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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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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赫伯特·斯宾塞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28701

出版时间2023-10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62元

货号1203115866

上书时间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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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1820—1903),英国社会学家、哲学家,维多利亚时代杰出的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家。因其将“适者生存”“自然选择”的进化论观念引入社会学与伦理学领域,赫伯特·斯宾塞被冠之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著有《社会静力学》《人对国家》《政府的适当范围》等;其综合哲学体系具体包括《第一原理》《生物学原理》(两卷)、《心理学原理》(两卷)、《社会学原理》(三卷)、《伦理学原理》(两卷)。周国兴,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哲学。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动物伦理

第二章 次人类正义

第三章 人类正义

第四章 正义感

第五章 正义观

第六章 正义的准则

第七章 上述正义准则之权威性

第八章 上述正义准则之推论

第九章 身体健康权

第十章 自由移动与迁移的权利

第十一章 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

第十二章 财产权

第十三章 无形财产权

第十四章 赠与与遗赠的权利

第十五章 自由交换与自由缔约的权利

第十六章 自由职业权

……

内容摘要
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已为学人熟知,然则其中的论理学说却在《论正义》中才得以连贯阐述。《论正义》是《伦理学原理》的第四部分,是其社会进化论在社会伦理领域的运用。《论正义》与社会静力学》的结论尽管基本一致——道德法则表达的是完美社会中的完美之人,国家的职责在于防止侵害个人自然权利的不义行为,但是,《论正》却也体现了其学术观点的转变:首先,放弃了对社会伦理问题的超自然解释,而接近采取进化论的解释;其次,明确了道德伦理的生物学起源。由此,倘若要全面理解斯宾塞的柱会进化论,本书应为必需。本书亦能为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与实践者提供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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