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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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书编写组 著作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ISBN9787114088902
出版时间2011-03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15元
货号11726247
上书时间2024-11-2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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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运输资质许可
第三章 专用车辆、设备管理
第四章 放射性物品运输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附录一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附录二 《关于修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5号)以及有关说明
1.关于修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2.关于《关于修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说明
附录三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附录四 《关于做好<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函运[2010]208号)
附件1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附件2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申请表
附件3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件4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件5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附件6 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章样式
内容摘要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解读》(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针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进行了逐条、逐款、逐项的解释。为便于学习和掌握放射性物品的安全运输知识,本书附录部分增加了放射性物品的常识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内容。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解读》是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与管理工作人员的推荐读物。
精彩内容
3.专用车辆使用及管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专用车辆技术管理制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用车辆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车辆管理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为了便于各级运管机构对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应将“专用车辆管理档案”通过网络共享。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专用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更不应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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