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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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崇专,黎仲诚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14985
出版时间2020-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6元
货号1202320441
上书时间2024-09-0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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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邓崇专,男,1964年出生,汉族,广西全州人。1987年毕业于广西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在《河北法学》、《法学论坛》、《政治与法律》、《河北学刊》、《广西民族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广西民族乡法治状况研究》《中越刑事合作:现状与展望》,合著《走私罪司法认定与执法完善问题研究》《妨害国境管理罪司法认定与刑罚适用问题研究》。获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很好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
目录
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法沿革/001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前世”/003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今生”/008
第二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客体/011
一、本罪客体的理论之争/013
二、本书的观点/015
第三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客观方面/019
一、刑法意义上“传销”内涵的界定/022
二、“组织、领导”行为的界定/031
三、对“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的理解/047
四、对“层级”的把握/052
第四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063
一、单位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066
二、“追诉标准”与厘定组织者、领导者范围的关系/071
三、对“其他起关键作用的人员”的理解/082
四、提供帮助行为者能否认定为本罪的组织者、领导者/090
五、对“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理解/097
六、“空点”情形下组织者、领导者的认定/109
第五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观方面/115
一、本罪主观方面是否包括间接故意/118
二、本罪是否为目的犯/120
第六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停止形态/135
一、本罪犯罪预备的认定/137
二、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146
三、本罪共同犯罪情形下犯罪中止的认定/160
第七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共同犯罪/165
一、本罪的共同犯罪是否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形式/167
二、各传销体系的传销者相互间能否成立共同犯罪/171
三、本罪主从犯划分的争议及其确立/179
第八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数形态/205
一、本罪的想象竞合犯问题/208
二、本罪的法条竞合问题/212
三、本罪的牵连犯问题/224
四、本罪与他罪数罪并罚的问题/237
第九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法与司法完善/241
一、增强惩治传销犯罪的预防性立法/243
二、完善本罪的刑罚设置/250
三、对本罪罪状的重新设计/264
四、完善本罪的追诉标准/272
五、处罚本罪的未遂犯/273
参考文献/279
内容摘要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多认定上的疑难问题,从而给实务界造成了适用上的困惑。传销犯罪发生率高居不下,这种状况的产生应当与立法的不足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相关。本书主要对该罪的构成要件、既未遂标准、主从犯划分、罪数形态以及与他罪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旨在消弭分歧、达成共识,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可行或可靠的适用方案,同时就该罪在立法与司法上存在的不足及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系列完善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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