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内容 章 导论:理论发展与视域延伸 一、背景与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的发展,以及经济法制的不断完善,经过学界的共同努力,中国经济法理论从无到有,日臻完善;对于其不同时期的学术推进,已有多种理论梳理 ① 。这些学术总结,在勾勒经济法理论发展脉络的同时,亦力求揭示其国别差异与部门差别,从而明晰其未来走向,因而对于“理论发展研究”的持续展开甚有裨益。 从国别差异看,经济法自产生以来,始终与各国的经济政策直接相关,由此使其不仅具有国际共通性,更具有突出的国别性。而基于中国土壤生成的经济法,则更具有异于他国经济法的诸多特殊性。因此,在全球视野下研究中国经济法理论,着力解决中国问题,始终是中国经济法学者的研究路径和目标,由此也形成了“中国经济法理论”的一些独特内容 ② 。 从部门差异看,环顾全球,若以进入垄断阶段后市场规制法的独立兴起为起点,则现代经济法的历史并不长。由于经济法作为新兴的法律部门,既与传统部门法共存于现代社会,又要对传统部门法有诸多超越或突破,因而在人们的固有认识或传统观念不易转变的情况下,经济法理论的提炼和认同难度更大。这既是经济法研究在各国都历经曲折的重要原因,也几乎是各种新理论发展的必由之路。唯有真正转变传统法学观念,对经济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认识才会更深刻,才能理解经济法学对整体法学发展的重要贡献 ① 。 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持续推进的改革。考古察今,真正符合规律的改革,都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制度架构,并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正是在法律制度日臻完善、传统观念持续转变的过程中 ② ,中国经济法理论才日益成熟和发展起来。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的背景下,改革、法治与发展的“三者关系”,可谓至为重要,而“三者关系”的有效协调,都离不开经济法的适度调整。其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与经济法的关系、宪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更是需要在理论上作出回答的重要问题,这些关系直接涉及经济法上的诸多体制问题,是经济法领域相关问题研究的基础。 与此同时,作为“经济宪法”的具体化,经济法已被提升到影响国家整体治理的高度,不仅直接影响各个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也关乎法治的整体进步。随着人们对经济法的定位、功能、目标等认识的日渐清晰,以及经济法在新时期现实作用的日益凸显,经济法理论在发展阶段和理论类型等方面,都已不同于既往,因而需要关注和研究中国经济法理论的“新发展”,才能形成相关的“新视域”。 中国经济法理论的“新发展”(体现为某些理论领域的新发掘、新拓展),对于经济法学、整体法学乃至社会科学的发展,都有重要价值。本书将基于经济法理论的既有研究,结合经济法制度的近期发展,先探讨经济法领域重要的“三大关系”,在此基础上,再探究经济法上的发展理论、分配理论、风险理论与危机理论等新型理论,分析如何加强经济法治,来推动有效发展,促进公平分配,防范和化解危机,从而更好地实现经济法的调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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