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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费孝通,吴晗 等著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7526327

出版时间2015-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24元

货号23606809

上书时间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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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书是1948年由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等学者组成的关于中国社会结构和中国历史的研讨班的论文结集,以中国的传统社会结构、知识分子的命运、政统与道统为纲,探讨了皇权、绅权、帮权、民权的演进及运作。重点探讨了专制皇权的发展、士大夫阶级的本质和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特别是对文理科知识分子在未来的出路做了分析,读来发人深省,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经典名著。
为了让读者深入了解专制皇权的运作及传统社会对皇权的制约,特收入吴晗的《朱元璋的统治术》和《历史上的君权的限制》两文。这两篇文章都非常经典,前者写于1947年左右,对皇权的专横暴虐做了详细描述;后者写于建国后,政权一统,更多地描述了古代对皇权的制约措施,皇权也是受限制的。
本书虽写于解放前,但今天读来仍然引人思考,特别是对权力与制约、人权与自由、知识分子的命运与出路的分析,在今天仍有很高的价值,很值得一读。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汉族,江苏吴江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曾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学院等多所大学教授。1980年春费孝通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马林诺斯基名誉奖,1981年春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奖章,1982年被选为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荣誉院士,1988年费孝通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同年费孝通获《大英百科全书》奖。其主要著作有《美国人的性格》、《中国文化的重建》、《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中国乡绅》等。

吴晗(1909~1969)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明史专家。原名吴春晗,字辰伯,浙江义乌人。先后任教于云南大学、西南联大、清华大学,曾任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历史系主任等职务。1949年后,历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北京市历史学会会长等职。1960年写成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并因此于1969年10月被迫害致死。代表作有《朱元璋传》、《历史的镜子》、明史简述等。

目录
论绅士(费孝通) 

论“知识阶级”(费孝通) 

论师儒(费孝通) 

论皇权(吴晗)

论绅权(吴晗)

再论绅权(吴晗)

论士大夫(吴晗)

论天高皇帝远(袁方)

皇权下的商贾(袁方) 

论王权与兵(全慰天)

论“家天下”(全慰天)

论绅权(胡庆钧)

两种权力夹缝中的保长(胡庆钧)

从保长到乡约(胡庆钧) 

绅权的本质(史靖)

绅权的继替(史靖)

朱元璋的统治术(吴晗)

历史上的君权的限制(吴晗)

编后

内容摘要
本书是1948年由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等学者组成的关于中国社会结构和中国历史的研讨班的论文结集,以中国的传统社会结构、知识分子的命运、政统与道统为纲,探讨了皇权、绅权、帮权、民权的演进及运作。重点探讨了专制皇权的发展、士大夫阶级的本质和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特别是对文理科知识分子在未来的出路做了分析,读来发人深省,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经典名著。

为了让读者深入了解专制皇权的运作及传统社会对皇权的制约,特收入吴晗的《朱元璋的统治术》和《历史上的君权的限制》两文。这两篇文章都非常经典,前者写于1947年左右,对皇权的专横暴虐做了详细描述;后者写于建国后,政权一统,更多地描述了古代对皇权的制约措施,皇权也是受限制的。

本书虽写于解放前,但今天读来仍然引人思考,特别是对权力与制约、人权与自由、知识分子的命运与出路的分析,在今天仍有很高的价值,很值得一读。

主编推荐
费孝通(1910-2005),汉族,江苏吴江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曾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学院等多所大学教授。1980年春费孝通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马林诺斯基名誉奖,1981年春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奖章,1982年被选为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荣誉院士,1988年费孝通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同年费孝通获《大英百科全书》奖。其主要著作有《美国人的性格》、《中国文化的重建》、《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中国乡绅》等。

吴晗(1909~1969)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明史专家。原名吴春晗,字辰伯,浙江义乌人。先后任教于云南大学、西南联大、清华大学,曾任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历史系主任等职务。1949年后,历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北京市历史学会会长等职。1960年写成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并因此于1969年10月被迫害致死。代表作有《朱元璋传》、《历史的镜子》、明史简述等。

精彩内容
论“知识阶级”
                                                         费孝通

    知识阶级已是一个很流行的名词。这名词指示了中国社会在“知识”上发生了分化,其中有一部分人以“有知识”作为异于他人的特性。这里发生了问题:“知识”怎么可以成为社会分化的基础呢?可以分化社会的知识是什么性质的呢?这类知识怎么会独占在某一部分人的手里?这种独占有什么好处?怎样加以维持?这一部分怎样在社会里构成阶级?这种结构对于中国现代化有什么影响?这些是我想在本文里提出来讨论的问题。

                                 知者的知识

    可以成为社会分化基础的必须是可别的标帜。男女两性常是分化基础,因为他们是可别的。现代社会中主要的分化是根据经济的,但并不是贫富,贫富是相对的“差”而不是“别”。分化现代社会的是生产工具所有权的有无。握有生产工具的和没有生产工具的形成两种不同而且对立的阶级。这样说来知识怎么能成为社会分化的基础呢?世界上岂能有毫无知识的人呢?如果没有人能毫无知识而继续生活,知识也决不能成为一部分人所特具的了。我们凭什么可以说“知识阶级”呢?
    知识是所知,知是人类所共具的能力,所以知识是凡人皆有的。但是在古书里也有并不把作名词之用的“知”字广泛地包括一切所知,而且用“知”字作为形容词时,如知者的“知”字,意义也更狭。现代所流行的知识分子一词可能是相近于古书所谓知者。
    我们不妨以《论语》里知字的用法作例:
    “知”字作为动词时是和我们普通所说“知道了”的“知”字是相同的。例如:
    父之年不可不知也。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但是“知”字成为名词时却可以有狭义的用法了。例如: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
    樊迟问知。子曰:“知人”。樊迟未达。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
这里所谓知,显然不单是“知道了”,而是指“懂了道理”。在第二条文里孔子说明了行为的普通过程:先是闻、见;接下去是择、识;于是知,知才有作。知之异于闻见是在有所择识。择的根据是善,识是加以辨别;因之我们可以说知是明白了行为标准加以择识的作用。所谓行为标准就是“举直错诸枉”里的直字。知了之后,对己还要“从之”,对人还要“使直”,那是“作”。所以孔子可以直接以标准行为的规范来说明知。凡是对民能“务本”,对鬼神能“敬而远之”的就可以说是知了。知在这里不只是人的能力,而是人的德性,可以和仁勇并称。因之,知者并不是指聪明人,智力高的人,或是见闻极广的人,而是指明白道理的人,道理就是规范。
    在人类所知的范围里本来可以根据所知的性质分成两类:一是知道事物是怎样的,一是知道应当怎样去处理事物。前者是自然知识,后者是规范知识。《论语》里所申述的知是属于规范知识。依孔子看来,凡是专长于规范知识的人可以不必有自然知识。孔子所代表的知者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物。分辨五谷是自然知识,对于知者是不必要的。
    樊迟请学稼。子曰:“我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这段话不但说明自然知识对于和孔子一般的人是没有价值的,而且从此可以看到这种人的社会地位。他们是在“上”的,在他们之下的是“民”,民是种田种菜的人。在上的人所要的是获得这些民的敬服,方法是好礼、好义、好信。礼、义、信是规范,明白这些规范而实践是知。有规范知识的人不必亲自劳作的。这种社会结构到了孟子口上说得更清楚。有一次有个叫陈相的在孟子的面前宣传许行的“贤者与民并耕而食”的主张,孟子听了大不以为然。他认为社会必须分工:耕、织、机器、陶冶不能由一人经营。这是从经济原理立论的;但是他一转,却用分工的原理去维持政治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化了。在这里他说明了“在上”者的特权。他说:
    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我引用了上面的两段话,目的是想指出,自然知识和规范知识的分别包含着社会分化的意义,自然知识是农圃百工所赖以为生的知识,用普通的话说,是利用自然来生产的知识。规范知识是劳心者治人的工具,统治别人的可以“食于人”,由生产者供养,所以自己可不必生产;不事生产才能四体不勤,才能五谷不分,“焉用稼”?
规范带来了威权
    孟子虽则说这种社会分化是“天下之通义”,但并没有说明那些劳心的,或如我在上面的解释,那些具有规范知识的为什么可以在上,可以治人,可以食于人。我们如果要分析这些知识分子怎样得到他们这种社会地位,“通义”两字是不能满足我们的。我觉得知识分子的地位有一部分是从规范知识的性质里发生出来的,因之,在这里我们还得再分析一下规范知识的性质。
    人们生活上的需要,衣食住行,在在得用自然的物资来满足。可是人并不能任意取给于自然,像神话里的仙女一般说什么就有了什么;人得依顺着自然运行的原则,才能以自然物资为己用。要能依顺自然原则,必然先需明白知道这些原则,自然知识是这些原则的认识。譬如摩擦可以生火是人类很早也是很重要的自然知识。但是要生火的人并不是随意把东西摩擦一下就可以得到火的。生火的知识的内容必须包含用什么东西、怎样摩擦、摩擦多久等许多条件。在这些条件下才能实现摩擦生火的自然原则。这许多物质条件和手艺是技术。技术规定了在一定程序下得到一定的效果。它可决定火生得起生不起来。
    在人类生活中,我们并不是为生火而生火的。生火是为了要达到另外的目的:煮饭、取暖、照明、敬神,——于是发生了另外一套问题:为了某种用处应当在什么时候、地点、场合、由谁去生怎么样的火?生火在这里已不是一件孤立的活动,而是整个社会制度中的一部分。在和生活的关联上,生火的活动附着了价值观念,有着应当不应当的问题。这是孔子的所谓礼。同一件事,同一种动作,在不同情形中,有时是应当的,有时是不应当的。
    “管仲礼知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决定“应当这样不是那样”的是我在本文中所说的规范知识,和技术所根据的自然知识性质上是不同的。
    自然知识有正确不正确,不正确就达不到所要的结果。不明白,或明白了不遵守摩擦生火的技术,结果是生不出火,因之我们不需要另外一种力量去防止人们不遵守正确的自然知识。规范知识则不然。人们不遵守应当的规范,虽则也会引起有损害于社会的结果,但是这损害并不很容易看到,而且对于个人可能是不受损害的。所以为了保障社会共同生活的人大家的利益,不得不对于不遵守规范的人加以制裁,使“应当这样”成为“不敢不这样”。制裁作用需要威权的支持。威权的来源是社会共同的意志,可是社会上所有的人不能大家参加制裁的工作,所以得把威权授于若干人物去代理大家执行这任务。这种人是相当于上节里所提到的知者。
    在一个变动很少的社会中,从实际经验里累积得来的规范时常是社会共同生活有效的指导。规范对于社会生活的功效不但是它存在的理由,也是受到社会威权支持的理由。社会威权的另一面就是人民的悦服。悦服的原因是在从此可以获得生活上的满足。社会结构不变动,规范成了传统,已往的成效是规范取信于人的凭借。
    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
    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求之者也。”
    他认为他所做到的不过是把传统说说罢了,传统是古时传下来的规范,周公是传说中创立这些规范的人物。
    传统的社会也可以称作威权的社会。在这种只要遵守现存的规范就可以解决生活上各种问题的社会里做人,他们不必去推究“为什么”的问题,只要问“应当怎么办”或是“以前人曾经怎么办的”就够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时代是传统规范有效的时代,也是社会结构不常变动的时代。那时的问题是谁知道规范?谁知道传统?他们服从规范和传统,像一个工匠服从技术一般,技术由师傅传授,师傅是知道技术的人,他具有威望。同样的,知道传统的人具有社会的威望。
    在这里我得加上一个注解,这威望和政权可以是不同的。我在《论绅士》一文中着重地说,中国的士大夫并不是握有政权的人。在中国,政权和这里所讲的社会威权是很少相合的。政权是以力致的,是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关系。这里所讲的威权是社会对个人的控制力。儒家固然希望政权和社会本身所具的控制力相合,前者单独被称为霸道,相合后方是王道。但是事实上并没有成功的。孔子始终是素王,素王和皇权并行于天下,更确切一些说,是上下分治。地方上的事是素王统治,衙门里是皇权的统治。皇权向来是不干涉人民生活的,除了少数暴君,才在额定的赋役之外扰乱地方社会的传统秩序。

                               文字造下了阶级

    在生活比较简单的社会里,规范的知识并不是少数人所特有的,凡是在行为上表示出有这种知识的就可以享受传统的威权,并不须特殊的资格。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没有特殊资格的原因是在每个人都有和这种知识接触的机会。这种知识是在世代间和社会里口口相传,人人相习的。《论语》开宗明义的句里就用“习”字来说明学。接着提到曾子的三省,后一条是“传不习乎?”《论语》里充满着闻、问这一类直接口头交谈的方式。孔子自己是“不耻下问”,“入太庙,每事问”。到现在学术和“学问”还是相通的,在那时文字显然并不占重要的地位。“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但是生活逐渐复杂,去古日远,口口相传的规范发生了派别的出入时,就有“征实”的问题,那时文献才成了定谳的凭证。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我能征之矣。”
    文献却不是大家可以得到的,文字也不是大家都识的。规范、传统、文字结合了之后,社会上才有知道标准规范知识的特殊人物,称之为君子,为士,为读书人,为知识分子都可以。
    我在《论文字下乡》(见《乡土中国》)里曾说乡土社会是有语无文的。中国的文字并不发生在乡土基层上,不是人民的,而是庙堂性的、官家的。所以文字的形式和文字所载的对象都和民间的性格不同。象形的字在学习上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如果不常常用,很容易遗忘;文言文的句法和白话不同,会说话的人不一定就会作文,文章是另外一套,必须另外学习;文字所载的又多是官家的文书、记录和史实,或是一篇篇做人的道理,对于普通人民没有多大用处的。这类文字不是任何人都有学习的机会。没有长期的闲暇不必打算做读书人。闲暇在中国传统的匮乏经济中并不是大家可以享有的。尽量利用体力来生产的技术中,每个从事生产的人为了温饱,每天的工作时间必然很长,而且技术简单,收入有限,一年中也不能有较长的假期。因之,如我在《禄村农田》里所描写的:生产者没有闲暇,有闲暇的不事生产,生产和闲暇互相排斥。换一句话说,除非一个人能得到生产者的供养,是不能脱离劳作的。在以农为主的中国经济中,这种人大多是地主,而且是相当大的地主,大到能靠收租维持生活的地主。有资格读书的必须有闲暇,只有地主们有闲暇,于是读书人也就限制在这一个经济阶级中了。
    孟子所说劳心者食于人的通义,并不是说劳心是一种应该受到供养的服役,食于人是他们应得的报酬;而是说非有食于人资格的不配劳心。
    不劳力的人本来并不是非劳心不可的,换一句话说,一个靠着特权而得到生产者供养的人,不但不必有生产所需要的技术知识,也不必有任何其他知识,他可以优哉游哉地过他寄生的日子。如果他这样,他的特权可就不安全了。特权是要靠力量来维持的:暴力、政权或社会威权。文字是得到社会威权和受到政权保护的官僚地位的手段。于是不但只有这种阶级有资格读书,而且这种阶级亦有读书的需要,两相配合而成了这种阶级的特点了。
    这种配合的结果却发生了技术知识和规范知识的分化。我的意思是:并不是因为知识本身可以有这两类的分别,好像男女之别一般,发生为社会的分化;而是因为社会上不同的阶级因为他们不同的地位、需要和能力吸收了不同性质的知识,而使上述两种知识分离在两种人里面。
    如我在上面所说的,技术知识和规范知识本是相关相联的。但是规范知识和文字一旦结合而成了不事生产者的独占品时,它和技术知识脱离了。这样一脱离,技术也就停顿了。我已说过自然知识一定要通过社会才能被应用而成为有用的技术。社会必须决定某种自然知识怎样去安排在社会制度里来增加那些人的生活享受。安排这事的人必须是明白技术的人,不然就无从安排起。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如果有着决定应当怎样去应用耕种技术权力的话,他只有反对“淫巧”以阻止技术的改变了。现代技术的进步是生产者取得了决定社会规范的权力之后的事。一旦这权力脱离了生产者,技术的进步也立刻停顿。
    传统社会里的知识阶级是一个没有技术知识的阶级,可是他们独占着社会规范决定者的威权,他们在文字上费工夫,在艺技上求表现,但是和技术无关,中国文字是不适宜于表达技术知识的文字;这也是一个传统社会中经济上的既得利益的阶级,他们的兴趣不是在提高生产,而是在巩固既得的特权,因之,他们着眼的是规范的维持,是卫道的。眼睛里只有人和人关系的人,他不免是保守的,人和人的关系要安排到调协的程度必须先有一个安定的基础,这基础就是人和自然的关系。所谓保守是指不主张变动的意思。眼睛里只有人和自然关系的人,单就技术上打算的,他不免是不肯停的,前进的,要变的;在经济,在效率上讲,那是没底的。技术的改变使人和人的关系不能不随着改变,于是引起不断的社会的变动,变动中人和人可能得不到调协,发生冲突,增加生活上的痛苦。中国的传统知识分子是前一种人,他不了解后一种人,因为他们是没有技术知识的人。

                                   现代知识分子

    当中国被西洋的经济政治的扩张力量带进现代世界时,在社会上握着威权,指导着“在下者”应当怎样应付环境的人物,就是我在上面所分析的知识阶级。中国接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并不自现代始,印度文化曾经有力地进入过中土,但是这种外来文化并没有引起社会结构上的紊乱,也许是因为所传入的正是中国知识分子所熟习的那一套,象征性的、文字的、思想的那一套。他们明白怎样去应付,怎样去接收,怎样去加以汉化。可是现代从西洋所进来的那一套却不同了。工业革命之后所发生的那一套西洋文化是以自然知识和技术做重心的。那恰巧是我们知识分子的外行,不只是外行,而且瞧不起的那一套。
    文化的传播是受到社会结构的限制的。我们用了这个自然知识和规范知识分化的格局去和西洋文化相接触时,西洋文化的重心也就无法传播进来。中国具有自然知识、依赖技术为生的人,限于他们的财力和社会地位,不容易和西洋文化相接触。他们可以从西洋运来的货品和工具上间接地去猜想西洋的技术,但是很少机会可以直接去传授技术(中国匠人模仿洋货的能力是惊人的)。和西洋文化有机会直接往来,懂他们的文字,能出洋的却多是知识分子。在这阶级里发生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公式。这公式不过是中国社会结构本身格式的反映。在这公式下,“在上者”看到西洋技术的效用,但是他们依旧要把这种知识割裂于规范知识,他们要维持社会的形态而强行注入新的技术——一件做不通的事。中国知识分子并不是不能明白西洋也有一套所谓精神文明的。西洋的历、数、哲、理都比我们自己的强。这套东西,在纯粹理论方面,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所能接受的。以我个人所熟悉的社会科学说,穆勒、斯宾塞、孟德斯鸠、亚当?斯密等人的名著很早已有严复的译本。这些理论是工业革命之后西洋现代文明的理论基础,但是当这些理论传进中土,却并没有激起工业革命。这说明这套理论一定要和现代技术配合了才发生作用,一旦脱离了技术,只成了一篇文章罢了。——知识分子不能看重西洋文化的理论或是技术,他们同样地并不能把握住两者的关联。他们不能这样,因为他们生活所倚的社会结构是一个把知识分化了的结构。
    中国知识分子受着这种传统社会结构的拘束,使他们不能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担当领导的责任。我这样说并不单指已经过去的一代,我很有意思想包括我们自己这一代在内。在我们这一代里,学习工程和技术的人数是多了,他们而且已经有机会直接到西洋去传授。但是当他们学习的时候,他们却时常只注意自然知识和技术,生火怎么生法一类的问题,并不想到火应当生在什么场合里,对于社会的影响怎样。等他们“学成”了衣锦荣归后,他们会一转而成为食于人、治人的人物,他们继承着传统知识阶级的社会地位,是“在上者”。他们的祖宗是没有技术知识的人物,但是他们有适合于当时社会的规范知识。现代的知识阶级有了不加以实用的技术知识,但是没有适合于现在社会的规范知识。这种人物在社会里是不健全的。不健全的人物去领导中国的变迁,怎能不成为盲人骑瞎马?
    或者有人会觉得我这种学说是过分的,我但愿如此,希望现代的知识分子不致这样的不健全。但是我的看法却是从我在现有的工厂里观察出来的。在我们所研究过的工厂里,凡是学校出身的,决不愿意当技工,一定要做职员。职员不但是一个社会地位,而是动笔、动嘴、不动手的人物。工程师和技工的区别是前者经过别人的手去运用机器,而后者用自己的手去运用机器。我们且不必去问一个不直接用自己的手接触机器的人是否真的能熟习技术,我觉得特别关心的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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