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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速发】新金融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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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著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ISBN9787508655925

出版时间2015-11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65元

货号23808273

上书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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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金融业的本质要求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社会资金配置,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高渗透率,并**限度地为经济社会提供便捷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在满足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以及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作为互联网金融的见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在本书中将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政策监管、风险分析和对策建议进行全面的诠释和深刻的解读,在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常态”经济背景下,为金融领域从业者、创业创新者提供多种类别金融服务的清晰指导和思路。

作者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货币政策理论、金融及经济发展战略和金融科学的研究,为总行制定货币政策、经济决策和金融体制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研究参考。2015年7月,为响应和落实《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的要求,经行领导同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成立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专注于互联网金融政策研究,致力于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学术基础,研究探索互联网金融前沿问题。

目录
序.言 / VII 

章 网络银行的模式、风险和监管 / 001 

网络银行概况 / 003 网络银行的发展和演变 / 007 网络银行的经营模式 / 014 网络银行的风险特征 / 020 网络银行监管的主要挑战及对策 / 025 

第二章我国众筹发展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 037 

我国众筹分类、特征及发展现状分析 / 039 我国众筹监管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 053 主要国家的众筹发展监管模式 / 056 大力发展我国股权众筹的必要性 / 059 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定位和发展举措 / 063 

第三章网络借贷风险管理与监管 / 071 

总体概况 / 073 P2P网络借贷“异化”的风险与环境成因 / 077 P2P主要“异化”模式的风险识别与分析 / 081 网络借贷风险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 087 结语 / 092 

第四章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与监管 / 097 

第三方支付的界定和分类 / 099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与现状 / 104 第三方支付的主要风险和问题 / 116 我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现状 / 123 构建我国第三方支付有效监管体系的建议 / 129 

第五章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概况、机遇与挑战 / 139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 / 141 互联网保险给保险行业带来的挑战 / 153 互联网保险给保险行业带来的机遇 / 156 保险公司化互联网技术挑战为机遇的建议与对策 / 158 

第六章互联网金融担保/ 173 

我国担保业发展状况 / 175 我国担保业发展阶段分析 / 177 现有担保体系主要特点 / 180 我国企业担保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181 我国互联网金融担保发展的现状 / 183 互联网时代金融担保的发展方向 / 188 核心思路及建议 / 198 

第七章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 / 201 

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的界定与主要模式 / 204 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的驱动因素与主要特征 / 208 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的典型案例分析 / 212 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的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 / 220 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的风险与政策建议 / 223 

第八章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 233 

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趋势 / 235 云计算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作用 / 237 新一代安全技术对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保障 / 238 智能化技术对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推动 / 240 新的金融标准、架构与平台下的社会化协同创新 / 242 互联网技术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总体影响 / 244 对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展望 / 246 

附录A.《JOBS法案》分析 / 253 

《JOBS法案》出台的背景 / 254 《JOBS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其**进展情况 / 262 《JOBS法案》的效果 / 284 

附录B互联网金融法规分析 / 295 

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度 / 295 各种业态政策制度 / 298 有关国家(地区)股权众筹立法综述 / 302 

附录C互联网金融大事记 / 315 

附录D互联网金融税制思考 / 321 

我国金融业税制现状 / 322 互联网金融和税制之间的效应分析 / 322 国际经验 / 324 我国互联网金融税制的构想 / 327

内容摘要
金融业的本质要求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社会资金配置,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高渗透率,并**限度地为经济社会提供便捷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在满足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以及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作为互联网金融的见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在本书中将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政策监管、风险分析和对策建议进行全面的诠释和深刻的解读,在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常态”经济背景下,为金融领域从业者、创业创新者提供多种类别金融服务的清晰指导和思路。

主编推荐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货币政策理论、金融及经济发展战略和金融科学的研究,为总行制定货币政策、经济决策和金融体制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研究参考。2015年7月,为响应和落实《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的要求,经行领导同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成立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专注于互联网金融政策研究,致力于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学术基础,研究探索互联网金融前沿问题。

精彩内容
序 言
  金融业作为信息密集型行业,信息技术的每一次革新和大规模运用都深刻地改变着金融业的面貌。得益于计算机和信息处理系统的运用,从20 世纪80 年代中后期开始,金融业逐步摆脱手工处理数据存储、提取、运算的高强度人力劳动,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为信息处理行业。可以说,金融业是较早广泛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行业之一。近年来,以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创新浪潮快速推动着互联网金融“新势力”的兴起,成为科技改变金融、金融改变生活的又一证明。
  经济创新理论鼻祖熊彼特在阐述技术创新对市场结构的巨大冲击效应时曾指出:“市场中真正占据主导地位的并非价格竞争,而是新技术、新产品的竞争,它冲击的不是现存企业的盈利空间和产出能力,而是它们的基础和生命。”通过将信息技术的创新成果与金融领域深入融合,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推动金融业的效率提升、组织变革,并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互联网金融有效拉近了金融供求双方的距离,缓解了金融压抑,促进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多元化,大大丰富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社会创新创业,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个性化差异金融需求,提高了社会资金融通的效率。同时,互联网金融深刻地推动了传统业务模式、经营理念的变革,加快了金融改革创新步伐,使金融业更具活力。
  在互联网金融加速创新和迅猛发展的同时,各种问题和观点纷至沓来。市场同质竞争、无序竞争、违规经营问题增多,P2P 平台倒闭频发,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牌照被注销,未来如何发展引人深思。如何全面客观地评估互联网金融,如何加强与改善监管,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学界、业界热议纷纷,莫衷一是。关于这些讨论,有三个观点与大家分享。
  一是既要看到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巨大变革,又要看到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金融的根本要求是优化社会资金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无论互联网金融业态怎样层出不穷,运用了多少先进科技,都不能脱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没有改变金融行业风险性较高的属性,反而使风险表现出更强的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和外溢性。多数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没有经过风险洗礼,提升风险意识、优化改善监管对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是既要看到新兴金融业态对传统金融模式的竞争替代,又要看到两者的广阔合作空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兴起,*初的动力主要来自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产生了所谓的鲶鱼效应。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互联网公司和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逐步深入,合作共赢的空间逐渐打开,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的融合明显加快。金融机构可以加大运用互联网模式和平台进行金融业务创新的力度,互联网公司也可以尝试通过设立、并购重组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实体金融机构,加快进入金融领域的步伐。新兴金融形态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共生竞合必将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覆盖面更加广泛。
  三是既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又不能因此抑制市场的活力和动力。针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风险特征,监管部门需要转变监管思路,提升监管水平,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明确互联网金融组织和业务法律地位,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容忍度,给予试错空间。互联网公司自身也要合规守法经营,完善内部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同时,要引导金融消费者加强金融素养与维权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学会在利益和风险之间把握平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2015 年3 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同年7 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其中“‘互联网+’普惠金融”是11 项重点行动之一。同样在2015 年7 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积极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业界的通力合作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更加值得期待。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实施宏观调控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部门,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动态和实践进展。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跟踪研究,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和金融研究所专门成立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并已经形成了一批较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汇集了近两年多来的研究进展,结成这本《新金融时代》。本书较为全面地分析了互联网各业态的发展现状、监管规则和未来趋势,体例清晰,可读性较强。本书的出版将有助于推动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和讨论,并进一步普及有关知识。
  当前,互联网金融仍处在快速发展演变时期,各种新的问题还将不断涌现,需要我们共同探索和研究。希望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在内的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继续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探索和总结行业发展的规律,以更有建设性的思考与行动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是为序。
  潘功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015 年10 月

 



媒体评论
经济创新理论鼻祖熊彼特在阐述技术创新对市场结构的巨大冲击效应时曾指出:“市场中真正占据主导地位的并非价格竞争,而是新技术、新产品的竞争,它冲击的不是现存企业的盈利空间和产出能力,而是它们的基础和生命。”通过将信息技术的创新成果与金融领域深入融合,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推动金融业的效率提升、组织变革,并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跟踪研究,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和金融研究所专门成立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并已经形成了一批较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他们汇集了近两年多来的研究进展,结成这本《新金融时代》。本书较全面地分析了互联网各业态的发展现状、监管规则和未来趋势,体例清晰,可读性较强。本书的出版将有助于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和讨论,并进一步普及有关知识。
  ——潘功胜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新金融时代》力求描绘一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全景式图画,帮助广大读者和从业者观势而动,乘势而上,借势而为。
  —— 陆磊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中国金融学会秘书长,经济学博士
  人类正经历向网络空间的第四次迁徙,这是怎样的新时代,需要怎样的新金融,《新金融时代》给出了央行研究者深度思考后的初步答案。未来不远,我们且行且思。
  —— 姚余栋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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