,她是一个饶有志趣,温雅,举止柔和的人物。她竭力学着宫闱礼节,行为庄重,令人起敬。讲到她的心肠,温柔娇嫩,只消见到一只小鼠夹上了捕机,流着血或是死去,她就禁不住要哭起来。她养育着几只小狗,喂的是烩肉,牛乳和美的面包。如果死了一只,或有人用棍子打了一下,她就要伤心流泪。她富于情感,一副柔肠。她的头巾上迭起整洁的折痕。细匀的鼻儿,玻璃似的灰色眼珠,红软的小口。前额丰满,足足有一手的宽度;确实,她的身材不能算矮小的了。我还注意到她的外衣十分雅洁。臂膀上套着一串珊瑚念珠,夹着绿色的大颗珠子,串珠上挂有一只金质的饰针;针上刻的是个字母,后面接着一句拉丁成语,意思是“爱情战胜一切”。诗中没有说明这位女修道士是斯特拉福地方圣列沃那德修道院的女院长,但既说她的法语是那里所讲的一种法语,就很可能暗示她即该院的女修道士。这个修道院是当时伦敦一般市民所捐建的,是伦敦中层阶级的家庭闺女的社交进修学院。这位女修道士想模仿贵族女子,但她以圣洛哀发誓已可见出她从何阶层出身,原来圣洛哀本是五九年当过一个金银匠的徒弟,后来成为法国里摩日城珐琅艺品业的一个奠基者。她的灰色眼珠就等于现代西方的蓝眼珠,是自古以来被视为美的眼珠颜色。珊瑚串珠每十颗小珠夹一颗大珠,亦名饰珠。她的饰针上所刻拉丁成语中有爱情字样,应指神爱而言,如解作性爱就失去了作者的原意。个字母当然即A字,译文中无他法传达;拉丁文Amor即爱情之意。
另有一个女尼是她修道院中的副手,还有三个教士,都是和她一起的。
此外有一个修道僧,身材魁梧,是乡间一个善骑的人,爱打猎,煞有丈夫气概,当得起一个僧院院长。马厩中有的是血一般红的马匹,他乘骑时人们可以听见他马缰上的铃在呼啸的风中叮当作响,那清晰嘹亮的声响像他所当着住持的教堂钟声一样。为了圣摩尔或圣本纳脱的教条已经陈腐而且有些太严,这位修道僧宁可让这类旧式老套消逝,他要追逐新异的事物。他对于书本上所说猎人是不圣洁的这句话,觉得丝毫不值得考虑,简直就像是一只拔光了毛的鸡;或者说什么出了僧院的修道者好似一条出水之鱼;这句话他也认为不值得一个牡蛎。我说他这意见是有道理的;何必在僧院里关紧着读书,或是像圣奥司丁所教导的那样要亲手劳动呢?圣奥司丁尽可自己做他的工。他却只顾骑马奔驰,紧跟着猎犬像飞鸟般迅速。他一切的娱乐都寄托在骑、猎两件大事上,也不怕为此挥霍。我看他那衣袖口所镶的细软黑皮是国内讲究的货色,一颗金铸的饰针扣住兜颈;宽的一端还有一个情人结。他的秃头光亮如镜;脸上也是一样,似乎擦了油一般。他是一位肥胖而漂亮的人物。两只眼睛在额上打转,射出火光,像锅炉一样。鞋靴是细软的,他的马也有十足的傲态。他的确是一位不平凡的僧侣。他绝不是一个苍白的瘦鬼;一切肉食中他爱的是红烧肥天鹅。他身下所骑的马显出干果的棕褐色。中世纪有些僧院是非常富足的,因此住持长老们往往可以同一般有产者同样享受豪奢的生活。圣本纳脱(圣本纳狄克脱)在意大利加新诺山制订教规,在五九年建立所僧院于此。相传圣摩尔(圣摩路斯)把这教规传入法国,于是本纳狄克脱教团得以大大发展。圣奥司丁(圣奥古司丁)受了迦太基主教之托,写了一篇僧士训,成为僧院生活主要的教义;依照规条,修道僧除非病弱不得吃肉,但富僧早已违反了这条规定,在英国文却斯脱,十二世纪的修道僧,因为餐菜减成十三色,竟还表示过不满。
有一个游乞僧,在他的限区以内游乞,是一个放荡无羁而自负的人。在四个教团中只有他能讲得一套中听的话。他曾自己花费了钱为好几个女子结配成婚;他是他所属的教团中的一根台柱!在他的一乡里他是小地主们面前受喜爱、熟悉的人,在城里有地位的妇女们中间他也是如此,因为照他自己所说,他当一个忏悔师比任何牧师都有资格,原来他是得有罗马主教特许的。他听忏悔时十分和蔼,赦罪时也能使人愉悦;只消可能吃到一顿好饭,他就容易让人悔改。他认为谁能捐助一个穷困的教团就表示他已安然得赦了;谁出了钱,谁就悔了罪。因为多少人心肠奇硬,虽吃尽了苦也哭不出来;所以人们不必哭泣祷告,只送银子给穷僧就够了。他的披肩夹袋里盛满了刀针之类,可以做淑女贤妻的赠品。他唱起来嗓子悦耳,并且是个提琴能手;竞唱歌曲时他一向取得头奖。他的颈项雪白,像鸢尾花一样,可是身体坚强,比得上一个拳击冠军。城里每家客店他都认得,每一个客店老板,和酒吧姑娘都是他的熟人,可是癞疯子和女乞丐一类人却不在他的照顾之下。他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岂能同癞病患者来往;去同这般下贱的穷汉周旋,未免太不像话,太不值得了,只有富人和粮商才是有道理的。有利可图的场合他才必恭必敬,奉承奔走。再找不出这样能干的人了;在他的修道院中他是个头号游乞僧,他每年付出一笔钱,以免旁人侵犯他在各路所独占的权益。即使有个寡妇穷得拿不出一双旧鞋,但他能引用《约翰福音》,使她听得非常合胃口,结果在他离开之前还是拿到了他所要的钱币。我相信,他行乞所得,还多于他产业上的收入!他跳来跳去,同一只小狗一般。在调停案件的裁判日,他是很能起作用的,因为他并不像守院僧或穷书生那样披着褴褛的法衣,却像一个大学生或红衣主教。他的半边法衣是用双料毛丝布所制,从鼓起像一座钟的衣柜内取出。他讲话时咬着嘴唇,发音含混,以为可以使他的英语说得好听,他有时一面弹琴或唱歌,一面两只眼睛在头里闪耀,像霜夜的星儿一般。这位游乞僧名叫胡伯脱。游乞僧和修道僧不同,修道僧应在僧院内静心养性,游乞僧就出外积极服务。
还有一个商人,留的是八字胡须,穿的是花色衣服。高高骑在马背上,头戴一顶法兰德斯的獭皮帽,一双整洁的鞋子用华贵的扣子扣起。他夸大着自己的见解,为的是谋取利润;他认为世上重要的事就是维持密得尔堡和奥威尔密得尔堡是法兰德斯沿海的一个通商口岸,英国与之隔海近的一个商埠就是奥威尔,当时也是一个重要海港。之间海上的安全,不使受海盗骚扰。他知道如何在交易场上卖金币。他是一位精打细算的人;能讲价,善借贷,谁也不知道他有债务在身。他确是一个人才,可惜,说句老实话,我不知道他的尊姓大名。
有一个是牛津的学者,读过很久的逻辑学。他的一匹马瘦得像一把铁耙,我看他自己也不算胖,两颊下凹,面容沉默稳重。他的一件小外衣已破绽脱线,原来他不懂世务,一直没有领得俸禄。他宁可在床头堆起二十卷亚里斯多德的哲理书,红的、黑的装订,却不讲究穿着,不拉提琴,也不好弹弦乐。他虽是一个哲学家,但钱匣里找不出金子来!他的朋友所给他的钱都用到书本和学问上去了,为了那些帮他求学的人们灵魂得救,他不断地祈祷。读书是他的念头。不需要讲的话他一字也不讲,要讲的时候他也是循规蹈矩的,话语短促,而含意渊深。他的一言一语,离不了道德文章。在一切之上,他所喜爱的就是学与教。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这位牛津学者是乔叟的自我写照,我们无从证明乔叟进过牛津或剑桥,但他也是一个好学的人。学者很穷,因为朋友捐助给他的钱都用在书本上了,在当时有二十本书是很不容易的;乔叟自己有六十本书,更是不多见的藏书家了。
有一位律师,是一个杰出的人物,审慎、聪明,常常参加法学的讨论。他很贤明,能取得人人的推崇;——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他是这样一个人,因为他的谈吐煞是精辟。他当过巡回法庭的审判官,受到皇家的委任,特准裁判所有性质不同的案件;由于他的学识和名望,他领受过许多酬金和赠予的衣物。他的才能高超,一项产业任凭它附有何种条件,他总能使它取得权益,他的契据上谁也找不出任何差错。再也没有比他还忙碌的人,而近来他越发忙了。自从威廉一世以来,每一件法案判例他都记得清楚,每一条法令,他也能逐字背得出,他所写下的字据,谁也无法提出责难。他乘骑出行,装束平凡,衣服的布料是杂色的,腰围一根丝带,上有金质小扣。至于他的外表我就不加细述了。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律师,而是个高级的法界人物,可能暗射当时一个著名的法官。
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次在文学创作领域内把反面人物撒旦作为主人公来塑造,这不仅颠覆了文学创作中描绘正面形象的传统风格,而且还旗帜鲜明地融入了自身的社会理想、反抗思想,引起了广泛共鸣。这是文学领域的一次创新。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失乐园》是半宗教半艺术的史诗的晚花,但是总体上对《失乐园》评价不高。他认为诗的内容意蕴的深度,独创性的创作魅力,特别是在史诗的客观态度方面,都不及但丁。黑格尔将其归结为“诗中所写的冲突及灾难性结局是戏剧性的,抒情诗的奔放和道德教训倾向使得题材远远脱离的原始史诗的形式。”
美国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失乐园》的不同凡响在于其不可思议地融莎士比亚的悲剧、维吉尔史诗及《圣经》预言这三者于一体。《麦克白》中恐怖的病态与《埃涅阿斯记》中的噩梦体验,以及希伯来圣经中的独断权威等相互融和。这种融合可以让任何文学作品堕入九层地狱,但眼盲并遭到政治失意打击的弥尔顿却是坚不可摧的。西方文学中也许没有比这更成功的宏伟想象。”
中国文学家鲁迅:弥尔顿取《旧约》事作《失乐园》,有天神与撒旦的战事。以喻光明与黑暗之争。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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