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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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帅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81293
出版时间2023-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2元
货号1203109725
上书时间2024-12-0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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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主要内容
四、创新和不足之处
第一章国际法上的遵约机制:理论诠释与规范表达
第一节国际法上遵约机制的理论诠释
一、国际法遵守理论的内在指引
二、国际机制理论的外在推动
三、条约必须信守原则的价值补充
第二节国际法上遵约机制的规范表达
一、国际劳工法中的遵约机制
二、国际人权法中的遵约机制
三、战争与武装冲突法中的遵约机制
四、国际贸易法中的遵约机制
五、国际环境法中的遵约机制
第二章国际环境法上的遵约机制:蒙特利尔模式-京都模式-巴黎模式
第一节“促进遵约+争端解决”的“蒙特利尔模式”
一、《蒙特利尔议定书》第8条概览
二、《不遵守情事程序》的内容设计
三、“蒙特利尔模式”的确立
四、“蒙特利尔模式”下的UNFCCC遵约机制
第二节“促进遵约+处理不遵约”的“京都模式”
一、《京都议定书》第18条概览
二、《京都遵约程序》的规则塑造
三、“京都模式”的形成
……
内容摘要
《巴黎协定》遵约机制虽然继承了“蒙特利尔模式”和“京都模式”的基本形式、目标定位、根本原则和履约内容,但也表现出了与后者的迥异之处:在遵约动力上,从“强制遵约”转向“自主遵约”;在遵约主体上,从“发达国家”转向“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在遵约判定上,从“自上而下”转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
当前,《巴黎协定》遵约机制陷入僵局。对此,可基于“宏观―微观”、“由内至外”的分析路径,从三个方面进行思考:在理念转型上,从非对称博弈中的竞合关系走向新型国际关系,并以“共治”求“善治”,变“全球治理”为“全球共治”和“全球善治”;在制度优化上,明确缔约方的权利基础及其边界,并细化单方退出的实体要求和程序要求,同时强化遵约机制的法律效力,加强机制运行的国际合作;在要素完善上,明确国家能力的界定标准和遵约机构的职能,并强调缔约方和秘书处的主体地位,扩大委员会审议范围,同时在非对抗性和非惩罚性的框架下,加强规则之间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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