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本书包括美国知名学者的七篇文章。作者开创性的把“和约”纳入经济学研究范畴,以经济学的视角对和约签订履行中遇到的诸如劳动力和约、不完全和约、特许权和约、非强制履行的和约、福利国家的和约法、以及和约法中双方误解与单方误解、误解的防范与风险分配等市场经济现实中提出的有关和约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富于启发意义的观点。
作者简介
奥利弗·哈特出生于英国,现年68岁,1974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以及剑桥丘吉尔学院研究员。1993年以来任教于哈佛大学。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主任,系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院士,研究领域涉及微观经济理论、数理经济学、企业理论与组织、合约理论、企业的财务结构、法学与经济学。哈特教授在企业理论上作出过突出贡献,他与格罗斯曼(Hart&Grossman,1986)以及与穆尔的论文(Hart&Moore,1990)奠定当代企业理论的基础,并为企业理论确立了一个基于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他关注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公司金融和法律经济学等研究领域,是合同理论、现代厂商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的创立者之一。
瑞典皇家科学院10日宣布,将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奥利弗·哈特和本特·霍尔姆斯特伦,以表彰他们在契约理论方面的研究贡献。
。。。。。。
目录
1 合约理论
1.0 导言
1.1 关于方法论
1.2 代理模型
1.3 劳动力合约
1.4 不完全合约
2 合约法中的不可能性与相关原则:一种经济分析
2.1 不可能性与相关原则:基本原则
2.2 经济方法的应用
2.3 解除合约的补救后果
2.4 结论与引申
3 误解、透露、信息及合约法
3.0 导言
3.1 误解与风险分配
3.2 信息生产与透露义务
3.3 单方误解与“透露”义务
3.4 结论
4 非强制履行的合约:惩罚条款与特定履行令
4.0 导言
4.1 自我强制实施合约的理论
4.2 惩罚条款
……
5 福利国家的合约法:维护不合理原则、维护高利货法、坚持限制缔约自由
6 特许权合约的案例研究分析
7 合约法中的双方误解与单方误解
附录:模式2的均衡结果
内容摘要
本书包括美国知名学者的七篇文章。作者开创性的把“和约”纳入经济学研究范畴,以经济学的视角对和约签订履行中遇到的诸如劳动力和约、不完全和约、特许权和约、非强制履行的和约、福利国家的和约法、以及和约法中双方误解与单方误解、误解的防范与风险分配等市场经济现实中提出的有关和约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富于启发意义的观点。
主编推荐
奥利弗·哈特出生于英国,现年68岁,1974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后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以及剑桥丘吉尔学院研究员。1993年以来任教于哈佛大学。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主任,系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院士,研究领域涉及微观经济理论、数理经济学、企业理论与组织、合约理论、企业的财务结构、法学与经济学。哈特教授在企业理论上作出过突出贡献,他与格罗斯曼(Hart&Grossman,1986)以及与穆尔的论文(Hart&Moore,1990)奠定当代企业理论的基础,并为企业理论确立了一个基于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他关注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公司金融和法律经济学等研究领域,是合同理论、现代厂商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的创立者之一。
瑞典皇家科学院10日宣布,将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奥利弗·哈特和本特·霍尔姆斯特伦,以表彰他们在契约理论方面的研究贡献。
。。。。。。
精彩内容
人们愿意为避免风险而支付的事实表明风险是一种成本。相应的保险是一种减少与履约成本可能比预期成本更高的风险相联系的成本的方法(替代预防的方法)。在不可能性环境中它是规避成本尤其重要的方法,因为原则所涉及的风险一般是不履约控告方无法预防的。如果是这样,正如上面提及的,把不履约作为违约来看待在正常情况下会给予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另外可以这样陈述,如果要约人得到在合理成本水平上他能防止灾害的保险,那么“道德危害”问题就产生了)。
与决定合约的哪一方是较便宜的保险者的相关因素是:风险评估成本和交易成本。@前者包含成本的决定:(a)风险物质化的概率,(b)如果确实发生物质化,损失的大小。如果风险发生,风险量就是损失概率和损失大小的产物。两个要素——概率和大小——必须知晓以便保险人弄清楚应从合约另一方要价多少来作为争议中的承受风险的补偿。
相关交易成本是涉及通过把风险与其他不确定事件汇集即分散风险来消除或使风险小化的成本。这能通过自家保险或购买保险单(市场保险)来实现。为了证明,公司的股东可能通过持有与其他公司的股份相结合的多种证券资产组合来消除与公司合约相联系的风险;如果这个特定公司打算违约,那么,他们的收入不会受到(不利的)影响。两者取一公司可能购买商业损失或其他形式保险保护它(更重要的是它的股东)免遭违约后果的损害;这是一个市场保险的例子。在存在多样化良好机会的地方,自家保险通常比市场保险更便宜。
前述讨论表明了法庭和立法机构在设计有效解除合约的规则方面可能考虑的因素。在(1)要求履约的要约人不能理性地预防使他的履行变得不经济的事件,和(2)受约人比要约人在更低成本水平上为偶发事件保险,因为受约人(a)是在更好的位置上估计(i)偶然事件发生的概率和(ii)如果偶然事件发生,损失的大小,和(b)能够自家保险。
图1.1对这个论点进行了说明。图中的三角形表示在只有三种可能结果x1、x2和x3的情况下,全部分布的单纯形,我们假设这种情况可以用图解法表示。横轴度量P1,纵轴度量P2;第三轴P1=1—P1—P2,没有出现在图中。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