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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约翰·塞尔 著;文学平、盈俐 译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4
版次1
印数1千册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8-07
约翰·塞尔是一位富有创造力、爱争辩的思想家,他塑造了我们思考心灵和语言的方式,在思想方面,当今很少有哲学家比他更为重要。我们如何创立社会实在,如货币、财产、政府、婚姻、证券市场和鸡尾酒会这样的实在,塞尔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洞见。
制度性事实仅仅因为我们认为它们存在才得以存在,而且它们是客观地存在,这就是塞尔在《人类文明的结构》中要处理的悖论。此前,他写了《社会实在的建构》一书,在《人类文明的结构》中,塞尔延续了在这一前期著作中开创的思路,准确地界定了语言在整个“制度性事实”创建中的作用。他的目标是要表明心灵、语言和文明如何是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所描述的物质世界的基本事实的产物。一种重复不断的语言运作如何用来创立和维持复杂的人类社会制度结构,塞尔对此进行了解释。制度为创设和分配权力关系服务,权力关系所不在,通常还是形的。通过提供将人类文明结合在一起的黏合剂的形式,这些权力关系能激起人类的各种行为。
塞尔随后表明了其解释是如何跟人类理性、意志自由、政治权力的本性和普遍人权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机器人能否拥有制度?制度背后的暴力威胁为何如此常见?他在其论述的过程中解答了这些问题;对于使用语言的人类而言,塞尔否认了存在“自然状态”这种事情的可能性。
约翰·塞尔(John R. Searle,1932—),当今最著名、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1932年出生在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市,1949—1952年就读于威斯康星大学,1952年获得罗兹(Rhodes)奖学金赴牛津大学学习,师从牛津日常语言学派主要代表、言语行为理论的创立者奥斯汀(J.L.Austin)。1959年学成返美,一直任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现任心灵哲学和语言哲学斯拉瑟讲座教授(Slusser Professor)。他已出版《言语行为——论语言哲学》(Speech Acts: 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表达与意义——言语行为理论研究》(Expression and Meaning: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Speech Acts)、《意向性——论心灵哲学》(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心灵的再发现》(The Rediscovery of the Mind)、《社会实在的建构》(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等18部著作。
文学平(1973—),哲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从事现代西文哲学研究。
盈俐(1972—),文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讲事,从事语言学研究。
目录
第一章本书的意图
一、社会、基本事实和哲学总课题
二、社会哲学
三、概念工具
四、由宣告式言语行为创立的地位功能
五、本书如何与哲学总课题融为一体
六、指导研究的一些原则和区分
七、认识上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与本体论上的客观性和
主观性
附录:本书中的一般理论与《社会实在的建构》中的特殊
理论之比较
第二章意向性
一、意向性:基本原则
二、网络与背景
三、意图与行为
四、复杂的意图与行为
五、意向性的一般结构
第三章集体意向性与功能赋予
一、集体意向性分析
二、当前对集体意向性的解释
三、不同的集体意向性概念
四、我们意向性如何能驱动个人的身体?
五、上述分析在直觉上的动因
六、合作与集体承认之间的区分
人类文明的结构目录七、功能赋予
八、结论
第四章生物的和社会的语言
一、作为音位、句法和语义的语言
二、语言与前语言性的心智有何共同特征?
三、语言具有前语言性的意识所缺的什么特征?
四、语言所缺的意识的独特特征
五、语言的功能:意义、交流、表征和表达
六、显露与表征之间的区别
七、将满足条件赋予满足条件的说话者意义
八、语言规约与词义和句义
九、句法组合性
十、下一步:道义
十一、从道义到社会实在的扩展:语言如何使得我们能够
创建社会制度
十二、至此的论证之归纳
十三、地位功能宣告的非神秘性
第五章制度和制度性事实的一般理论:语言与社会实在
一、制度性实在的海洋
二、制度和制度性事实的一般理论
三、言语行为与道义性权力
四、制度性实在的继续维持:更多地位功能宣告
五、进一步的问题
六、结论
第六章自由意志、理性与制度性事实
一、道义性权力
二、为何社会有这种结构而非其他结构?
三、作为工程学问题的社会建构
四、没有意识的机器人能有制度吗?
五、我们可以被程序设定为像机器人一样行为吗?
六、道义、理性和自由之间的联系
七、制度与暴力
八、结论
第七章权力:道义性的、背景性的、政治的及其他
一、权力的概念
二、福柯与生命权力
三、背景习俗与权力行使
四、政治权力的悖论:政府与暴力
五、结论
第八章人权
一、作为道义性权力的权利源自地位功能
二、所有权利都蕴涵着义务
三、如何能有普遍人权呢?
四、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
五、言论自由权
六、人权与人性
七、有积极权利吗?
八、权利规定的实用考虑
九、关于权利的五个常见逻辑错误:绝对权利与附条件的
权利及初步权利
十、结论
附录
结语:社会科学的本体论基础
主题索引
人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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