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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毓秀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90924
出版时间2018-0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8元
货号25228692
上书时间2024-12-15
谈到民国的女人,时间让人联想到的可能是“林徽因”,就在策划出版本书时,也有不同意见提出,郑毓秀是谁?!为什么要出她的自传?
郑毓秀,她有诸多噱头十足的身份:位女博士,位女律师,位女审判厅厅长(法院院长),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的女性……
不仅开创了诸多,她的人生经历简直就是传奇——从小即为小佣人主持公道;反抗裹脚;自己写信退婚;为革命党人运送炸药;参与刺杀袁世凯;乃至巴黎和会期前夕,以玫瑰枝伪装手枪,阻止中国代表在合约上签字……
本书主体部分,即原著“My Revolutionary Years: The Autobiograghy of Madame Wei Tao-Ming”于1943年在纽约出版,基本讲述了以上内容。字里行间足见郑毓秀有胆有识,有勇气,有魄力,有智慧,有追求,乃不同凡响的一位女子。
不过,此次出版的动机与其说是瞻仰一位传奇女性的命运,不如说希望从一个曾经叱咤风云,颇有影响力,占有大量社会资源的人士身上,发现更多的人性思考、制度信息和时代背景。
于是,在本书主体之外,又特意邀请胡晓进老师写一篇导读,意在对郑毓秀充满争议的地方加以补充,从而形成更加完整的、全面的介绍。胡老师称“没给郑毓秀讲好话”,专讲“不太光彩”的一面,如“郑毓秀的博士论文由王宠惠代笔”,反控林语堂和开明书局诽谤,与后任勾结舞弊遭弹劾,诉《铁报》毁谤等公案。凡此种种,胡老师皆提供了翔实的注释。
因此,本书由两部分组成。主体部分是郑毓秀女士的自传,附录部分是胡晓进老师写的《自传之外的郑毓秀》。策划者的初衷非“粉”,亦非“黑”。人的一生必有对自己,对他人,对环境的认知和评价,也难逃他人的评说,而当主角是赫赫有名之士时,能获得的信息就更加是多元的,至于从本书能读到什么,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交由读者自己体味。
此外,有一件与本书有关的好事,是编辑十年职业生涯中美好的事情,也是一直坚持要做本书的动力之一。在本书付印之际,忍不住想跟每一位读者分享,就是——您面前这本书是一本红娘之书。当决定要做郑毓秀女士自传的时候,我托在台北的一位朋友帮忙购买此书繁体本,托另外一位朋友帮忙从台北捎回北京。然后,又奇妙又美好的事情是,这二位因交接此书的机会相识,然后相知,相爱。
在纸书总被唱衰的当下,让我们看到一本有形的书籍,无论是阅读,还是赠予,还是传递,真的有种不可替代的魔力,也让我直感慨一本书的可能性永远超过想象。在此书出版之际,祝福这一对以书为缘的有情人,祝福他们,永远幸福!同时,我们特意随书制作了一枚有爱的书签,读者自用赠人两相宜。
本书由两部分组成。主体部分是郑毓秀女士的自传,附录部分是胡晓进老师写的《自传之外的郑毓秀》。
郑毓秀(1891—1959),是中国历史上D一位女性博士,D一位女性律师,D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 D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一、为自由而战的场抗争 — 001
二、亲自退婚 — 015
三、儿皇帝的统治 — 029
四、终成革命党员 — 037
五、偷运弹药惊魂记 — 051
六、暗杀袁世凯和良弼 — 059
七、被袁世凯盯上 — 067
八、宋教仁被杀 — 075
九、命悬一线 — 079
十、一场斗智比赛 — 085
十一、出租车上前线 — 095
十二、祖母的丧礼 — 103
十三、中国的耶路撒冷 — 107
十四、玫瑰代枪 — 113
十五、“绑架”女学生 — 119
十六、魏道明博士 — 131
十七、桩离婚案 — 137
十八、结婚与公职 — 149
十九、好友撒手尘寰 — 153
二十、起草“民法” — 159
二十一、一九三七年七月 — 163
二十二、军人的幽默与情操 — 169
二十三、冒死穿越战区 — 177
二十四、轰炸南京 — 187
二十五、日、德的诡计 — 195
二十六、全国女性总动员 — 203
二十七、重庆的天空与地洞 — 209
二十八、同舟共济的时代 — 217
附录:自传之外的郑毓秀/胡晓进 — 223
本书由两部分组成。主体部分是郑毓秀女士的自传,附录部分是胡晓进老师写的《自传之外的郑毓秀》。
郑毓秀(1891—1959),是中国历史上D一位女性博士,D一位女性律师,D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 D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对于郑毓秀这个名字,今天的绝大多数读者,大约都会感到陌生;但在民国时期,尤其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法律界,郑毓秀却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名字,因为她开创了民国法律界的多项:个留法女博士,位女律师,位女法院院长(审判厅厅长)……而且,她的人生经历也非常具有传奇色彩:出身广东新安(今天的深圳市宝安区)官宦家庭,祖父郑姚从贫苦木工打拼成为香港早期著名地产商,父亲郑秉义长期在晚清政府户部为官。年幼的郑毓秀聪明好学,但是天性倔强,具有反抗精神,从小不愿缠足;十几岁时,反对父母的包办婚约,主动退婚,离家出走,去天津教会学校读书。随后,东渡日本,加入同盟会,回国后为革命党人运送炸药,参与刺杀晚清政要的活动。辛亥革命之后、南北议和之际,他又协助革命党人刺杀袁世凯和良弼,以美女刺客的形象名震京师。1919年“巴黎和会”期间,正在法国留学的郑毓秀,与一帮中国爱国青年,包围中国谈判代表陆徵祥的驻地,以玫瑰枝干冒充手枪,阻止陆徵祥等人在合约上签字,一时间名扬海外,成为女中豪杰。玫瑰枪事件是郑毓秀精彩人生中引以为傲的亮点,她十分乐意向别人讲述这段经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美国做大使夫人时,她还以此为书名,出版了自己的自传,也就是诸位读者手中拿到的这本书。
1926年,从法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郑毓秀回到上海,与后来的夫君、留法同学魏道明合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从此开启了自己在民国法律界多姿多彩的人生传奇。在上海担任律师和法院法院期间,她经手处理过不少大案,声名鹊起,获利丰厚。而且,比她整整小十岁的丈夫魏道明,也是民国时期的重要政治人物,曾经担任过司法行政部部长,南京特别市市长、行政院秘书长、驻法大使、驻美大使、台湾省政府主席、外交部长等职。两人相知相守三十余载,成为民国政坛的一段佳话。
在这部自传中,传主郑毓秀对自己的婚姻生活着墨不多,主要集中于自己早期的革命壮举和后来的律师生涯。本文利用现有的郑毓秀传记材料,结合民国时期的报刊报道评论,添加了郑毓秀一生中三个关键而负面的争议性事件,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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