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正版书籍,24小时发货,可开发票。
¥ 29.8 7.6折 ¥ 39 全新
库存3件
作者柴学友, 曹德祥, 顾震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11962
出版时间2017-08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9元
货号25156698
上书时间2024-12-15
《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刑事篇)》以漫画形式出现,以案说法,平易可近,通过故事设置和问答形式,对民营企业家常见、易犯的12种犯罪作出简明科学而又全面的辨析,插图幽默生动警喻,语言平白浅易规范,是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从业者了解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风险的好帮手。
薛江武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管理学博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十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安徽大学兼职教授,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司法工作三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法检领导和司法实践经验,多篇学术论文获省级、*表彰,出版专著四部,主持完成*理论研究课题两项。
编委会主任简介
柴学友
安徽宿松县人,国家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正厅级巡视员。现为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独著、合著出版著作六部。主持完成人民检察院课题三项。
章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案例:汪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1.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3.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也有“受贿罪”
4.什么是“为他人谋取利益”
5.小“回扣”大危害
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处罚
第二章 行贿犯罪
案例:戚某行贿案
1.什么是行贿罪
2.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3.什么是“不正当利益”
4.“因被勒索给予财物”行为的认定
5.行贿罪的处罚
6.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罪
7.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8.对单位行贿罪
9.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第三章 职务侵占罪
案例:李某职务侵占案
1.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2.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3.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4.什么是“单位财物”
5.职务侵占罪的处罚
第四章 挪用资金罪
案例:贾某挪用资金案
1.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2.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3.什么是“归个人使用”
4.挪用资金罪的处罚
第五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例:叶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
3.什么是“向社会公开宣传”
4.什么是“社会公众”
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同犯罪
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
第六章 集资诈骗罪
案例:许某集资诈骗案
1.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2.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3.“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形式
4.集资诈骗数额的认定
5.集资诈骗罪的处罚
第七章 合同诈骗罪
案例:龚某合同诈骗案
1.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2.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3.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情形
4.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
5.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范围
6.合同诈骗罪的处罚
第八章 骗取贷款罪
案例:王某骗取贷款案
1.什么是骗取贷款罪
2.骗取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3.是否偿还贷款与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4.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
5.骗取贷款罪的处罚
第九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案例:金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
4.怎么认定是“虚开”
5.没有“抵扣税款”也能定罪
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
第十章 串通投标罪
案例:罗某、黄某串通投标案
1.什么是串通投标罪
2.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3.串通投标行为的表现形式
4.拍卖、挂牌中的“串通”
5.串通投标罪的处罚
第十一章 假冒注册商标罪
案例:宗某、黄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1.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2.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
3.“同一种商品”的认定
4.“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
5.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
第十二章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案例:余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1.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
3.“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认定
4.“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的认定
5.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罚
《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刑事篇)》以漫画形式出现,以案说法,平易可近,通过故事设置和问答形式,对民营企业家常见、易犯的12种犯罪作出简明科学而又全面的辨析,插图幽默生动警喻,语言平白浅易规范,是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从业者了解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风险的好帮手。
薛江武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管理学博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十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安徽大学兼职教授,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司法工作三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法检领导和司法实践经验,多篇学术论文获省级、*表彰,出版专著四部,主持完成*理论研究课题两项。
编委会主任简介
柴学友
安徽宿松县人,国家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正厅级巡视员。现为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独著、合著出版著作六部。主持完成人民检察院课题三项。
党的十八大以来,泱泱中国,盛世腾飞,继往开来,辉煌强盛,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中国巨大经济成就的取得,是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发展的结果。1999年宪法修改,确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经过30多年的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可以说,民营经济又一次迎来空前大发展的美好春天。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征途中,民营经济若要进一步担当重任,发展壮大,必须高瞻远瞩,强基固本。
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高、风险大,既有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也有人为因素导致的法律风险。很多民营企业多是家族式、亲朋式,带有浓厚亲情色彩,管理松散,决策随意,监督体系更是严重缺失,造成刑事案件频发。犯罪者有的是企业员工,有的就是企业家本身。这些人以身试法,沦为阶囚,声名尽失,人生尽毁。
发生在民营企业内部的犯罪,究其根源,是对法律的无知、淡漠与无视,法律缺席又缺位。
当今中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学法守法,都应是当今这个繁华喧嚣时代重要之事,唯有守住学法守法之底线,人生才不崩盘,企业才不塌陷。所以,在民营企业占据中国经济半壁江山,对中国经济腾飞与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今天,应该有一些人站出来,从法律的角度为民企这个特定群体做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为其普及知识,警醒提示。基于此,安徽侦查逻辑研究会编著了这样一本书,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家和企业员工,为其辨明是非,甄别对错,防范风险,指点迷津。可以说,《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刑事篇)》一书,是民营企业家的学法利器与宝典。
因此,很期待这本书的出版面世。它不是一部恢宏深奥的法典,也不是威严说教的专著,它以漫画形式出现,以案说法,平易可近,通过故事设置和问答形式,对民营企业家常见、易犯的12种犯罪作出简明科学而又全面的辨析,插图幽默、生动、警喻,语言平白、浅易、规范,是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从业者了解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风险的助手。
后,希望更多的人拥有并细阅此书,学习知晓,引以为戒,自律自省,不蹈覆辙。若如此,我想,这便是此书之幸,编者之幸,读者之幸。
是为序。
它不是一部恢宏深奥的法典,也不是威严说教的专著,它以漫画形式出现,以案说法,平易可近,通过故事设置和问答形式,对民营企业家常见、易犯的12种犯罪作出简明科学而又全面的辨析,插图幽默生动警喻,语言平白浅易规范,是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从业者了解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风险的*助手。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树忠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